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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进展与趋势:2015年中国社会史研究扫描(专题讨论) ——史料与视角:2015年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扫描
作者简介:罗艳春(1977-),男,江西遂川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社会史、历史人类学研究;常建华(1957-),男,河北张家口人,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社会史、明清史研究。
关 键 词:中国社会史/中国古代社会史/中国近代社会史/中国当代社会史/进展与趋势
主持人:李文
[主持人语]19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史研究逐渐复兴和发展,其研究理念与方法更是日益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据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张雨整理《2015年中国社会史论文索引》显示,该年度发表的社会史相关学术论文有近千篇,涵盖主题主要涉及社会史通论,社会结构,国家权力与地域社会,环境、医疗与社会救济,日常生活、礼俗与信仰,以及口述史等类别。如此之多的论文数量,体现出2015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兴盛与发展。为了全面展现2015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要进展和发展趋势,我们组织了一组专题讨论文章,以期呈现2015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要成绩与亮点所在,并希望能够以此引领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未来走向。综合来看,2015年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其主体所呈现的依然是“面向社会的历史研究”,视野转换、史料开掘和现实关怀是其发展和繁荣的三大动力。近年来,随着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的崛起,或许中国的社会史研究会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即视野和方法上的革命,为此我们期望今后看到更多的学科能够面向历史,形成独具特色的“走向历史的社会学”、“走向历史的经济学”、“走向历史的政治学”、“走向历史的生态学”、“走向历史的心理学”,等等。
2015年的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成绩显着,亮点纷呈,尤其是在史料运用和视角选择等方面显示出一些新特点。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社会史研究的具体情况,笔者拟按照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西夏金元明清的时代顺序,对中国古代社会史的研究状况作一梳理,以期勾勒出2015年度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的主要进展和趋势。
一、先秦秦汉
在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中,先秦秦汉社会史研究在史料运用方面特色鲜明。其中,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是其最主要的两种史料,而简牍等出土资料的大量使用尤为突出。
王彦辉在讨论正卒与材官骑士这两项秦汉时期兵役徭役中的重要制度时,在正史、政书等传世文献梳理的制度脉络基础上,使用了大量里耶秦简以及居延、肩水汉简等材料中记载的信息,为考证诸如材官骑士与地方兵役、正卒与材官骑士的屯戍等问题提供了重要论据,从规定与实际运作两方面加深了对传统制度史的认识[1]。张文瀚根据出土的大量居延汉简,梳理了军事候望机构甲渠候官的日常工作及其运转状况,发现甲渠候官主要通过文书掌控、行塞和召会等三种手段进行日常管理[2]。凌文超根据简牍中的户籍登记信息等材料,梳理了在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体制中,秦汉魏晋编户民角色从“士大夫”向“吏民”转变的历史过程[3]。
在臧知非探讨秦汉田税征收方式的论文中,简牍文献成为最为核心也至关重要的资料。作者认为,里耶秦简8-1519号简关于“税田”的记录,表明按户均分田税是秦朝合法的税收方式。以此为讨论起点,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凤凰山汉墓木牍、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等近年来出土的简牍,为梳理秦汉田税征收方式的延续、发展与变迁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4]。此外,秦汉简牍的经济社会史研究价值也日益得到重视。王勇依据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七组《县官田令》令文,探讨了秦代农田管理、土地制度和律令制度等问题[5]。朱德贵结合传世文献与其他汉简等材料,分析了新近披露的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中的“都乡七年垦田租簿”问题,认为西汉中期田租征收的具体办法是依据平均粮食产量和一定的税率按亩计征[6]。
彭卫对脚气病、性病和天花在汉代是否存在进行了讨论,认为性病和天花都不曾出现在汉代,只有长江流域因稻米成为主要食物以及稻米加工精致化等原因,在战国至秦汉时期曾经有脚气病的发生和流行。政府原始档案长沙走马楼吴简所载大量“踵足”记录,提供了被遗忘的疾病(脚气病)历史[7]。
在思想文化和社会观念方面,晁福林认为,清华简《保训》涉及上古时代的不少重要观念,是观念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标本”[8]。王子今则注意到,秦汉传世文献中存在“北边”和“西边”地区称湖泊池沼为“海”的现象,这一名称背后,与中原人有关“四海”的观念存在某种内在关联,反映了当时人的天下观和世界观[9]。
二、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这一时段的社会史研究,既注重传统典籍文献资料的运用,又凸显出墓志与文书等出土文献的史料特征。
在礼制习俗方面,郭善兵与梁满仓的学术讨论进一步推动了对魏晋南北朝皇家宗庙礼制的认识。郭善兵就曹操柄权以及两晋南朝时期有关宗庙礼制的一些现象,对梁满仓2008年所发表论文中的讨论提出了不同的学术观点[10]。梁满仓在回应文章中着重对东汉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发布的“甲午春祠令”进行了分析与考证,认为“甲午春祠”的性质为国家大礼,地点在汉都许昌,曹操对春祠对象的不敬和亵渎,说明甲午春祠祭祀是在许昌东汉皇家宗庙,而非邺城曹氏家庙;祭祀对象是刘氏祖先,而非曹氏祖先[11]。
视角的转换与下移,不仅可从传统典籍中发现填补学术研究空白的史料价值,也可对传统命题进行重新阐发。鲁西奇根据正史、笔记等典籍文献,对汉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中古时期的滨海地域水上人群作了梳理考证,这既是对陈寅恪所揭示“滨海地域”之概念与理路的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也将中古时期一群长期被忽视的边缘人群重新纳入到学术研究视野之中[12]。李旭对西晋当利里社碑的考释,虽然没有明确标示,但其研究方法颇与地域社会史研究理念相契合。作者认为,当利里社碑中引人注目的是“爵尊”和“德尊”秩序,至于形式上的“齿尊”只是一种象征性呈现。当利里社碑的个案之所以能够为孟子“乡党序齿”的观念提供更多丰富复杂的面相,与论文考释过程中对碑刻与其所处地域社会之间关系的深入分析密不可分[13]。
墓志与文书等出土文献的大量使用,是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社会史研究的一个极具特色的现象。成一农在梳理北魏至唐代城市中“里”与“坊”的使用流变时运用了大量墓志材料,并以之作为反思从汉代“里制”向隋唐“里坊制”转变过程中,“坊”的功能如何扩展并与已有的“里”并行这一问题的主要论据支撑[14]。张达志则在梳理唐武宗时期两次州县置废主导权的转换时揭示了唐中后期直至唐末藩镇与朝廷实力消长的发展趋势。其中,墓志文献对论文的价值与意义,从作者使用何弘敬墓志来钩沉肥乡之役即可见一斑[15]。张鹤泉从墓志中梳理出墓主受封散爵的实际情况,从而对北魏孝文帝进行爵制改革后“散爵”的封授与职官、功勋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16]。
由于出土文书的地域性以及史料特点,使其也成为边疆史地及妇女史研究的主要史料。如王欣利用楼兰、吐鲁番文书以及其他文献,对魏晋时期诸政权在西域的屯田活动作了考察[17]。董永强根据新疆吐鲁番古墓葬群出土的陪葬品清单衣物疏的有关记载,对高昌国及唐西州时期当地百姓以《孝经》陪葬的习俗予以探讨[18]。
三、辽宋西夏金元明清
辽宋西夏金元明清是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中极为活跃的一个时段,研究主题几乎涉及社会史研究的各个方面。在史料运用方面,无论是对官方与士大夫文献的充分挖掘,还是对族谱、碑刻、契约文书等民间文献的大力开拓,都体现出鲜明的研究特色。
在主要以正史、文集、笔记等文献为史料来源的宋代社会史研究诸论文中,对社会结构、社会性别与地域社会几个主题的讨论相对较为集中。
在社会结构方面,关于富民阶层的讨论一直是宋史研究的热点。提出“富民社会”理论主张的林文勋,对富民社会视野下宋元明清社会发展脉络作了理论梳理,即崛起于宋代的“富民”阶层,不仅构成了经济社会的核心,并对唐宋以来租佃契约关系主导地位的确立发展以及国家基层控制方式的转变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最终导致明清时期“士绅社会”的形成[19]。李华瑞则将富民纳入到“巨室”群体中进行讨论。通过比较后认为,宋代对“巨室”的防闲遏制较明代为严,而明代对“巨室”较为优容曲从,宋明对待“巨室”态度的差异,与两朝政治结构不尽相同密切相关[20]。
在社会性别方面,铁爱花从正史、文集、笔记、小说、方志、类书等文献资料中统计出宋代女性行旅中遭遇各类劫掠风险的案例53起,进而探讨了宋代女性行旅遇劫风险的类型、特征、危害以及如何应对等问题[21]。
在地域社会方面,章毅对理学在徽州取得支配性地位的历史过程进行了重新反思,认为理学的优势地位直到元代才完全确立,此前从北宋到南宋,徽州地域文化的主体经历了从道巫到佛教再到理学的逐步转变[22]。安光镐则围绕宋代《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中出现的本贯记录展开讨论,认为本贯的意义,一方面表现为魏晋以来门阀崇尚风潮的历史遗留,另一方面则是对于渡江后南宋文人而言的祖籍地认同意识。如果从世界文明史的立场来看,本贯的意义还在于从姓氏制度的角度去探讨东亚文化发展的不同路径[23]。
重视碑刻是辽金元社会史研究中的一个鲜明特征。饭山知保探讨了金元时期北方迅速普及的“先茔碑”社会现象,认为其与蒙元征服及其所引起的社会、文化变动有很密切的关系。新的碑刻形式的普及,一方面揭示了社会变动引起的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文化融合,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在12—14世纪的中国社会中,文献族谱不是唯一的修谱和纪念家族历史的方式,从而有助于重新思考中国家族组织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地方差异[24]。
明清时期社会史研究成果更为丰硕,如果从史料运用的角度,可将相关成果区别为以实录、奏折、档案等官方文献为主要史料,以及以方志、族谱、契约文书、碑刻等地方文献、民间文献为主要史料两大类。
刘小萌主要参考实录、奏折等官方文献,对清代京师旗籍商人作了细致梳理,总结出旗人经商的主要特征,即旗籍商人主要由贵族高官、满洲亲贵家人、普通旗人三部分构成,经商多为旗人副业,且具有一定隐蔽性。旗人经商,拓宽了与民人交往的渠道,对陶融旗民具有积极意义[25]。常建华利用嘉庆朝刑科题本探讨了清中叶山西的日常社会经济生活,即山西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高利贷,借钱不敷使用则继续质卖财产;农民典当田地形式多样,到省内外地其他府县租佃土地谋生者较多,佣工多是按照时间定出工钱;佣工采取组合的形式,或是出力与出牛具的结合,或是出力与垫本垫种的结合等[26]。
徽州契约文书的发现、收集与整理,以及近年来鄱阳湖区文书等新材料的发现,推动了对地域社会以及经济史、社会史的相关讨论。汪庆元对散见于契约文书等文献中的明清徽州鱼鳞图总册的考证分析,厘清了学术界的相关认识。作者认为,鱼鳞图册制度体现了中国历史上地籍管理的最高水平[27]。刘诗古在对新发现的鄱阳湖区文书进行考察时发现,由于水面不能像土地一样进行空间上的物理分割,“水面权”的交易无法以面积为单位进行,因此在明末以降的鄱阳湖地区,其“水面权”交易市场只能以虚拟的“股”或“分”为单位进行转让[28]。
在对其他地方文献与民间文献的使用上,许檀细致梳理了山东聊城山陕会馆碑刻资料,并依据会馆碑刻中记录的抽厘率估算出清乾隆至道光年间聊城的商业规模[29]。谢湜在以乐清湾为中心梳理14—18世纪浙南海岛社会历史发展脉络时,引用了不少闽粤移民的族谱文献,通过这些谱牒文本透露出的考量重点,对照官方文书中所透露的中央与各级官员的政策走向,将地方招垦的“务实化”方案与民间的“合理化”解释视为一种策略的默契,从而更好地理解清初迁界、复界具体实施的地域语境和社会机制[30]。张爱华则以安徽泾县为样本分析了清代县志与族谱在编纂过程中的官民互动[31]。
将史料区分为所谓的官方文献和地方、民间文献,并不意味者二者的相互隔绝甚至对立,实际上大量的研究都是综合使用了各种类型的文献。邱源媛即是在口述与文献的双重视野下去寻找华北区域史研究中长期被疏漏的旗人群体的历史。其讨论的价值与意义,不仅体现在文献与口述的相互印证与补充,更在于将官方档案中的记载还原回具体地域社会的时空与人群之中[32]。
四、理论反思与展望
岸本美绪以宗族、村落、行会等“中间团体”为中心,梳理了近百年来日本清史研究中的各种潮流,并注意到研究潮流的形成与不同时期的史料和方法有关,如战前注重对契约文书和碑刻资料的搜集,开展实地调查,战后则注重对地方志、文集等地方文献的网络搜查,1980年代以来的学术发展则受到清代史料如朱批奏折、徽州文书的大量出版所推动[33]。而本文的初步梳理,也揭示出不同历史时段独具特色的史料类型对于社会史研究的促进作用,如先秦秦汉时期的简牍,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的墓志与文书,以及辽宋西夏金元明清时期的民间文献,等等。当我们梳理2015年度关于社会史的理论讨论文章时发现,尽管论述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对社会史研究需要转换视角与开掘史料则基本形成了共识。
近年来,赵世瑜在进行区域社会的田野调查特别是在搜集和阅读大量民间文献时,常常发现或多或少地保留了卫所、军户制度的信息。这是一个过往多从单纯制度史或军事史,而较少从社会史视角加以考察的专题。有鉴于此,作者呼吁坚持社会史视角的审视是必要的[34]。那么,该如何坚持社会史视角进一步开展研究呢?于薇以“剪桐封弟”为例对上古故事流传与地域政治进程进行探讨时的反思,或许指示了一种可能路径:“限于材料的缘故,我们暂时还无法再进一步将故事演变放入具体的历史场景之中,分析导致变化的细致权利关系,更无法还原故事演变过程中的人和事,但这种努力不能放弃。”[35]
参考文献:
[1]王彦辉.论秦汉时期的正卒与材官骑士[J].历史研究,2015(4).
[2]张文瀚.汉代甲渠候官的日常管理[J].史学月刊,2015(7).
[3]凌文超.秦汉魏晋编户民社会身份的变迁——从“士大夫”到“吏民”[J].文史哲,2015(2).
[4]臧知非.说“税田”:秦汉田税征收方式的历史考察[J].历史研究,2015(3).
[5]王勇.岳麓秦简《县官田令》初探[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5(4).
[6]朱德贵.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所见“都乡七年垦田租簿”及其相关问题分析[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5(2).
[7]彭卫.脚气病、性病、天花:汉代疑问疾病的考察[J].浙江学刊,2015(2).
[8]晁福林.观念史研究的一个标本——清华简《保训》补释[J].文史哲,2015(3).
[9]王子今.秦汉人世界意识中的“北海”和“西海”[J].史学月刊,2015(3).
[10]郭善兵.魏晋南北朝皇家宗庙礼制若干问题考辨——兼与梁满仓先生商榷[J].中国史研究,2015(2).
[11]梁满仓.曹操“春祠令”辨析——初答郭善兵先生[J].中国史研究,2015(2).
[12]鲁西奇.中古时代滨海地域的“水上人群”[J].历史研究,2015(3).
[13]李旭.“乡党”之“达尊”——西晋当利里社碑考释[J].历史研究,2015(4).
[14]成一农.里坊制及相关问题研究[J].中国史研究,2015(3).
[15]张达志.肥乡之役与孟州之置——唐武宗朝地方秩序的重整[J].史林,2015(1).
[16]张鹤泉.论北魏孝文帝爵制改革后散爵封授范围限定问题[J].河北学刊,2015(6).
[17]王欣.魏晋西域屯田的特点[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5(4).
[18]董永强.唐代西州百姓陪葬《孝经》习俗考论[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19]林文勋.宋元明清“富民社会”说论要[J].求是学刊,2015(2).
[20]李华瑞.宋、明对“巨室”的防闲与曲从[J].历史研究,2015(5).
[21]铁爱花.宋代女性行旅风险问题探析——以女性行旅遇劫为中心[J].浙江学刊,2015(1).
[22]章毅.道巫、佛教与理学:宋元时期徽州地域文化的变迁[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
[23]安光镐.宋代《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中出现的本贯的意义——从比较史的观点来看韩国的本贯制度[C].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15(第16卷下).
[24]饭山知保.金元时期北方社会演变与“先茔碑”的出现[J].中国史研究,2015(4).
[25]刘小萌.清代京师的旗籍商人[J].中国史研究,2015(4).
[26]常建华.清中叶山西的借贷、典卖土地与雇佣——以嘉庆朝刑科题本为基本资料[J].史志学刊,2015(9).
[27]汪庆元.明清鱼鳞总图汇考——以徽州鱼鳞图册为中心[J].历史研究,2015(6).
[28]刘诗古.明末以降鄱阳湖地区“水面权”之分化与转让——以“卖湖契”和“租湖字”为中心[J].清史研究,2015(3).
[29]许檀.清乾隆至道光年间的聊城商业——以山陕会馆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J].史学月刊,2015(3).
[30]谢湜.14—18世纪浙南的海疆经略、海岛社会与闽粤移民——以乐清湾为中心[J].学术研究,2015(1).
[31]张爱华.清代县志与族谱编纂中的官民互动——以安徽泾县样本为中心[J].清史研究,2015(3).
[32]邱源嫒.口述与文献双重视野下“燕王扫北”的记忆构建——兼论华北区域史研究中旗人群体的“整体缺失”[J].中国史研究,2015(4).
[33]岸本美绪.近一百年日本的清代社会史研究——以中间团体论为中心[J].清史研究,2015(2).
[34]赵世瑜.卫所军户制度与明代中国社会——社会史的视角[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原文刊于《河北学刊》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