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清代的入学典礼

清朝-清代的入学典礼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清朝-清代的入学典礼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代的入学典礼


清代地方志中所记载的官学“送学礼”,是中国历代典籍文献中最早记载的入学典礼。“送学礼”所体现的尊师重道、爱生崇礼的特性,颇值得今人关注。

送学礼是清代地方官为官学新生举行的入学典礼。清代学校以府、州、县为基本单位,各建立一所学校,称为“儒学”。在本省学政主持的每三年一次的岁试和科试中,各儒学可以按既定名额,各招收一次新生。在新生入学时,往往会举行送学礼。乾隆《洛阳县志》卷6《礼乐志》较为详细地记载了这一典礼的基本程序:“每学政岁科试新生红案到学之后,知县晓示各生送学日期。至期,各生诣县署,集寅宾馆。知县公服升堂,各生由东角门进至檐下,行庭参礼。毕,各生西面立,学书北面立,唱名。门斗东面立,为各生簪花。酌酒三巡。毕,各生面北三揖。具鼓乐,由中门出。知县亲送至文庙殿阶下,率行三跪九叩头礼。毕,诣明伦堂,知县、教官行交拜礼。诸生拜师,两拜;谢知县,两拜。入座,行酒数巡,肃揖而退。”
清代送学礼有三个各地共有的核心环节,一是地方官发帖邀集新生,为其簪挂花红,二是地方官率领新生到孔庙大成殿,向孔子圣像行三跪九叩首的谒庙礼,三是地方官率领新生到儒学明伦堂,向教官行谒师礼。从130余种地方志的记载看,各地送学礼的称谓并不完全一致,除了“送学礼”这一最为常见的称谓,还有“送学仪”“送入学礼”“新生入庠礼”“起送新生”“入学”“新生入学”“入学仪”“入学仪节”“入泮”“文武入泮”“迎学礼”乃至“上学”等多种称谓。
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学礼是各类学校教化学子的重要途径。清代各地的儒学主要有释奠、朔望行香、乡饮酒礼和射礼四种学礼,在京城国子监则还有皇帝亲临视学、临雍讲学和新进士释褐等。作为一种地方儒学的开学典礼,清代送学礼当是仿照国子监典礼加以改造而举行的。如据光绪《霍山县志》卷5《学校志》记载,安徽霍山县“入学仪”的相关环节中,“行谒庙礼视朔日释菜仪”“见学师视国学师弟子相见仪”。“视”是比照、参照的意思。光绪《代州志》卷5《学校志》也记载,山西代州(今忻州市代县)举行送学礼时,“文武新生谒庙视朔望行香礼,见学师视国子监见师礼。其余仪节州县不同,各从其俗”。不过,清代各类典章制度文献如《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学政全书》《钦定大清通礼》中均未记载送学礼。1756年编纂的《钦定大清通礼》卷44《宾礼》在叙述“直省学校师弟子相见”礼仪时,只附带说明“入泮谒见礼亦如之”。所谓“入泮”,系指新生入学。“入泮谒见礼”当是指送学礼。不过,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地方志所载送学礼,新生拜见教官多是行“四拜礼”,且“学官拱受两拜,答揖两拜”,而在《钦定大清通礼》中,则是学生“北面三揖”,教官“立受”,不需要回拜新生。

由于清代朝廷并未制定通行全国的统一仪节,故各地在举行送学礼时“各从其俗”,形态各异。
一是演剧和酒宴。首先,据地方志记载,只有少数地方有演剧环节,如浙江建德县在新生向教官行礼之后,官师、新生入席宴饮、观剧:“酒三巡,梨园搬演《加官》《魁星》。”安徽广德直隶州(今广德县)在送学礼结束后,“陈设酒馔丹墀下”,并安排“优人奏曲”。其次,大多数地方都举行官师、新生共同参加的酒宴,但也有少数地方不举行宴会。如与建德县同属严州府的分水县(今属浙江桐庐县),新生在明伦堂分别向教官、知县行礼,之后便是“知县回署,诸生由龙门归”。江苏东台县(今江苏东台市)也不安排酒宴、鼓乐,这与当地在举行送别乡试考生的宾兴礼时会在明伦堂和县堂安排“酒果”和“酒肴鼓乐”有较大的反差。有些地方则举行只有地方官和教官参加的宴会。如直隶顺天府东安县(今廊坊市安次区)在新生拜谒完教官后,有“诸生退,儒学延印官宴明伦堂”的环节。
二是典礼对象。各地地方志一般都记载送学礼是为所有文武新生举行的入学典礼,不过,浙江余杭县的送学礼则最早只面向文生,后来才推及武生:“前此止以隆文也,近奉文武并用之。”而在相邻的安徽省,晚嘉庆《余杭县志》(1808年刊)80多年成书的光绪《泗虹合志》(1888年刊)和光绪《五河县志》(1894年刊)也有完全相同的记载。
三是重游泮水。清代乡试、会试结束后,60年前中举或中进士者被邀请参加鹿鸣宴、恩荣宴,称为“重宴鹿鸣”和“重宴恩荣”。而60年前考中生员者受邀参加送学礼,则称为“重游泮水”或“重游泮宫”。如江苏宝山县(今上海宝山区)自乾隆年间以来共有16人被邀请重游泮宫,其中道光庚戌年(1850)有文生金元赓、胡有基和武生张耀宗三人,他们都是在乾隆庚戌年(1790)考取入学的。这种“重游”“重宴”活动,既体现了朝廷和地方社会对年老长者的礼重,同时也是对早达学子的勉励。
此外,个别州县还在其他环节进行了别具特色的设计。如江苏高邮州是在“文游台”为新生簪挂花红。“文游台”本为高邮东岳庙,北宋时因苏轼曾与孙觉、秦观“载酒论文于此”,遂成当地名胜。清代高邮知州在此地举行送学礼,自然是希望新生借此追怀先贤,志存高远,成就伟业。

尽管清代朝廷未将送学礼详细刊载于典章制度文献之中,但是由于清代“科举必由学校”,在童试中脱颖而出考中生员,是科举入仕的基本起点,因而地方社会对举行送学礼更为积极。
清代送学礼之所以名为“送学”,是因为它是由地方官将新生送至学校拜见老师,因而举行送学礼的经费理当由地方政府承担。然而,由于康熙初年裁减了送学礼的经费预算,导致地方政府无力举行送学礼,因而新生家长不得不出面承担举办送学礼的费用。据道光《(浙江)建德县志》记载,学政录取名单公布后,新生家长们要推举“齿爵俱尊者”,由其选定日期,约请知县出面主持送学礼。典礼当日,新生家长需预先在明伦堂安排酒宴和戏剧。县官、学官离场时,新生家长均需恭送。典礼结束后,新生家长还要“至县禀谢”。
清代新生在入学之前需向学师缴纳束脩等费。由于清代教官不像地方官一样有养廉银待遇,每年俸禄不到50两,生活极为贫困,故而数额不菲的束脩、印金等便成为教官的重要收入来源。如光绪《(广东)香山县志》便记载,文武新生拜谒教官,除需缴纳“贽仪”,还要“另取银两曰印金,以新进之贫富定其多少;富者或至数百数十两,即贫者亦十两以外”。这些费用不仅影响了师生关系的纯洁性,而且更成为贫困学生的沉重负担。如四川东乡县(今宣汉县)便出现了“贫士相戒不应考”“至贫士入学不敢见其父兄,见必责打之”的奇怪场景。山东平度州(今平度市)则因学官“勒索苛虐”,新生“起与为难,入学署滋闹”,地方官派人抓捕,最后竟酿成了几名新生“毙于狱”的惨剧。
为了纾解学师收入微薄的困窘,减少新生入学压力,清代各地士绅纷纷捐资捐产,建立公益基金组织,并公举管理首事,议定管理章程,代新生向学师缴纳印卷、束脩费,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采芹会、乐泮堂、肄雅堂、印金局、学田局、宾兴会等。如江西泰和县采芹会,是全县乡绅公捐钱款“万缗”,存典生息,代缴“文武新进修金”;乡绅黄绳祖也捐产取息,“为邑文武新进入学束脩、印卷资”。广东香山县印金局,是邑绅黄栋梁等“为文武新生致送教官册金、贽仪”而合力捐设的,共购置田产1000余亩,每年可收租银3700余两。浙江诸暨县岁贡生徐渐逵等“劝捐集资为公款,以三年所入之息,足抵两试束脩之资”,前后合计捐田2200多亩,并于府城建造肄雅堂,既作管理机构,又是崇祀建筑,“设捐户神主”,对捐资者表示崇敬,供后人凭吊。清光绪初年,张之洞担任四川学政,因见学官向新生索要束脩,有失师生体统,“乃下《学田说》于郡县”,要求四川地方官员倡导乡绅捐资,设置学田,其管理机构一般称为“学田局”。
科举宾兴公益基金的勃兴,是清代科举社会异于此前历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教育公益文化发展的重要表现。各地的宾兴公益基金,有些职能较为单一,专为新生入学阶段的考费、规费而设,如江西奉新县广华堂、广东香山县印金局、贵州绥阳县黉田局、四川各县学田局等;有些则职能较为齐备,除资助童试相关费用,还全面资助生员乡试、举人会试或优拔贡朝考等一切与科举考试有关的费用,如江西南昌县考棚公局、湖南湘潭县宾兴堂、广西北流县宾兴馆等。这些宾兴公益基金组织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生入学和考生赴考的压力,提升了清代教育与考试的起点公平。

清代送学礼早已不再举行,但它对于当代教育显然还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首先,送学礼是中国古代礼重人才传统的集中体现。新生在正式入学之前只是一介白丁,在送学礼过程中,他们先是被地方官以礼相邀,在县衙大堂换上青镶蓝袍银雀顶的“公服”,接受官方的簪花、披红、酌酒。在此之前,新生见地方官、教官都要行“庭参礼”,而穿上公服后便只需行“四拜礼”,且官师均需“拱立答礼”,“受两拜,免两拜”,表明他们已经实现了由平民向绅士的转变,正式踏上了科举入仕的青云之路。在当代社会,我们虽然不完全认同“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教育理念,但却应该继承和发扬清代送学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政府部门可以借鉴送学礼的形式,通过出席或主持相关学校的入学典礼,向社会大众传递尊重知识、礼重人才的信息,从而扭转社会风气,促进文教发展。
其次,送学礼是中国古代尊师重道传统的集中体现。在送学礼中,儒学教官被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当地方官率领新生来到明伦堂后,先要与教官分庭抗礼,“学官在东,县官在西,行四拜礼。毕,复让县官在东,学官在西,还四拜礼”,体现出教官具有与地方官对等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入学新生是由本地父母官亲自送入学校、引见并拜谒教官的。当新生参加完至圣先师的释菜仪式,来到明伦堂一起向教官行四拜礼时,教官会是何等的欣慰!而在当代学校里,无论是高等学校还是中小学校,师生礼仪显然不再那么受重视,青年学子的礼仪养成缺乏应有的制度安排。如果能够参照清代送学礼,在学校入学典礼过程中安排师生行礼的环节,则庶几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潜移默化之功效。
再次,近代以来的清王朝在西方列强的凌迫下逐步走向衰亡。然而,在帝国落日的余晖中,清代地方社会公益人群的身影却令人动容。为了教官的师道尊严和新生的青云梦想,地方乡绅慷慨解囊,筹设公益基金,议定垂久章程,试图尽其所能,维护世道人心;其结果虽然并非时人所能逆料,其初衷却应该得到后世的尊重与褒扬。当代教育也还存在各种不如意处,急需改进改革之弊窦甚多,但这却不应该成为公益力量退缩不前、弃之不顾的理由。传统社会的公益精神与公益传统,理应在当代社会得到发扬光大。以宾兴为代表的中国公益文化的民族传统,理应成为当代中国公益文化自信的固有基因。
(作者:毛晓阳,系闽江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