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清朝历史上的8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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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朝历史上的8级地震


华林甫
中国从古至今发生的8级及其以上特大地震有记载的共有15次(含此次汶川地震),其中发生在清朝的即有8次。这8次地震简况如下。
一、顺治十一年六月初八(1654年7月21日)的秦州地震(34.3°N,105.7°E)。震级:8;震中烈度:11。
清初的秦州(今甘肃天水市)属于陕西,地震发生在州城之南。秦州城垣、宫舍崩塌殆尽,倒塌房屋3672间,震塌窑寨不可胜记;木门里山崩,土陷数百尺,压埋村落近十里,被土覆盖者千家;罗家堡七十峪两山合成一处,壅河成潭(即堰塞湖);吕家坡苑珠寺倒塌;伏羌山山崩地裂,压塌庐舍。省内40余府州县遭到破坏,波及山西、四川、河南甚至直隶90多个府州县,共计压死三万一千余人。余震持续了一年多。
二、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1668年7月25日)的山东郯城—莒州地震(35.0°N,118.6°E)。震级:8.5;震中烈度:12。
震中位于郯城、临沂、临沭三县交界处,极震区北至莒州(今莒县)、南至新沂,其中郯城、临沭两县部分地区烈度达12度(最大值)。遭受地震破坏的地区约19万平方公里,震时声若轰雷,大地翻覆,地侧树偃,城郭、公廨、官民庐舍、庙宇等一时尽毁。其中破坏惨重的有郯城、临沂和莒州等地。郯城城楼垛口、村落寺观俱倒塌如平地,地裂泉涌,上喷高达二三丈,李家庄一镇数千家并陷,全县倒塌房屋数十万间。
震中周围50多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50多个州县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共压毙5万多人,波及江苏、安徽、河南、直隶、浙江、江西、盛京、山西、陕西、湖广、福建十余省410多个府州县及朝鲜平安道、平壤、铁山等,有感半径达800多公里、总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
该次地震除破坏严重、波及范围广之外,还具有余震震级高(曾多次发生6.5—7.1级余震),持续时间长(达6年之久)等特点。
三、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679年9月2日)的直隶三河—平谷地震(40.0°N,117.0°E)。震级:8;震中烈度:11。
这是北京附近发生的最大地震。震中位于今河北省大厂县的夏垫镇。受灾地区以三河、平谷为重,香河、武清、宝坻次之,蓟州、固安又次之。从通州到三河,所有城墙全部倒塌,尸体堆成山丘。
此次地震三河县受灾惨重,震后城墙和房屋存者无多,死亡2677人;地面开裂,黑水带沙涌出;柳河屯、潘各庄一带地面下沉0.7~3.3米不等。平谷县房屋、塔庙荡然一空;地裂丈余,田禾皆毁;东山出现山崩,海子庄南山形成锯齿山;县城西北大辛寨村水井变形;整个县境生者仅十之三四。当时的三河知县任塾撰写了《地震记》,比较客观、系统地记录了灾情。通州城郭村落尽成瓦砾,城楼、仓厂、儒学、文庙、官廨、民房、寺院无一幸存;州城地裂,百姓被压死者一万有余;着名的90余米高的“燃灯塔”被震毁。蓟县、宝坻、武清、固安等县破坏也极其严重。
由于震中距京师仅40公里,故北京损失相当严重,倒塌房屋 12793 间、损坏 18028 间,死亡485人。北海白塔遭破坏,翰林院房屋即巍然存者亦瓦木破裂,不可收拾。皇宫(今故宫)有31处宫殿毁坏,其中康熙帝居住的乾清宫宫墙倒塌,皇帝也一度住进了地震棚。
这次地震使40多府州县遭受破坏,波及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盛京、江南、甘肃、广东等9省,余震持续了9个多月。
四、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738年1月3日)的宁夏府地震(38.8°N,106.5°E)。震级:8;震中烈度:10+。
震中位于宁夏府城(今银川市)至平罗县之间,府城和平罗、新渠、宝丰三县及洪广营、平羌堡城垣、庙宇、衙署、仓廒、兵民房屋倒塌无存,压死包括宁夏知府在内的官民5万余人。着名的汉渠、唐徕渠等堤坝被摇塌震裂。满城驻防房室也尽皆坍塌,城垣下陷, 城门不能开启。平地裂成大缝,长数十丈不等,宽或数寸或一二尺不等;地中黑水带沙上涌。
此次地震之极震区北达距银川160 余里的宝丰县(在今平罗县东北),西至40 余里的平羌堡,向东、南亦延至近30 里,甘肃、陕西、山西十余府州遭受破坏,波及陕西、甘肃、山西、直隶、河南等省。余震频繁,一直持续到了乾隆五年(1740)十二月。其中,主震发生后50余天的余震,震级在中级以上。频繁的余震为抗震救灾增加了难度。
五、嘉庆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1812年3月8日)的新疆尼勒哈地震(43.8°N,83.4°E)。震级:8;震中烈度:11。
此次地震被称为伊犁地震,发生在伊犁城东南不远处的尼勒哈(今尼勒克县)之东。厄鲁特游牧衮佐特哈、胡吉尔泰、齐木库尔图等处山裂四处,长20里至60里不等,宽五六里不等,深达10余丈至20丈不等。因地处西域,人口较稀少,压死蒙古人47名、遣犯11名以及牲畜5千余头。
六、道光十三年七月西藏聂拉木地震(28.3°N,85.5°E)和云南嵩明杨林地震(25.0°N,103.0°E),两者前后仅差11天,震级均为:8级;震中烈度都是:≥10。
聂拉木地震致使税卡官邸、百姓住房等遭到破坏,坍塌倾圮无遗。嵩明地震使州城城垣倾塌过半,坍塌瓦草房8万4千余间,压死六千七百余口,昆明、呈贡等30余州县遭受破坏。两地的余震都延续到了次年。
七、光绪五年五月十二日(1879年7月1日)的甘肃文县地震(33.0°N,104.7°E)。震级:8;震中烈度:11。
文县、阶州、西固堡等受灾较重,山崩河阻,地裂水涌,所有城堡、庙宇、民房率多倾圮,压死2万余人,伤毙牲畜无数。甘肃西和、礼县、秦州及四川平武、陕西宁羌等41州县遭受破坏,波及甘肃、陕西、四川、山西、河南、湖北、贵州、新疆8省一百多府州县,纵横两千余公里。嗣后,余震不断,至光绪十一年(1885)八月乃止。
八、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九日(1902年8月22日)的新疆阿图什地震(39.9°N,76.2°E)。震级:8;震中烈度:>10。
震中位于今新疆阿图什市北。民房倒塌,城镇毁坏,死者约千余人,附近亚士颠村压死400人,吕宜林死20人。阿图什山错动20米。喀什噶尔城镇毁坏,清真寺局部塌落,香妃墓等古迹遭破坏。英吉沙尔厅、巴楚、阿哈奇等地裂,山区巨石陨落。塔什库尔干、拜城等牲畜圈倒塌。喀什、莎车西等4城余震两年方止。
上述8次发生在清朝的特大地震,破坏性都相当强,当地恢复生产建设经历了很长时间。特别是余震,都或多或少地持续了较长时间,最长的余震延续了6年之久。
清朝以外的8级特大地震,分别是发生在元大德七年(1303)八月初六的中书省赵城(在今山西省洪洞县)地震,明嘉靖三十四年(1556)十二月十二日的陕西华州地震,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十一月初九的福建泉州近海地震,1920年的宁夏海原地震,1927年的甘肃古浪地震和1950年的西藏察隅地震。这6次特大地震都是余震连连,嘉靖华州地震的余震还一直延续到了万历初年。
以古鉴今,特大地震的余震震中、范围、震级、持续时间都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广大灾民也应有必要的思想准备。
注:本文地震参数的震级、震中、震中烈度等数据,依据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与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主编的《中国历史地震图集》。由于当时各种条件的限制,有关灾害数字的统计,如死亡人数等,不甚精确。
作者简介
华林甫,1965年生于浙江余杭,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历史地理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历史地理学。出版专着有《中国地名学源流》、《中国地名学史考论》等多部,并发表各类学术论文九十余篇。
(转引自中华文史网,《清史镜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