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雍两朝殿试策问之题目与时政——兼述康雍二帝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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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康雍两朝殿试策问之题目与时政——兼述康雍二帝性格


科举考试有策制由来已久,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九月,大雨,“以灾异风俗策制举人”《宋史》卷一三《英宗纪》,中华书局1977年版。西汉即有策对,董仲舒“天人三策”是也。。所谓“策制举人”,就是举人考试中有对策一目,内容则在时务方面。魏了翁于南宋宁宗庆元五年(1199)登进士第,“时方讳道学,了翁策及之”《宋史》卷四三七《儒林传·魏了翁》。。魏了翁也是在对策中论述时务,只是当时官方在禁止道学,他不以为然,公然为道学张目。这两个事例表明宋代科举考试有对策科目。清代亦然,是继承历朝制度。
在清代的乡会试中第三场是作策五道。“策”是考试中的一种文体;殿试的策制,图5康熙帝朝服像考官出题,是“策问”,贡士回答是为“对策”,故答卷起始即写“臣对”云云;考官出“策”,具有问难的意思,贡士应该认真回答,“以嘉谋入告,无愧责难之义”。《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中华书局1985年版,雍正元年十月辛未条。策的内容关乎时务,是“策问时务”,因名“时务策”。策问,提出问题,说明题意,即讲道理,从中可见皇帝、考官命意所在。
康熙、雍正两朝文科殿试28次,另有博学鸿词科一次,因其无策试,所以本文就以28次殿试策试为研究对象。策制既然是时务策,策问题目和答卷,必然涉及当时政务,笔者以此探讨策制与时政的关系,试图了解康雍时期的政治,寻觅当时发生了哪些大事,当政者关注何种事务,解决得如何。此外,是否还能从中窥视策制确定者皇帝的个性?科举是否还有价值?其实,关于康雍两朝政治史的研究已经很多,从策制的一角不可能有什么大的发现,笔者不过是从一个新的角度——策制与时政关系的论证方法来观察,或许能够印证学者已经作出的研究成果。又由于笔者未能搜集策对答卷,故所依据的资料,仅是策问的问题,就此进行些许分析。
一、试题的拟定与目标
康熙二十四年(1685)朝臣请求皇帝“亲定殿试题目”。康熙帝偶尔拟定过会试题目,但全让他来出,有两个难处,一是对他个人“不胜烦琐”,二是贡士容易揣摩出试题,故仍由考官拟题,皇帝审阅批准。《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康熙二十四年三月丁丑条。雍正元年(1723)恩科,雍正帝指示:“会试、殿试题目,或于古文及律诗词赋等文内,由内阁奏请,恭候钦命,余俱照文殿试例。”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八《选举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殿试是天子之试,贡士中式成进士,就是“天子门生”,试题本应天子自出,然而上述两个原因是实际困难,不可能每次皆由皇帝撰拟,于是偶尔由皇帝亲自拟定,通常的情形是考官先请示后拟题,经皇帝过目确定。皇帝与试题关系,康熙博学鸿词科亦为一例:“钦命试题,赋一篇、诗一首。”见《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八《选举二》。
诚如康熙帝所顾虑,殿试出题,以防止贡士猜题为大事,皇帝、考官时时在意。康熙五十二年(1713),“以近科乡会试多择取冠冕吉祥语出题,每多宿搆幸获”。故五十四年(1715)降旨:“科场出题,关系紧要,乡会经书题目,不拘忌讳,断不可出熟习常拟之题,朕常讲《易》及修定天文、律吕、算法诸书……尔等考试之官……断不可以此诸书出题……不然则人皆可拟题幸进,实学何由而得?”《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八《选举二》;《清圣祖实录》卷二六二,康熙五十四年正月甲子条。不仅康雍时期防范如此,乾隆朝亦然,四年(1739)四月殿试,“御制策问题,不拘旧式,以杜诸生预先揣摩”乾隆官修《清朝通典》卷一八《选举一》,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考官命题应表现出通于时务,好让士子作答,否则给予处分。康熙三十六年(1697)以各省乡试命题悖谬,谕大学士等:“乡试为抡才大典,出题理宜详慎,今览各省所进题名录,如福建三场策问台湾事宜一道,于地方情形事势毫未通晓,乃盲昧命题,殊为悖谬,其余各省亦多未当。”这一年考核出福建、云南、河南三省第三场策问命题悖谬,主考王连英等分别降调。《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八《选举二》;《清朝通典》卷一八《选举一》。乡试策问题目如此,殿试自然要求更加严格。讲究命题的准确性,希望士子敷陈切当,朝廷好得到通达时务的人才。
二、试题内容所反映的康雍两朝关注的事务及出现的大事
策问总的原则是全面讲求治理之道,以备采择。康熙三年(1664)策试题所说今日“治效犹未即臻,岂广厉之道有未尽欤?今欲诞敷教化,使天下蒸蒸振兴为善,其道何由?……尔多士其各抒所见,详切敷陈,朕将亲览焉”《清圣祖实录》卷一一,康熙三年三月甲申条。。明确表示寻求治理之道的愿望。康雍两朝的策问题目究竟是何内容,表达出哪些政治治理观念,反映出哪些时政问题,兹分类交代如次:
(一)对于治国之道、治理方针是宽平抑严苛,更新抑守旧的探讨
康熙十二年(1673)三月策试“夫治狱之吏,以刻为明……乃常平之设,多属虚文……今欲疏禁网以昭惇大,缓催科以裕盖藏”,“其何以使利兴弊革欤?”《清圣祖实录》卷四一,康熙十二年三月庚寅条。康熙四十二年(1703),皇帝认为世道“蒸蒸然有治平之象”,既然处在治世,因此殿试策问提出三个问题,一为执中之政的方针:“从来治有大体,贵在适中,若或矫饰以邀名,深刻以表异,虽复矢志洁清而民不被其泽,岂非务综核则人受烦苛之扰,尚宽平则人蒙休养之福,其何法以激劝之欤?”二为教化之术:“风俗厚则仁让之教兴,风俗偷则嚣凌之气炽。今欲使家敦孝弟,户励廉隅,共勉为忠厚长者之道,而耻为非僻浮薄之行,宜何术之从也?”三与执中之道相联系,为平狱之法:“兹欲听狱之吏,体朝廷好生之心,悉归平允,以渐臻于刑措,何道而可?”《清圣祖实录》卷二一二,康熙四十二年四月己卯条。策题所说“综核”是指“综核名实”,即更新,而所说“宽平”是行仁政,对现状不作大的改变;“深刻”是反对官吏刻薄,如审案中深文周纳,与宽仁相联系。所提的施政总方针应当是宽仁还是严苛的根本性问题。下一科(康熙四十五年,1706)策问有相同的内容。因执中之政的题目太大、太难,遂不以专题出现,而其精神贯彻在具体问题中。策问提出官吏如何清廉爱民:“作吏之道在洁己爱民,操履不饬,则行检俱隳,其或市名立异,自以综合为能,则民亦滋累。兹欲使大吏以及有司,咸清白持身,和平御下,俾小民安食息之常,而无狱市之扰,宜何道之从欤?”慎重刑法再次提出来:“朕于小大之狱,必平必慎,每念民命至重,务委曲以求其生,乃四方奏谳,或未协中,而听狱之吏,至有恣用酷刑,滥伤民命者,何其惨而不德也!”《清圣祖实录》卷二二四,康熙四十五年三月戊寅条。雍正元年(1723)举行恩科,策问以端正风俗为题,表达改行新政的意向:“今欲使家有孝子,国有廉吏,所以倡导鼓舞之者,其道安在?”“风化始于君,成于臣,渐仁摩义,非一手足之烈欤。”“尔多士积学有年,必有以抒夙抱而佐朕之新政者,其悉以对,朕将亲览焉。”《清世宗实录》卷一二,雍正元年十月辛未条。次年(1724)殿试策问,雍正帝提出政治革新的三个问题,令贡士回答:一为讨论兴革的利弊,革新可能会出现烦苛,维持旧状,则弊端滋生,如何是好?以用人而论,“诚欲其兴事慎宪,有裨地方,匪直洁己自好而已。夫生事苦其纷更,而避事必至隳废。操切患其滋扰,而优容又至养奸,何道而成明作惇大之治欤?”二为议论学与行的关系,重在实践:“士为四民之首,必敦尚实行,以倡风化,今或务华鲜实,甚者嚣凌狙诈,岂渐摩化导有未至也?抑崇德绌恶,所当劝惩互用欤?”三是讨论如何劝农,广开农田:“朕欲地方大吏督率有司,多方劝课,俾惰农尽力于作劳,旷土悉成为膏壤,何道而可?”《清世宗实录》卷二五,雍正二年十月壬申条。雍正八年(1730)殿试,策问课吏宽严之道:“夫课吏者,督抚之责也,务为姑息,必长废弛玩愒之风;稍涉苛求,又非为国家爱惜人才之道。何以励其操守,作其志气,策其不逮,宥其过愆,使群吏承风率教,鼓舞奋勉,以奏循良之绩欤?”《清世宗实录》卷九三,雍正八年四月己亥条。从宽与严的角度议论吏治之道,不单单是吏治问题,而归属于施政总方针议题之内。上述策问之题,实质上是要求贡士议论“时中”之策,即根据当时政治、民生状况,实行何种政策最为相宜,在方针上是仁政的宽松,还是革新的威猛,具体方面则表现在对官吏、刑政的宽严态度上,总之是追求中庸之道及其落实。
(二)关注吏治政风
康熙六年(1667)以吏治不清为题:“迩来贪风未息,诛求下吏,以奉上官,遂致不肖有司,私派横征,民生益困,何法而可革其夙弊欤?……兹欲使草野免追呼之苦,而度支恒足,其道安在?”《清圣祖实录》卷二一,康熙六年三月甲午条。康熙二十七年(1688)策试题,探讨对官吏的奖惩之道:“何以使殿最惟明,黜陟允当与?抑正己率属,大法则小廉也,崇奖洁清以风厉有位,尚有可讲求者与?”《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戊戌条。康熙帝于三十六年(1697)取得对准噶尔部噶尔丹战争的彻底胜利,精力转向内政,因而在策问中说:“外氛既涤,内治宜修。绥辑地方,予爱百姓,惟司牧者是赖,倘使贪墨不除,则民生何由休养?”为澄清吏治,策问贡士如何令官僚“怀恐惧羞恶之心,共励羔羊素丝之节,其何道之从也”《清圣祖实录》卷一八四,康熙三十六年七月壬辰条。。三十九年(1700),康熙帝对吏治状况颇多不满,策问谓民间疾苦难于上闻,胥吏尚多奸顽,闾阎未登丰裕,因此问:“岂积习之骤难除欤?抑有司奉行之不力也?兹欲令大法小廉,民安物阜,渐几于淳庞之治,何道而可?”《清圣祖实录》卷一九八,康熙三十九年三月辛亥条。良好的吏治,始终是朝廷追求的目标,康熙五十一年(1712)殿试策问就以大小官员一体、大法小廉为论题。试题认为当时官员之间、官员与皇帝“犹未能一德同风”,其故何在?《尚书》谓“同寅协恭”,难道是让臣下“朋党比周”?如何才能偏党不生,和衷共济呢?“大臣法,小臣廉”,“其何以使廉法相承,永底盛治欤?”《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康熙五十一年四月甲寅条。五十二年(1713)恩科,康熙帝针对“国家承平日久,文恬武嬉”的状况,希望官吏振作有为,为此殿试策问命题,一问官吏如何达到廉洁:“今吏道未尽澄清,官邪未尽振肃,其亦倡率之道,有所未至欤?”二问怎样以公荐贤。当时被荐的人,经任用后往往不能称职,原因是荐举者“无至公心”,徇情而荐扬所至。《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六,康熙五十二年十月癸未条。为了长治久安,五十四年(1715)策问,康熙帝仍以恬嬉为戒命题:“夫兢业所以保泰,晏安或致隳功,其相与维持警戒,益求致治保邦之道,宜若何以副朕意欤?”《清圣祖实录》卷二六三,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丁卯条。
图6康熙帝南巡图卷·江南贡院(三)追求忠孝之道、君臣一体、一心一德,反对臣下结党营私
康熙四十八年(1709),在第一次废黜、复立太子事件及所反映的朋党之风盛行之后,殿试的策问题目就与此密切相关,放在议论朋党之害与讲求人伦道德方面:“从来人臣之于国家,谊均休戚,所谓腹心股肱联为一体者也,倘或营己怀私,背公植党,则臣职谓何?夫不欺之谓忠,无伪之为诚,古名臣忠与诚合,然后能守正不阿,独立不依。今欲戒欺去伪,以共勉于一德一心之谊岂无其道欤?”《清圣祖实录》卷二三七,康熙四十八年三月辛卯条。六十年(1721)是康熙帝登基一甲子大庆,而太子虚位,诸皇子与臣下结党谋位,康熙帝颇有隐忧,策问就此而发:“朕自御极以来……兢兢业业,宵旰不遑,六十余年如一日,而犹虑人心诚伪不一,凡在臣工,欲其消朋党而去偏私,无怀二心以邀虚誉。……夫粹然无私之为公,凛然不欺之为忠,为人臣者,必能公忠自矢,表里如一,乃不愧心膂股肱一体之义,倘或缘饰于外,则实行不孚,甚至背公植党,起于心术之隐微,而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今欲戒欺妄而去私伪,果何以精白乃忱,靖共尔位欤?”《清圣祖实录》卷二九二,康熙六十年四月壬辰条条。雍正帝在策问中把“君臣一体”当作论题,是在五年(1727)的殿试之时,然而自他继位以来的殿试都关涉到了,如元年(1723)恩科策问,开头即说:“朕惟致治之道,必君臣一德。”《清世宗实录》卷一二,雍正元年十月辛未条。二年(1724)策问亦然:“朕惟至治之世,君臣一心一德。”《清世宗实录》卷二五,雍正二年十月壬申条。到五年,就令贡士就此发表意见:“人君奉天出治,而赞化端赖臣邻。人臣体国奉公,而分猷必资群力。惟君臣联为一体,故公而忘私,国尔忘家,而明良之庆以成;僚采联为一体,故善则相劝,过则相规,而协恭之美以着。朕推诚布公,实视百尔臣工为一体。而诸臣之事君者,果能尽一德一心之道,而无惭于幽独欤?又何以使同朝共事者,绝党比之私,化畛域之见,以臻师师济济之盛欤?”《清世宗实录》卷五六,雍正五年四月戊子条。八年(1730)殿试策问仍然以一德一心设问:“盖堂陛孚于一德,而后谟明弼谐,克赞其猷。僚采合为一心,而后抚辰凝绩,共收其效。朕推心置腹,一本至诚,冀百尔臣工,抒诚启沃,以襄治化,而在廷诸臣,果能精白乃心,夙夜献替,无愧笃棐之义欤?……人臣职内职外,皆朕股肱耳目之寄,必也忠以居心,公以涖事,然后能与君为一体。苟党援互结,而怀溺情阿比之私,文貌相承,而挟矫诈沽名之术,何以称靖共匪懈,无忝厥职也。尽欲使内外诸臣,相勉于古大臣公忠体国之谊,钦乃攸司,无载尔伪,励匪躬之节,而凛勿欺之忱,果何道之从欤?”《清世宗实录》卷九三,雍正八年四月己亥条。雍正帝认为君臣一体之状况有所前进,仍不满意,乃在十一年(1733)殿试策问中寻求君臣同心同德之道:“朕推诚以遇臣工,时以公忠体国切加勖勉,深冀内外诸臣,共臻斯路,而服官受糈者果克以忘私去伪,自励而交励耶?若犹未也,则图所以殚厥心者宜何如?”《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九,雍正十一年三月庚戌条。
(四)研讨民生民食、仓储,特别关注黄河、淮河的修治
康熙九年(1670)策试提出两个问题,一为吏治,另一为漕粮与民生,重点在后者。策题云:“……乃士风尚未近古,以致吏治不清,民生未遂。……漕粮数百万,取给东南,转输于黄、运两河。何以修浚得宜,而天庾借以充裕,俾国收其利,而民不受其害?”《清圣祖实录》卷三二,康熙九年三月戊午条。十八年(1679)以民生经济为议题,策问:如何劝农垦荒,督科有效?铸造铜钱而原料不足,是开采铜矿,还是禁止民间使用铜器?“尔多士留心经济,其详切敷陈,勿泛勿隐”《清圣祖实录》卷八○,康熙十八年三月庚寅条。。二十一年(1682)三藩之乱平定,而创伤未复,应做两件事,即稳定民心和恢复经济,所谓“图治之要,首重天储,兼御民患”,为此要修治黄河、运河,可是为何久修而不治?是否旧法已经失灵?新法应怎样创造?九月殿试策对遂以此意命题。《清圣祖实录》卷一○四,康熙二十一年九月乙巳条。三十年策试题仍以治河为念,“何以使隄防永固,漕挽迅通,虽有霪潦巨浸,恒无泛滥之虞,运道民生,咸有攸赖,其熟筹之”《清圣祖实录》卷一五○,康熙三十年三月丙午条。。下一科(三十三年,1694)的殿试策问:有什么办法保障黄、运两河“永固无虞”?《清圣祖实录》卷一六二,康熙三十三年三月戊午条。再下一科(三十六年,1697)策问,表示已经使用一百多万两银子修治黄河、运河,然而河水依旧泛滥,怎样才能堤防永固,无溃决之忧?《清圣祖实录》卷一八四,康熙三十六年七月壬辰条。接着康熙帝以赶修永定河、黄河、淮河、运河为要务,三十九年(1700)策问中指斥河工官员怠窳玩愒,以致工程稽迟,不知何日能够竣工,以释朕宵旰之忧,因命贡士详论河工完善之法。《清圣祖实录》卷一九八,康熙三十九年三月辛亥条。
(五)讲求儒学、理学学术根底的修养,以改善官风与士习
康熙二十四年(1685)策试题关注民生士习,农夫果然“争趋本业否欤?”欲使士人“束修砥节,何道而可?教化之不兴,以凡为士者从事虚名而未敦实学也,矫伪相煽,中于人心,咸令惕然知返,着诚去伪,抑何术之从也?”《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康熙二十四年三月庚辰条。对于理学家空谈性命之学,不能践履,康熙帝有所不满,就在殿试十天后,指责空疏不学之辈,“借理学以自文其陋”,“岸然自负为儒者,真可鄙也”《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康熙二十四年四月辛卯条。。他是想通过殿试命题,教育士人改变学风和为人作风。二十七年(1688)殿试策问讨论儒家学问:“天人相与之际,穷理极数,劂有奥旨,可得而详之与?”皇帝要达到天人和谐的政治至治,就要对最高深的政治哲学有更深入的理解,所以就此题意作出说明:“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者,极先天之数,而尽天地万物之变化,该帝王圣贤之事业,殊途一致,其旨安在?”《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戊戌条。关于经学,康熙三十年(1691)殿试策问贡士:“汉唐之笺疏,宋儒之训诂,繁简得失,义蕴精微,可得而悉指欤?”《清圣祖实录》卷一五○,康熙三十年三月丙午条。因教育乖方,士习凌竞,三十三年(1694)殿试,就此策问:“兹欲厘剔振兴,以广棫朴作人之化,何术之从与?”《清圣祖实录》卷一六二,康熙三十三年三月戊午条。康熙朝后期编辑《朱子全书》,明确以理学为官方哲学。五十一年(1712)殿试策试士人对理学的理解,策问云:“夫六经四书,濂洛关闽,学之正者也。历稽往代,莫不崇尚经术,兴数百年太平之基。今士行犹未尽修,士业犹未尽醇,其将何以养育陶成,绍休圣绪欤?”《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康熙五十一年四月甲寅条。五十四年(1715)策问,赓续上科,要求贡士明了“昌明正学”之道:“儒者着书立说,荟萃群言,务期阐明大道,折衷于至当。”不可“人自为书,家自为说,或假以立名,或用以阿世,使圣贤精意,反因之而滋晦”《清圣祖实录》卷二六三,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丁卯条。。五十七年(1718)策问不离朱学话题,而围绕对孝道的诚伪方面。皇帝说他以孝廉奖励天下,但敦笃彝伦、树立名节者并不多见,而标榜孝廉欺世盗名者有之,因之不能不辨别诚伪,尤其是士人徒然能够述说经意,实行方面反不如农夫,这是何故?士人应当通经,对经典的诠释,朱子精当,“皆切于躬行日用,绝无华言浮说”。士人既然“明一经之义”,就应当“收一经之用”。怎样能够做到呢?《清圣祖实录》卷二七八,康熙五十七年四月癸未条。雍正五年(1727)的殿试,策问探讨端正士习的问题:“今欲使读书之人,争自濯磨,澡身浴德,悉为端人正士,以树四民之坊表,必何道而可?”如何获得称职的亲民官及其如何化导民风:“朕欲百姓乂安,风俗淳美,果何道而使司牧皆得其人,以收实效欤?抑大法小廉,必端本于大吏之倡率欤?……为民牧者必如何劝勉鼓励,而后见丰亨豫大之休也。”《清世宗实录》卷五六,雍正五年四月戊子条。八年(1730)继续探讨端正士风问题,去虚浮,倡实行:“乃海内之士,或驰骛于声华,或缘饰于巧伪,而乔野朴鲁之质,又拘迂固陋而无适于用,将欲使之洗涤积习,相与进德而修业,其何以渐摩陶淑,因材造就,以储誉髦之选欤?”《清世宗实录》卷九三,雍正八年四月己亥条。十一年(1733)殿试策问,教士先立志:“《孟子》曰‘尚志’,《记》曰‘士先志’……然则士可不自植其本欤?而师儒之教又可弗急其先务欤?”《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九,雍正十一年三月庚戌条。
(六)探讨应付战争之策、武备与抚绥边民
康雍之间发生三次大的战争,即三藩之乱、三征噶尔丹以及康雍先后进行的对准噶尔之战。战争带来经济的破坏、人心的浮动、边民的抚绥等一系列问题,在殿试策问中有着反映。康熙十五年(1676)正值三藩之乱,朝廷既要稳定人心,又要增加赋税,因此问计于贡士。三月殿试策问:“忠孝者,人生之大节也,知之明,则不惑于邪正;守之固,则不昧于顺逆。乃人心不古,奸宄潜滋,所关世道,良非细故,岂亲亲长长之谊素未讲究欤,抑司教者之训饬未备也。”这是追究叛乱发生的一般性原因,如何解决,此时无力理会,要务在敛财以支持战争,故云:“今戡定方殷,军需孔亟,议生议节,亦既筹画多方矣,而度支未见充盈,施行尚鲜实效,何道而使上有裨于经费,下无妨于休养欤?”《清圣祖实录》卷六○,康熙十五年三月壬寅条。五十四年(1715)开始对准噶尔用兵,至五十七年(1718)策问,讲到武备军需,特别提出屯田储粮时务问题:“古者内有民间之储,外有边境之备。自汉有屯田塞下之议……今欲推广其法而行之,使疆内无转运之艰,行间获饱腾之利,其何以兴良法而课实效欤?”《清圣祖实录》卷二七八,康熙五十七年四月癸未条。康熙帝三次亲征噶尔丹,三十六年(1697)功成,殿试策问如何安抚蒙古降人:“西北塞外悉已荡平,朕中外一视,念其人皆吾赤子,覆育生成,原无区别,其何以抚循绥集,使窜匿者不致于仳离,向风者得遂其食息欤?”《清圣祖实录》卷一八四,康熙三十六年七月壬辰条。五十九年(1720)在西藏地区取得对准噶尔人的胜利,而对准噶尔本部的战事毫无进展,六十年(1721)的策问针对因局部胜利出现的骄傲情绪,因此问屯边实效和练兵之要。《清圣祖实录》卷二九二,康熙六十年四月壬辰条。雍正帝继续对准噶尔的战争,主动两路用兵而毫无结果,十一年(1733)殿试策问关于常备不懈的武备事宜:“夫治世不弛武备……夫士不练,不可以程勇;器不精,不可以言备。然则弧矢戈矛之用,与夫坐作进退疏数之节,司戎政者,可勿时时加意欤?”《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九,雍正十一年三月庚戌条。
(七)议论对外贸易事务
康熙二十七年(1688)策论:“商贩通行,远致外方物产,以阜吾民,其间果有利而无弊,可悉指与?”《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四,康熙二十七年三月戊戌条。
综观康雍两朝28科殿试策问内容,就与朝政相关方面,笔者产生三点深刻印象:
其一,试题与时政关系密切,针对性很强,极富现实感,呈现当朝大事。比如治理黄河、运河,是康熙朝特别重大的事情,其时黄河夺淮河入海,河患严重,康熙帝几次南巡,就以治河为名,四十四年(1705)的第五次南巡,验收并宣布修治黄河、淮河工程的成功,他高兴地说“河事已大治矣”,“朕为两河告成,特来巡阅”《清圣祖实录》卷二一九,康熙四十四年二月庚寅条、三月己亥条。。两河的治理,不仅关乎地方民生,更联系着漕粮的运达北京,以保障京师官员、士兵食粮的来源。康熙帝不厌其烦地于九年(1670)、二十一年(1682)、三十三年(1694)、三十六年(1697)、三十九年(1700)五次出题,以治河考问贡士,可知修治两河是何等大事。平定三藩之乱、三征噶尔丹、对准噶尔用兵的过程中,策问的内容,或如何取得战争的胜利,或觅求善后之策,所以策问反映了这些战争的历史。废太子事件和储位虚悬,没有明确进入试题,其实策问中反对朋党的问题就是为此而发,是曲折地反映了出来。雍正前期反对朋党是大事,雍正帝策问总讲君臣一心一德,尤其是雍正五年(1727)讲“绝党比之私”,可见反朋党是朝廷要务。康熙帝尊崇理学,将朱熹升为十哲之列,五十一年(1712)、五十四年(1715)策问以“昌明正学”为题,是就此而发。看来,两朝重大事情在策问题目中均表达出来了。
其二,皇帝以试题宣扬、探讨根本性的治国方针和理念。施政方针的宽仁与严猛,政治的革新与维持现状,对官员廉洁与宽容的把握尺度,刑法的平允协中与否,理学为官方哲学等方面的试题,涉及的是国家的治理理念和方针。这样的题目,既要让贡士领会、明了治国方针和理念,也要求他们发表见解,以备朝廷采择、参考。
其三,要求官员、士人学用一致,成为百姓表率,端正民间风俗。康熙、雍正二帝屡次在策问中讲官员的大法小廉,辨别官员、士人的诚伪,要求他们讲求忠孝之道,君臣一心一德,不欺隐,不矫诈沽名,言行一致,“悉为端人正士,以树四民之坊表”,从而化导民风,达到“百姓乂安,风俗淳美……丰亨豫大”的至治气象。《清世宗实录》卷五六,雍正五年四月戊子条。
三、科举仍有可以称道之处
康熙时期就有改革科举制度的议论,而到了光绪末年才废除科举。科举之弊,上个世纪论者颇多;近年,则有学者关注废科举之后出现的问题,诚为反思后的有识之见。科举的存废历史,不属拙文论述之列,笔者只是通过殿试策问,试图认识康雍时期科举的成就与问题。
(一)重视选拔实学人才的努力
策论是选拔实学人才之路。策论之试,是考察应试者的分析认识能力,殿试考试时务策本身,显示朝廷选拔实学人才的愿望;出题讲究合于时务,否则处分命题的考官,同样显示选取人才的愿望;康雍两朝历次策问的内容,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或是治国的纲领理念,可以从贡士的答卷中发现有识之士。
策论是朝廷获取民间声音的一种渠道。皇帝和主考官的命题,就是让贡士把握时政特征和存在的弊病,提出对策,于是殿试策论成为取士的一项标准,更是朝廷获取政治建议的一种渠道。贡士来自民间,他们的策对,在力求符合经典及揣摩、迎合皇帝旨意的同时,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反映民间的声音、民众的某些愿望,供朝廷参考、取择。
进行策问的科举仍然可以出人才。科举既然考试时务策,并如其所愿,所出的试题都是关乎时政的,尤其是要政、国策方面的,表明朝廷是希望从考试中发现人才,选取人才,因此不能说科举制绝对扼杀人才、窒息人才,应当说科举还是培养一些人才的。当然,由于科举制内在的弊病,清代已经不能出旷世人才,故而嘉道时期龚自珍有“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声。
康雍两朝的殿试策问,说明朝廷努力从科举中选拔实学人才,至少是有这种愿望。如果不是为了选拔人才,何必要有策问,又何须费力地实行科举制度。
(二)科场规则与防止作弊
考官先接受考试。对考官艺能的要求,除了科甲出身的基本条件,还应先接受考试,以便选用。雍正三年(1725)二月定:“应考试差之翰林及进士出身官员人等,于太和殿试以四书题文二篇,上亲定甲乙,以备差遣。”⑤《清朝通典》卷一八《选举一》。表示慎重科举,慎重衡文。下面略谈一下防范之策。
拟题防止诸生猜题,前述康熙帝言讲甚明。试题拟定后防止走题;试卷移交的保密和时限;考场与阅卷的警戒,都有明定的章程。为防止考官作弊,考试各种人员往往临时指定,赴各省的乡试考官,命下之日即须离京,以免接受京官关节。
防范衡文作弊。康熙帝于五十二年(1713)十月殿试阅卷,阅至第二卷,预言这是南省人书写的,命拆开弥封,果然如其所说,因为阅文多了,知道各地方人的文风,皇帝都能如此,考官必然更加明白,这样就容易舞弊。康熙帝还知道士子到京,把自己作的文字,分别投送可能成为考官的人,“以博己之声名,以求人之采取”,就此,他警告读卷官,“当一秉虚公,略无私意,始称厥职”《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六,康熙五十二年十月乙酉条。。
教育考官务实。前述出题中防范贡士的猜题,也是教育考官,不让他们从经书中选取“冠冕吉祥语出题”,这是因为官员好借试题歌颂皇帝圣明,当今盛世,向皇帝献媚。然而这样的题目考查不出贡士的真才实学,与考试目标不合,也与改进时政无补,是以康熙帝留心改正。
(三)因看重书法而相对忽视真才实学
康熙五十二年(1713)庶吉士散馆,康熙帝定其名次,“王图炳,字甚好,易至第三”《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六,康熙五十二年十月甲辰条。。雍正帝于十一年(1733)四月说张若蔼殿试卷“字画端楷”,策问文“颇得古大臣之风”,应中式鼎甲。《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九,雍正十一年四月壬子条。可见康雍二帝均将书法作为确定名次的一种标准。乾隆帝亦然,二十五年(1760)四月上谕,廷试对策,“除文、字俱佳者尽登上选外,其有字不甚工,而援据典确、晓畅时务者,亦应列为上卷”⑤。后来的发展,以致以书法取人,与文、字俱佳的要求不相合,不利于选取人才。
(四)张廷玉为子退让鼎甲——中华传统美德的表现
雍正帝谓大学士张廷玉之子张若蔼殿试卷“颇得古大臣之风”,“字画端楷”,应中探花,张廷玉反复辞谢,奏称:“天下人才众多,三年大比,莫不望为鼎甲。臣蒙恩现居政府,而臣子张若蔼登一甲三名,占寒士之先,于心实有不安。倘蒙皇恩,名列二甲,已为荣幸。”又跪奏:“臣家已备沐恩荣,臣愿让与天下寒士,求皇上怜臣愚衷。若君恩祖德,佑庇臣子,留其福分,以为将来上进之阶,更为美事。”因言辞恳切,雍正帝乃允准其请求,将张若蔼改定为二甲第一名。《清世宗实录》卷一三○,雍正十一年四月壬子条。张廷玉的话,道出其为人之道,一是为他人着想,本身已占据高位,不应再占寒士的利益,不但不占,还要让出应得的利益;二是恐惧盈满,深知盛极必衰的道理,他和他的父亲张英已经是两代大学士,再出鼎甲之人,必然遭到他人的嫉恨,就不是发家之象,而是衰落的征兆,同时让出鼎甲,对张若蔼本人也不是坏事,让他从头做起,加强磨炼,更稳当、扎实地做人,凭自身本事求取发展。
四、从试题看康雍二帝的政治方针与为人性格
从试题看康雍二帝为人,不难明了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勤政不倦而又认真;睿智,善于把握时局和发现问题;讲求政治思想的深入人心(从官员、士人到百姓),以此移易政风、士习、民俗。他们可谓为天子双星。他们的相异之处是政治思想和施政方针不同:康熙帝始终主张并施行宽仁之政,反对更新,为人仁厚、宽容;雍正帝力主革新除弊,实行严威治国的方针,为人严酷,察察为明。
图7雍正帝读书像康熙帝一贯主张实行宽仁政治。笔者将从三个方面来表述。其一为一贯性。康熙帝的实行宽仁之政,笔者原以为是他后期的事情,特别是因晚年倦勤所致,今从策论试题来看,早在青年时代就是这种主张。十二年(1673)策问试题指斥刑政弊端——“治狱之吏,以刻为明”,表示“欲疏禁网以昭惇大,缓催科以裕盖藏”《清圣祖实录》卷四一,康熙十二年三月庚寅条。,指出判案应该平允,不可深文周纳,导致失入之误;要爱民,令民家有盖藏——有隔宿之粮,而不能催科太急太猛。一个刑政、一个赋敛,关系百姓生活和生命,慎重为之,集中体现宽仁施政的理念。此时康熙帝20岁,宽仁之政坚持到他寿终正寝。三十九年(1700)策问仍以慎刑为题:“朕于大小之狱,必平必慎,每念民命至重,务委曲以求其生,乃四方奏谳,或未协中,而听狱之吏,至有恣用酷刑,滥伤民命者,何其惨而不德也!”在这种指斥中,表露出康熙帝施政“协中”的观念,这就是笔者将要叙述的“其二”了:强调执中之政,反对更新。就在这个谈论协中的问卷中,又说官吏“自以综合为能,则民亦滋累”,认为更新是美谈,而实际是扰民乱政,显示出不赞成的态度,而鲜明表达则是在四十二年(1703)的策问中,他说:“从来治有大体,贵在适中,若或矫饰以邀名,深刻以表异,虽复矢志洁清而民不被其泽,岂非务综合则人受烦苛之扰!”同时认为“尚宽平则人蒙休养之福”。宽平民得福,更新则民受烦苛之苦,为民行仁政,就不必进行综核名实的更新。其三,对官员中不正之风,温和劝导,不予严厉处分。康熙帝明知科举中有作弊贿卖现象,只有出现大案,才严加处理,小事就睁一眼闭一眼,但是并不忘告诫官员要清廉,秉公处事。前述阅卷中,康熙帝就南人试卷发生的议论,是他含蓄指明科举有舞弊的行为,希望起到警诫考官勿卖关节的作用。在三十三年(1694)康熙亲定殿试贡士甲第,谕大学士等:“诸贡士策中,论吏治,皆言当实心任事,大法小廉。”而现今言官建白甚少,官员不敢参奏,所以“今诸生对策,虽能言之,若身当其任,恐亦能言不能行也”《清圣祖实录》卷一六二,康熙三十三年三月戊午条。。这样说,表示对言官不能尽职的不满,也是期望贡士、进士做官之后,能够言行一致,尽职尽责。他的语气缓和,不厉声厉色,显露宽容态度。康熙帝曾经就官员的贪赃行为,对朝臣说,他并非不知道这种事,试想这些人当初大比进京时,行李非常简单,而做官后再出京,哪一个不是箱笥多多,钱从哪里来的,还用问吗?他就是不整饬而已,否则谁也逃不了。他还说过,在废立允礽过程中,很多官员卷进朋党之中,若是追究,他们就性命难保。他发出警告,希冀官员自律,廉洁奉公,而不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看来他是重在防范,而不在惩治。
雍正帝与乃父相反,锐意革新并猛烈推行新政是他一以贯之的特点。还在皇子时代,偶尔奉命处理事务或议事,都表现出了这种特质。如康熙五十二年(1713)顺治帝淑惠妃丧事,有关部门料理不善,康熙帝命雍亲王胤禛查办,胤禛遂奏参工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兼管光禄寺卿,内务府总管、署理总管等人,使得这些大员都受了处分。于此一事,可见胤禛处事不苟且,崇尚严刑峻法。又如在四十八年(1709)康熙帝巡视京畿,责备同行的鄂伦岱等结党营私,而鄂伦岱以国戚自居,不知畏惧悔改,胤禛在旁看不顺眼,向康熙帝建议,把鄂伦岱交给他处置,他说:“此等悖逆之人,何足屡烦圣怒,乱臣贼子,自有国法,若交与臣,便可即行诛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起居注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雍正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条。他动不动就要杀人,可知性情严酷。不当政尚且如此,一旦位登九五,必行严猛之政。雍正元年(1723)举行恩科,策问表示实行新政,二年(1724)殿试策问,雍正帝大讲政治革新之道,表现在对官员、士人、农夫的严格要求方面。关于官员的要求,他说任用官员,“皆务得人,欲其兴事慎刑,有裨地方,是非直洁己自好而已。夫生事苦其纷更,而避事必至隳废。操切患其滋扰,而优容又至养奸,何道而成明作惇大之治欤?”他虽是在兴事、避事方针的选择上问难于贡士,可是字里行间表明他的态度:官员不能只是洁身自好,还是兴事为好。同样的问题,与康熙帝的策问文字表达就不一样了,康熙帝注重讲综合偏急扰民,而不讲避事的隳废——败坏政事,表示偏重于宽仁的态度,由此可见两个皇帝意向不同,政治方针不一。策问还指斥士人,“务华鲜实,甚者嚣凌狙诈”,因而提出“劝、惩互用”的问题,并且借用经典之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其不率教者,有郊遂之移,寄棘之屏”,也就是说,不符合规范的士人,将摒弃不用,显现对士人的严肃态度。对于农夫也是着重警告,要求地方官“多方劝课,俾惰农尽力于作劳,旷土悉成为膏壤”,简直是把农民看作是“惰农”,不是鼓励,而是吓唬。官,要求其兴事、生事;士,要求其行履端正;农,要求其勤于力作。雍正帝不满现状,希望“吏治澄清,教化洽而休养备”,“以成郅隆”之世《清世宗实录》卷二五,雍正二年十月壬申条。,而致此之道,在于兴事,在于革新,而不能避事守旧。策问表达了雍正帝的革新精神和施政方针。八年(1730)殿试,雍正帝策问课吏宽严之道:“姑息,必长废弛玩愒之风;稍涉苛求,又非为国家爱惜人才之道。何以励其操守,作其志气,策其不逮,宥其过愆,使群吏承风率教,鼓舞奋勉。”《清世宗实录》卷九三,雍正八年四月己亥条。话语之间稍有爱护之意,而非一味严酷无情。此时他已执政八年,进入治理的后期,再不像前期那样为政猛烈了。总起来说,雍正帝的革新思想,是在前朝形成的,登基后予以延续和发展,即已经不是在所能涉及的范围内主张严威政治,而是全面施行于各个社会领域。雍正帝力主革新,而性情急躁、残酷的特点,策问中也暴露出来。
(资料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1期,原名为《康雍间殿试策问之题目与时政——兼述康雍二帝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