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晚清腐败史之二---传统封建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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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晚清腐败史之二---传统封建腐败


二、传统封建腐败晚清时期,除了社会转型的近代腐败外,还有传统的封建腐败,这主要表现在官场腐败、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等方面。
1、户部宝钞案与官场腐败
咸丰八年(1858)冬至十年(1860)冬,在清朝中央政府中发生了一件大案,人们称之为“户部宝钞案”。众所周知,户部是清政府内管理钱财的机构,代表皇帝掌管财政大权。先是,因为清政府财政匮乏,便设立了宝钞处和官钱总局等机构,以发行钞票和大钱,用来解决财政困难。为了推行这一工作,在宝钞处下面,又设立了官钱号,以便招商出纳。设立的官钱号很多,其中包括乾字官号四个,宇字官号五个,等等。但是,因为宝钞和大钱缺乏信用,社会上的人们不太买账,清政府就利用相关法令强迫推行,以致造成官民交累,弊端丛生,特别是官吏与商人因缘为奸,影响极坏。咸丰八年冬,肃顺任户部尚书,开始派人对有关人和事进行调查。肃顺是郑亲王端华之弟,又是御前大臣,在当时以敢于任事着称,很受咸丰帝信赖。肃顺在派人调查时发现,宝钞处宇字官号欠款,数目与官钱总局存稿不符。于是,肃顺就又奏请咸丰帝,派人进一步深入调查。此案牵延两年,最后查出宇字官号司员蒙混办稿,将官款化为私欠,与商人勾结,狼狈为奸。于是,清政府将司员王正谊、李寿蓉等革职查办,把商人张兆麟等逮捕严讯。这一案件,共抄没司员及商户数十家,籍没官吏亦数十人。[1]
“户部宝钞案”是晚清时期发生的一起比较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在这一案件中,官、商勾结,挖国家财政墙脚,满足个人私欲,因而也是很典型的传统的封建贪污腐败案件。这一案件集中反映了晚清政府的官场腐败。
晚清时期的官场腐败,有多方面的表现,概括说来,主要有:一切为了保官,做官不做事,广结关系网,做官为发财,做官如演戏,做官好比上战场,等等,形成了一幅晚清官场的腐败图。[2]
首先是一切为了保官。能当上官的人,大都也经历了种种艰辛。有的人是通过“寒窗十年苦,一举成名天下扬”的科举道路,踏上了仕途;有的人是通过花钱,也名之为“捐纳”,买了官职,成了官员;还有的人是靠祖上的关系,叫做“恩荫”,比如军功等等,受到了皇帝的赏识,做了官。科举也好,花钱也好,恩荫也好,总之,能当上官的人,确实也“不容易”。所以,他们中的大多数,一旦当上了官,首先考虑的不是怎样为朝廷和百姓办事,而是怎样保住官,创造机会当更大的官。为此,官场上就出现了许多有趣的现象。
光绪初年,海王村(今北京和平门外琉璃厂)有一家由山西商人开的书店,名为“宝名堂”。书店的老板和朝廷吏部的一些官员比较熟,因而了解许多当官人的情况,就刻印了一部书,取名《大清爵秩全览》,用以结交官吏,并以此获取利润。后来,不知哪方面出了问题,或是得罪了什么人,这家书店被朝廷查封了,《大清爵秩全览》也就不许出了。不料,山西商人的本事太大了,他又买通了相关的官员,把书名改为《大清缙绅全书》,继续出版发行,而朝廷也没有再过问,直到清朝灭亡为止。《大清缙绅全书》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呢?原来,这是一部当官人的必读物,也是做官人的联络手册。该书每年春、夏、秋、冬四季各出一册,书的内容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各方面官员的情况,比如姓名、籍贯、职务、履历等等。有这样一部书在手,朝廷的官员队伍情况一目了然,而这也必然给当官的人提供了相互结交的方便。据说,凡是做官的人,都有这本书,当然是不止一册。晚清官员们为了保官,也是为了继续升迁,便把《大清缙绅全书》当成了联络手册。这真是晚清官场中的一种怪现象。[3]
除了《大清缙绅全书》这样的联络手册外,还有另外一种联络手册,名叫《科名录》。《科名录》的意思就是以科举取得功名的人名录,分秀才、举人、进士三类。秀才的人名录多以某一县、某一地区为收录对象,如《苏州府长元吴三邑诸生谱》,收的就是苏州长元吴三邑地区秀才们的人名,它强调的是地区性。举人的人名录多以一省或数省某一年考取的举人为收录对象,也名乡试同年齿录,如《咸丰五年乙卯科直省乡试同年齿录》,就是收录咸丰五年直隶地区所考取的举人的人名,它强调的是时间性。进士的人名录多以某一年参加会试考中进士的为收录对象,也名会试同年齿录,如《光绪六年庚辰科会试同年齿录》,就是收录光绪六年考中进士的人名,它强调的也是时间性。《科名录》的内容包括姓名、年龄、籍贯等。无论是强调地区的,还是强调时间的,只要有一册在手,就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人名,极大地方便了同一地区或同一年做官的官员们之间的往来,加强彼此的联系。所以,如同《大清缙绅全书》一样,《科名录》也非常受官员们的重视,被称为另一样的联络图,做官的几乎人手一册。[4]
当官以后要想保住官,进而继续升迁,除了知道各种各样的联络手册、以便加强彼此的联系、互相利用外,还要懂得官场的哲学,人们称之为“厚黑学”。“厚黑学”一词源于李宗吾的着作。生于光绪五年(1879)的李宗吾,到清朝灭亡时,已经三十多岁了。所以,他虽然是在民国时期发表的着作,提出了“厚黑学”的概念,实际上他所揭露的,仍是晚清时期的事情。透过李宗吾提出的“厚黑学”,人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晚清官场的腐败。
据说,“厚黑学”的本质是脸皮厚,心里黑,不能心慈面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这样,就很难在官场上站得住脚。这脸皮厚,心里黑,缺一不可。只脸皮厚,心里不黑,该狠的时候狠不起来。只心里黑,脸皮不厚,该低三下四的时候会想到面子上不好看,做不出下贱的样子。除了掌握“厚黑学”的本质外,在具体办事的时候,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不同的场合扮演不同的角色。对此,有人总结出求官和做官两种“六字真言”。
求官的“六字真言”是:空、钻、吹、捧、恐、送。“空”就是要有闲工夫,什么事情都不做,一心只想做官的门路。“钻”就是钻营,没有机会找机会,有了机会绝不放过。为此要四处活动,所有的关系都要派上用场,没有关系也要想方设法拉上关系,而一旦拉上关系,就绝不放松。“吹”就是吹嘘自己,用一切形式,在一切场合,都要充分地表现自己,说自己怎么怎么行,和一些“大人物”的关系怎么怎么“硬”,招摇撞骗,无所不用其极。“捧”就是吹捧,俗话说“拍马屁”。凡是对自己有用的人,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要对他逢迎吹捧,不管多么肉麻的话,都能说得出来。“恐”就是恐吓,利用上司的弱点,旁敲侧击,使对方知道自己掌握着他的把柄,但又不过分,这时候再加上捧,使上司知道自己可以为他所用。这一“恐”一“捧”两手交替使用,把上司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送”就是送礼,特别是送钱。对方收了你的钱,就会帮你办事。
做官的“六字真言”是:空、恭、绷、凶、聋、弄。“空”就是说话、办事不接触实际的事情,甚至环顾左右而言它,这样会使自己游刃有余,既不承担责任,而又不会让别人抓着自己的把柄。“恭”就是在上司和同僚之间,甚至在亲友面前,都要装出“谦恭”的样子,使人觉得自己“和蔼可亲”,不提防自己。这样会减少自己的竞争对象,又能博得上司和同僚的好感,从而增加自己升迁的机会。“绷”就是在下属和百姓面前要不苟言笑,不轻易表态,不轻易说话,要表现出自己的“谱”来。但是在关键的时候,要一言九鼎,说话有分量。这样会使自己在下属和百姓面前有威严,也会使下属和百姓对自己有神秘感,畏惧感。“凶”就是凶恶、狠毒,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一切手段,该下手时就下手,但在表面上,还要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绝不暴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聋”就是装聋做傻,在小事情上,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笑骂由人笑骂,我自泰然处之,绝不小不忍而乱大谋。“弄”就是千方百计弄钱,有了钱,就有了经济基础,而有了经济基础,什么事情也就都好办了。[5]
在晚清的官场中,要想保住官,继而继续升迁,送礼是绝对少不了的手段。前曾指出,慈禧在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她和光绪皇帝逃往西安,后来回北京的时候,沿途官员“孝敬”给她的金银财宝,竟装了三千辆大车!上行下效,最高的当权者都这样贪婪,各级官员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在晚清的官场中,送礼、主要是送钱,其实就是变相的贿赂,是很平常又很盛行的事情。但是,送礼也要送得巧妙,既要使接受方能够接受,又要使接受方不丢面子,这就得讲究方法和掌握时机,否则,会把事情办“砸”的。在晚清的官场中,送礼也是有讲究的,当官者不可不知。那么,这些讲究都是什么呢?这就是在所送礼品的前面,加上“仪”、“敬”等字,以文雅的词句掩盖丑陋的行为。一般说来,送礼都是送银子。比如夏天气候炎热,人喜凉爽,这时候送的银子,就称“冰敬”。冬天天气严寒,人喜温暖,这季节送的银子,就称“炭敬”。新年到了,这时候送的银子,就称“年敬”。中秋节、元宵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送的银子,就称“节敬”。在被送者喜庆的日子里,例如生日、结婚、生子等喜庆日子里,送上的银子称“喜敬”。送礼有时不限于官员本身,还要送给官员的看门人、仆役等,因为得罪了他们,也办不成事。送给官员看门人、仆役的银子,称“门敬”。讨官员家属喜欢,是讨好官员本人的一种手段,所以送礼时,有时也要兼顾到官员的家属。送给官员女性眷属的银子,称“妆敬”,也称“妆仪”。送给官员男性眷属的银子,称“文敬”,也称“文仪”。如此等等,官员们对这些是不能不知道的。[6]
其次是做官不做事。晚清官场腐败的又一表现形式,就是当官的人并不处理政务,而是把大量的工作让胥吏去做,自己呢,则考虑怎样保住官,怎样继续高升,怎样捞到更多的钱,怎样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众所周知,在清朝的国家办事人员中,不同级别的官员都有正式的编制。比如地方官中,总督是管辖一省或二、三省的地方最高长官,额数固定,全国才十几个人。巡抚,是每一省的最高长官,一省只一人,全国也不过二十几人。布政使,是在督、抚下面专管一省财政、地方官考绩的官员,一省也是一人,只有极个别的省,如江苏省才是二人,全国也是二十几人。按察使,是在督、抚下面专管一省司法的官员,一省也只有一人,全国二十几个人。在每一省中,还有管教育的官员,称学政,每省也是一人,全国二十余人。以上是省一级的官员。在每一省中,还有若干个道员,在督、抚授权下,专管某一具体地区或某一专门行业事务。在省级官员以下,有知府、知州、知县,各省额数不同。以知县来说,在清朝,全国设有两千多个县,也就有两千多个县官吧。除地方官外,在清朝中央政府中,还设有六部以及理藩院等机构,每部设尚书、侍郎、员外郎、主事等官,额数也都是固定的。除了文官系统外,还有武官系统,比如将军、都统、大臣,等等,额数都固定。所以,清朝,晚清时期也是一样,在编制的官员,都有一定的数额,是不可能随便增减的。
在清朝的政府办事人员中,还有许多是不在编制的,这些人被称为胥吏。胥吏大多在官府或部院中掌管文案,熟悉某一专业领域的业务,是不同级别的官员必须依靠的。胥吏的人数,远远大于在编制的官员。据有人统计,晚清时期,一个大县的胥吏有二、三千名,小县也有三、四百名,全国就有几十万人。如果加上差役的人数,当在一百万以上[7]。这么庞大的胥吏队伍,就是替各级官员办事的人。正因为当官的不做事,不是官的胥吏倒做事,所以,在晚清官场上,闹出了不少笑话,人们也从中领略到了晚清官场的腐败情况。
光绪年间,总督李鹤年府中有一个胥吏,字写得非常好,为李鹤年起草文稿有十多年的时间。后来,李鹤年因故被革职,这个胥吏就转到湖广总督李翰章府中做事,也非常受器重。有一次,李翰章叫这个胥吏缮写一个奏折,写好后,李翰章也没看,就递上去了。不料,没有过多久,李翰章就遭到了皇帝的斥责。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个胥吏把上奏人的名字写错了,明明是湖广总督李翰章上的奏折,可署的名却是革了职的李鹤年!
光绪四年六月二十八日(1878年7月27日),是光绪皇帝八岁生日。按照清朝的规矩,各省的总督、巡抚等官员都要上表庆贺。贵州按察使吴德溥也上了万寿贺折,不料他却受到了处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吴德溥的贺折也是胥吏代写的,把光绪皇帝的万寿写成了皇太后的万寿,变成了“恭祝慈安端裕康庆昭和庄敬皇太后万寿”。
甘肃平庆固径道员魏光焘,因为驻军同原部下的士兵逃亡,怎么也找不到,无奈之际,他便让胥吏写了一道公文,通令所属各府及直隶州捉拿归案。谁知胥吏写错了,竟把奉天府也列入所属各府中了。这可惹了大麻烦。原来,奉天府是直接归朝廷管辖的,魏光焘没有权力行文给这个府。不仅如此,奉天府的最高官员称府尹,而不称知府,可是,公文中却写成了知府。对此,奉天府尹松林非常生气,立即行文魏光焘,除提出种种质问外,还表示,如果处理不好,就向上反映。魏光焘知道惹了祸,赶紧托朝廷中的大官从中说和,又自我贬低,称自己是门生,还送给了松林一万两银子,事情才得以了结。谁知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过了一年,松林给魏光焘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出,请魏光焘帮忙代买几十件玄狐皮、猞猁皮等贵重的裘皮。魏光焘明明知道这是松林利用上次错写的公文在敲自己的竹扛,可是也没有办法,只好又花了一万多两银子,买了松林要的货物,并派人送去,才又了结了这件事。
光绪二年六月(1876年7月),因为两宫皇太后要封徽号,礼部的胥吏代写的一件奏折中,竟提出要派大学士16员,去做有关的事情。结果,这份奏折成了朝廷的笑柄。为什么呢?原来,皇太后册封徽号,这是朝廷的大典,仪式非常隆重,大学士要负责捧册宝。按清朝规制,大学士有四人,加上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也不过是6员,而礼部的奏折中,竟写成16员,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要知道,礼部是专管朝廷有关各种仪式礼节的机构,怎么还会出这样的问题呢?这是礼部官员只知做官而不做事的结果。
光绪二十年十月(1894年11月),仓场侍郎祥麟、许应魁在一件奏折中,竟把“皇上”两字写成了“皇下”,惹得光绪皇帝大怒,立即命吏部严肃处理。不用说,这又是由胥吏写好奏折后,两人连看都没有看,就递上去了,结果惹了大祸。
光绪三十一年(1905),慈禧皇太后71岁。在她过生日的时候,各级官员照例要上贺表章奏。河南巡抚陈夔龙也不例外,他让胥吏写了一个奏章,表示自己对皇太后的忠心。陈夔龙是一个比较谨慎小心的人,在奏章上递之前,他翻看了一遍,结果吓他一大跳。原来,这份奏章是胥吏照慈禧皇太后70岁生日时上的奏章的底稿抄的,所以奏章中,仍写的是慈禧皇太后70岁生日。陈夔龙暗自庆幸:幸亏自己看了,否则,还不知道惹下什么大祸呢。[8]
胥吏不只是官员的办事人,当然,正如前面所写的,这有时使当官的在文告、章奏中出了不少笑话,而且还是官员的财神爷,在索贿方面,他们也是能手。在中央六部中,最富的是户部的胥吏,因为许多财政报销要经过他们之手。地方大员到户部报销,首先要和户部的胥吏达成默契,这样才能使报销顺利完成,否则,会生出许多麻烦。同治七年(1868),曾国藩报销剿灭捻军的军费,总数有三千多万两。他事先派人和户部的胥吏说好,报销这三千多万两,户部的经手人可以拿到八万两银子。谁知,当有关奏折上奏给皇帝的时候,同治帝的批示却是“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这意思就是说,这三千多万两的费用,只管报销就是了,户部用不着审核。尽管有了皇帝的上谕,曾国藩心里并不踏实,他还是照原来所说的给了户部的胥吏八万两银子。当然,这三千多万两的经费报销也就顺利通过了。那么,这八万两银子是不是都归户部的胥吏所有了呢?当然不是,户部的官员,甚至户部的尚书、侍郎也都有份。所以我们说,胥吏不只是官员的办事人,还是官员的财神爷。
中央政府中的胥吏这样做,地方政府的胥吏也一样。同治年间,山西有一大户人家,非常富有,可是众媳妇之间却矛盾重重,为争夺家产,成年累月打官司。这可“肥”了各级的胥吏。由于打官司的双方都想赢得官司,就大行贿赂。从知县一级到知府一级再到省一级的胥吏,没有不收到贿银的。当然,胥吏们也都要把这些贿赂银子“孝敬”给官员。据说,山西巡抚英桂得到的贿赂银最多,在他离开山西时,因为银子多的不好带,只好按比例换成金子,以至于省会太原都没有可以兑换的金子了,英桂也因此而得到一个外号叫“黄金贼”。
官员们当官不做事,大量的事情让胥吏去做。他们除了保官、跑官、捞钱外,还想方设法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据说,在1900年义和团运动之后,京城里流传这样一首诗:六街如砥电灯红,彻夜轮蹄西复东。天乐看完看庆乐,惠丰吃完吃同丰。头衔强半郎员主,谈助无非白发中。除非早衙签配字,闲来只是逛胡同。这首诗中的第一句,讲得是京城街道的夜景:在平坦的街道上,在耀眼的灯光下,官员们的马车东来西往,彻夜不停。第二句中,天乐和庆乐都是戏班子的名称,惠丰和同丰都是饭馆的名称。说的是:官员们的马车东来西往,干什么去了呢?原来,他们是看了一场戏又一场戏,在一个饭馆吃完又去一个饭馆吃。第三句中,郎员主是指郎中、员外郎、主事,也就是中央各部的官员。白发中是指麻将牌。这句说的是:这些官员中多半是各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他们经常谈论的是打麻将牌的事。第四句中的早衙签配字,是说早晨到衙门签到。逛胡同,是说逛八大胡同里的妓院。这句讲的是:除非早上要到衙门去签到,否则,官员们就都到八大胡同逛妓院去了。晚清官场的腐败,在这首诗中被淋漓尽致的揭露出来了。
据说,还有一件事,光绪末年在京城里也广为传播。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以后,又过了两年,在东单牌楼附近的一些胡同里,外国人私自开设了许多赌馆。一年秋天,京城巡警在一家赌馆里抓了几十个赌徒,其中一多半是在北京当官的,巡警们对这些官员大都认识。按照京城当时的规矩,一般百姓和商人只要罚20两银子就可以被释放。所以,巡警们故意大声说:“你们是干什么的?”知道内情的那些官员们,就纷纷说自己是个商人,然后写了一个假名字,交上20两银子,就都走了。谁知有一个刚到京城做官的人,不知道这些内情,当巡警要给他写个假名字、叫他交出20两银子、准备放他的时候,他还不干,非要和巡警理论理论。结果,巡警只好把他的真名字记了下来,交到了有关的部院。按规定,官员聚赌是要被撤职的。这个刚当京官不久的人因此丢了乌纱帽。这个故事从一个侧面揭露了晚清官场的腐败。[9]
再次是广结关系网。在晚清的官场中,很讲究关系,或者是亲属关系,或者是姻缘关系,或者是师生关系,或者是派系关系,或者是乡情关系,等等。就是依靠这些关系,官员们之间互相利用,保官、保权、保升迁。正如俗语所说:朝中有人好做官,朝中无人莫做官。朝中有人,就是有关系,朝中无人,就是没关系。这说明关系在做官的人们眼中,是多么重要。
亲属和婚姻关系在各种关系中是最重要的关系,民间谚语比喻说这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可见是多么密切。晚清时期,在最高统治者那里,就特别讲究这种关系。比如道光皇帝之后,皇权掌握在道光帝嫡系手中。咸丰帝是道光帝之子,同治帝是咸丰帝之子,这些没有什么好说的。关键是同治帝无后,以谁继承皇位呢?结果是以同治帝堂弟载湉继承皇位。光绪帝无后,也是以其堂侄溥仪继承皇位。道光帝三弟惇亲王绵恺无后,就以道光帝的第五子奕宗过继为子。道光帝四弟瑞亲王绵欣之子奕志无后,就以奕宗之子载漪为过继子,袭封王爵。道光帝第七子奕儇之子载涛曾做过道光帝五弟惠亲王绵愉子奕谟的嗣子。皇帝的系统是这样,皇后的系统也是这样。慈禧做了咸丰帝的妃子,后来成了皇太后。慈禧的妹妹则嫁给了咸丰帝七弟醇亲王奕儇。光绪帝是慈禧妹妹的儿子,他和慈禧的关系真是亲上加亲,慈禧既是他的伯母,又是他的姨母,还是他的母亲太后。晚清的朝廷,简直成了慈禧的家天下。
既然皇帝和皇后都特别看重亲缘关系,以此维持自己的权力,大臣们当然也不例外。以慈禧的亲信和重臣荣禄为例。荣禄的前辈几乎都是清朝的功臣,是为大清江山捐躯的,因而他自己也很受最高统治者器重。尽管如此,荣禄仍很注重关系,用以维持和发展自己的权力。荣禄有两个妹妹,一个嫁给了晚清满族唯一的状元崇绮,就是大学士穆彰阿的儿子,这一家在官场上有着广泛而深厚的关系。另一个嫁给了宗室崑冈,他后来也成了大学士。荣禄的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礼亲王家,一个嫁给了醇亲王家,都是当时权势极大的官宦大户。荣禄的继室,又是大学士灵桂的长女。有这样的亲属关系,在晚清的政局中,谁又能撼动的了他呢。我们后面就要谈到的袁世凯,既重视派系关系,也重视亲缘关系。关于他的派系关系,此处先不赘,只就亲缘关系略述一二。袁世凯有三十多个子女,他很重视他们的婚姻,非要“门当户对”才行,实际上就是利用子女的婚姻,扩大他的关系网,以巩固和扩大手中的权力。正是通过子女的婚姻,袁世凯和晚清政坛上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张百熙、周馥、张人骏、吴大徵、端方、孙宝琦等结成了亲家,形成了荣损与共的关系网。
师生关系在晚清官场上也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凭着科举考试进入官员队伍中的人,有他的启蒙老师以及不同时期的业师,还有乡试、会试时的考官等,也视之为师。在晚清的官场上,这种师生关系就是私人关系。老师在朝廷中有地位,学生就有可能升迁的快。反之,学生仕途顺利,能飞黄腾达,老师也会受到影响,从中能得到许多好处。同治帝、光绪帝的师傅翁同和,每逢春节都给他在京城的老师拜年,反映了师生关系在官场中的重要性。
派系关系是晚清官场上另一种重要的关系。曾国藩和袁世凯的派系在晚清官场上有代表性。先说曾国藩的湘军派系。曾国藩,湖南湘乡人,道光朝进士,军机大臣穆彰阿门生。他曾任礼部右侍郎,从倭仁等讲习程朱道学。咸丰二年(1852),曾国藩丁母忧回籍,正赶上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于是,他于咸丰三年(1853)奉命帮办团练,后扩编为湘军。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过程中,他被授为两江总督和钦差大臣。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和捻军起义之后,曾国藩又被授为大学士,任直隶总督。曾国藩依靠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起家,经历了十余年血与火的考验后,随着太平天国的被镇压,曾国藩的派系也最终形成。这一派系多达80余人,有许多是秀才、贡生出身,后来成为清政府中重要人物的就有十余人。比如:左宗棠,湖南湘阴人,道光十二年(1832)举人,后屡试不第,曾做家乡塾师。太平天国起义后,一度在家乡办团练。咸丰十年(1860),由曾国藩保举,被朝廷特旨任为四品京堂襄办军务。后来,左宗棠成为清政府中的封疆大吏,曾任陕甘总督,两江总督,被授为钦差大臣,通商事务大臣。刘蓉,湖南湘乡人,诸生出身。咸丰四年(1854),随曾国藩与太平军转战江西。同治元年(1862),他被授为四川布政使。以后又升为陕西巡抚。李宗羲,四川开县人,道光朝进士,曾任知县。咸丰三年(1853),在和太平军对战中,负责督运粮械,很得曾国藩信赖。后来,升为安徽按察使、江宁布政使,以及山西巡抚,两江总督。李鸿章,安徽合肥人,道光朝进士。咸丰三年,回籍办团练。八年(1858),入曾国藩幕,襄办军务。十一年(1861),奉曾国藩命编练淮军。后来升任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直隶总督,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等。何璟,广东香山人,道光朝进士。曾任监察御史,道员。咸丰十一年(1861),入曾国藩军总办营务处。后来任安徽按察使,福建巡抚,闽浙总督。罗泽南,湖南湘乡人,诸生出身。咸丰二年,在籍倡办团练。次年,应曾国藩命率勇赴长沙,协同扩编为湘军,又协助曾国藩改定湘军陆营制,并同曾国藩标榜程朱理学,门生多为湘军悍将。后来曾升任知府。郭嵩焘,湖南湘阴人,道光朝进士。咸丰二年,随曾国藩办团练,被派赴南昌和太平军作战。又为曾国藩出谋创办湘军水师。后来曾任广东巡抚,福建按察使,驻英驻法公使。唐训方,湖南常宁人,举人出身。早年求学岳麓书院,与曾国藩相识。咸丰三年,曾国藩创练水师,他任为副右营,后改为陆军,随曾国藩转战各地,与太平军作战。后来任知府,湖北布政使,署安徽巡抚,直隶布政使。彭玉麟,湖南衡阳人。咸丰三年,从曾国藩创办湘军水师。奉曾国藩命,转战各地与太平军作战。后任安徽巡抚,水师提督,兵部右侍郎,兵部尚书。黎庶昌,贵州遵义人,廪贡生。为曾国藩幕僚,是“曾门四弟子”之一。后来任清政府驻法、西等国参赞,出使日本大臣。以上我们简要介绍了曾国藩派系的主要人物,从中不难看出,是曾国藩使他派系的人物飞黄腾达,而他派系人物的飞黄腾达,又使曾国藩本人在朝廷中的地位更无人代替,真可谓一荣俱荣。这就是晚清官场中关系网的作用。
再说袁世凯的北洋派系。袁世凯北洋派系源于李鸿章。如前所述,李鸿章曾是曾国藩派系中的人,后来,他任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二十多年,成为淮军的首领,为北洋派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李鸿章长期担任北洋大臣,但北洋派系并未形成。到袁世凯时期,才形成北洋派系。袁世凯,河南项城人。光绪八年(1882),随淮军入朝鲜,负责前敌营务处。光绪十一年(1885),被李鸿章保荐为三品道员,改任“驻朝总理通商事宜”。光绪二十年(1894),在中日战争即将爆发之际,请调回国,次年在天津小站训练“新建陆军”。在“戊戌变法”期间,袁世凯向荣禄告密,出卖维新派,得到慈禧太后宠信,不久升任山东巡抚,在镇压义和团过程中非常卖力。光绪二十七年(1901),继李鸿章之后,袁世凯署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次年实授。光绪二十九年(1903),任练兵处会办大臣,后借改革军制扩编北洋军为六镇,从此成为北洋军阀的首领。袁世凯在任北洋大臣的六、七年中,形成了自己的北洋派别。该派系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王士珍,直隶正定(今属河北省)人,北洋武备学堂毕业。长期督办正定镇标随营炮队学堂。光绪二十一年(1895),袁世凯在小站训练新式陆军,次年初,王士珍经人介绍投靠袁世凯,为督操营务处帮办兼讲武堂总教习,是北洋军骨干之一。历任统制、提督、陆军部大臣。冯国璋,直隶河间(今属河北省)人,北洋武备学堂毕业。袁世凯在小站创练新式陆军时,被任为督练营务处总办。光绪二十五年(1899),随袁世凯到山东,参预镇压义和团。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练兵处,冯国璋任军学司司长,是北洋军骨干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署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兼陆军贵胄学堂总办。后长期担任军谘使。段芝贵,安徽合肥人。光绪十二年(1886),入北洋武备学堂。毕业后调往日本充东文学生。光绪十八年(1892)冬回国,任职军械处。光绪二十三年(1897),投效袁世凯新建陆军,充督操营务处提调兼讲武堂教习,后历任管带和帮统。光绪二十六年(1900)后,因随袁世凯镇压义和团被保升为道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调任陆军第三任统制,以及督练处总参议兼督办天津巡警工程捐务事宜。后署理黑龙江巡抚。徐世昌,直隶天津人。早年结识袁世凯,由袁资助入京应考中举。光绪十二年(1886)成进士。袁世凯在小站练兵时,他兼管营务处,是袁世凯的主要谋士。光绪二十七年,被袁世凯荐任国子监司业。光绪二十九年,成立练兵处,他以内阁学士任练兵处提调。次年署兵部左侍郎,后又兼会办练兵处,不久授军机大臣,巡警部尚书。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东三省第一任总督、钦差大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宣统元年(1909),调任邮传部尚书兼津浦铁路督办。次年,再任军机大臣,授体仁阁大学士。袁世凯北洋派系的形成,不仅使这一派系的成员在晚清政局中相互关照,相互利用,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为在民国年间直接掌握最高权力奠定了基础。
乡情关系也是晚清官场上一种重要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以乡土为纽带,把官员们联系起来,正如俗语所说:老乡遇老乡,两眼泪汪汪。当然,晚清官场上的人们,倒不会泪汪汪,然而作为同乡的他们相互关照,确是真的。我们前面说到的曾国藩的湘军派系,其中就有乡情关系。据不完全统计,湘军兵源大部来自湖南,尤以湘乡籍最多。曾国藩派系中骨干80余人,湖南籍的人数就占四分之一。我们说乡情成就了曾国藩及其派系中的成员,是一点也不过分的。[10]
第四是做官为发财。“千里为官只为财”,这是晚清官员们做官的基本信条。下面的这个“五人承包知县”的故事,很能说明晚清官场上当官为发财的情况。据人讲,光绪年间,浙江山阴县有个名叫蒋渊如的人,看到通过买官可以赚钱,就想了办法。他把四个朋友唐文卿、陈柏生、王平斋、吕少川找来,对他们说:我已经了解到,花钱买一个知县,一年下来,少的可以得银子几千两,多的可以得到10万两。你们干不干?几个朋友表示干,蒋渊如接着说:那好,我们凑一下钱,买一个官来赚钱吧。钱凑够了以后,他们果然买到了一个肥缺知县。上任前,蒋渊如和他的四个朋友对天起誓,要和衷共济,并做了明确分工:蒋渊如任知县,唐文卿任刑名师爷,陈柏生任钱粮师爷,王平斋为钱漕家丁,吕少川为转递公文的家丁。还说好,贪赃得到的钱,按集资时出的多少分配。结果,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们贪赃得到的钱就有60多万两银子。虽然,在三年将尽最后的考察中,蒋渊如以贪污被罢官,但是,这五个人最初的目的达到了,每人都得到了10多万两银子。
以上所述虽然是个故事,却反映了晚清官场的实际情况。在晚清官场上,上上下下都是为了钱,离开钱,什么事也不愿做,什么事也做不成。这里以曾国藩由两江总督改任直隶总督的一些活动为例,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个问题。曾国藩是武英殿大学士、直隶总督,可谓权重位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官职变化的时候,也要“打点”各方面的关系,当然也就要“破费”钱财。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1868年9月6日),曾国藩由两江总督改任直隶总督,十二月,他来到京城请训,并进行必要的活动,次年正月离京,前往保定赴任。在京城期间,他照样记日记。同治八年正月有几天的日记是这样写的:十四日……袁子久来久谈,旋核别敬单,二更四点睡。……十五日……夜写信,与朱修伯商事,核别敬单,二更三点睡。……十六日……夜与许仙屏核别敬单。二更后,张竹汀等来一谈,三点睡。十九日,早饭后清理文件,核别敬单三纸。旋见客多次,料理城内送礼各事……三更后成寐。二十日,早饭后至间壁谢公祠一坐,核别敬各单。旋归会客三次,巳时起行出京。从这些天的日记可以看出,曾国藩是多么忙啊,而他忙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核别敬单,料理城内送礼各事。送礼人们都好理解,那么“核别敬单”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别敬”是馈赠给亲戚、朋友、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的礼物,这礼物包括银子,所以,“别敬”含有馈赠和贿赂两方面意思。“核别敬单”当然也就是核对记载“别敬”的单子啦,说的更明白一些,就是核计给哪些人各送多少两银子。连曾国藩这样位高权重的人,都要考虑怎样在“天子的脚下”京城进行贿赂的事,可想而知,在远离皇帝的“地方”上,这样的事情还不知严重到何种程度呢?有送钱的,就有收钱的,所以,通过这件事情的另一面,我们又不难看出,有多少人当官就是为了钱啊。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张集馨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补授陕西督粮道后,不得不进行普遍的应酬。因为陕西督粮道是个肥缺,所以花的钱也就多一些。据他自己讲,他向各处借贷19000两银子。在京城买礼物花了数万两,还有别敬银17000两。两年以后,即道光二十七年(1847),他升任四川按察使,进京请训,又花了别敬银15000余两。在这些别敬银中,有给军机大臣的,有给赛尚阿的,有给章京的,还有给尚书、侍郎、九卿的,以及同乡、同年和年家世好的。
闽浙总督颜伯焘的祖父做过巡抚,父亲做过总督,他家可说得上是官宦世家。就是这样一个家庭,仍把当官为了钱视为宗旨。道光二十二年(1842),因厦门失守,颜伯焘被革职,回广东原籍。他的车队经过漳州时,搬运夫多达六、七百人,用了10天时间才搬完。他的随行人员有3000人,以致于漳州官员招待酒席竟达400多桌,一连五天,花去了10000多两银子。对此,有人说颜伯焘是丢了官,发了财。
直隶总督、协办大学士桂良,是恭亲王奕訢的岳父,既是朝廷大臣,又是皇亲国戚。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是视财如命。有个官员姓卞,以巨金向桂良行贿,才得到了一个冀州署理的官职。每逢节日都要给桂良送礼,少则也要1000两银子。就是这样,才保住官位一年多时间。有一年,桂良到永定河巡查工程,他的孙子、金华知府麟趾随行,结果,收受直隶官员30000余两银子的送礼,一个穷候补官员为了早日补上官,也送上了50000两银子。有人讥讽桂良是“女婿权重,泰山贪横”,真是太恰当不过了。
奕劻是朝廷的首席军机大臣,他慑于社会的舆论,在府门上贴了这样几个字:严禁阍人收受门包。结果,有的人真相信了,没有带银子,却总被门房挡驾,说王爷不在家。署江西提学使林开慕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他前两次去奕劻府上,都被门丁挡了驾。第三次去的时候,门丁向他索要钱财,林说:你们门上不是贴着这几个字么,这是王爷的谕示,谁敢违抗呢。门丁笑着说:王爷能不那么说吗?林大人您这个钱可省不得。林氏这才恍然大悟。由此看来,奕劻可算得上是晚清官场上明廉暗贪的代表人物,表面不贪,实际上却是不少贪。在晚清官场上,哪有做官不是为了钱的人呢。[11]
第五是做官戴着假面具。在晚清官场上,要能把官位保住,就不能露出真面孔,而要戴上假面具。正如有人所说:官场如戏场,当官的要和演员一样,在什么场合演什么戏。我们这里以曾国藩和官文的关系为例,从中可以看出这方面的某些情况。同治五年(1866),新任湖北巡抚曾国荃奏劾大学士、湖广总督官文,说他贪庸骄蹇、欺罔循私、宠任家丁、贻误军政。结果,官文被免去湖广总督,罚俸十年,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官文是满洲正白旗人,历任蓝翎侍卫、头等侍卫、副都统等职,和汉族大臣不同。曾国荃奏劾他,可把曾国藩吓坏了。为什么呢?因为曾国藩是曾国荃的哥哥,曾国藩怕把自己扯进去,影响仕途。况且,曾国藩和官文共过事,有多年的交情。他也知道,皇帝对待满族大臣和汉族大臣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比如这次官文虽然受了处分,但很轻,如果是汉族大臣,那就要重多了。曾国藩认为自己的弟弟还不太老练。这年的二月底,官文由运河北上,回京师任职。恰巧曾国藩由运河南下,回两江总督任上,二人在扬州相遇。怎么办?曾国藩和官文都象演戏一样,在相互拜会的时候,绝口不提曾国荃奏劾一事,只是应酬寒暄罢了。
同治八年(1869),曾国藩和官文在保定再次相遇。这一次,是官文离开署理直隶总督任,曾国藩是调任直隶总督任,两人要交接工作,不能不相见。两人这次相见,又和演戏一样。当曾国藩到达保定的时候,官文率领布政使、按察使等官员在城外迎接。曾国藩进城以后,也是先去拜会官文,然后才回公馆。在几天的时间里,他们相互宴请、听戏,参观文庙,会见刑名、钱粮幕友,均礼尚往来,看不出有什么瓜葛。实际上,正是这礼尚往来的表面现象,掩盖了他们之间明争暗斗的冤家实质。曾国藩和官文不愧是晚清的封疆大吏,在他们身上,官场真好比戏场,两人的演技都不错。[12]
袁世凯和瞿鸿机的关系,对人们了解晚清官场如戏场的情况,也有一定的帮助。瞿鸿机是湖南善化(今长沙)人,同治朝进士,曾任工部尚书、军机大臣,兼充政务处大臣,后任外务部尚书。光绪三十三年(1907),因为派系斗争,加上触犯了慈禧太后,瞿鸿机被奕劻、袁世凯的一派攻倒,失去了官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袁世凯给瞿鸿机写了一封信,表示自己的同情之心。信的全文如下:
宦海波生,石尤风起,以傅岩之霖雨,为泰岳之闲云。在朝廷援责备贤者之条,放归田里;在执事本富贵浮云之素,养望江湖。有温公独乐之园,不惊宠辱;但谢傅东山之墅,奚慰生灵。虽鹏路以暂行,终鹤书之再召。弟投身政界,蒿目时艰,读芝焚兰蕙之篇,唏嘘不绝;感覆雨翻云之局,攻错谁资。敢问起居,藉鸣结蔷。
这封由幕僚代笔的信,把瞿鸿机说成是贤良的辅佐大臣,和古代的司马光、谢安一样。只是由于政坛上的风云变幻,遇到了逆风,才使瞿鸿机被迫离了开岗位,成为闲人。虽说朝廷这样的处理有些过严,但这也正好是瞿鸿机休息一段时间的机会。信中表示,瞿鸿机鹏程万里,目前的挫折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朝廷会把他再召回来的。对于袁世凯这言不由衷的话,不知瞿鸿机是否真正体会出了它的含义,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瞿鸿机这次被罢官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回到朝廷了,直到后来老死于上海。袁世凯致瞿鸿机的信,对于人们解读晚清官场如戏场的情况,真是一份好资料。[13]
第六是做官的人大都在关键时刻心狠手辣。晚清的官场上,充满了博杀和厮斗,稍不注意,就会被赶下政治舞台。因此,在保官的关键时刻,那些当官的人,是绝不心慈手软的,什么招术都使得出来。因此,有人比喻说,晚清的官场和战场差不多。这方面的事例很多,我们这里列举一二,给以说明。
一是曾国藩的湘系与何桂清一派的斗争。何桂清,云南昆明人,道光朝进士。历任内阁学士、兵部侍郎、江苏学政、礼部与吏部侍郎等职。咸丰四年(1854),何桂清任浙江巡抚,后擢两江总督,负责清剿太平军。咸丰十年(1860)春,何桂清镇守的江南大营被太平军击溃,何桂清逃出常州,临行前击毙击伤跪行请愿留守常州的绅民十余人。这事被曾国藩集团的人了解后,便上书朝廷,要求对何桂清给以严惩。同年夏,何桂清被革职拿问,锁解京师。为什么同是清剿太平军的何桂清与曾国藩集团之间有矛盾呢?这主要是利益之争,权力之争,等等,不足为怪。当然,客观的说,何桂清所犯罪行确实也是不可饶恕的。不料,何桂清被解到京城之后,竟有大学士彭蕴章等17人联名上书,为何桂清辩护。于是,皇帝下诏,命曾国藩查核议复。曾国藩怎么处理的这件事情呢?他想,绝不能放过何桂清,可是,又不能使别人对自己产生怀疑,认为是借此铲去不同派别的人。于是,针对有人为何桂清辩护的情况,曾国藩表示了自己的意见。他向皇帝上奏说:疆吏以城守为大节,不宜以僚属之一言为进止;大臣以心迹定罪状,不必以公禀之有无为权衡。曾国藩的态度很明确,何桂清应被处死。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何桂清的事情还是一拖再拖,直到同治元年十一月(1862年12月)才执行死刑。
二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成立的邮传部的内部争斗。在邮传部成立之前,船政招商局隶北洋大臣,内地商船隶工部,邮政隶总税务司,铁路、电政均另简大臣领其事,甚至铁路有一段时间还曾归商部管辖。邮传部成立后,总揽船政、路政、电政、邮政事务,规模很大,业务也多,人们都把在邮传部任职视为肥缺。正因为如此,邮传部内部争斗才尤其厉害。邮传部成立时,张百熙任尚书,唐绍仪任左侍郎,又任会办铁路大臣,和张百熙争权,邮传部的官员分成两派。半年后张百熙病死,由后补侍郎林绍年署理。唐绍仪是袁世凯派系的人,因为他揽权,在部内搞争斗,被侍读学士马吉樟参劾。结果,不但唐绍仪被调往东北任奉天巡抚,而且他的同乡右丞陈昭常、侄女婿右参议施兆基也双双被罢官。林绍年署理邮传部尚书不到一个月,就下台了,由原来是四川总督的岑春煊任邮传部尚书。岑春煊任邮传部尚书才二十多天,就被排挤出京城,到广州任两广总督去了,袁世凯派系的陈璧接任邮传部尚书。陈璧接任邮传部尚书后,没有想到的是,庶务司的主稿孙宝瑄因为受到过几次批评,便和他对着干了起来。孙宝瑄所以敢和陈璧对着干,是因为他的哥哥孙宝琦是清朝驻德国大使,且和奕劻、袁世凯关系密切,互为姻戚。孙宝瑄先是请假,后又要求辞职,弄得陈璧狼狈不堪。后来,还是陈璧让了步,答应了孙宝瑄提出的条件,孙宝瑄才又回任,而这时,孙宝瑄通过关系已经兼任了大理院的职务。孙宝瑄在他的日记中写道:今日国家有新设之某部,乃狗部也,其长官以善狗而得此也。既得之也,扬扬自恣,视丞参以下亦如狗然。于是阖部之中,狗居多数,谓之狗部,谁曰不宜?狗是乱咬的,邮传部被称为狗部,可见其内部相互倾轧之厉害,而这正是晚清官场的真实反映。[14]
最后是做官者的圆滑处世。在晚清官场上,圆滑处世是普遍现象。有一首词中这样写道: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通,一味谦恭。大臣经济要从容,莫显其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在从容,议也毋庸,驳也无庸。
八方无事年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赞襄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后世更无穷,不谥文忠,便谥文恭。
这首词所涉及的其他内容暂且不谈,就官员的处世方法来说,“圆通”、“歉恭”,这些正
是做官者圆滑处世的写照。还有一些“顺口溜”,也反映了官员们的处世方法。先看其一:
一命之荣称得,两片竹板拖得。三十俸银领得,四乡地保传得。五十嘴巴打得,六角文
书发得。七品堂官靠得,八字衙门开得。九品补服借得,十分高兴不得。
这“十分高兴不得”,就是官吏们的处世方法,时刻小心,以免出事。再看其二:
一品官前坐得,两回丁祭办得。三年考试盼得,四等秀才打得。五品升衔加得,六旬太太苦得。七品县印代得,八条卧碑记得。九两斋夫扣得,十分将就不得。
这“十分将就不得”,也反映了官吏们的处世方法,以及他们的欲望。最后看其三:
一条腿儿跪不得,两个伙计妒不得。三尺刑罚用不得,四季衣服论不得。五路通详发不得,六十秀才打不得。七品县印抗不得,八股文章荒不得。九叩礼儿免不得,十分讲究算不得。
这“九叩礼儿免不得,十分讲究算不得”,是某些官吏们的处世方法。以上所引的一首词
和三个“顺口溜”,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晚清时期不同层次官员的处世态度和方法。在这样
的官场上,官员们又怎么能“安邦治国平天下”呢?[15]
2、科场案与吏治腐败
咸丰八年八月(1858年9月),发生了清朝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科场舞弊案,再一次暴露了晚清吏治的腐败。
该案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咸丰八年八月初八日(1858年9月14日),顺天举行乡试。按过去的惯例,考试题在八月初六日,就要由顺天府的治中和通判两名官员送往贡院,并当即加盖监考官的印章,次日,也就是初七日,要在试卷的固定位置上加盖印号戳。可是,这一年的乡试,到了初六日的晚上,试题卷还没有送到贡院,经过多次督饬和札催,直到初七日辰时,试题才到贡院。有关人员连夜加班加点,盖章盖戳,才未误事。由于上述情况,在八月初八日考试的这一天,治中蒋大镛等十一名官员,上疏咸丰帝,要求把顺天府负责送卷的治中和通判二人交部处理,以警告那些玩忽职守的人,同时也会严肃考场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也就是在这一天,巡察专门御史征麟等人也上奏咸丰帝,对负责办理试卷的蒋大镛、肖鼎禧进行弹劾,指出点名册有错误。对这两份奏折,咸丰帝当做急件处理,谕示内阁,把蒋大镛、肖鼎禧等十余名官员交部议处,要求对他们所犯的错误进行讨论,做出给以何种处分的结论。
在上述两份奏折中,还涉及到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整体考试工作组织得不好。有许多人不熟悉考试工作,以致于错误百出,虽经纠正,但已造成很坏影响。二是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做得不好。办理供给的官员很不负责任,出现了许多不应当出现的问题。比如题纸破碎,以致于试卷发出后,应考者纷纷要求更换试卷,甚至有的试卷上根本就没有字,或者没有印戳。主考官用的煤、米、纸、烛也不够用。没有水喝,没有饭吃,几经督促有关人员,水、饭的供应仍不敷用,还查出了变色变味的猪肉,粗糙难食的陈米。三是这次考试的管理非常混乱。缺乏细致的安排布署,各个环节相互脱离,甚至监考官景廉和负责处理考场内部事务的提调官蒋达之间呼应不灵,蒋达为此托病离开了考场,不再负责有关工作。
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十月上旬,御试孟传金又上了一份奏折,指出这次顺天乡试考中第七名的平龄,他的试卷墨朱两卷不符[16],人们对此议论纷纷,应当进行复查。复查的结果,草稿不全,错别字共有七个。平龄是满族旗人,唱戏的,一个唱戏的考中举人,当时是非常受歧视的。咸丰帝谕示载垣、端华、全庆、陈孚恩四位王公大臣认真查办。这四位王公大臣查办过程中,发现这次乡试主考官柏俊的家人靳祥是主要证人,于是要求柏俊交出靳祥,而靳祥这时不在京城,已去甘肃。咸丰帝按四大臣的意见,谕示将柏俊革职,副考官程廷桂、朱风标解除职务,听候查办。咸丰帝继续要求四大臣对此案按例从严惩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又发现了新的问题。程廷桂的儿子程炳采在这次乡试中,因为舞弊,不仅被革去工部候补郎中职务,而且被逮捕受审。在审问过程中,程炳采供出陈孚恩之子陈景彦有交条子的事。陈孚恩回家问其子陈景彦,确有其事。陈景彦还说,这条子是陈景彦交给程炳采,让程炳采呈其父程廷桂的。但程炳采并没有交给他父亲,而是自行销毁了。由于出现了上述情况,陈孚恩上奏咸丰帝,提出他应当回避审理这个案件。结果,陈景彦被革职并归案处理。咸丰帝谕示陈孚恩不必回避全案,继续秉公办理。程炳采在供述过程中,还说出了工部左侍郎潘曾莹之子潘祖同也曾为其同乡谢森墀代送条子。给人带送条子的,还有刑部侍郎李清风子、工部郎中李思华,他是假托其父之名送的条子,被送条子的人中,有他的同籍贡生王景麟。此外,还查出来了兵部主事李鹤龄替罗鸿绎行贿赂的事。原来,罗鸿绎也是兵部主事,这次乡试中考中了举人。李鹤龄替罗鸿绎行贿,行贿对象是在朝中任编修职务、也参加这次乡试工作并任同考官的浦安,再经浦安转托柏俊家人靳祥,通过靳祥向柏俊求情。柏俊果然帮了忙,最后录取了罗鸿绎。在李鹤龄替罗鸿绎行贿中,李鹤龄得贿银100两,浦安得300两,柏俊得16两。经过对试卷的复查,还查出了中第151名的举人阎敬塘试卷中也有错误。总共有50多份试卷存在问题,
在这次顺天乡试舞弊案中,被处分的人的情况怎样呢?处分中又反映出哪些问题?先看柏俊,他是这次顺天乡试舞弊案中被斩决的最高官员。柏俊,蒙古正蓝旗人,道光六年(1826)进士,后迁任内阁学士,兼正红旗汉军副都统。二十年(1840),授刑部侍郎。二十五年,任总管内务府大臣。二十八年,为左都御史。三十年,为兵部尚书,授内大臣。咸丰五年(1855),任热河都统、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兼正黄旗汉军都统。六年(1856),命在军机大臣职位上行走,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又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八年,为顺天乡试正考官,同年九月初十日,补授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兵部事务。就是这样一个朝廷的一品大员,因顺天乡试舞弊案,最后竟被处以斩刑。平心而论,处理的是有些重了。因为柏俊在此案之前,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而且就是在这次舞弊案中,也是浦安已经在罗鸿绎的试卷上批了“气盛言宜,孟艺尤佳”几个字,柏俊才把该卷由副榜转为正榜,收受的银子也只有16两。既然是上述情况,那么,为什么柏俊会被处以斩刑呢?这与载垣等人平日与柏俊挟有私仇有关,载垣等人是以牵连蒙混之词,使柏俊遭受了重刑。同治帝即位后,认为柏俊属于错判,为了弥补这一错误,把柏俊的儿子任为后选员外郎,亲自召见,予以任命。所以,我们不难看出,不仅顺天乡试舞弊案反映出了晚清吏治的腐败,就是这一案件在人的处理上,也反映出了晚清吏治的腐败。
浦安,这次顺天乡试的同考官,内务府满洲镶黄旗人,翰林院编修。他在这次顺天乡试舞弊案中被斩决,主要原因是接受李鹤龄的请求,为罗鸿绎打通关节,收受贿银300两。浦安在这场舞弊案中,无论是参与舞弊,还是收受贿赂,都是主动的,甚至收受的300两贿银,也是他主动索取的。
李鹤龄,广东鹤山县人,兵部主事。在这次顺天乡试中,主动为同乡罗鸿绎打通关节,并出谋划策教罗怎样向浦安行贿。例如,当罗考中举人后,问应如何去拜谢浦安时,李鹤龄就在题名录中罗鸿绎的名字上画了五个圈,意思是说须谢银500两。后来,李鹤龄只给浦安300两银子,其余的自己留下来了。李鹤龄在这次顺天乡试舞弊案中也被处以斩决。
罗鸿绎,广东鹤山县人,兵部主事。他在这次顺天乡试中,与李鹤龄预先商量好了怎样舞弊,结果考中举人第238名。考中举人后,他分别向浦安、柏俊、李鹤龄等贿赂银子500多两。顺天乡试舞弊案暴露后,罗鸿绎被处斩决。
程炳采,工部候补郎中,左副都御史、顺天府乡试副考官程廷桂子。在程廷桂进入考场后,程炳采将舞弊条子交家人转递场内。他最后虽然没有考中举人,但在考场中公然舞弊却是事实。顺天乡试舞弊案暴露后,程炳采也被处以斩决。
以上五人,因在顺天乡试案中参与舞弊,均被处以斩决。还有一些人也参与了舞弊,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程廷桂,左副都御史、顺天府乡试副考官,是朝廷二品大员。他在顺天乡试中,接受了其子程炳采送的条子,却没有揭发,按规定,也应处斩决。咸丰帝考虑到,他的儿子已经被斩决了,再把他处斩,是父子骈首,于心不忍。最后,程廷桂被发往军台效力赎罪。
潘祖同,工部左侍郎潘曾莹子,翰林院庶吉士。在顺天府乡试中,他为同乡谢森墀代送条子,而谢森墀已是工部候补郎中。后来,潘祖同被革去翰林院庶吉士职务,发往新疆效力。谢森墀被革去工部候补郎中职务。潘曾莹因不了解其子潘祖同舞弊事,被交部议处。
陈景彦,兵部尚书陈孚恩子,刑部候补员外郎。他托程炳采代送条子,已构成考场舞弊罪,结果被革去刑部候补员外郎职务,并发往新疆效力赎罪。陈孚恩对其子舞弊罪虽不知情,但也交部议处,后以失察罪降一级调用,罚俸一年。
李旦华,刑部侍郎李清风子,工部郎中。在顺天府乡试中,他假托父名,私送条子给程廷桂,并代同乡贡生王景麟送条子。做弊的还有贡生熊元培。后来,李旦华被发往新疆效力赎罪,王景麟被革去贡生,李清风降一级调用,熊元培被革去贡生,发往新疆效力赎罪。
潘敦俨,湖南布政使潘铎子,候补通判。他在顺天府乡试中,递送行贿条子。结果,潘敦俨除革职外,发往新疆效力赎罪。潘铎因平日教子无方,部议降一级调用。
平龄,在顺天府乡试中考中第七名举人,因其卷子中确有错别字及朱墨卷不符之处,被罚停三科,不准参加复试,又被逮入狱,后竟死于狱中。
朱风标,户部尚书,顺天府乡试副主考官。他在柏俊撤换试卷房中并未查询,出场后又不即行参奏,应以知情徇隐或失察定罪。后经审理没有知情之弊,受革职处分,并罚俸一年零九个月。
邹石麟,翰林院编修,阅卷同考官。他违例为平龄更改朱卷,被革职,且永不叙用。
靳祥,柏俊家人。被逮入狱,后病死。
陈善、乔吉升,均为柏俊家中雇用服役。陈善报捐知县,乔吉升报捐州吏目,此二人比照隐匿公私过名,以图选用定罪,先在吏部门前枷号一个月,后再发往附近充军。
景廉,刑部右侍郎,顺天府乡试监临;梁同新,顺天府府尹。此二人未能查出程廷桂家人携带关节入场[17],均降二级留任。
志文、清安、颜培瑚,均为外帘监视;宝麟、那苏泰、谢增、朱文江、尹耕云,均为御史;御史奎斌,给事中、现任顺天府府丞毛咏熙,均为内帘监视,以上10人,降三级留任。其中奎斌和尹耕云,在主考家人向房官查卷并临时抽换中卷时,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照例再降二级调用。
睿亲王仁寿,肃亲王华丰,定郡王溥煦,内阁学士双福,吏部左侍郎文清,兵部尚书陈孚恩,刑部左侍郎齐承彦,户部尚书肃顺,前署副都统广科、双录,副都统文盛、恩醇、穆隆阿、继善,乾清门侍卫荣全、西拉朋阿、庆寿,以上这些人负责考场大门的搜索工作;豫亲王义道,庄亲王奕仁,前任大学士翁存仁,吏部尚书许乃普,左副都御使富廉,副都统存佑、察杭阿、巴雅尔卓克托,前署副都统奎章、富泰、德鉴,都统英隆,乾清门侍卫克蒙额、岳林,贝勒溥庄,这些人负责专门搜检;征麟、欣淳、魏睦庭,给事中李培钴,这些人负责外场巡查,以上总计36人,均受罚俸1年处分。
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兵部尚书全庆,因对于审理顺天乡试案审结迟延,给予罚俸1年处分。
吏部主事贾铎,是顺天乡试受卷官,因平龄第一场草不全,按清律定例,应贴不贴之受卷官,要罚俸1年,故贾铎受罚俸1年处分。
中举151名举人颜敬塘,因考场舞弊,受停罚二科处分。颜敬塘的同考官、翰林院编修周士炳,因已病故,不进行追究。
朱大淳、郭受昌、景瀛、德生四考生,试卷中或有抬头错误,或有字句不妥,均由房师钟秀、涂觉纲代为修改。刑部候补主事韩宗文,户部主事亢懋庸,举人耿光祜、谢祖沅,均有舞弊行为。举人潘观保、李汝廉、吴心鉴,试卷中有洗改挖补及失贴等情形,是对读官鲍应鸣及房官涂觉纲、徐桐代为修改。结果,对上述舞弊的举人均革去举人名号,参与舞弊的各级官员均革去官职。
蒋达,顺天府府丞、乡试提调。他在顺天乡试中,因与监临意见不合,在头场考完门开,竟自称有病,负气出走,照溺职例,给以革职处分。
粮马通判肖鼎禧,办理供给不善,且有克扣行为,而且其胞弟应试,理应回避,但他托病告假,不肯入场,属于巧取回避,交部议处。大兴、宛平二县知县贺廷銮、毛庆麟,办理乡试供给,任意草率,有发假折扣情事,也交部照例议处。委员李光谰、李建中、肖履中,催办迟延;试用府经历潘淳临期不到;治中蒋大镛办理卷册错乱,以上人员均交部议处。大兴、宛平二县经手家丁吏役,交部传查,严行审讯,照例核办。
综上可见,咸丰顺天乡试舞弊案涉及的朝廷大员较多,情节复杂。犯法官员及舞弊学子有5人问斩,其中包括一品大员、主考官,另有100多名不同级别的官员等被监押受审或受到处分。顺天乡试舞弊案确实是晚清时期最大的科场舞弊案[18],它从诸多方面反映了晚清时期吏治的腐败。
晚清时期吏治的腐败情况,在着名谴责小说李伯元着《官场现形记》和吴研人着《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有惟妙惟肖的描述,为人们了解晚清的吏治腐败情况提供了感性认识。例如,在《官场现形记》中,揭露了各级官吏聚敛钱财、惟利是图的共同本质,那就是我们前面曾经提到的“千里为官只为财”,“遍天底下买卖,只有做官的利钱最好”。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对晚清官吏的丑恶嘴脸更有形象的描写:“至于官,是拿钱捐来的,钱多,官就大点,钱少,官就小点。”“至于说是做官的规矩,那不过是叩头、请安、站班……至于骨子里头,第一个秘诀就是要巴结:只要人家巴结不到的,你巴结得到了;人家做不出的,你做得出。”“这个官竟然不是人做的,头一件就要学会了卑污苟贱,才可以求得着差事;又要把良心搁过一边,放出那杀人不见血的手段,才能弄得着钱。”虽然,这些都是从文学的角度,反映了晚清吏治的腐败,但是,它们却是晚清社会官吏情况的真实反映。
晚清时期的吏治腐败,主要表现在贪污侵吞、贿赂公行、横征暴敛、欺蒙粉饰、推委拖沓、政务废弛等方面,这些从道光朝到宣统朝几乎每朝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比如在道光朝,各级官吏贪污侵吞、贿赂公行,已经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对此在前文官场腐败中已经有所涉及,这里再从其它角度做些补充。
在道光朝,官吏骄奢淫逸,贪纵营私之风比以前更甚。在中央机构中,翰林院的官员向来被认为是清苦的,可是到了道光朝,情况却发生了变化。他们“起居饮食,局面一变,半皆后档车,且有前顶后随之马矣。”[19]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央政府中官员的贪污腐败情况。在地方官员中,贪污侵吞、贿赂公行的现象比中央政府中的官员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外官各缺,自督抚以及州县,皆陋规优厚”。督抚以两江总督为最,“一年三十万,淮南盐务居其一,各关备贡居其一,养廉公费居其一,皆用印文解送,不以为私。”“道则陕西粮道,福建、台湾二者皆有三十万。”“府则四川夔州有二十万,广东广、湖,广西浔、梧,以上四府皆十万外也。”[20]除直接和百姓接触的官员外,一些和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行业中的官员,贪污肥己的现象更为严重。比如盐政官员阿克当阿,“为极阔,人称阿财神”。“阿之书籍字画三十万金,金玉珠玩二三十万金,花卉食器几案近十万,衣裘车马更多于二十万,童仆以百计,幕友以数十计,每食必方丈,除国忌外鲜不见戏剧者。即其鼻烟壶一种,不下二三百枚,无百金以内物,粉红骇绿,美不胜收。真琪南朝珠用碧犀翡翠为配件者,一挂必三五千斤,其腻软如泥,润不留手,香闻半里外。如带钩佩玉则更多矣。司书籍之仆八人,随时装潢补订又另有人。宋元团善多至三千余,一扇值四五两,乃于数万中挑检而留之者。”“四月中鲥鱼上市,必派数小艇张网于焦山急流中,上置薪釜,一得鱼即投釜中,双桨驰归,到平山则其味正熟,与亲在焦山烹食者无异。”[21]这里,把靠盐务而暴富的盐政官员阿克当阿的衣、食、起、居、玩的情况,描绘得多么详细啊,而这些钱财,正是广大穷苦百姓的血汗堆彻成的。
盐务关系国计民生,不只盐政高官靠盐务中饱私囊,就是一般的小盐务官吏也大都以此暴富。道光朝有一寒士,人称张大麻子,他五十多岁才补了个通州运判。由于张大麻子管理盐务,“盐商巨案,皆令其承审,居间说合,取之如携”,没有几年时间,就积聚了百万的家财。有了钱,张大麻子在扬州这个被称为“园林之最”的城市广购田宅,“园广数十亩,中有三层楼,可瞰大江。凡赏梅、赏荷、赏桂、赏菊,皆各有专地。演剧宴客,上下数级如大内式。另有套房三十余间,回环曲折,迷不知所向。金玉锦绣,四壁皆满,禽鱼尤多。”在园林内,张大麻子还宠养美女,“卧床皆相通,有宵寝于此晨兴于彼者”。[22]
和盐务关系国计民生一样,河务同样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于是,河臣也就靠河工发财,道光朝有一谚语:“黄河决口,黄金万斗”,说得正是这个意思。还有人把河工称为“金穴”,利用各种关系,专吃河工这块肥肉,有的官员只要到黄河(亦称南河)走一趟,就有几万两银子的收入。对于这种情况,道光帝也不是不知道,所以他才说:“朕闻近来江南河工时有过往官员及举贡生监幕友人等前求助,该河督及道抚等官碍于情面,不能不量为资助,以致往来日众,竟有应接不暇之势。不知河工银两丝毫皆关国帑,河员承领钱粮,均有购料修防之责,倘过往官员举贡生员幕友等视为利途,纷纷前往,该员等岂有自出己资之理,无非滥请支领尅减工程以为应酬之费,于河务甚有关系,不可不严行禁止。”[23]对于道光帝的话,河臣们只当做耳边风,还和往常一样,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样,大量的国家财产转移到了河臣们的手中,凭着搜刮来的钱财,他们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凡买燕窝皆以箱计,一箱则数千金。建兰、牡丹亦盈千。霜降后,则以数万金至苏召名优,为安谰演剧之用。九、十、十一三阅月,即席间之柳木牙签,一钱可购十余枝者,亦开报至数百千,海参鱼翅之费则更及万矣。其肴馔则客至自辰至夜半不罢不止,小碗可至百数十者。厨中煤炉数十具,一人专司一肴,目不旁及,其所司之肴进,则飘然出而狎游矣。”[24]以上是从总的方面描述了河臣们的奢侈生活,在某一具体方面,更可以看出他们生活的腐化。有记载说,河督衙门做豆腐,制作方法非常讲究,“有数十种之多,且须于数月前购集材料,选派工人统计所需,非数百金不能餐其一箸。”其他食品的做法也是很讲究,比如上一盘猪里脊肉,要宰杀50多头猪,每头猪只要背上的一块肉,精制而成。别的如鹅掌、驼峰、猴脑等珍怪的东西,也是应有尽有。“食品既繁,一席之宴,恒历三昼夜毕。”[25]
道光朝的官吏们敛财是这样疯狂,生活是这样奢靡,而他们的政务又怎么样呢?这可以用下面的话来概括:办事推委,蒙混成风,因循苟且。比如中央政府的官员,有的书记载说,“时九卿会议,一二王公枢相主之,余率占位画诺。”[26]在京师,社会上还流传这样的歌谣,讽刺那些当官的:“小官大做,热官冷做,俗官雅做,闲官忙做,男官女做。”[27]地方的官员,上述现象更厉害。有人总结说:“近时,有作首县十字令者:一曰红,二曰圆融,三曰路路通,四曰认识古董,五曰不怕大亏空,六曰围棋马钓中中,七曰梨园子弟殷勤奉,八曰衣服整齐,言语从容,九曰主恩宪德,满口常称颂,十曰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28]不仅如此,做官的还时常兼做商人,以捞取钱财。“垄断而罔利,于是民之贾十三,而官之贾十七。”[29]官员们兼做商人可以赚到钱,官衙中的差役们也有赚钱的办法,就是和赌馆、妓院相勾结。“郡城娼楼赌馆,甲于通省,皆各衙门书差舆夫包庇,每月送三百元娼赌费至署,家人十数元、数十元不等,此即道中陋规。”[30]
在咸丰朝,吏治腐败情况更有所发展。咸丰帝即位不久曾说:近年以来,登进冒滥,流品猥杂。短于才者恃胥吏为腹心,急于利者朘闾阎之膏血。以致政治堕坏,民生穷蹙。咸丰朝吏治败坏的主要表现是诈骗婪赃,贪污受贿,巧取豪夺,营私舞弊,等等。
在诈骗婪赃方面。据《清文宗实录》记载:湘乡知县师鸣凤,短买仓谷六千余石。邵阳差役多至两千余人,分为六班,设差总36人,凡词讼命案执票下乡,轿夫抬夫以及白役100余人,民间无力供给,就强行搜抢,百姓有被逼自尽的。岳州府同知俞舜钦,贪脏枉法,庇护差人,私设馆所,滥押无辜,非刑拷打,致使数十人丧命。安仁知县王化成,门丁遇案勒费,经手钱粮蒙官以收作歉,全部肥己,亏空一万两白银。永州镇总兵樊燮,冒领兵士钱粮,擅提廉俸,恣意侵吞,多达数千两白银,还盖造房屋,演戏玩乐,公款开销。道州知州陈敏增,只知贪污,不干公事。江华知县刘兴桓,门丁充书吏与绰号徐老虎、癞皮狗者结拜,在县城伙开钱店赌局,把持衙门,遇案榨索,募乡勇数十,慌报为六百名。[31]
在贪污受贿方面。山东历任藩司借支未还银89万余两,积欠银160余万两。这些借支积欠,实际上就是隐匿侵吞。有一次清查中,江宁藩司亏银23万两,苏州藩司亏银49万两,湖北正税杂捐及米谷折价银亏短47万两,两淮盐运使所管盐场一年亏短盐税90万吊制钱,上海关每月亏短关税银6万两,福建南台官钱局一年亏空40万吊制钱,浙江永嘉县知县赵汝河一年挪用银1万多两,直隶景州知州高锡康一年挪用地丁银2万多两。这些亏短挪用,实际上也就是中饱私囊。河南怀庆知府有一次办理防守事宜,开支银不足2万两,却报8万多两。东河每年费用银不足100万两,实际报销150多万两。南河费用银60多万两,实际报销600万两。这些浮滥报销,也就是贪污。咸丰六年至十年(1856-1860)间,江西征收地丁钱粮,蠲缓应征的数目,以及牙税厘金的收支数目,从来没有造册报销。咸丰年间,福建总督和巡抚所征收的茶税银,从未奏报过。广东在道光末年和咸丰初年的军费开支非常多,可是,除咸丰二年(1852)的开支奏报过外,其它年份都没有造册报销。广西在道光末年和咸丰初年动用军饷银1100多万两,直到咸丰朝结束,也没有造册报销。这些以办理军需为名,随意开销又无证可查,实际上就是侵渔中饱,是一种贪污行为。山东福山县知县私设税局,却从不上交所收厘税,而是以饱私囊。陕西巡抚曾望颜巡视营伍带儿子同行,所过地方上送银或20多两,或30多两,称为“少爷茶敬”。山西、山东、河南办理劝捐的官绅只要得到贿赂,就可把富户说成穷户,穷户说成富户。江苏在籍中允冯桂芬通过办理劝捐,只几年时间,就由寒素之家变成了远近有名的富户,多置田产,广建房屋。两广总督叶名琛,任职期间贪污银两,仅在一个银号就有白银200万两。上述这些都属于贪污受贿。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包围了开封,藩库存银30多万两,大多数被当地官员自己拿走了。咸丰八年,陕西官钱局官员李应诏、李洵匿报铁钱7万余吊。咸丰九年,户部宝泉局铜库书吏王韶串通库丁胡亮等人,把库存铜盗卖私分。宝丰局铜厂张玉华串通运官邹衍泰盗卖官铜30多万斤。宝泉局余丁李峻,一次就偷银1090两。这些都属于监守自盗,也是变相的贪污。
在巧取豪夺方面。山西祁县以书吏征收粮税,每两银多收二三百文制钱。河内县征收漕粮,每石应折银3两,实际上却加到近5两,一年多收银近3万两,地丁钱粮则多收近2万两。商城县征收地丁银改用制钱,一年多收2万余吊。湖南湘潭县在正项银之外,每两加征4钱多。浙江嘉兴府征漕粮1石,附加津贴银7钱以上。会稽县书吏朱克振每年多收钱粮银10多万两。以上是向农民加征土地税方面的巧取豪夺。在常关税方面,也存在加征现象。张家口税局有一次就扣押商人货物,并罚银2000多两。奉天海口税收在正额之外,每年多收银8万两。捐纳是朝廷公开的卖官鬻爵,捐输则是朝廷公开的苛派勒索。咸丰年间,通过捐纳和捐输,官员队伍的腐败现象更加严重。户部开办捐局,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值银自1万至10万不等。那些富商大贾,殷实人家,花钱买了官,就想用权敛钱,快些把钱赚回来。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投资一倍而来,挟资百倍而去。江苏徐州道台王梦麟侵吞捐款达几十万。吴江、镇泽两县在咸丰四年(1854)共捐制钱7万多吊,而只有2万吊上交了藩司,5万多吊被侵吞了。咸丰年间,在一些交通要道和繁华城镇广设局卡征收商品税,被称为厘金或厘捐,这是变相的捐输。设局卡的地方非常多,比如,江西、安徽各设65个局卡,湖北设480多个,江北大营、江南大营总设100多个。设卡越多,征收的税也就越多。不仅如此,由于巧立名目,各种捐税多如牛毛。江北大营粮台有指捐、借捐、炮船捐、亩捐。江南大营有米捐、饷捐、亩捐。漕河有炮船捐、堤工捐、饷捐。除上述外,还有船捐、房捐、盐捐、卡捐、板厘捐、活厘捐、榔头捐、酱缸捐等。其实,所征收的捐税大部分都被各级官员中饱私囊了。
在营私舞弊方面。由于咸丰年间货币制度相当混乱,除银两、制钱外,还有小钱、大钱、铁钱、铅钱和钞票。这些钱多数不符合法定重量,从而为一些官员营私舞弊创造了条件。有的地方官员在征收税钱时,或只收银钱,不收钞票、制钱;或收交时,任意搭配;或某种钱和某种钱之间有一定的比例,等等。就是在这样的变换过程中,官员们从中渔利,鱼肉百姓。[32]
在《清文宗实录》中,有关上述各方面的记载非常多,说明在咸丰年间,吏治败坏的确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我们这里分别选择咸丰朝初年和末年两个时间段,再试举几例,予以说明。
咸丰帝刚即位的时候,御史陈枚就上了一个奏折,反映病民积弊的情况。该奏折中说,州县不恤民困,多有借催科为朘削者。咸丰帝表示,该督抚首当痛戒属员,务各剪除固习,毋得浮收勒折,与小民升斗相争。[33]不久,赵光在奏折中也说,吏治日坏,武备不修,缉捕废驰,亏空累积。将帅惟耽安逸,养尊处优,以营卒为厮役,不事操防,以空名冒钱粮,专事肥己。咸丰帝要求各直省督抚提镇,要按照折内所陈,认真讲求,破除积习,务使吏治蒸蒸日上。[34]咸丰元年,有人奏,湖南善化知县易学超,贪婪不法,劝捐办赈,捏称赔累,勒令各铺户,再行捐银以肥私。其门丁张福,蠹役王洲等,逐案诈赃。开设钱店之吴姓,因案逃走,该县即将其店中所存银钱金器,带归衙署,将店改易名称,自行开设。张福又唆使窝娼之李氏,控告书吏侵渔,案牵王姓,因即滥押得脏。该县于城中酒馆盖造戏台,时往听戏,以致邑民相率效尤。巴陵县知县王逢吉,用土棍万五为门丁,因吞食赈银被控,经巡抚将该县撤任,万五传讯收禁查抄,该县蒙禀署臬司删改供词,意图掩饰。平江县知县张宗世,遇案索费,私设非刑,其所索之费,系其父及胞兄亲收。前年因事赴乡,被民人纠众殴打,狼狈归署,不敢上禀。安化县典史潘姓,与已赦军犯王吉明,开设小押,讹诈乡民。该邑蠹役熊升等,均有绰号,依势虐民,知县徇隐不究。[35]还有人奏,江西巡抚陈阡及古连魁等人,唤女优至署演唱。陈阡前在侯官县任内,还有与卖珠翠氏妇同赌之事。[36]陈阡被罢官后,仍然干预公事,自称前任巡抚嘱令,首府写信,通省属员凑集盘费,非得银二万两不肯出省。[37]就在这时候,又有人上奏说,湖南吏治废驰,都是因为大员未能表率,致各州县相率因循。前任布政使、现任大理寺卿万贡珍,在任七年,驭下过于宽纵,因而属员胆大妄为,丁役营私舞弊,门丁书吏因缘为奸,弊端百出,吏治所由日坏。现在告病之辰永,沅靖道吕恩湛,由捐纳知府,在省数十年,专事逢迎,广为结纳。辰沅道任内,所管屯粮经费,亏欠甚多,交代难于结报。[38]
尽管咸丰帝总是强调要改善吏治,但是,到咸丰朝末年,吏治败坏的情况不但没有丝毫的改变,反而是越演越烈,这里仅举两例,加以说明。
事例一。咸丰十年三月(1860年4月),有人奏,贵州定广协都司陈定安赴广东招勇,行至茂名县谢鸡圩地方歇息的时候,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强奸民妇,并将该民妇家属及店里伙计等6人全部捆杀。[39]事例二。因为浙江省仕途过杂,朝廷决定对于该省督抚保举的官员,要严行举劾。结果,候补知府顾准,尖巧滑利,难胜表率之任;桐庐县知县左煊,举事颟顸,不洽舆情;候补知县范先畴,萎靡不振;候补同知马桂麟,嗜利营私;候补知县杨德州,有玷官箴;候补县丞余廷棼,声名狼藉;杭州府西路场盐大使周鼎成,黄湾场盐大使金晋钊,公事废弛。这些人,有的受降职处分,有的受革职处理。[40]
同治、光绪、宣统朝的吏治,也没有什么改善,贪污侵吞,仍然是吏治的顽症。光绪初年,户部的一份奏折中透露:“乃考核正杂赋税额征总数,岁计三千四百余两,实征仅百四十五万两,赋税亏额如此。财既不在国,又不在民,大率为贪官墨吏所侵蚀。”[41]还有人说:“今之大吏,以苞苴之多寡,为课绩之重轻,而黜陟之典乱;今之小吏,以货贿之盈虚,决讼事之曲直,而刑赏之权乖……今州县之中,稍有洁己自好者,不惟白首下僚,无望夫官阶之转,而参劾且随之,而贪污者流,既以肥身家,乐妻子,而升擢之荣,岁且数至。”[42]到光绪末年,官员中夤缘奔竞之风仍然盛行,尤以诉讼、税务部门最为严重。在东北,吉林将军达桂,贪婪无厌,政以贿成,纲纪荡然,惟利是视,以致吉林地区财政销亡,吏政肴杂,军政疲敝。奉天财政局督办史念祖刚愎专擅,老而嗜利,造成该局昵比群小,百弊丛生。黑龙江民政使倪嗣冲,性情夸榨,遇事欺蒙,承办屯垦,营私舞弊,捏报浮支。在新疆,莎车府知府联恩,苛政巧取,民怨沸腾;署叶城县知县王礼源,贪黩虐民,专擅罔利;署鄯善县知县苗茂,任用私人,苛派累民;署若羌县知县夏朝选,行为贪劣,操切偾事;候补知县刘襄,擅作威福,居心贪诈;署吐鲁番巡检赵谦,任性妄为,行同无赖;于阗县典史徐丙炎,违禁收黄,贪鄙性成;候补典史韩兴奇,行同市侩,肆意贪婪。[43]上述这些都反映了因腐败、受贿和奸欺蒙混所造成的官吏中流弊横生的现象,直到清末仍然存在。
3、民刑诉讼与司法腐败
同治末年,在浙江省杭州府余杭县发生了一起轰动朝野的晚清最大的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直到光绪初年才最终结案。这一案件最深刻地反映了晚清民刑诉讼与司法的腐败。
为了使人们更深刻地了解晚清民刑诉讼与司法腐败的情况,有必要把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的详细情况做一概述,以便进行必要的分析。杨乃武家住浙江省余杭县城内(今余杭县余杭镇),20多岁考取秀才,同治十二年八月(1873年9月)考中举人。他为人正直,嫉恶如仇,地方上一些流氓恶少,横行乡里,他常常当面给以训斥。豪绅地主、官府差役欺压百姓,他就代写状子向衙门告状,为百姓申冤,因此,有人说他是“讼师”。对百姓的事情是这样热心,而对官府豪绅,他则不愿意交往,不仅不交往,每有官绅勾结、欺压百姓之事,他还编成歌谣,教学童们唱,加以揭露。据说,有这样一件具体的事:余杭仓前镇是当年百姓交粮食税集中之地,离县城有十几里远。百姓交粮时,要在斛中堆成尖,再用脚踢几下,洒出的粮食百姓自己不能检,而由粮官胥吏检了分了,这名为“踢斗淋尖”,实际上这是对老百姓变相的搜刮。本来,由于有人反映,朝廷已经颁过谕旨,省巡抚也下了禁令,取消“踢斗淋尖”,可是,仓前镇的粮官对大户人家不敢“踢斗淋尖”了,而对小户百姓还坚持原来做法,照样“踢斗淋尖”。杨乃武知道这件事情后,非常气愤,就站出来干预,还写成状子,向政府控告。余杭县知县刘锡彤为官贪暴,对杨乃武这种断了他财源的做法,非常反感,认为是多管闲事,就把杨乃武召到县衙讯问。杨乃武以朝廷谕旨和省里巡抚的禁令为依据,据理力争,还谴责地方官包庇下属,搜刮百姓。刘锡彤恼羞成怒,说杨乃武吵闹公堂,目无王法,加以斥逐。杨乃武则写了一副对联:“大清双王法,浙省两府台”,贴到了县衙门的照壁上。这样,杨乃武就把刘锡彤和当地的县官粮吏得罪了,也为后来的冤案种下了根源。
小白菜本名叫毕秀姑,因其生得秀丽白皙,又喜欢穿白色上衣和绿色裤子,看上去就象一棵白菜,由此得名。据说她是南京人,太平天国失败后,和父亲一起流落到余杭,后来父亲病故,她孤苦伶仃,便由喻王氏及其丈夫喻敬天收养。同治十一年(1872),毕秀姑18岁时,嫁给了28岁的葛品连,葛于是入赘喻王氏家。葛品连原来是开豆腐店的,父亲死后,豆腐店关闭,其母改嫁木匠沈体仁,葛品连则仍在一家豆腐店帮工。沈体仁曾为杨乃武家修过房屋,知道杨家有空余房,因为喻王氏家房屋过于狭小,葛品连和毕秀姑便在同治十一年四月,离开喻王氏家,租了杨乃武家的一间房居住。
葛品连、毕秀姑和杨乃武一家,虽说是房客和房主的关系,但两家相处和谐。葛品连因为在豆腐店帮工,早出晚归,甚至有时夜里就在豆腐店里歇息,不能回家,因此,毕秀姑除照顾葛品连外,就帮助杨乃武夫人做一些家务活,在葛品连不回家时,就和杨乃武家一起吃饭,杨乃武有时还教毕秀姑认字、读书。就这样,不知不觉,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而流言蜚语也在这时产生。有些社会上的无赖,尤其是杨乃武得罪过的那些粮吏乡绅,趁机造谣说:“杨乃武奸占了小白菜”。他们还画了一张“羊(杨)吃白菜”的画,乘人不备,贴到了杨乃武家的门墙上。葛品连听到这些谣言,也起了疑心,几次晚上偷偷回家,观看情况,并未发现什么可疑之处。葛品连的母亲沈喻氏也来到杨乃武家,察言观色,她看到毕秀姑和杨乃武一家人一起吃饭,产生了疑心,曾对街坊说:“秀姑好象成了杨家的人了。”由于社会上的流言蜚语,为了避嫌,杨乃武家人经过商量,决定叫葛品连他们搬出去住。同治十二年闰六月,葛品连、毕秀姑离开杨家,搬到了喻敬天的表弟王心培楼上居住。从此以后,毕秀姑再没有去过杨乃武家,杨乃武也没有见到过毕秀姑。
毕秀姑搬出杨家以后,经常受到外人的欺负。她曾被知县刘锡彤的儿子刘子翰强奸,还曾被粮胥何春芳险些强奸,只是因为葛品连恰巧回家,才未出事。但葛品连也为此打了毕秀姑,认为她行为不端。对于被强暴这些事,毕秀姑不敢对家人说,她害怕刘家和何家的权势,也害怕得不到家人的谅解。这以后,又因为腌白菜的事,葛品连和毕秀姑又吵了一架,毕秀姑被打得很厉害,以致于毕秀姑剪了头发,要去出家为尼,经过家人劝解,他们两人才和好。谁知就在这时候,葛品连出事了。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七那天,葛品连双膝红肿,身发寒热,未听毕秀姑劝告,仍去上工了。两天以后,也就是初九的早晨,因病体不支,葛品连被迫回家,经过一个点心铺时,他买了几个粉团吃,到家时,又呕吐,又哆嗦,浑身发冷。王心培的妻子忙叫毕秀姑扶葛品连上楼休息。随后,毕秀姑拿出1000文钱,托喻敬天代买东洋参及桂圆,由毕秀姑煎汤服下。原来,葛品连有流火病根,所以才买这个药。这期间,喻王氏也来看过。不料,到了下午,葛品连竟喉中痰响,口吐白沫,十分危急。毕秀姑吓得叫了起来,并请王心培去请沈喻氏和喻王氏,两个人很快就都到了。又赶忙去请医生,医生看过后说是痧症,用万年青、萝卜籽煎汤灌救,未能奏效,葛品连当天晚上就死了。当时大家都认为是病死,并没有人怀疑。到初十的夜里,尸体口鼻里流出了血水,葛品连的干妈冯许氏见到这种情况,说葛品连死得可疑,而沈喻氏痛子心切,又看到尸体发青,也起了疑心,于是,请来了地保王林,说葛品连身死不明,请王林代写状纸,讲清死因不明,请官验尸,并在十二日早上到县衙门喊冤。
知县刘锡彤得知这是人命案,非同小可,就准备打骄,带领仵作[44]前去验尸。这时正好有一个地主绅士陈湖到县衙给一个师爷看病。陈湖是个秀才,懂得点医道,平时就以看病为名,出入县衙,包揽词讼,惹是生非。特别是他和杨乃武矛盾很深,经常想找杨乃武的岔,以便报复。陈湖和杨乃武到底有什么矛盾呢?原来,陈湖曾为一地主写状纸,告一农民抗租,这个农民被关进了监狱,而杨乃武为这个农民写了反诉状纸,农民因此而被救出了监狱,这样,陈湖对杨乃武恨之入骨,总想寻机进行报复。这次,陈湖听说葛品连死得可疑,尸亲告状,就把外面谣传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关系不明的事告诉了刘锡彤,特别绘声绘色地讲了“羊(杨)吃白菜”那幅画。刘锡彤本来就和杨乃武有隙,并且也想找岔整整杨乃武,听了陈湖的介绍后,立即起轿前去验尸。
仵作沈祥也早已听说葛品连和毕秀姑关系不好的事,以及“羊(杨)吃白菜”的那幅画,因此,验尸的时候并不仔细、认真。他看到尸体膨胀,皮肤红紫,就把手指脚趾灰暗色也说成是青紫色;耳内的血本来是口鼻血水流入的,他却说是七窍流血;没有按规定用皂角水擦洗银针,就用银针探入喉管,就说是银针变色,认作服毒。最后,他在验尸单上写下了 “服毒身死” 的结论。早就想借机报复杨乃武的刘锡彤在没有进一步了解葛品连死因的情况下,就把毕秀姑带回了县衙。
刘锡彤当天就升堂审问毕秀姑,追问毒药的来源,毕秀姑总是回答不知道。夜里再审,刘锡彤却不问毒药的来源了,而是追问她与何人通奸。在再三追问的情况下,毕秀姑都说没有。刘锡彤又问毕秀姑,在杨乃武家居住的时候,和杨乃武是否有私情,毕秀姑回答并没有不端之事。这次审问直到深夜。刘子翰、何春芳怕逼问紧了毕秀姑供出他们两人的事,就连夜派一个叫阮桂金的人入狱恐吓毕秀姑,并骗她说葛品连验尸确是被毒死,外面传说是你毒死亲夫,这个罪名一旦成立,你就得挨千刀万刀剐。如果你说是别人给你毒药,让你毒死丈夫,罪就要轻的多。外面早就传言你和杨乃武有私情,你只要供出是杨乃武给的毒药,你就能保住性命。阮桂金还威胁毕秀姑说,绝不能说出刘子翰、何春芳的事情,因为没有人给你作证,说了就是诬陷好人,要罪上加罪。次日刘锡彤再审问,仍然追问毒药来源,和谁有奸情,毕秀姑或者说不知道,或者说没有。于是,刘锡彤开始动刑,在手指三次被紧夹的情况下,毕秀姑忍受不了残酷的刑罚,就照阮桂金的话供了,说是初五日杨乃武去过她家,给了她一包药,说是治流火用的,吃了这药葛品连就死了。
刘锡彤取得了毕秀姑的口供后,就立即传讯杨乃武,在县衙花厅进行审问。刘锡彤问杨乃武怎样用毒药毒死了葛品连,还出示了毕秀姑的口供。杨乃武怒斥刘锡彤的诬陷。因为杨乃武是新科举人,刘锡彤第一天在审问时没有用刑,而是在第二天申请上峰革去杨乃武功名后,对杨乃武进行了严刑拷打,接连用夹棍,致使杨乃武多次昏迷,用凉水泼醒后,接着再审。杨乃武始终不认供。杨乃武的弟弟杨恭治、表弟詹善政得知毕秀姑供认杨乃武在初五日给的毒药后,立即就认为这是毕秀姑诬供,因为初五日那天杨乃武在南乡为岳母除灵,并没有回家。于是,他们两人便联名向县衙门禀诉,进行剖白。刘锡彤提毕秀姑和杨乃武对质,毕秀姑害怕用刑,仍坚持原来的诬供。刘锡彤认为案情已明,就向杭州府申报定罪。
杭州府知府陈鲁是军功出身,一向看不起读书人。不过,他看过案卷后,觉得杨乃武并未承招,不好定罪,就令余杭县把人犯和案卷解送府进行复审。刘锡彤和陈鲁私交很好,本来他认为可以定杨乃武罪的,没有想到陈鲁会做出这样的安排,于是,在人犯和案卷解送府之前,他做了手脚,对原卷中矛盾的地方进行了篡改:原告诉讼中“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毕秀姑前后供认矛盾之处,都进行了修改;仵作验尸银针没有用皂角水擦过,尸单上补填了已用皂角水擦过;毕秀姑所供初五日杨乃武给的毒药,改成了初三日。刘锡彤把案卷篡改完后,亲自在十月二十日把人犯、人证、案卷送到杭州府,并在那里对上从知府陈鲁下到刑名师爷都进行了贿赂。这样,陈鲁在第一次提审的时候,就准备用大刑。毕秀姑看见堂下摆满了刑具,非常害怕,不敢翻供。而杨乃武在受审时因为坚决不承认,就被使用了全部的刑具,包括上夹棍、跪火砖等,而且一连几堂都是如此。杨乃武实在受不了了,也只得胡乱说一些,算是承认,说他到毕秀姑家送了毒药,嘱咐她毒死丈夫。但是,当陈鲁进一步追问毒药从什么地方来的,杨乃武却回答不上来,不得不编造说:是花40文钱从仓前镇爱仁堂药店买来的红砒,说是毒老鼠用的,交给了毕秀姑;店主姓钱,名字叫什么不记得了。陈鲁取得了杨乃武的口供,没有及时找爱仁堂药店店主钱宝生当堂对质,而是让刘锡彤回余杭传讯钱宝生。
刘锡彤回到余杭县后,马上和一个叫章纶香的仓前镇地方士绅商量怎么办。章纶香不是个正经人,他给刘锡彤出主意:由章自己写信告诉钱宝生说,杨乃武供买砒霜是毒老鼠的,钱即使大胆承认了也不会定罪,因为不知者不怪罪吗。谁知钱被传到县里,并没有承认卖砒霜的事,还解释说,爱仁堂药店很小,从来不卖砒霜,他最近没有看见过杨乃武。钱还说自己不叫钱宝生,而是叫钱坦。尽管刘锡彤怎样威逼利诱,钱坦仍然不改变自己的说法。后来,还是一个叫陈竹山的人,对钱坦进行诱劝,说你承认下来,县里出一个相应的证明,保证你不会受到牵连,相反,如果你不承认,有主犯供词,你反而会有罪。钱坦的弟弟钱恺也劝钱坦承认下来。钱坦无奈,只好写了一个卖砒霜给杨乃武的证明,由陈竹山交给了刘锡彤。刘锡彤也写了一个相应的证明,给了钱坦,并把他放了。后来,陈鲁就以此根据《大清刑律》的有关条款:“奸夫起意杀死亲夫,斩立决;妻因奸同谋,杀死亲夫,凌迟处死”,拟定了罪刑:杨乃武斩立决,毕秀姑凌迟处死,钱宝生着县杖责开释,上报了浙江按察使署。
杨乃武要被处以斩立决的消息传出后,杨乃武的姐姐知道弟弟是受了冤枉,特别是她从县衙役那里听说,县审、府审都动了大刑,就认定杨乃武是屈打成招,于是就到处奔走,一方面进一步了解情况,一方面求人搭救杨乃武。杨乃武的姐姐先去看了葛品连的母亲沈喻氏,了解到她在县里、府里的口供并不一样;又去爱仁堂药店找钱宝生,得知钱早就被关进县监狱里了,钱的母亲和店里的伙计都说爱仁堂药店没有卖过砒霜,而钱宝生的名字也是乱供的。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杨乃武的姐姐和杨乃武夫人商量,要想方设法营救杨乃武,决定到省里告冤状。当时,杨乃武的儿子荣绪只有7岁,便由杨乃武的表弟詹善政做“抱告”[45],分别向省巡抚衙门、巡按使衙门、布政使衙门投呈喊冤。浙江巡抚杨昌俊为人刚愎自用,擅权自恣,他接到“抱告”之后,仅派了一个候补知县郑锡皋到余杭密查。谁知郑锡皋到了余杭后,并没有保密,也没有进行查访,而是住在县署,与刘锡彤通了消息。刘锡彤竭力向郑锡皋表明该案无枉无滥,并极力款待,还送了很多礼。于是,郑锡皋回到杭州后,就按刘锡彤的说法向杨昌俊禀复,而杨昌俊也就形式地和巡按使衙门、布政使衙门进行了一次会审,仍按杭州府陈鲁所拟定的罪名,向京师刑部上报。按照当时的规定,只要京师刑部回文一到,杨乃武和毕秀姑就要受刑了。
杨乃武的姐姐不甘心这样的结局,她说服杨乃武的夫人要上京城告御状,并为此做了相应的准备。杨乃武的姐姐花钱买通了监狱的看守人,入狱探监,并要杨乃武亲自写诉状,准备上京城告状。在姐姐的多次劝说下,杨乃武也想通了,与其蒙冤而死,不如做一次最后的尝试。杨乃武在诉状中,详述了案情的经过,谈到他和毕秀姑的关系时,这样写道:葛毕氏住我家,视同家人,乃武身受一榜之恩,读书知礼,焉能出此兽行?所谓私情,全系捏造。讯问司官,均是一副刑求嘴脸,酷刑之下,何求不得!乃武受刑之惨,古今少有。杨乃武的姐姐携状出狱,由杨乃武的表弟姚贤瑞做“抱告”,一行人在同治十三年四月离开家乡,前来北京,向都察院投递诉状。不料,都察院未加审理,就转回浙江,让浙江巡抚杨昌俊再行认真审理。杨昌俊仍以原班人马进行审讯,并以重刑进行威吓。在这样的情况下,杨乃武未能分辨,毕秀姑也未敢翻供。结果,浙江巡抚衙门只审理了一次,杨昌俊就以原拟断结,向上回复。杨乃武的姐姐仍不甘心,准备二次赴京上诉。
杨乃武的姐姐几次入狱,探望杨乃武,并了解在北京和杭州有哪些人可以帮忙。杨乃武告诉姐姐,杭州有个汪树屏,与杨乃武是癸酉科同榜举人,为人仗义,敢说话,其祖父在京城当过大学士,故交很多,他的哥哥汪树棠也在京城做官,可以把赴京的状纸带给他们,请他们帮忙。杭州还有个武举夏缙川,肯扶危济困,其堂兄夏同善在京城任翰林院编修,可请夏缙川给夏同善写封信,求夏同善出面讲话。杭州还有一个人叫吴以同,在庆余堂做西席,和杨乃武关系很好,他也可以帮忙。杨乃武的姐姐记住了这些人的情况,先去拜访了汪树屏,汪树屏不仅答应给哥哥写信,而且还联系了18个同科举人,联名打公禀,向都察院控告。在控告信中写道:余杭杨乃武、葛毕氏一案,浙江大小承审官员,一味用刑,草菅人命,罗织冤狱,请将全案提京复审。又拜访了夏缙川,他也给夏同善写了信,表示尽最大努力帮忙。最后看了吴以同,吴以同带杨乃武的姐姐拜访了胡庆余堂店主胡雪岩,胡表示很同情,当即给了杨乃武的姐姐200两白银。在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后,同治十三年九月,杨乃武姐姐他们再次去北京控告。
说来也巧,就在杨昌俊以原拟断结、向上回复,杨乃武的姐姐准备二次赴京上诉的时候,夏同善正好丁忧在籍期满,准备回京。行前,亲友们为他饯行,席间谈起了杨乃武冤案的事,大家都认为 杨乃武是屈打成招,因此,希望夏同善回到京城以后,向有关方面相机进言,这不仅关系到两条人命,也关系到两浙士林的声誉。参加这个聚会的,就有吴以同和胡雪岩。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杨乃武的姐姐二次赴京的准备工作才比较顺利。
杨乃武姐姐一行人第二次到北京以后,就去看了夏同善,夏家全家都非常帮忙,除了热情接待外,还介绍了浙江在京做官的30余人,杨乃武姐姐对他们一一进行了拜访,并通过这些人,把京控诉状分别投送了刑部、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夏同善还把有关杨乃武冤案的情况告诉了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龢,让翁同龢看了杨乃武亲自写的诉状,翁表示如果有冤情,一定要平反。第二天上朝的时候,翁同龢就去了刑部,查阅该案的全卷。刑部尚书桑春荣以该案审断明确、全案就要上奏为由,不给他看,还说用不着再商议。当时,分管浙江司刑狱的司官是林则徐的儿子林拱枢,他看过该案的全部资料,认为案情可疑,有重新审讯的必要,不宜轻率入奏,就把案卷调出,送到翁同龢家中。翁看了全部案卷,再看杨乃武的京控诉状,发现有许多可疑之处,就逐条检出,送刑部发回重审。刑部未采纳翁同龢意见,只是通知浙江巡抚杨昌俊把案卷中和杨乃武口供矛盾的地方,认真复查。翁同龢见此情况,就在第二天上朝的时候,以该案存在问题上奏了一本。这时,汪树屏等人的诉状也到了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而汪树屏的哥哥汪树棠就在都察院任职。因此,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也上奏,要求对此案进行重新审理。于是,慈禧太后颁布谕旨,由刑部饬令浙江巡抚杨昌俊督同有关官员,对杨乃武与葛毕氏一案重新审讯,一定要得到实情,再上报朝廷。
杨昌俊奉到刑部饬令后并没有亲自提审,由于原按察使蒯贺荪暴病身亡,他就委派湖州知府许瑶光提审。许瑶光在审讯中,既没有用刑,也没有喊堂威,只是讲要从实招来,大堂气氛比较缓和,杨乃武见此情景,猜测是京控告起了作用,就没有了顾虑,把以前的口供都翻了。杨乃武说,他没有与毕秀姑通奸之事,也没有到过仓前镇买砒霜,钱宝生的名字也是在酷刑之下随口乱说的。杨乃武还说,他以前揭露过仓前镇钱粮舞弊事,得罪了地方上的豪绅、粮吏,与知县刘锡彤原来就有个人恩怨,刘因此便借端陷害。在提审毕秀姑时,毕秀姑也全部翻供。她说,她是冤枉的,她没有毒死丈夫的事,杨乃武也没有到过她家,以前的供词,都是受不了酷刑后乱说的。她还供出了刘子翰怎么强奸她,阮桂金怎样进牢房劝供等等情况。其他证人,也都改变了以前的口供,讲了实际情况。一连审了几次都是这样。许瑶光知道这个案子复杂,主要证人钱坦已暴病死于狱中,死无对证,不好再审下去了,而他又怕杨昌俊,所以既不上报,也不结案,采取的是拖延战术,审审停停,停停审审,两个多月了也没有结案。
就在这个时候,在杨乃武姐姐的活动下,一些在京的官员直接向慈禧太后陈述了意见,希望太后过问这个案件。于是,慈禧太后派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访。王昕到余杭县仓前镇查问了爱仁堂药店的情况,了解到该药店从来没有卖过砒霜,就连钱宝生这个名字也是乱供的,回京后就把真实情况向慈禧太后上奏了,还提出朝廷应派人到浙江复审。恰巧这个时候,都察院给事中王书瑞也上奏疏说,浙江复讯民人葛品连身死一案,意存瞻徇,请另派大员往浙江提审此案。于是,慈禧太后就派简放浙江学政的礼部侍郎胡瑞澜负责提审。杨昌俊得知朝廷派胡瑞澜审理杨乃武案,就向胡瑞澜一方面威胁,一方面利诱。杨昌俊告诉胡瑞澜说,此案已反复审理多次,无偏无枉,不要轻易变动,否则会引起士林不满,地方官员今后也不好办事。不仅如此,杨昌俊还向胡瑞澜推荐了几名帮同审理的官员,包括宁波知府边葆成,嘉兴县知县罗子森等,而边葆成是刘锡彤的姻亲,与罗子森都是杨昌俊的湖南同乡。与此同时,杨昌俊又指派刘锡彤到杭州和边葆成密谋,商量对策,并给胡瑞澜送去了许多白银,进行贿赂,还联络一些士绅向胡瑞澜打公禀,要求胡无论如何要维持原判。
胡瑞澜在杭州会审公所布置了刑堂,对杨乃武等人进行审讯,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宁波知府边葆成问话。当杨乃武和毕秀姑翻供的时候,边葆成就喝令大刑伺候;杨乃武提出要和钱坦对质,边葆成就以钱坦有证明为凭,说用不着对质。杨乃武这时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便大声说:今日钦差大人审问,我满以为可以雪奇冤,没想到又以大刑相逼,严刑之下,何求不得。我被人陷害,受人诬攀,原想钦差大人莅临,定能明察冤情,秉公审断,想不到又是官官相护,一副刑求本领,天理昭昭,夫复何言。胡瑞澜听了杨乃武的辩白,不仅不思悔改,反而日夜熬审,杨乃武则咬紧牙关,忍受酷刑,即使双腿被夹断,几次昏死过去,也不肯承招。毕秀姑开始也认为是钦差大臣提审,奇冤一定可雪,便满口喊冤,尽翻前供,还供出了刘锡彤的儿子强奸她以及何春芳调戏她等事实。对于毕秀姑的剖白,边葆成却喝令用刑。毕秀姑开始还能忍受,尽管疼得惨叫,也不承招,后来夜里再审,手指都断了,昏过去又醒过来,最后实在忍受不住了,不得不诬服。于是,胡瑞澜以原拟罪名奏结,说什么该案经反复推究,供词全部相同,并无滥刑逼供事情发生,仍维持最初判决,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
钦差会审之后,杨乃武的友好汪树屏、吴以同以及一些举人约20多名联名向都察院、刑部控告,揭露杨乃武和葛毕氏案经县、府、按察、巡抚、钦差审讯,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请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这时,御史边保泉也上奏说,浙江余杭民妇葛毕氏毒杀其夫,诬指举人杨乃武同谋,定谳论死,钦派学政胡瑞澜复审,与原谳同,此案传闻异词,已非一日,胡瑞澜办理此案,并未虚心研讯,仍照原谳定罪拟结,物议必非无因,请皇上特降谕旨,将全案提京,交刑部详细审讯,以平众议。
朝廷以提京复审长途拖累,未能批准,而是交刑部谕知胡瑞澜再行确审复奏,并明确指出,不得再用严刑逼供。胡瑞澜按谕旨要求,又提审了二次,没有动刑,刑堂气氛比较缓和。结果,杨乃武和毕秀姑都翻了供。胡瑞澜就上奏说,主犯又翻供了,人证钱坦又暴死,难以定谳,请另派大员提审。
这时,都察院已经收到汪树屏等人的公禀,非常重视,就奏请皇上提京复审。夏同善等人也几次和慈禧太后提到,该案应究明实情,否则,浙江将没有人再读书上进。刑部侍郎袁保恒看到过胡瑞澜的奏疏,也看见过杨乃武的京控诉状,认为这个案件确实复杂,应当提京复审。杨乃武的姐姐这时也不断向有关方面叩请,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慈禧太后颁布了谕旨,强调说:“前据给事中边保泉奏称,浙江余杭县民葛毕氏毒死本夫一案,胡瑞澜复审未协,请解交刑部办理,当以提案解京,事涉纷扰,且恐案内人证往返拖累,是以未准,所请仍责成胡瑞澜悉心研究。兹据都察院奏称浙江绅士汪树屏、吴以同等联名呈控,恳解交刑部审讯,据呈内所叙各情,必须彻底根究,方足以成信谳而释群疑:所有此案要犯要证,全案卷宗着即提交刑部,秉公审讯,务得确情。致案内各犯着杨昌俊派妥员沿途小心押解,毋得稍有疏忽,致干咎戾。”杨昌俊尽管对这道上谕心怀不满,但也不敢违抗,不得不分批将案犯人证分批解赴京城。据说,在解送京城途中,刘锡彤还雇了二名外科医生,沿途为杨乃武和葛毕氏医治刑伤,以图掩盖酷刑。作为尸亲的邻证,刘锡彤给了每人安家银200两,以示恩惠,为的是他们到京城以后不改变以前的供词。
杨乃武一行人被解到北京10天以后,刑部才举行了会审。第一天上午主审的是刑部尚书桑春荣,陪审和观审的人很多,有各部的侍郎,以及夏同善、王书瑞、胡瑞澜、刘锡彤、汪树屏、吴以同等人,还有主犯的亲属,包括杨乃武的姐姐、夫人,也都站在了堂下。杨乃武第一个被提讯,提审官问了姓名年龄后,就叫他把怎样与葛毕氏通奸,怎样与葛毕氏同谋毒死葛品连,用的是什么药,毒药从哪里买来的等等,如实招来。杨乃武知道这是刑部大审,认识到死活就是这一关了,便把案件发生的经过,熬刑诬服的情况,和葛毕氏的关系,从头到尾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当说到向爱仁堂买药以及“钱宝生”的名字时,杨乃武说这是在酷刑之下情急之中胡乱供的。杨乃武还说到了仓前镇钱粮舞弊的事,以及他怎样得罪了刘锡彤,刘怎样借机陷害,等等。在杨乃武供述过程中,审讯大堂一直是鸦雀无声。同一天下午,提审了毕秀姑。提审官问她如何起意毒死亲夫,毒药从哪里来的,要如实讲。由于提审官态度平和,没有拍惊堂木,也没有喊堂威,毕秀姑胆子大了起来,就说丈夫回家后只吃了一碗洋参桂元汤,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吃,她丈夫在什么地方服的毒药,服了什么毒药,她都不知道。毕秀姑还说,她和杨乃武没有私情,自从搬出杨家以后,就没有和杨乃武见过面,以前说杨乃武给她流火药,是受刑不过胡乱供的,是诬攀了好人。毕秀姑还供出了刘子翰强奸她的事实,以及阮桂金怎样设的圈套。
第二天和第三天审问的是尸亲邻证和仵作门丁。仵作承认验尸时银针没有用皂角水擦过,验尸单上填写已用皂角水擦过,那是报府复审时加上的;因为看到口鼻流血,流入两耳,就误认为是七孔流血,门丁听说是七孔流血,就说是砒霜致毒而死。尸亲邻证和仵作门丁上述供词,使刘锡彤大为恼火,他骂这些人是信口胡说,还挥舞拳头要打这些人,被提审官及时制止。提审官问刘锡彤,你说他们是信口胡说,那我问你,银针没有用皂角水擦过,为什么说已用皂角水擦过?沈喻氏到县喊告,原供没有说七孔流血,为什么改为七孔流血?为什么不叫“钱宝生”(即钱坦)与杨乃武对质,却叫陈糊劝诱“钱宝生”具卖砒霜甘结?“钱宝生”是主要人证,为什么取得书面甘结就放了,而以后又把他收监?“钱宝生”是什么病死的,为什么不通知尸亲领尸,却自行收敛埋葬?对提审官这一系列问题,刘锡彤一个也回答不上来。在讯问“钱宝生”母亲和爱仁堂伙计时,都说杨乃武中了举人之后,没有到过爱仁堂药铺买药,爱仁堂进货薄上没有进过砒霜,流水帐上也没有卖过砒霜这笔账。特别是“钱宝生”母亲在审讯堂上还大喊冤枉,说她儿子死得不明不白。最后一堂是所有主犯、人证、门丁、仵作当场对质,所有供词都相同。经过这次刑部大审,以下几个问题大家有了共识,一是杨乃武不是毒死葛品连的主犯,二是葛毕氏也没有和杨乃武同谋,三是爱仁堂没卖过砒霜。
经过刑部大审之后,虽然案件的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但是还要经过验尸才能最后定案。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五日(1876年1月14日),葛品连的尸棺到京,初九日,在刑部尚书桑春荣率领下,刑部堂官、司官、仵作差役等40余人,齐集海会寺开棺验尸。开棺前,由刘锡彤验明了原棺,查看了所贴盖的沿途大小各县的封条,均完好未动。随后由刑部仵作指挥匠人开棺。验证的结果,骨骼皓白,没有丝毫青黑色受毒痕迹,牙齿喉骨都呈黄白色。这些说明,葛品连不是因为中毒而死。刘锡彤听到仵作报称无毒后非常紧张,叱问身边余杭的仵作,为什么当时验尸,以无毒作有毒?仵作沈祥回答:“小的是按老爷吩咐填入尸单,小的有什么办法。”弄得刘锡彤非常狼狈。
经过海会寺验尸,杨乃武与葛毕氏案已经真相大白。刑部将复审勘验情况,奏报朝廷。慈禧太后谕示把刘锡彤革职拿问,审办不实的原审各官,由刑部彻底根究。但是,有关杨乃武与葛毕氏雪冤的谕旨却迟迟没有下来,杨乃武与葛毕氏等人仍然关在刑部大牢中。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当时朝廷内部对该案还存在意见分歧,以致于刑部平反的奏疏一拖再拖,直到光绪三年二月初十日(1877年3月24日),刑部的奏疏才上去,二月十六日,批准刑部结案的谕旨才下来,30几个官员受到了处罚,不过不久大都官复原职,有的还受到了提升。真正受到处分的,是一些差役,余杭门丁沈彩泉、仵作沈祥杖100,流放3000里。葛品连之母沈喻氏杖100,流放4000里。杨乃武因与葛毕氏同桌吃饭,未避嫌疑,有失士林体统,杖100,已革举人不再恢复。葛毕氏与杨乃武同桌吃饭,诵经写字,不守妇道,杖80。[46]
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始末已见上面所引述,我们之所以这样详细地引述该案,这是因为,该案极有助于人们对晚清民刑诉讼和司法腐败的了解。下面,我们就该案中的一些问题做进一步分析。
首先,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的发生,与晚清吏治腐败有直接关系,或者说,它是晚清吏治腐败的直接产物。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杨乃武与仓前镇粮官的构怨,二是杨乃武与余杭县知县刘锡彤的构怨,而这些正是杨乃武遭受陷害的潜在原因。如前所述,杨乃武与仓前镇粮官的构怨,是因为当地粮官胥吏“踢斗淋尖”引起的。本来,朝廷已有上谕,本省巡抚也有禁令,不许粮官胥吏借“踢斗淋尖”这样的陋规再私分中饱,剥夺乡民,但是,那些粮官胥吏对大户人家不敢这样做了,却对乡间百姓仍然这样做,这既反映了当地粮官胥吏的“势利眼”,也反映了他们的贪脏枉法。杨乃武正是看不惯那些粮官胥吏的“势力性”,也讨厌他们的贪婪,才出来进行干预,向有关方面控告,从而得罪了当地的粮官胥吏,也得罪了知县刘锡彤,使得他们对杨乃武恨之入骨。杨乃武与余杭县知县刘锡彤的构怨,除了前面所说的 “踢斗淋尖” 外,还有另外的原因。杨乃武冤案发生后,他在供词中曾说:同治七年二月,因刘锡彤官船行错路线,在文昌阁误会撞舟,刘锡彤怀疑杨乃武有意冲道,心存芥蒂。这里,我们把“文昌阁误会撞舟”事件较为详细地讲一讲,使我们对晚清吏治存在的问题会有更深刻地理解。原来,余杭县的文昌阁建在水面上,位于大运河与南渠河的接界处。按当地行舟的习惯,由余杭出舟东行,走南翼桥头书有“登瀛”两字的桥洞,由仓前西来的船,走北翼桥头书有“攀桂”两字的桥洞。谁知刘锡彤坐官船上任时,因他信阴阳八卦,认为靠北岸行舟不吉利,就命船夫将官船靠南岸行使。船夫明知行错路线,但碍于新任知县的命令,不敢违背。当官船行进到“登瀛”桥洞时,不再敲锣击鼓,慢慢前行。恰巧这时杨乃武因事出余杭,搭小船行至桥洞,水势湍急,只顾行舟,没有看到“登瀛”桥洞外的来船。这时,刘锡彤的官船前仓已进入桥洞,杨乃武的小舟也由文昌阁的基座边缘转出,两船险些相撞,幸亏杨乃武的小舟船夫技术好,连忙把船身斜过来,才没有撞上。杨乃武小舟的船夫正要大骂,见是官船,就轻微地嘟囔了几句。这一切,被坐在官船舱中的刘锡彤看得非常清楚,他询问小舟上那个读书人装束的青年人是谁,才知道是余杭的杨乃武。同治十二年八月,也就是“文昌阁误会撞舟”事件的五年以后,33岁的杨乃武考中了举人,亲友邻居纷纷向他道喜。按照惯例,杨乃武应向知县、县丞、教谕、训导等人一一拜谒,感谢他们的栽培之恩,并宴请他们和亲友邻居。而杨乃武宴请了亲友邻居,却对县衙的一班人不予理睬,这引起了刘锡彤的不满。刘锡彤想,你不向我拜谒,我也不向你道贺。这样,刘锡彤和杨乃武积怨日深。等到葛品连暴病身亡后,毕秀姑在威逼利诱、严刑考打之下,诬供了杨乃武,于是,刘锡彤想起了过去他和杨乃武的结怨,尤其是杨乃武对他的轻视、不敬,便采取了相关的措施,直至对杨乃武威逼诬服。[47]由上可见,正是余杭县知县刘锡彤为官贪暴,才造成了杨乃武与葛毕氏的冤案。
其次,以滥刑取供,反映了晚清司法的腐败,这也是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发生的直接原因。这里,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清朝司法有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大清律例》的规定,作为清朝司法审判的一项基本制度,刑讯是允许的、合法的。刑讯最常用的是笞、杖和枷,其重量和尺寸都有定制。命盗重案用夹棍、拶子。此外,还有拧耳、跪链、压膝、掌责等刑种,也是准许使用的法定刑种。[48]《大清律例》中,对官吏用刑也有严格规定:刑具要经上司查验,夹棍、拶子不能轻易使用,州县使用夹棍、拶子必须要向上一级申报。在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中,我们看到,使用的不是一般刑讯,而是滥刑。当刘锡彤听信了陈湖的谣言后,在县官初审葛毕氏的第二天再审中,刘锡彤见逼问无效,就用了拶刑,而且是一连三拶,事先并没有向府一级报告。结果,造成了葛毕氏诬攀杨乃武。在第一次审问杨乃武的时候,因杨乃武是新科举人,不便动刑,刘锡彤便于当天申请上峰革去杨乃武的功名,不等回文,就在第二天再审时,褫去杨乃武的衣冠,三次用夹棍刑讯,致使杨乃武昏死三次。在知府再审时,杭州府知府陈鲁因为受了刘锡彤的“打点”,又因为案卷已经过刘锡彤篡改,审讯大堂下又摆满了刑具,所以,审问葛毕氏时,她不敢翻供;审问杨乃武时,因杨乃武坚不承认,陈鲁就用了全部刑具,上夹棍,跪火砖,使杨乃武熬刑不过,不得不妄供。在杨乃武姐姐第一次京控,都察院未加审理,被递解回浙,由浙江巡抚杨昌俊再次审理时,杨昌俊就以重刑威吓,刑具摆满堂下,不等杨乃武和葛毕氏开口,他就喝令大刑伺候,以致于葛毕氏又不敢翻供,杨乃武也未能申辩。其实,滥刑是“合法的”刑讯的超越,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即使是“合法的”刑讯,在执行中,也可能变成滥刑。这在清代档案和有关史书中不乏记载。比如,有的档案中记载说:“下贱皂役只知图财,罔顾天理更比比皆是,遂其欲,责宜重而返轻,拂其意,责宜轻而独重。诚所谓有钱者生,无钱者死,爱之欲生,恶之欲死,高下随便,操纵自如。弊难擢举,势难禁遏,往往见行杖之下,立毙人命。”还有的史书中记载了一个知县使用夹棍的惊恐气氛:“……拍案大怒,命取夹棍吓之,两班爪牙疾呼跃出,提摔而下,则警魂大怖,宁有不服输者乎?”[49]对比杨乃武与葛毕氏两人受滥刑的情况:杨乃武满身刑伤,趴在地上写诉状,直到出狱全身的伤尚未平复,两腿也不能跪地;葛毕氏左手四指受拶,已成残废,他两人受滥刑的残忍程度,和档案及史书中的记载,何其相似啊。
再次,以妄供定谳,是晚清司法腐败的重要表现,也是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本来,刑讯是为了逼供,而口供是主要的定案证据。但是,在滥刑之下的妄供,就不能看作是主要的定案证据,还应当有其他的证据。但是,在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中,由于使用滥刑,杨乃武与葛毕氏都是妄供,这对他们两人来说是不得已的,而对主审官来说,则是求之不得的,因为主审官要的就是他们的妄供,为此而不惜动用大刑。在县官初审的时候,刘锡彤因为陈湖的谣言先入为主,说杨乃武与葛毕氏关系不明,怀疑他们有通奸行为,就不问毒药来源,而追问葛毕氏与何人通奸,并且是一再追问,甚至动用酷刑,直到葛毕氏妄供出与杨乃武有奸情,毒药也是杨乃武给的为止。刘锡彤取得了葛毕氏的“口供”后,就又立即对杨乃武使用酷刑,尽管杨乃武并未承招,刘锡彤仍然相信葛毕氏的诬供,而对一些基本的事实根本不进行调查。比如说,葛毕氏说杨乃武是初五日到的她家,而初五日这天,杨乃武是在南乡为外婆除灵,根本没有回家,怎么可能到葛毕氏家呢?这显然是葛毕氏的诬供,刘锡彤对此却不进行任何调查,就认为案情已明,遂即申报杭州府定罪。在杨乃武与葛毕氏的冤案中,有的主审员不但不重视证据,甚至制造伪证。由于刘锡彤对杨乃武有成见,听了陈湖的话,便在验尸的时候,将手指脚趾灰暗色,认作青紫色;把口鼻血水流入耳内,认作七孔流血;用银针探入喉管,未按规定用皂角水擦洗,就说银针变色,认作服毒,等等。
第四,实行残酷的逼、供、信,是晚清司法腐败的又一重要表现,也是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这在前面的叙述中,我们已经有所涉及,这里再做一些补充。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的发生,完全是逼、供、信的结果。“逼”的手段就是用刑,这些我们前面已经说了,需要补充的是,除了用刑来“逼”外,还有引诱、威吓。葛毕氏搬出杨乃武家后,经常受外人欺负。知县刘锡彤的儿子刘子翰,是个花花公子,他见葛毕氏长得好看,就想染指,只是迟迟没有机会。县衙门捕役阮德的姐姐阮桂金,与粮胥何春芳有染。刘子翰常和何春芳一起鬼混。刘子翰与佣妇有私,请其想办法撮合。有一天,佣妇借有事把葛毕氏诱骗到其家,刘子翰已先在,佣妇反锁其门,刘子翰就以暴力强奸了葛毕氏。葛毕氏惧怕刘子翰的势力,又怕声张出去,丈夫不能原谅自己,就没有敢声张。这以后,粮胥何春芳知道了这件事,也想对葛毕氏施暴,因为葛品连及时回家,何春芳才没有得逞。就是因为这些事,在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发生后,刘子翰、何春芳怕自己的事情败露,便连夜叫阮桂金入狱,恐吓葛毕氏。阮桂金对葛毕氏说:葛品连验尸已确认是毒死,外面传说你谋害亲夫,这个罪名一成立,就得三十六刀鱼鳞剐。办法只有一个,你只要说别人给你毒药,叫你去毒死丈夫,罪就可以轻一点。你与杨乃武的关系,外面早有传言,你不防说是杨乃武给的毒药,还能保住一条性命。阮桂金还威胁葛毕氏说,绝不能说出刘公子的事,因为无人对证,说了就是诬陷好人,要罪上加罪。阮桂金就是这样在刘子翰等人的指使下,诱骗葛毕氏诬供杨乃武,再加上后来刘锡彤用刑逼迫,葛毕氏遂决定诬供杨乃武。刘锡彤等人对葛毕氏采取引诱、威吓,以求得口供,对爱仁堂药店店主也是如此。当杨乃武经过上夹棍、跪火砖,一连几堂熬刑不过,不得不妄供说是在爱仁堂药店店主钱宝生处买的40文红砒时,杭州府知府陈鲁没有传钱宝生对质,而是叫刘锡彤回余杭传讯钱宝生。刘锡彤回到余杭后,与仓前镇地主士绅章纶香商量,章纶香献计说,由他写信告诉钱宝生,杨乃武供买砒霜是毒老鼠的,不知者不罪,叫他大胆承认。原来,爱仁堂药店店主根本不叫钱宝生,而是叫钱坦。钱坦来到县里后,根本不承认卖了砒霜,他说象爱仁堂这样的小药店,根本不卖砒霜。他最近也没有见过杨乃武。刘锡彤一再威逼无效,便叫陈竹山等人对钱坦进行诱骗,说什么只要钱坦承认下来,县里可以出一个无干的结帖,以后决无牵累,如果不承认,有主犯供词为凭,反而有罪。在刘锡彤等人的诱骗下,钱坦无奈只好写了一张卖砒霜的干结,刘锡彤也给了一份无干的结帖,并把钱坦放了。陈鲁后来就以此定案,拟定了罪行。然而不久,钱坦就被抓进县牢,后来竟暴死在狱中,使该案成了死无对证。钱坦怎么会暴死呢?刘锡彤当初不是说不会连累钱坦吗?人们不难想象,钱坦的暴死,完全是刘锡彤者流们害死的。从爱仁堂药店店主钱坦的不幸遭遇,我们可以看到,晚清刑事诉讼中的诱供加逼吓,是多么残酷。
第五,篡改案卷,公开舞弊造假,是晚清司法腐败的另一个重要表现,也是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发生的原因之一。当杭州府知府陈鲁认为杨乃武并未承招,难以定罪,令余杭县复审的时候,刘锡彤就把原卷歧异矛盾的地方作了篡改,原告喊诉中“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葛毕氏前后供认不同,就都改成一致了;仵作验尸银针未用皂角水擦过,尸单上填补已用皂角水擦过;把葛毕氏所供杨乃武初五日所给的毒药,也改为初三日。这种明目张胆地制造伪证的行为,正说明晚清民刑诉讼与司法已经极其腐败了,早已失去了司法的公正性。
最后,晚清民刑诉讼和司法腐败,不能单从程序上看问题,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我们说晚清民刑诉讼和司法腐败,从审讯程序上一般是看不出问题的。清朝规定:“军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应先赴州县衙门具控。如审断不公,再赴该管上司呈明。若再冤抑,方准来京呈诉。”[50]由此可以看出,晚清民刑诉讼,在中原内地,县是第一审级,府是第二审级,省按察司是第三审级,但要由省里巡抚结案,最后报京师中央政府的刑部核实,刑部回文后,省里执行。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的程序,基本上是合乎《大清律例》的,每一级审判完以后,都逐级上报,等待核准。所以,在晚清民刑诉讼和司法的程序上,我们一般看不出腐败问题,当然,有时程序上也不是都那么规范的,但是,这些并不是主要的。关键的问题是,在合法的程序上,在每一程序的进行中,许多具体的做法完全变了样,出现了大量的腐败问题,如同我们前面所说的包括逼、供、信种种。这些现象,对于我们今天仍然有警示作用。
以上我们通过杨乃武与葛毕氏冤案,剖析了晚清民刑诉讼和司法的腐败。这里还应说明的是,晚清民刑诉讼和司法腐败,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或社会的某些方面,也都有其表现。为了使人们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这里再试举几例。
例一。光绪年间,曾发生一起季氏姑太太被杀案。案情大体情况是这样的:江宁县训导季广文,有个妹妹远嫁外地,一天来看他,广文把妹妹安排在另一个房间住,家人称呼为“姑太太”。过了几天,将近中午了,姑太太还没有起,季广文就叫女佣去请。女佣来到姑太太住的房间,见房门已经打开,姑太太倒在血泊中,已被人杀死了,箱柜里的东西都被偷走,姑太太手腕上的金镯也不见了。女佣非常害怕,赶紧跑回来告诉季广文。广文命令紧闭全署各门,不许人随便出入,在各个地方严密搜查。搜查到厨房的时候,看见厨师衣服上有血迹,就认为厨师是凶手。其实这是误判,因为厨师近来因为姑太太来住,经常买鸡鸭杀了,做给姑太太吃,所以他身上才有血迹。广文没有详细调查,就将厨师私行拷问,后来又送往上元县衙门治罪。上元县县令和季广文有怨,审讯的时候,示意厨师陷害季广文。厨师领会了县令的意思,认为自己怎么也活不了了,不如让季广文和自己同归于尽,就向县令供述说:“姑太太被杀,小人做帮凶是实,但是主谋的是三个公子,因为贪姑太太财,就命小人去做了,小人曾分得一份。” 上元县县令得到供词后,装作发怒的样子,拍警堂木骂道:“胡说!”就要用刑。厨师说:“小人所供,都是实情,请您明鉴。” 县令于是让厨师在供词上画了押。随后,县令就带领精悍的衙役亲自来到季广文住地,当面询问广文,有几个儿子,广文回答说有三个。县令又说,何不请出来一见。广文就把三个儿子都叫出来了。广文的三个儿子一到,县令就表示要回县衙,还对广文说:“请三个公子与我一起去县衙门和厨师对质。” 广文刚要问是怎么回事,县令早就命令衙役们把三个公子捆绑起来带走了。没有过多少时间,就传出消息说,三个公子与厨师一同关在监狱里了。当时季广文已经80余岁,既使妹妹死于非命,又让三个儿子关进监狱里,怎么想也想不通,就上吊自尽了。而这时候,上元县县令还对三个公子施以酷刑,让他们把事情供得更详细些。几年以后,有人持赃物到安徽出售,抓住以后经过询问,才知这个人是姑太太的族侄,他向姑太太借钱,姑太太没有借给他,就把姑太太给杀了。[51]
这里,我们对这个案件稍加分析。一是江宁县训导季广文看见厨师衣服上有血迹,就认为厨师是凶手,并未进行任何调查,就将厨师私行拷问,后来又送往上元县衙门治罪,这其中既有主观定罪,缺乏证据,又有私行拷问,显然违法。二是上元县县令和季广文有怨,在审讯时示意厨师,制造伪供,对季广文陷害,这已不是在执法,而是犯法。三是季广文已经上吊自尽,三个儿子被关进监狱,上元县县令还对季广文的三个儿子施以酷刑,企图以滥刑逼供。可见,晚清民刑诉讼与司法腐败在这个案件中的反映是很突出的。
例二。光绪年间,直隶枣强县有个美丽的青年寡妇,她丈夫的弟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叔子,看上了寡嫂有千金的遗产,便心怀歹意,强迫寡嫂再嫁,以图占有这些财富。在遭到拒绝后,这个小叔子竟然把寡嫂告到县衙门,说寡嫂不贞。枣强县令方某便把这个美丽的青年寡妇召到县衙,对她说:“你夫弟控告你不贞,这实在是谎话,但你和他共同居住在一起,也不是好办法,何况你又年轻没有子女。我看你可以再嫁。” 美丽的青年寡妇问道:“再嫁,产业不就都归夫弟了吗?” 县令方某回答:“不用着急,他不会夺你的产业的。”这个美丽的青年寡妇对方某表示感谢。县令方某立即传一个裁缝来到县衙,当着青年寡妇说:“你们二人非常相配。” 裁缝和美丽的青年寡妇都表示同意,方某就令他们当堂成亲,两人很高兴,磕头谢过后就走了。县令方某立即派衙役把青年寡妇的梳装盒取来,一看,千金之契还在。于是,县令方某编造慌言说:“这些都应当入官库。”还有一个富户人家抓着一个小偷,送到县衙门要求对小偷进行惩治。方对这个富户人家说:“小偷迫于饥寒才去偷啊,你可把他带到你们家,给他饭吃,教育他,等他改过自新了,我将以半个月的时间,考验他是否改好了。”这个富户人家无奈,只好答应。小偷到了富户人家后,立即以贵客自居,富户人家一点办法也没有,既害怕县官来查验,又不敢放小偷走。后来,还是以重金贿赂了县令方某,放走了小偷,方某才没有追问这件事。从此以后,枣强县再也没有人敢以盗窃案报县衙门了。[52]
通过对上面两个案件的处理,枣强县令方某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他以阴谋手段,打着处理案件的旗号,把那个美丽的青年寡妇的千金遗产攫为己有。他又采取常人想象不出的伎俩,迫使那个富户人家送重金给他,还能在上司那里捞到一个全县没发生一起盗窃案的“美名”。这样的官吏,和强盗还有什么不同吗?晚清的司法,竟腐败到如此程度,令人难以想象。
例三。光绪朝中叶,常熟县徐福孙杀婶案,久拖不决,在民间产生了很大影响。徐福孙是个读书人,不幸以杀婶案被逮,县令朱文川是一个酷吏,以证据确凿,徐福孙当以逆伦抵命。徐福孙不承认有罪,朱文川就用夹棍、拶子等刑具拷问。不得已,徐福孙按朱文川的意思招了,实际上是刑逼下的妄供。当解到省里复审的时候,徐福孙又大呼冤枉,不认罪。由于徐福孙翻供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就又解回县里重新审问。朱文川对徐福孙的翻供很不满,认为他太狡猾,就在重新审问时,更加使用酷刑,以致徐福孙又不得不妄供。待解到省里时,徐福孙又象第一次那样翻供,便又解回县里重新审问。就这样反复了多次,官司拖了整整三年,而徐福孙最后也死在县里的监狱中。他在临死的时候,哭着对别人说:“我妄供是死,翻供也是死,妄供死,还背着杀婶的罪名。其实,我从来没有杀婶,被杀的也不是我的婶婶,我根本就没有那个婶婶。”听的人都很同情,有的还哭了,想为他申冤,但是当时是不可能的。
徐福孙住在常熟县一个偏僻的村庄,全村不过十几户人家,多半务农,徐福孙是唯一的读书人,家里比较殷实,在全村算首富。但是,全村的人都不喜欢徐福孙家,说他们家的人看不起人,眼睛长在头顶上,看人从来不能平视,且太吝啬,把鹅蛋大小的钱都看成是车轮那样大,邻居有困难,从来没有拔过一毛,典型的守财奴。
徐福孙有个叔叔徐某,原本做木材生意,太平天国起义后,为太平军所虏,好多年也没有消息。等清军收复江苏省后,徐某忽然带着一个年轻女人从外面回到了村里。这个年轻女人原来是太平军一个军官的妻子,和徐某好上后,就乘机逃离了太平军,并一同回到了徐某的老家。徐某原来有妻子,后来死了,于是,他就以这个少妇为妻,而徐福孙实在看不起这个女人,曾对别人说:“叔叔还是我的叔叔,婶婶并不是我的婶婶,我是一个清白人,决不和这个女人说一句话。” 这些话后来传到了徐某的耳中,这以后,徐福孙就和叔叔分开过,把宅院分成两半,中间垒一道墙,也不在一起吃饭。这样相安无事有二十多年。一天,徐某因为有事不能回家住,考虑到妻子会寂寞,就把自己和前妻生的女儿、嫁到前村的巧珠叫来,陪伴妻子。走之前,他还再三嘱咐妻子和女儿说,要把门关好,注意做饭时别失火。第二天上午,徐某回来后,见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而家门还关着,用力拍门,也没有回声。他把门踢开后进到屋里,只见妻子脖子断了死在床上,枕席间都是血,找巧珠,一时间也没有人影。这时,屋后隐隐传来痛苦的呻吟声,徐某走上前一看,正是巧珠,肩上有刀伤,流血还没有止住。徐某问是怎么回事,巧珠回答说:昨天晚上睡梦中,忽然听见院子里有瓦片落地的声音,警醒后就大声问是谁,话刚出口,一把刀已经向自己的肩上砍来,疼的很厉害,后来就晕了过去,醒来后恍惚听见母亲大声喊:“我哪里亏待你了,你要杀我?”随后床上有激烈的打斗声,不一会儿静了下来,知道母亲一定遇害了。由于自己受伤厉害,不能起来看,所以也不知道凶手是谁。
徐某听女儿说完,已经怀疑他的侄子徐福孙了,再经过勘察踪迹,发现梳装盒中丢失二百两银子,首饰若干件,屋子角落里有一把带血迹的刀,是皮匠刮皮用的,而那天晚上,徐福孙确实雇了一个皮匠做鞋,凶器的主人找到了。墙下有碎瓦片片,那是贼人越墙而入碰掉的,墙外就是徐福孙的院落,靠墙还有一个梯子没撤下来,说明行凶的不是外来的贼。被害的徐某妻死前有“我哪里亏待你了”一句话,说明是认识的人 否则不会说这样的话。徐福孙家女佣又说,今天早晨为他家主人洗衣服,发现衣服上有斑斑的血迹。由于以上四方面的证据,徐某遂坚决认为是侄儿徐福孙杀的人,立即告到了县衙门。县令朱文川命捕徐福孙,徐福孙则侃侃而谈,自陈无罪。又捕皮匠至,皮匠则说那天晚上是为徐福孙做鞋,仓促间把刀遗留在徐家了。县令把带血的刀扔在皮匠面前,皮匠承认这就是自己的刀。于是,县令不容徐福孙分辩,又动用酷刑,遂成妄供,只是赃物一直找不到。
当时江苏省的巡抚是赵展如,徐福孙既然屡屡翻供,赵展如的一个幕僚就开始怀疑这个案件有问题。他认为徐福孙和婶婶起初并没有多大隔阂,几十年都相安无事,现在却用刀杀婶,很不合乎情理。再说,徐福孙家是个富户,不可能看上那几百两银子,且后来一直找不到赃物。这个幕僚认为不应定徐福孙罪,力劝赵展如平反这个案件。赵展如却不以为然,还说:“徐福孙能熬刑两三年之久,要说他不是个大坏人,谁能信呢?”就这样,徐福孙竟死在县衙,死的时候,胳膊腿都被打断了,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
两年以后,徐某及巧珠相即去世,村里的人虽然和徐福孙不和睦,但都知道他是被冤死的,只是害怕连累自己,所以不敢挺身作证。村里有人说:“徐某妻死前几年,有一个讲广东话的男子,乘徐某外出,找过徐某的妻子,徐某的妻子给了他钱以后,就让他走了。半年以后,这个男子又来了,徐某的妻子就又给了他钱,把他打发走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多次之后,徐某的妻子开始讨厌这个男子,有时甚至骂这个男子,那个男人也反唇相讥,很不高兴地走了。只是他们说的都是广东话,村里人听不懂。看来,这个男子是徐某妻的前夫。徐某妻死的那天晚上,村里人看见徐某家的墙下,蜷伏着一个黑影,靠近他的时候,他就象鸟飞一样地跑了。眼力好的人说,那就是向徐某妻要钱的男子。第二天村里人听说徐某妻被杀了,纷纷相互告诫,不要多嘴饶舌,否则被捉到县里去,一定没有什么好处。当听说徐某以四方面证据告徐福孙时,曾有人想为徐福孙鸣冤喊屈,可是转念一想,为徐福孙鸣冤喊屈也不行,因为谁也不知道那个广东男子的姓名和住址,象鸟飞天空,到哪儿去找他?不如不说罢了。”也有人问村里人:“徐福孙如果是冤枉死的,怎么解释那四个证据呢?”村里人回答:“这并不难。贼起初是要偷钱财,并没有杀人的念头。黑夜跳墙时,想必误进了徐福孙的院子,见地上有遗留的刀,就检起来了,想以此壮胆。又凭借着靠在墙上的梯子,越墙进了徐某的院子。不小心瓦片碰落到院子里,被巧珠听见大喊,便杀人灭口。贼是徐某妻的前夫,多次前来要钱,所以徐某妻死前才说‘我哪里亏待你了’。那句话说的是她前夫,不是徐福孙。”还有人问:“徐福孙家女佣当天早晨为他家主人洗衣服,发现衣服上有斑斑的血迹,这怎么解释?” 村里人回答:“这更不是什么证据了,徐福孙向来有鼻衄病,发病的时候衣服袖子上都是,我们对此都习惯了。听说县里审讯时,徐福孙也说是自己有鼻衄病流的血,只是县官不相信罢了。”[53]
这个案件对人们了解晚清司法的腐败也很有帮助。一是县令朱文川这个酷吏,连村民都能解释的所谓四方面证据,他却认为确凿无误。当徐福孙不承认有罪,说自己有鼻衄流血病,所以衣服上才有血时,朱文川不但不相信,反而用夹棍、拶子等刑具拷问,不得已,徐福孙在刑逼下妄供。当解到省里复审时,徐福孙翻供,又解回县里重新审问,朱文川就更加使用酷刑,以致徐福孙再次不得不妄供。如此反复多次,官司拖了整整三年。徐福孙最后死在县里的监狱时,胳膊腿都被打断,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如此酷吏,如此办案,真是草菅人命,还哪有什么秉公执法可言?二是当时江苏省的巡抚赵展如,在幕僚已经怀疑这个案件有问题、并陈述了相当充分理由、力劝平反这起冤案的情况下,赵展如却不以为然,说什么“徐福孙能熬刑两三年之久,要说他不是个大坏人,谁能信呢?”就是这样的主观意断,造成了徐福孙冤死在县衙的悲剧。然而也就是这个赵展如,后来竟当上了清朝中央政府某个部的尚书。堂堂封疆大吏,竟然也如此断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晚清司法的腐败。三是百姓对官吏的畏惧。村里人尽管和徐福孙不睦,但都知道他是被冤死的,只是害怕连累自己,所以不敢挺身作证。为什么呢?因为村里人认为,如果多嘴饶舌,被捉到县里去,一定没有什么好结果。晚清的官吏和司法,给老百姓留下的就是这样的印象。四是连一般村民都能解释的所谓四方面“证据”,官吏们却不愿意做调查。村民说:贼起初是要偷钱财,并没有杀人的念头。黑夜跳墙时,想必误进了徐福孙的院子,见地上有遗留的刀,就检起来了,想以此壮胆。又凭借着靠在墙上的梯子,越墙进了徐某的院子。不小心瓦片碰落到院子里,被巧珠听见大喊,便杀人灭口。贼是徐某妻的前夫,多次前来要钱,所以徐某妻死前才说“我哪里亏待你了”。那句话说的是她前夫,不是徐福孙。以上村民们都能推断出的案情,那些官吏们却推断不出。不是他们的智力低下,而是他们心目中根本就没有老百姓。这样的官吏,又怎么能认真执法,公平执法?



[1]参阅中外名人研究中心编:《中国事典》下册,第2597页。沈阳出版社1992年版。
[2] 参阅任恒俊着《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二、三等章,三联书店1996年版。
[3]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204-205页。
[4]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209-210页。
[5]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212-213页。
[6] 同上书,第225页。
[7] 同上书,第43-44页。
[8]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47-50页。
[9]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45、51-52、54页。
[10]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194-202页。陈旭麓主编:《中国近代史词典》有关词条。上海词书出版社1982年版。
[11]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85-86、91-94、98-99页。
[12] 同上书,第113-115页。
[13] 同上书,第115-116页。
[14]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131-132、140-141页。
[15] 参阅《神奇的腐朽—晚清吏治面面观》,第58、61-62页。
[16] 墨卷、朱卷,是科举考试中试卷的不同名称。应试人的原卷称为墨卷,由誊录人用朱笔抄写的称为朱卷。
[17] 关节,这里指行贿勾通考场有关人员的事情。
[18] 以上参阅牛剑平编着《清朝惩处的高官大吏》,第179-191页。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年版。
[19] 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翰林清苦”。
[20] 《水窗春呓》卷下,《外官廉洁》。
[21] 《水窗春呓》卷下,《阿财神》。
[22] 《水窗春呓》卷下,《维扬胜地》。
[23] 王先谦:《东华录》,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丁亥。
[24] 《水窗春呓》卷下,《河厅奢侈》。
[25] 《春冰室野乘》,《道光时南河官吏之侈汰》。
[26] 《清史稿》卷365,《卓兼恬传》。
[27] 震钧:《天咫偶闻》卷10。
[28] 梁章钜:《归田琐记》卷7,《首县》。
[29]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0。
[30]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64页。参阅喻松青、张小林主编:《清代全史》第六卷,第64-71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1] 参阅吴荣政:《清代咸丰年间吏治败坏状况考略》,《湘潭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
[32] 以上参阅《清代咸丰年间吏治败坏状况考略》一文。
[33] 《清文宗实录》卷5,道光三十年三月丁酉。
[34] 《清文宗实录》卷6,道光三十年三月戊午。
[35] 《清文宗实录》卷37,咸丰元年七月庚寅。
[36] 《清文宗实录》卷39,咸丰元年八月甲子。
[37] 《清文宗实录》卷40,咸丰元年八月壬午。
[38] 《清文宗实录》卷40,咸丰元年八月癸未。
[39] 《清文宗实录》卷310,咸丰十年三月丙子。
[40] 《清文宗实录》卷310,咸丰十年三月戊寅。
[41] 《清史稿》卷121,《食货二》。
[42] 刘蓉:《致某官书》,《养晦堂文集》卷3,光绪三年思贤讲舍刊本,第5页。
[43] 以上参阅赵云田着《清末新政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边疆》第94、181-182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4] 仵作,旧时官府中检验命案死尸的人。
[45] 清朝法律不允许妇人出面投呈告状,如子未成年,可请人抱子投诉,称为“抱告”。
[46] 以上引述杨俊着、汪振国整理:《我父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始末》,《近代中国大案纪实》上卷,第1-24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7] 参阅张兆丰着:《酿成杨毕冤案的余杭知县刘锡彤》,《近代中国大案纪实》上卷,第25-27页。
[48] 《大清律例·名例·五刑》:笞,小竹板;杖,大竹板。笞、杖均长五尺五寸,笞大头一寸五,小头一寸,重不过一斤半。杖大头二寸,小头一寸五,重不过二斤。夹棍,一根梃木两根旁木组成,称为“三木之刑”,夹犯人腿,用刑重可致人死。拶子,五根小圆木和绳子组成,夹犯人手指。夹棍用于男犯,拶子用于女犯。枷,也是一种戒具,重不过三十五斤,枷犯人颈项。参阅郑秦着:《清代司法审批制度研究》第163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4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批奏折·律例》,卷号45-52,红字19。黄六鸿:《福惠全书》卷11。参阅《清代司法审批制度研究》第163-164页。
[50] 《大清律例·诉讼·越诉》,嘉庆六年定例。
[51] 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三册,“狱讼类·季氏姑太太被杀案”。中华书局1984年版。
[52] 《清稗类钞》,第三册,“狱讼类·方某谳狱”。
[53] 《清稗类钞》,第三册,“狱讼类·徐福孙杀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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