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太平天国对地主阶级的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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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太平天国对地主阶级的沉重打击


太平天国军兴以来,在它的告谕中往往要求“士农工商,各安其业”,又在1854年颁布的“照旧交粮纳税”政策中,准许地主收租,承认地主阶级的合法地位,这就使人怀疑太平天国究竟对地主阶级采取什么态度?它对封建主义打击的程度又如何?笔者曾收集太平天国前后期在各地的有关资料,今择其要,略加论述。关于准许地主收租与实行“着佃交粮”的问题,与此有关,但另有专文,此文不加详述。
一、太平军对官僚、富绅与团练的打击镇压
太平军是一支反封建的农民武装,拜上帝会的教义又视妖魔为“该诛该灭”,它以“阎罗妖”影射清朝最高统治者,号召“天下凡间我们兄弟妹妹所当共击灭之惟恐不速者也。”(洪秀全:《太平觉世诏》,见《太平天国印书》(上)第393页。)太平军所经之处,揭擎“奉天诛妖,斩邪留正”的义旗,以清方官吏、地主豪绅为“妖”,痛加诛锄。太平诸王对下级的谕文中,要求“遇妖即诛,见民必救。”(韦昌辉:《诫谕国宗石凤魁等统兵分巡湖北各郡县》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177页,《贼情汇纂》卷七。)故太平军所克之处,对顽抗之官绅团练,严行镇压,对民愤重大的地主,支持乡农放手斗争。致使反动派折干戕枝,如遭雷轰电击。太平天国统治之区,虽未尽符“新天新地”(洪仁□:《英杰归真》,见《太平天国印书》(下)第775页。)之誉,然而暴风骤雨,确使江南数省污浊为之一清。
《贼情汇纂》记载其前期的情况谓:“(太平军)凡陷一城,尽戕官吏,有自裁者更脔割之,暴骨于市。以故官军克服之城,求殉难官吏遣骸不可得。”(《贼情汇纂》卷十二“杂载”。)如武昌攻破,自巡抚常大淳以下,或自裁,或处死,“搜妖”三日,反动官绅,喋血通衡;江宁克复,清两江总督陆建瀛被□戮于府外小营街心。上元知县刘同缨顽固厉骂,被拖至城北,“绑于树攒射之,更以巨炮轰击,瞬息骸骨崩散。”(《贼情汇纂》卷十二“杂载”。)时东王有令:“抵准诛戮妖魔之官兵,不许妄杀良民一人。”(杨秀清:“诰谕南京人民”,见《太平天国史料》第138页。)太平军将士皆恪遵条令,“专杀贪官污吏,劫掠者死不赦。”(柯悟迟记癸丑二月十六日得金陵来信,见《漏网喁鱼集》第17页。)故而民户人家安谧无恐,“夜可无庸闭户矣。”(柯悟迟记癸丑二月十六日得金陵来信,见《漏网喁鱼集》第17页。)但南京城内巨宦富绅,却大都人死财空,如临末世。在城市安民之后,太平军对混匿各馆的清方“官吏冠裳之士”,一经查出:辄“严行拷掠,必杖至血肉俱枯,仅余胫骨。受竹篦之击,立死者有之,不耐锻炼,甘即就戮者有之。”(《贼情汇纂》卷九“贼教·刑罚”。)这是在城市中官绅地主的境遇。至于在农村中,有记载说:“贼于乡村从不肆杀,恐乡民自计,计无复之,与之死斗。然于官幕吏胥避居家属及阀阅之家,其抄愈甚,杀人而焚其庐,并追究收留之家,谓之藏妖,亦焚杀之。凡搜出官中公服文案,亦谓之藏妖,肆行屠杀。故贼所过之处,我官幕眷口至无人收留,有露处松林,寄宿破庙者。”(《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虏劫”。)太平军在乡村对农民不掳、不掠、不杀,人称“秋毫无犯”,故在南昌有诗颂其:“犹欣佳贼不惊民。”但对在乡的“阀阅之家”——豪绅恶霸,却抄杀不留。对在乡的官吏及其家属,也出于阶级仇恨,决不宽贷。声威所及,至无人敢收留。昔日煊赫乡里,此时如丧家之犬。由此看来,在太平天国境内,城乡阶级关系的变化是前所未有的。
在太平天国后期进军克复苏浙地区时,虽上距永安建国已有十年,约当定都南京七年之后,但其仇恨富室,摧抑地主的锋锐,仍略如初兴之时,这种特色是很引人注目的。江南是地主阶级势力最雄厚的所在,但在太平天国期间所遭受的打击也最为沉重。有谓:“被难之后,富户百无一存。”(冯桂芬:《显志堂集》卷五“启李宫保论减赋”。)虽未免言之过甚,然而二三百年来的豪绅巨室、官幕名家遭到清洗,这是可以具体指实的。1860年春,太平军大破江南大营,连数十万之众,以雷霆万钧之势,直下苏常与松江等府,次年,又克浙江各府州县。太平天国以其军事与政治之威势,益以苏浙农民对它的支持配合,形成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支反封建力量的汇合。其对地主阶级的打击是十分深重的。也如同前期一样,太平军每克一城,必搜杀清朝官吏与仕宦豪绅,谓之“杀妖”。如克溧阳后,“凡官宦之家,呼为妖头,杀之必尽。”((光绪)《溧阳县续志》卷十六。)常州攻下,太平军捣入府署县衙,司道县丞等,“多为贼所戕。”(张绍良:《蒙难琐言》(中央民族学院藏抄本)。)苏州因属投降,“故人城杀戮较他方稍轻”,然自苏抚徐有壬以下,畏罪而自裁,被太平军抓获而毙命者,仍十居八九。遁匿坊巷的官绅富室,太平军初虽不识,但“得奸宄引之,便知某家为富户,某家为□宦矣”(蓼村遁客:《虎窟记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第18页。)。于是在搜妖过程中,遭到劫运。同年八月,黄文金攻克常昭两邑。这两县经董赋租的豪绅地主举人曾仲才、丁芝亭,数十年来养尊处优,“其肥家润室,不可名言,皆民间之膏髓”。太平军之来,他们“恶贯满盈,被贼活擒,将曾(仲才)开膛破肚,丁(芝亭)身首异处”(柯悟迟:《漏网喁鱼记》第47页。),其家金银财产没公。常昭人民闻之,人心大快。还有总办漕粮的张康,一贯勒折浮收,“助官为虐,鱼肉乡里。”(陆筠:《劫余杂录》卷下(常熟图书馆藏抄本)。)受害的贫苦乡农,此时便向太平军揭发检举。张康被捕到后,“被贼身首手足六处悬示,尤为气平!”(柯悟迟:《漏网喁鱼记》第47页。)一时间,常昭的曾、丁、张三害并除,太平天国在常昭威信大着,得到农民的称赞、支持,也使反动地主大为震怖。那些历年“收凶租,完短赋”(“收凶租,完短赋”,指常熟刁横地主对农民收租苛重,而其完纳粮赋则以“短价”交纳,或捏荒注缓,竞至不纳。)的地主土豪,见大势不好,黯然青衫草履,夤夜只身逃亡江北。他们的财产“尽归乌有”。太平天国在常昭两年半,这里大部分乡村农民抗租不交,改行“着佃交粮”,其原因之一,就在于阶级关系发生了这样重大的变化。太平军进军昆山时,当地人归庆□有诗咏叙塘市情况:“数千贼众下昆山,焚掠兼施非等闲;大户一空小户静,似存公道在人间。”归庆□:《让斋诗稿》“八月杂咏”(南京图书馆藏稿本)。)作者在叙文中说:“前日长毛数千自昆山而下,焚掠各大户及典当大户,烧毁二三家。小户开门者不打,闭户者立即打破,现已倩木工修矣”。这就说明所焚所掠的是大地主和典当高利贷铺主。看来,太平天国及其军队还是站在农民方面的,与太平天国前期甲寅四年(1854年)在皖南徽州“不杀百姓,不烧民房,只杀官兵,劫库而已”(《徽难全志》(安徽博物馆藏抄本)第二页。)的情况基本是一致的。太平军对地主豪强的镇压打击,激励了农民起来斗争。如昆山塘市贫民起来将本镇绅富房屋全行打坏,将其财产瓜分一空。有个占田逾千亩的地主,为逃避太平军的惩罚,跑到乡间其“佃户之所聚处,欲倚以自固”,但“佃户因追租而怀怨者不少”,遂趁此时机,群起分夺了他的财产(王德森:《岁寒文稿》卷三。)。这种情况,在苏南各县都有,特别是那些凶恶素着者,鲜有不被佃农起来焚其居而分其财物的,有的甚至被殴毙沉尸江湖,或捉送给太平军法办。
浙江太平军的作法,与在江苏基本相同。杭州先后两次被攻破,《庚申泣杭录》各篇中记载杭城官绅所遭受的镇压和清洗甚详,无须赘述。仅从其“抢当铺”一事看,就足以说明问题:1860年三月,李秀成一破杭州,打开典当,“先抢金银首饰,其衣服等件悉听穷民搬去。有一老妇跟进,仅抢棉被二床出门,即为福胜勇抢去,在路痛苦(哭)。长毛知之,即将福胜勇杀却,用好言安慰。老妇云:‘我们穷人平日从不闻官府哀怜,不意长毛竟体恤如此。’斯言也,殊可慨也!”(《再生日记》(引自南京太平天国博物馆藏抄本)。)这段话无可辩驳地告诉人们:清朝的官吏、军队和地主阶级才是真正的强盗和贼,而太平军则是穷人的队伍。文中说的“福胜勇”,就是破城时投降的清方兵勇之一,其与太平军相比,真是判若天渊。1861年秋,天军主将陆顺德攻破绍兴府,其部分途搜妖,“积尸载途,城中耆旧,略可尽矣。”(《越州记略》,见《太平天国》(六)第769页。)其后设乡官,又清查清方官绅。山阴漕总何蕺民,被缉自杀;小吏如范诚,被乡官视为“官幕名家,被逮系两次”。这些人的地位当然是大不如前了。与绍兴相邻的诸暨,有包立身为首的地主武装,嚣张一时,四境官绅恃为长城。但终被太平军攻破,被歼者多逾万人(参阅包祖清编:《义民包立身事略》,又据杨德荣《夏虫自语》:“殷实之户,尽室入包村,陷时死者数万”(见《太平天国》(六),第783页)。)。包村成了反动分子的大坟场,浙东地主阶级为之胆寒。湖州是以在籍团练赵景贤为头子的顽固堡垒,浙西仕宦之家,皆□集于此,负隅经年。后被慕王谭绍光攻克,对这批反动头目,进行了应有的镇压(参阅宗韵初:《湖防私记》;吴思藻:《湖防记略》等篇。)。湖州之东的双林镇,是太湖滨的富庶地区,太平天国设治后,镇压该镇反动分子,“以塘桥堍总管堂前为行刑地。两年所杀可百人,皆凶恶之着名者,颇不冤滥。”((民国)《双林镇志》卷三十二“纪略·杂记”。)以一个市镇在两年中杀了约百名的恶霸凶顽,虽属军事非常之时,但震动是不小的。又如湖州南浔镇,经过太平天国的打击,“世家大族,转瞬几成绝户,其间衣冠士族,在此四、五年中,生计已绝”。((民国)《南浔镇志》卷四十五,“大事记·四”。)但与此成为鲜明对照的,便是该镇乡间农民因太平军之来,“租粮皆免”,而又“米得善价”,他们家有余饶,生产和生活都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景象。嘉兴的石门县,“是时(指太平天国时),殷富之家,十室九空”((光绪)《石门县志》卷十一“丛谈”。)。其他嘉善、海盐等县,也是如此。
总之,在太平军所至之区,地主阶级受到沉重打击,他们或被杀戮,或受摧残,有的抛弃家户,逃往江北或流寓上海。故谓“此际富绅多受厄,难民逃遁似禽飞。”归庆□:《让斋诗稿》“八月杂咏”(南京图书馆藏稿本)。)难民正是指流亡地主,因为“贫者方幸贼来,籍可肥己”,贫苦农民是不必他逃的。
二、对地主阶级的经济剥夺
劫富济贫,剥夺官绅地主的财产,这是每次农民起义的通例,太平天国更视为当然,而且进行得更彻底。“尝闻贼目肆言曰:吾以天下富室为库,以天下积谷之家为仓,随处可以取给。”(《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贡献”。)证以太平军在各省的实践,这话并非夸漫。太平军在攻克每个地方后,在经济上对地主征求有索“贡献”、“打先锋”、“派大捐”等方式,至于征收粮税,那是半年或一年以后的事。
“贡献”是各城镇皆然,乡村亦有进贡。其间有出自对太平军的真挚欢迎,属于“箪食壶浆”的性质,如“小民罗拜献酒浆欢□举国纷如狂”(董沛:《六一山房诗集》卷六(壬成)“杂拟汉人诗”之四。)便是。有的是企望得到贡单,高悬门首以免祸。武昌、南京、扬州各城克复,贡献者络绎在途,鸡猪银米,各色俱陈。“富厚之家必千金数百金,谷米数百石,猪数口,鸡数十只,配以群物。”(《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贡献”。)太平天国收领归圣库,发给贡单以为凭。后期克复苏浙各府县,也是照例行之。这些“贡献”,主要出自富绅巨室。
“打先锋”是专门针对地主豪富而采取的。打先锋虽然往往也带有军事和政治的惩罚意义,但主要是剥夺地主赀财。故谓:“更有专事搜括之贼名曰打先锋。每至一处,即肆意掳掠,必招本地无赖为眼目,就富家大小,以次搜索。有预为埋藏者,亦十不免一。”(杜文澜:《平定粤寇纪略》卷十二“附记三”。)《贼情汇纂》对此叙述较详,兹引录于下:“贼讳虏劫之名,日打先锋。……贼数十百人住村内,一日半日尚无举动,觅得此村此庄无赖之民,饮食而抚慰之,转令勾通富户奸细劣仆,访问窖藏所在,许掘得分给。更有官幕家眷寄住此村及绅衿为谁某,一一采访确切,即以奸人引路,于是率丑类逐一搜虏。粮米钱贯,殊不易藏,每尽数劫去;既得眼线,虽瓦沟所藏之金,水塘所沉之银,亦无有免者;如所藏甚密,不得其处,则虏其家最尊重之人,或其妻女,用绳悬于梁间,以刀背荆条鞭挞而审诘之。有鞭死不吐实者,有甫经悬挂,其家不忍,自引贼往起窖者。”(《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虏劫”。)从这段记载可看出:打先锋的对象是“富户”、“绅衿”和“官幕”之家。它依靠的是贫苦佃户和被压迫的仆役人等。其效果是把官绅富室剥削民脂民膏得来的财富没收。打先锋在苏浙克复后,几乎每个地方都有所实行,记载连篇累牍,无怪地主阶级为之切齿。
“派大捐”在前期属于“科派”的一种,在后期则多以捐助军饷的名义进行,对象是地主大户,而小户农民则不在捐派之列。其办法颇多,一般是命各镇各图的乡官,调查情况,凡“居民田产登百亩,名列捐单”,有的地方是田产逾二百亩者,勒令输捐。如若违抗,就械系拘拿。例如吴江县在庚申十年(1860年)十月的一次派捐,有记载如下:“花参军请董事十四家借捐军饷,每家八十千,顾、金、严、范、徐、姚。有潘姓拒不肯捐,拘人管押,三日后解(吴)江,责三百板,讲归结,捐钱八十千,罚钱八十千,又费三十洋释放。”(王元榜:《吴江庚辛记事》,见《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42页。)这不仅在经济上剥夺地主的财富,在政治上也严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气焰。又如在浙江的绍兴县,对“为伪朝总理捐”,侵渔中饱,成为该县巨擘的何戢民,一次罚捐二万两银。对其他“曩称富人,重为刻剥,名曰大捐,千金万金不等,不受者,械系之。”(古越隐名氏:《越州纪略》,见《太平天国》(六)第769页。)这些刻薄起家的富翁,经此之后变穷了。同一日期,诸暨县也派大户输捐。在嘉兴府属地区也不例外:“黄金家财殓蒲包,穷人手里捏无宝,长毛哂哂笑。”(冯氏:《花溪日记》,见《太平天国》(六)第669页。)这里生动形象地钩画出嘉兴财主破家亡身,穷人分得浮财,太平军笑逐颜开的绝妙图景。
如果说“派大捐”是针对富家大户的,则“门牌费”似乎应该大户小户一体均等,但太平天国在这里仍有所区别。如吴江”,“设局填写门牌,着旅帅、卒长各圩挨户给发,每张或三百余,或五百余,富户亦有千文不等。”(《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37页)这就是说:同样是门牌费,富户则三倍于贫户。至于其他捐费,“每圩计贫户不能完者,有力者多完补数。”(《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43页)常熟县派捐“每图派三百千、四百千不等,种农田者五亩以外皆捐。”(《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四册第401页。)这也表明对贫农小户是立足于减免的。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前此一两年在清政府统治下,江苏各县:“有田逾十数顷而不知完赋为何事者”,“有一二亩之家横征倍之者”;一般都是“以大户之短交,取偿于小户”,浙江各县也是“以小户之浮收,抵大户之不足”;“大户仅完正额,小户更任意诛求。”太平天国克复苏浙后,把这种人间极黑暗不平的赋税制度推翻了。“贫不能完者,有力者多完补数”,说明了太平天国政权在这些方面仍然保持农民阶级的本色。
另外,由于太平天国对富绅大户的打击,大为鼓舞了农民对地主的斗争。好些地方的农民拒不问地主交租,而太平天国的乡官又不予理会,遂使地主收不到租,颇难度日。据常熟县龚又村在《自治日记》中记载:“中夜念业户二年无租,饿死不少。”又说有的缙绅之家,不得不靠典当度日:“出金钗换黄梁,至甘露卖布,荡口鬻衣(据《苏州·府志》舆图载:“甘露”,镇名在常熟县西南:“荡口”,即今荡口镇,在无锡县东。两镇相距约三十里。),每日一粥一饭,每食惟挑草头、野荠。”在苏州,有的地主豪商,经过暴风骤雨之后,“囊资已尽,则以女与人,无论已字未字,苟有人要,不取分文,意图脱累,竟以金闺弱质下嫁村夫”(《平贼记略》“女难”,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一册第267页。)。而栗阳县则“恶少扬扬佩虎符,世家流徙悲枵腹”,“旧时肉食垂绮罗,今日饥寒面如鹄。”((光绪)《溧阳县续志》卷十六第17页。)
有的富家子弟毫无劳动技能,就变成了乞丐。有诗写道“乞人饿半死,彳亍空山侧。……自云富家子,良田连阡陌……一旦遭兵燹,坐视铜山失。奔走已三年,妖氛未得息,……有田不能耕,升斗何由得,哀哉填沟壑,暴露无人识。”(会稽县马赓良:《鸥堂诗》卷一第六至七页。)我们知道,太平天国在苏浙地区是颇为奖劝农桑的,而这个“平素戒垂堂,千金守遗泽”的富家子,若非“地符庄账付焚如”,或者是不肯劳动,又何至于“有田不能耕”呢?!还有一首歌行,是嗟叹皖南地主家道沧桑变化的,也摘录在下面,以资比较:“天道恶盈竟如此,今日乞儿昔公子,道旁行丐声悲哀,自言家世素豪侈,……机心费尽金满笥,千年万年子孙计。寇来一卷仓箱空,悔不当时留余地。呜乎!当时不遗余地搜索穷,与贼虏略将无同。老饕何幸去年死,不听乞儿号晚风。”(黟县黄德华:《竹瑞堂诗钞》“琐尾吟·乞儿行”。)两诗皆说的是“田连阡陌”的“豪侈”世家子弟,他们在太平天国革命中经济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由公子变成乞儿。所不同的是一在浙江会稽,一在安徽黟县。如果再看看徽州地方,“指点累累饿殍堆,半是当年富家子”(《徽难哀音》),就说明变化并非个别地区和个别人,而是有一定代表性。《乞儿行》的作者说:地主富豪当年不遗余力地搜刮剥削农民,与强盗抢劫毫无二致。这指示人们,太平天国对地主“打先锋”、“派大捐”,正是追赃还原。是完全值得肯定的合理行动!
从以上地区的记载中可以看到,经过太平天国一系列的打击,地主阶级成员有的被杀被逮,有的流离逃亡;昔日高堂华屋,粮满仓、银盈箱,此时破衫烂履,行乞道途;往时威福于乡里,以诰命皇封为荣,此际形色黯然,“怕听人称旧日衔”。从封建地主文人称太平天国革命为“千古未有之奇变”的切齿痛恨声中,更加表明太平天国时期阶级关系巨大的变化。
不过,太平天国究竟是一支农民起义军,他们虽然有强烈的反封建立场和感情,但他们却不能把封建主义作为制度来反对,没有可能提高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他们的“斩邪留正解民悬”,“杀妖诛妖”,都蒙上浓厚的宗教色彩;他们的“打先锋”、“派大捐”,也还有浓厚的经济主义倾向。很多事实证明,太平天国并没有明确的阶级路线。正因为如此,太平天国虽然对地主阶级造成了严重的打击,但却并不是自觉地作为阶级来反对。其用人行政,往往阶级路线不清,特别是乡官中,混进了不少的阶级异己分子。太平天国的官员和将领中,也出现了蜕化变质的情况。在太平天国前期,对乡官的任选,就存在“胁田亩多者充伪官”(《贼情汇纂》卷十“贼粮·虏劫”。)的问题。到后期,对“师帅”一级的乡官,往往以富厚之家为之。此中固然有向其派捐之用意,但把基层政权授之地主阶级成员,恶果是很显着的。太平天国将领蜕化为地主阶级保护伞,镇守石门县的邓光明是个典型的例子。石门县在克复后,地主阶级遭到的打击很重,而邓光明却保护富家地主沈庆余,特别发给他“护凭”。该护凭中写道:“凡我天朝所克各省州郡县地方,每有殷富之家,不能出头,甘受困厄……可悯可恨……特为此护凭,仰该沈庆余收执,永为保家之实据”,又说如有太平军及乡官科索,该沈庆余尽可来辕告发,“本掌率实有厚望于尔富民焉!”(邓光明颁发给富户沈庆余“护凭”,见《太平天国文物图录续编》第56幅。)事虽发生在石门,但地主阶级以其千百年传统势力对农民政权的腐蚀,使其变质,却并非只见于一例。如果再看苏浙地主团练聚圩屯堡,长期顽抗,清朝反动军队不断向太平天国进攻,就大局而言,地主阶级的势力还是居于优势。这就使太平天国地区的地主阶级不甘心失败,而采取内外勾结的办法,来颠覆农民政权。苏州熊万荃,徐少蘧等的颠覆阴谋,常昭骆国忠的据城叛变,无不说明地主阶级虽然遭到太平天国的严重打击,但他们还有势力在,远没有得到肃清。
【资料来源:《东岳论丛》198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