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傅拉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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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傅拉塔


傅拉塔,满族镶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生年不详,卒于清康熙十三年(1694年)闰五月。由于他一生为官廉正,颇受康熙皇帝的倚重,以其与清官于成龙比同。
同大多数满族贵冑一样,傅拉塔未经科举,即跻身子仕宦的行列。初为笔帖式,康熙九年授内阁中书,十七年迁内阁侍读。十九年(1680年),授山东道御史。 ’
是时,清朝平定三藩的战争已近尾声,东南一带早巳底定。唯有借三藩反清之机,一度深入漳、泉等地的郑氏割据势力,仍然盘踞在台湾,并不时骚扰东南诸省海疆。清朝政府为了打击郑氏集团,在积极筹划攻取战事的同时,厉行海禁,违者治罪。是年十月,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具疏朝廷,以总兵吴定芳等攻夺郑氏船只,擒获十余人,请旨议叙官兵战功。然兵部以所获之人中有其汛地内违禁出境贸易者,议驳。傅拉塔却不以为然,他以御史身分上疏力争。疏曰:“内地奸民与海敌勾通往来,既就擒获,不议叙官弁,恐巡缉懈怠,且有受贿隐纵诸弊,非所以安民弥盗。请敕部酌定章程”1。此事直接关系到所行海禁能否认真贯彻,故康煎帝十分重视,从其言,命将查获“出境奸民”,亦作为议叙之例,“庶该管官知所激劝”。②傅拉塔由此而“有声台中”。3
二十五年(1686年)三.月,傅拉塔擢陕西布政使,始出外任。陛辞时,康熙戒之曰:“凡外官赴任时,每自称可保无过,及身至地方,未见有为国利民者,每与所奏之言大相违谬。陕西百姓迩来劳苦,尔等殚心竭力,为国为民以副职任。”④傅拉塔铭记于心,莅任一年,官声颇好。二十六年(1687年)三月,授左副都御史。七月,迁工部右侍郎。这期间,清廷为兴太和殿土木,征全国楠木。有商人杨国清等自采楠木捐输朝廷,工部司堂各职官当监收,却玩忽职守,迟延数日,被都察院以疏职题参降调。“上(皇帝)念傅拉塔在部未久,且旧任布政使颇优,宽免之”,⑤降级留任。十一月,转左侍郎。
二十七年(1688年),云南提督万正色与鹤庆总兵王珍以婪赃侵饷互参,总督范承勋亦劾,万正色纳贿侵贪,兵部议派钦差审核。二月,傅拉塔受命与礼部右侍郎多奇前往云南。既启行,调刑部右侍郎。四月,授两江总督,时傅拉塔尚在云南。短短数月之内,官阶连升,且首任封疆,即莅江南重地,被视为殊遇。
是年七月,傅拉塔鞫讯万正色一案得实后,自云南返京,就任两江总督。十五日,陛辞请训。康熙曰。“尔此去,当洁己行事。前任江南总督诸人无过于成龙者,尔照于成龙所行可矣。”傅拉塔当即表示说:“臣原系笔帖式,蒙皇上厚恩屡擢,当此重任。臣无弟兄,唯此孤身,自当竭力洁己而行。但臣原系一粗鄙之人,虽料理事务,不能保其无错误。而居官之善与不善,责在臣躬。皇上极其圣明,必能洞晰”。⑥表达了他以微薄出身,蒙康熙皇帝器重,官职累迁,欲殚心图报,却又唯恐力所不及的心情。
到任后,傅拉塔首先处理江西赣县百姓控告知县刘瀚芳私征十余万银米,及蠹役不法的遗案。前任总督董讷曾檄司道各官鞫勘,始终未能了然。傅拉塔接讼后,发现不是案件本身难察,而是诸官徇情庇护。于是,具疏参劾布政使多宏安、按察使吴延贵、赣南道钟有德,“不即勘鞫,迁延岁余,复从轻定拟,曲意庇护”等情,请旨敕部严议。多宏安、吴延贵、钟有德等人俱坐罢,⑦廉政之风得开。
江南自古水患严重,康熙初年,由于黄、淮两河失修,河水多次泛滥成灾。黄河经河南由苏北人海,在苏北与淮河、运河交汇,故黄淮一旦泛滥,河水便倒灌流入运河,使漕运受阻.耳塞十八年(1689年)正月,康熙帝以“河道关系漕运、民生”为念,决定亲自察勘,于是二下江南,巡视河工。傅拉塔迎驾之后,即扈从左右。二十三日,康熙率院部扈从大臣及新任河道总督王新命与傅拉塔等阅视中河。中河乃靳辅(前任河督)为束水入海所开,浚成之后,漕运亦由此通行。康熙见中河狭窄,恐各闸出水太猛,冲决河堤,向群臣问策,并命傅拉塔会同王新命勘察仪真河闸。傅拉塔疏言;“闸外为北新州,北新州外又有涨沙平铺江中。应疏北新州支河,直通四闸。粮艘循涨沙尾入新河口,可以通行.”⑧疏入,即如所请。
由于江南屡遭水患,康熙令免历年逋欠二百二十余万两,谕傅拉塔,“尔督抚务须切实举行,俾均沾实惠,副朕爱恤民生至意。”傅拉塔颇受鼓舞,进而为民请命;“江宁廛税累民,内输房税,外输廊钞,更外输棚租,请予蠲免。”⑨.得免租银八千两。⑩
二十九年(1890年)二月,江南邳州、睢宁等八州县并徐州被水,百姓饥困。傅拉塔疾疏奏闻,发常平仓赈济,民人赖之以活。又请将历年逋欠,量为带征,积困渐甦。不久,他发现,庐州清丈土地,例委地方僚佐,贪墨者趁机苛索,民人苦之。遂定清丈土地五年一行,悉以朝廷命官属理,以杜贪暴。
江南文人会萃,俗重气节。清初,持“华夷之防”者大有人在。且多以“遗民”、“隐逸”自居,不肯与清朝合作。三藩平定以后,随着清朝统治的日趋巩固,康熙实行优容文人士子的政策,士大夫开始归心于清王朝,出现了登科如流的现象。然科举名额有限,中试者少,落第者众,士人以不得施展抱负为憾。傅拉塔仰体康熙右文之意,重视收揽士心。二十八年康熙帝南巡时,他与闽浙总督王骘一同奏准增加江南、浙江的大、中、小学名额,由原来的每二名中加增一名。二十九年(1690年)八月,傅拉塔署巡抚,监临江南乡试,目睹士子求仕心切,却为考试名额所限,不得如愿的情形,即以人才不应为成规所抑,于次年具疏请增乡试名额。他说:“儒生千百成群,以未得预试,环向泣诉。臣以定额不敢私增,慰渝散去。第江南士子每科应试者,俱万有余人。今限以额敛,减去三分之二。拒囊负笈而来,不得观光场屋,一展所长,殊甚悯惜。若得广增科举之额,必当益加砥砺,以副作人之化。”11疏上,部议增额四十。以故,江南士子多感念其德,至其身后亦多悼之,建祠于江宁。
傅拉塔为官,不但能体察民隐,清积弊而斥贪墨,尤明慎于谳狱,人称“摘伏如神”12。且以其刚直不阿,即达官贵人亦不稍让。二十九年(1690年),有沭阳县民人周运鉴叩阍,控告降职太常寺少卿胡简敬父子居乡不法,强占民人妻女、田产,诬良为盗,而江苏巡抚洪之杰瞻徇庇护,不即举结。傅拉塔奉命察勘。五月,鞫实具疏。六月,胡简敬一门即被论处,或绞或流,治罪有差。巡抚洪之杰亦坐徇、庇革职。然而,江南为仕宦之乡,依势横行乡里者不为鲜见。是月,胡简敬一案甫结,傅拉塔又指名“疏参大学士徐元文、原任刑部尚书徐乾学,纵放子侄家人等招摇纳贿,争利害民,所行劣绩共十五款”,13并疏巡抚洪之杰附炎趋势之状。其时,徐元文甚得康熙宠眷,赞画不离左右,有非议者皆置之。然康熙知傅拉塔素为忠耿率直。所言无欺。于是,处置折衷,诏命徐元文休致回籍,傅拉塔所参各款从宽免审。
三十二年(工693年),广东巡抚江有良与巡视两江盐课太常寺少卿沙拜互参。傅拉塔因理案明慎有声,遂奉命为钦差,与闽浙总督朱弘祚前往察审。十二月,傅拉塔察实,以沙拜诬参,江有良阻坏盐法之情回奏,二人依律受惩。是月,傅拉塔来京陛见。康熙嘉其居官廉正,治绩颇优,赐貂帽、银鼠袍褂等物。
三十三年(1694年)一月,傅拉塔离京返任。适逢江苏巡抚宋荦陈请蠲免淮阳所属州县新涸土地田赋,被部驳回。傅拉塔经亲自“履亩详勘”后,支持宋荦所请,于四月具书上陈,力请蠲赋。他说;“盐城高邮等州县,因遇水灾,业户逋逃者众。今田有涸出之名,人无耕种之实,小民积困之余,熟田额粮尚多悬欠,何能代赔盈万之荒赋?偿拘责地保,里邻逃亡益多,是使熟田尽变荒田,于国课毫无裨益,请恩赐蠲除,则逃户闻风怀旧,安居乐业矣。”14然部议仍不允行。康熙向以其言可信重之,颁旨着将“水浸之田,皆令免征钱粮”。15
闰五月,傅拉塔卒于任。遗书奏上,康熙深为痛悼。六月,谕大学士等曰:“江南江西总督居官善者,自于成龙以来,唯傅拉塔一人。傅拉塔和而不流,不畏权势,仰体朝廷委用之意,爱恤军民,甚属可嘉。兹闻溘逝,深为悯侧,着从优赐恤。”16,遣太仆寺卿杨舒赴江宁致祭,传谕江南百姓官民节哀。“向来在外官员溘逝,从来未有此遣祭之例也”。17七月,赠傅拉塔太子太保,加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赐谥“清端”。祭葬如例,康熙命加祭一次。四十四年(1705年)四月,康熙皇帝第五次南巡至江宁,即亲临两花台傅拉塔祠前,御书“两江遗爱”扁额。翌日,又诏谕两江总督阿山等曰:“傅拉塔居官甚好,其参劾之人虽多,总无怨者。大有气节,实心效力,朕因是特书扁额赐之,尔等刊毕,可亲悬其祠堂。此扁额之字宜善加封裹,给予其子。”⑩以为后继者之劝。雍正十年(1732年),入祀贤良祠。

①⑦111417《清史列传》,卷9,傅拉塔。
2《康熙起居注,第1册,第632页。
③⑧⑨《清史稿》,卷275,傅拉塔。
4《清圣祖实录》,卷125,第10页。
5《清史列传》卷9.傅拉塔。《清圣祖买录》卷131,第21页。
6《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785页。
10乾隆《江南通志,112,职官志·名宦。
12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7,傅清端公事略
13《清圣祖实录》,卷146,第3页。
15《清圣祖实录》,卷163,第12页。
16《清圣祖实录》,卷164,第l页。
18《清圣祖实录》,卷220,第10页。
(资料来源:《清代人物传稿》第8卷,214-2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