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方苞三礼学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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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方苞三礼学论析


有清一代经学的复兴,以礼学的兴起发其先声。清初诸大儒惩于晚明王学的流弊,倡为“以经学济理学之穷”之说,且在此学术潮流的蕴育下,致力于兴复礼学的努力,遂揭开一代礼学复兴的序幕。而后进文化的满洲贵族,当其入主中原之初,便遭遇到难以克服的历史矛盾。为巩固其业已取得的政权,他们不得不对满汉文化的差异重新予以审视。在清初诸儒倡复经学、注重礼学的影响之下,以诏举“博学鸿儒”和开设“经学特科”为标志,清统治者通过崇儒重道,确立起维系封建统治的思想准则。礼学思想作为千百年来统治思想的一种文化积淀,理所当然地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三礼义疏》和《大清通礼》的次第完成,以及此后所形成的《皇朝礼器图式》、《满洲祭神祭天典礼》等,即是这一方面成就的体现。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最高统治者好尚的引导之下,一时儒学名臣,如徐乾学、李光地、方苞、秦蕙田诸人,后先相继,于礼学皆有阐发,且进一步深化了礼学研究。其中,方苞历事康、雍、乾三朝,于《三礼》之学皆有深造,接武徐乾学、李光地之后,卓然自成一家言。其于有清一代三礼学之兴复深化,倡导探究颇为有力。兹试作梳理,以就教于前辈时贤。
生平及为学路向
方苞(1668年~1749年),字凤九,一字灵皋,晚年自号望溪,学者称之望溪先生,江南安庆府桐城县(今安徽省桐城县)人。其先祖乃一方望族,向以宦达着称。然自其曾祖象乾后,家道中落。方苞祖帜尚为学官,而其父则仅一国子监生。而方苞于仕途一开始亦不顺利。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方苞以岁试第一名取得乡试资格,但于来年考试则名落孙山。直到十年后,即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方苞始荣登江南乡试榜首。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他应礼部试,成贡士第四名,“届殿试,朝论翕然,推为第一人”[①]。眼看成功在即,但正是在此关键时刻,方苞骤闻母疾,遂不顾李光地劝阻,置个人仕途于不顾,毅然南归视母。不幸的事又继踵而来,南归后第二年其父病故,继因《南山集》案受牵连入狱。后在李光地多方搭救下,方苞始得死里逃生。《南山集》案后,圣祖就方苞的去向作出如下批示:“戴名世案内方苞,学问天下莫不闻,下武英殿总管和素。”[②]以此为转机,方苞于次日即应召入南书房。其奉命所撰《湖南洞苗归化碑文》、《黄钟为万事根本论》、《时和年丰庆祝赋》三文,深得圣祖赏识。由此,方苞得以以白衣入直南书房。当时,清廷为编纂乐律、数学等书,开馆于畅春园内蒙养斋,方苞奉命预修《律旨正义》。自是,方苞益受重视。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他任武英殿修书总裁,并荣获《御制分类字锦序》校勘之任。世宗继位,赦免方苞全家出旗归籍,优礼有加。他曾对方苞曰:“汝昔得罪,中有隐情。朕得汝之情,故宽贷汝。然朕所原者,情也。先帝所持者,法也。先帝未悉汝情,而免汝大刑,置诸内廷,而善视汝,是汝受恩于先帝,视朕有加焉。如汝感朕德,而微觉先帝未察汝情,不惟亏汝忠,亦妨朕之孝。汝思朕德,即倍思先帝遗德,则汝之忠诚见,而朕之孝道亦成。”[③]此番话语,使方苞为之感激涕零。从此,方苞愈勤于所职,并屡受重用。方苞以雍正三年(1725年)复任修书总裁原职为基石,于九年(1731年)冬升为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第二年升任侍讲学士,十一年(1732年)擢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继以总裁、副总裁身份主持《一统志》馆及《皇清文颖》馆事。入乾隆朝,再入南书房,奉命编选明末及清初《四书》制义。三礼馆开,方苞以副总裁赞修《周官义疏》。其后,因为同僚所忌,其议多受阻格,亦由此引起高宗不满,遂于乾隆四年(1739年)被革去侍郎职衔及一切行走之处,专任《三礼》馆修书事。翌年,方苞以翰林院侍讲衔告老还乡。此后八年,他致力于《仪礼》之研究,至其辞世前一月,终于着成《仪礼析疑》一书,走完了其一生的坎坷历程。
方苞虽然沉浮于宦海,然其为学则并没因之中辍;相反,随着职位的升迁,其学问愈有长进。方苞之学,启蒙于其父、兄。他于《与吕宗华书》中称:“仆幸童稚时,先君子口授经文;少长,先兄(即方舟,字百川——引者注)为讲《注疏》、《大全》,择其是而辨其疑。”[④]本来,其父仲舒长于诗,与一时耆旧钱澄之等相倡和,但他并不想让儿子步其后尘,故以其“文以载道”的文学主张,即“必读书之深而后见道也明,取材也富,其于事变乃知也悉,其于情伪乃察也周,而后举笔为文,有以牢笼物态而包孕古今”[⑤]来引导方苞。而其兄舟治时文应“理正而皆心得,辞古而必己出”[⑥]的主张,亦深深影响了方苞。在其父、兄的引导下,方苞虽乡试落第,但其所为文却愈见深醇、朴健。与之同时,对于经学,方苞亦颇究心。苏惇元所作《年谱》云:“循览《五经注疏大全》,以诸色笔别之,用功少者亦三、四周。其后昆山刻通志堂《宋元经解》出,先生句节字划,凡三次芟薙,取其粹言而会通之,二十余年始毕。唐、宋以来诂经之书,未有闻而不求,得而不观者;偶举一节,前儒训释,一一了然于心,然后究极经文所以云之意,而以义理折中焉。”[⑦]这为其此后研治《三礼》、《春秋》打下了基础。然而,真正使其名声大噪的,还是其所作文章。方苞早年受知于高裔,及后随高旅居北京,以文会友,其锋角渐露。而其“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的立身旨趣,更赢得公卿显贵的注目。李光地曾论之曰:“当与韩、欧争列,北宋后无此人也。”[⑧]然万斯同却不以为然,训示方苞道:“子于古文,信有得矣。然愿子勿溺也!唐、宋号为文家者八人:其于道粗有明者,韩愈氏而止耳,其余则资学者以爱玩而已,于世非果有益也”,并期以“明道觉民”为事。这一告诫,对方苞来说,乃一为学路向的转机。方苞称:“余辍古文之学而求经义,自此始。”[⑨]前述其致力于宋元经解,亦因缘于此。此后,在刘言洁及刘拙修的激励下,方苞更专意于此。其自述前后思想的转变过程曰:“仆少所交,多楚、越遗民,重文藻,喜事功,视宋儒为腐烂,用此年二十,目未尝涉宋儒书。及至京师,交言洁与吾兄(指刘拙修——引者注),劝以讲索,始寓目焉。其浅者,皆吾心所欲言,而深者则吾智力所不能逮也,乃深嗜而力探焉。然尚谓自汉、唐以来,以明道着书为己任者众矣,岂遂无出宋五子之右者乎?二十年来,于先儒解经之书,自元以前所见者十七八。然后知生乎五子之前者,其穷理之学未有如五子者也;生乎五子之后者,推其绪而广之,乃稍有得焉。其背而驰者,皆妄凿墙垣而殖蓬蒿,乃学之蠧也。”[⑩]这一思路的转变,固然启益于万斯同、刘言洁、刘拙修诸人,更主要的还是他自己致力于《宋元经解》的结果。不过,方苞研治经学的历程却非坦途。其《与谢云墅书》曰:“仆以窘穷,授经客游以自活,近十年矣;资求于人,不得任胸臆,鸡鸣而起,惫精越神,舍己所务,以事人之事。其得执古人书,沉潜反复者,计唯山行水涉、旅宿余闲,与夫向晦独坐,人事歇息之候耳。”[11]这还只是外在因素。至其思想的磨砺,更甚于此。其叙删《宋元经解》经过曰:“仆始从事于斯,以为一家之说未遍,则理或有遗而心弗能餍也,虽至肤庸,甚者支离谬悠,而一语未详,终不敢决弃焉。及遍一经,然后知三数大儒而外,学有条理者,不过数家,而就此数家之中,实能脱去旧说,而与圣人之心相接者,盖亦无几。因复自惜,假而用此日力,以玩索经之本文,其所得必有过此者;然积疑之义,未安之诂,发书终卷,必一二得焉,则又治经者所不可废也。……矻矻于车船奔返、人事丛杂中,盖二十余年,而后诸经之说粗毕。”[12]即此来看,方苞于学,既艰且勤。
而就其学术宗尚来说,方苞既有志“学行继程朱之后”,且多究心于宋元经解,故以程朱义理之学为宗。李元度称:“公论学,一以宋儒为宗,其说经,皆推衍程朱之学。”[13]徐世昌亦称:“望溪学宗宋儒,于宋元人经说,荟萃折衷其义理,名物、训诂则略之。”[14]揆之其所着述,这一评判当为不诬。方苞曾言:“孔孟以后,心与天地相似,而足称斯言者,舍程、朱而谁与?若毁其道,是谓戕天地之心,其为天之所不祐决矣。”[15]以此,他对与程朱异者,大为指责。其有言曰:“夫学之废久矣,而自明之衰,则尤甚焉。某不足言也,浙以东则黄君梨洲坏之,燕赵间则颜君习斋坏之。……二君以高名耆旧为之倡,立程朱为鹄的,同心于破之,浮夸之士,皆醉心焉。”[16]由此可见,其于程朱,甚为推崇。不过,其虽宗程朱之学,却并不墨守。如其说《诗》,尝曰:“仆于朱子《诗》说所以妄为补正者,乃用朱子说《诗》之意义,以补其所未及,正其所未安,非敢背驰而求以自异也。程子之说,朱子所更定多矣。然所承用,谓非程子之意义可乎?”[17]且其于阳明之学,亦不一概否定。他指出:“自阳明氏作,程、朱相传之统绪,几为所夺。然窃怪亲及其门者,多猖狂无忌,而自明之季以至于今,燕南、河北、关西之学者,能自竖立,而以志节事功振拔于一时,大抵闻阳明氏之风而兴起者也。……阳明氏所自别于程、朱者,特从入之径途耳;至忠孝之大原,与自持其身心而不敢苟者,则岂有二哉?”[18]又曰:“自余有闻见百数十年间,北方真儒死而不朽者三人:曰定兴鹿太常,容城孙征君,睢州汤文正,其学皆以阳明王氏为宗。鄙儒肤学,或勦程、朱之绪言,漫诋阳明以钓声名而逐势利。故余平生共学之友,穷在下者,则要以默识躬行;达而有特操者,则勖以睢州之志事,而毋标讲学宗指。”[19]此一评判,还是较为持平的。即此,亦体现出方苞学宗程朱,不执一偏,以义理为准衡的学术取向。
治礼特色
方苞的上述为学取向,最明显地体现在其对《三礼》的研治上。而其学术成就,亦以《三礼》学为着。其于《三礼》,肇始于授经生涯研治《宋元经解》之时,44岁后更潜心于此。嗣后,遂有《礼记析疑》、《丧礼或问》、《周官辨》、《周官集注》、《周官义疏》、《仪礼析疑》之结撰。
方苞治礼,其特色有二:一则长于以义理说礼,而不专究于名物制度之考辨;当然,其所考辨亦有精到者。二则说礼意在贯通,于《三礼》参互印证,且能引他书证己见。他曾曰:“注疏之学,莫善于《三礼》,其参伍伦类,彼此互证,用心与力,可谓艰矣。”[20]又其《书辨正周官戴记尚书后》曰:“余以《王莽传》辨《周官》所伪乱,循是以考《戴记》、《尚书》及子、史、传、注,然后知舍莽政之符验,《周官》无可疵者。”[21]又其《与鄂少保论丧服注疏之误书》曰:“孔、贾作疏,惟宗郑注,后儒遵守,于《丧礼》之大经,承误而不知其非者,约有数端;犹幸其纲领尚存于《春官》司服,而散见诸官者,一一可征,参以《仪礼》、《戴记》,其谬悠可得而正也。”[22]此即其治礼宗旨,亦是其治礼方法。
《周礼》之辨
《三礼》之中,方苞于《周礼》用力最多,其成就亦最着。在他看来,现存之《周礼》乃周代六官程式,非专记礼之文,周公当另有《周礼》书,惜其散亡,故应复今书为《周官》。其辨之曰:“汉《艺文志》列《周官》五篇于礼家,后人因谓之《周礼》,其实乃成周分职命事之书也。《春秋传》曰:‘先君周公作周礼。’而所称则是书所无,盖周公监于二代以定五礼,必有成书谓之《周礼》,用别于夏、殷。散亡既久,其存者如《仪礼》十七篇,犹其支流。若是书,则六官程式,非记礼之文,故复其旧仍曰《周官》。”[23]而就六官来说,他认为诸儒掇取五官之文以补《冬官》,甚是无义理,并引李光坡之语曰:“李耜卿云:‘若本无《冬官》,则《地官》乡师职之匠师,《仪礼》大射礼之工人、士梓人,《觐礼》之啬夫,何代之官?当系何所?’足破群疑。今一仍其旧,即一官之属,偶有意为错简者,亦不敢割附他职。”[24]按:李光地认为《冬官》不亡,而《周礼》乃周公未完之书,其弟光坡及其子钟伦皆承此意,故治《周礼》不掇取其他五官补《冬官》。方苞既曾问学光地,故其对《冬官》问题的看法,颇承李氏兄弟之说。
方苞既辨《周礼》乃周代六官程式,故他认为《周官》即周公所作。此一认识肇始于其早年所作《读周官》,其言曰:“呜呼!世儒之疑《周官》为伪者,岂不甚蔽矣哉!《中庸》所谓尽人物之性,以赞天地之化育者,于是书具之矣。盖惟公达于人事之始终,故所以教之、养之、任之、治之之道,无不尽也。惟公明于万物之分数,故所以生之、取之、聚之、散之之道,无不尽也。运天下犹一身,视四海如奥阼,非圣人而能为此乎?……是书之出,千七百年矣。假而战国、秦、汉之人能伪作,则《冬官》之缺,后之文儒有能补之者乎?不惟一官之全,《小司马》之缺,有能依仿四官之意,以补之者乎?其所以不能补者,何也?则事之理有未达,而物之分有未明也。”[25]其后,方苞再为《周官辨》以申其说。他指出:“凡人心之所同者,即天理也。然此理之在身心者,反之而皆同,至其伏藏于事物,则有圣人之所知,而贤者弗能见者矣。昔者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代之政,盖有日夜以思,而苦其难合者。以公之圣而得之如此其艰,则宜非中智所及也。故《周官》晚出,群儒多疑其伪;至宋程、张二子及朱子继兴,然后知是书非圣人不能作。盖惟三子之心,几乎与公为一,故能究知是书之精蕴,而得其运用天理之实也。”[26]进而,方苞再为《周官析疑》,申之曰:“《周官》一书,岂独运量万物,本末兼贯,非圣人不能作哉?即按其文辞,舍《易》、《春秋》、文、武、周、召以前之《诗》、《书》,无与之并者矣。盖道不足者,其言必有枝叶,而是书指事命物,未尝一辞一溢焉,常以一字二字,尽事物之理,而达其所显,非学士文人所能措注也。凡义理必载于文字,惟《春秋》、《周官》,则文字所不载,而义理寓焉。”[27]由此可见,方苞对《周官》,推崇亦可谓至矣。
基于上述认识,方苞更进一步指出:《周官》本身不伪,其中与古不符者,乃刘歆所窜入。其言曰:“凡疑《周官》为伪作者,非道听途说而未尝一用其心,即粗用其心而未能究乎事理之实者也。然其间决不可信者,实有数事焉。……若是者,揆之于理则不宜,验之于人心之同然则不顺,而经有是文何也?则莽与歆所窜入也。”方苞又通过对与实不相符数事,即“《周官》九职贡物之外,别无所取于民;而《载师职》则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市官所掌,惟廛布与罚布;而《廛人》之絘布、总布、质布,别增其三。夏、秋二官驱疫,禬蛊,攻狸蠧,去妖鸟,驱水蛊,所以除民害,安物生,肃礼事也;而以戈击圹,以矢射神,以书方厌鸟,以牡橭、象齿杀神,则荒诞而不经”的考辨,再次重申:“凡世儒所疑于《周官》者,切究其义,皆圣人运用天理之实。惟此数事,揆以制作之意,显然可辨其非真,而于莽事,则皆若为之前辙而开其端兆,然则非歆之窜入而谁乎?”[28]又其辨《媒氏》“仲春之月,大会男女,奔者不禁”为刘歆所窜,不无沉痛地指出:“呜呼!圣人之法,所以循天理而达之也;圣人之经,所以传天心而播之也;乃为悖理逆天之语所混淆,至于二千余年而不可辨,则歆诚万世之罪人也。”[29]事实上,方苞以上论断,并不准确。杨向奎先生曾指出:“《周官》所载制度,有确属宗周制度而无疑者,如井田。……若礼制包括礼仪、信仰及迷信行为,大体可信。以此,我们认为《周礼》可信,亦不可全信,也就是‘真伪参半’,‘真’是宗周是真,‘伪’是战国时人之所为,但与歆、莽无涉。望溪此说,实开清代今文经学之法门,此后刘逢禄遂倡刘歆伪造《古文经》说,如《周礼》、《左传》,清末康有为更张大其说,而有《新学伪经考》,泛滥无所止矣。”[30]虽然如此,方苞对《周礼》还是有其独得之处的。
以上述认识为基础,方苞又为《周官》作《集注》。其叙因缘曰:“余尝析其疑义以示生徒,犹苦旧说难自别择,乃并纂录合为一编,大旨在发其端绪,使学者易求,故凡名物之纤,悉推说之,衍蔓者概无取焉。”之所以如此,他认为:“盖是经之作,非若后世杂记制度之书也,其经纬万端,以尽人物之性,乃周公夜以继日穷思而后得之者。学者必探其根源,知制可更而道不异。有或异此,必蔽亏于天理,而人事将有所穷。然后能神而明之,随在可济于实用。”[31]此一认识,是方苞学宗程朱义理之学为学宗旨的运用,亦是其融会贯通《三礼》的结果。继此,方苞于任三礼馆副总裁时,又担纲《周官义疏》的编纂,将其前此对《周官》的研究所得倾注在里面。《周官义疏》成前,方苞在辞礼部侍郎衔时有言:“窃思《三礼》之书,自前世未经釐正,而《周官》之翳蚀尤多。……臣用功四十余年,尚未能得其会通;若不及臣精神犹可勉强之时,早完此书,恐衰疾日深,昏疲益甚,讨论不能精密,前后或有牴牾。”[32]及《周官义疏》成,于乾隆六年(1741年)呈上,“上留阅兼旬,命发刻,一无所更”[33]。可见,其所见还是颇得时人认可的。不惟如此,三礼馆开之初,其所草《拟定纂修三礼条例札子》,亦成为纂修《三礼》的思想指导。其中,他所拟分六类,即“一曰正义:乃直诂经义,确然无疑者。二曰辨正:后儒驳正旧说,至当不易者。三曰通论:或以本节本句参证他篇,比类以测义;或引他经与此经互相发明。四曰余论:虽非正解,而依附经义,于事物之理有所发明。……五曰存疑:各持一说,义皆可通,不宜偏废。六曰存异:……后儒务为新奇而可欺惑愚众者,存而驳之,使学者不迷于所从”[34]。三礼馆臣除于后增加“总论”外,上此六项均用方拟。且参与《三礼》纂修事者,如朱轼等人,亦颇引以为同调。朱轼曾为方苞《周官析疑》作序,亦自着有《仪礼节略》、《重订礼记纂言》,又重刊《大戴礼记》,加意表扬,于礼颇有考究。《清儒学案》称:“正一身以正家国天下者,其礼乎?清代名臣大儒,莫不以是为兢兢,健庵、味经其尤着者也。可亭为《仪礼节略》一书,一以《经传通解》为宗,而删繁举要,博采诸家,附以独见,所言皆明白洞达,可谓知本务也。”[35]即此一端,可窥一时风尚所在。
方苞《周官》之论,其意义何在?于此,朱轼有言:“张子、二程子,深非荆公之新法,而于《周礼》则尊信而述之。朱子谓非圣人不能作。西山真氏极言其广大精微,必有周公之心乃能行,有周公之学乃能言。今概指为矫诈而訾弃之,此林硕、何休之妄,与《新义》之渎乱等耳。善乎,灵皋先生《六官析疑》之论曰:……既于《总论》畅言之,又逐节指出言之,而后信者、疑者,皆爽然自失矣。他如《天官》……凡历代经述家所传习谬讹者,莫不肌分理劈,经纬条贯一归于正。尤致严于王伯之辨天人理欲几微之介,何深切着明也。……《周礼》虽列群经,而学士能通其读者盖寡。自斯篇出,而后大典精义,昭若日星。明经之功,顾不巨与?……灵皋又手授编修邓子《周礼解》,其于古经微言,实有得于心,非苟而已。”[36]蔡世远曾评《周官辨伪》曰:“其说皆前古所未有,而按以经义,揆之事理,无一不合于人心之同然,此之谓言立。”[37]四库馆臣亦论之曰:“是集(指《周官集注》——引者注)集诸家之说,诠释《周礼》,……其注仿朱子之例,……训诂简明,持论醇正,于初学颇为有裨。……后苞别着《周官辨》十篇,指《周官》之文为刘歆窜改。……自以为学力既深,鉴别真伪,发千古之所未言。然明代金瑶先有是论,特苞更援引史事耳。持论太高,颇难依据,转不及此书之谨严矣。”[38]又曰:“是书(指《周官析疑》——引者注)以《周官》为一编,《考工记》为一编,各分篇第。……其书体会经文,颇得大义。然于说有难通者,辄指为后人所窜,因力诋康成之注。……盖苞徒见王莽、王安石之假借经义以行私,故鳃鳃然预杜其源。其立意不为不善,而不知弊在后人之依托,不在圣人之制作。”[39]以上所论,基本上可概括方苞《周官》学之长短。
析疑《礼记》
于《礼记》,方苞着有《礼记析疑》。是书之作,系方苞在康熙五十年至五十一年间(1712年~1713年)因《南山集》案拘于狱中俯仰思索所得。方苞自称:“自明以来,传注列于学官者,于《礼》则《陈氏集说》,学者弗心餍也。……始视之,若皆可通,及切究其义,则多未审者,因就所疑而辨析焉。”在他看来,“盖《礼经》之散亡久矣,群儒各记所闻,记者非一时之人,所记非一代之制,必欲会其说于一,其道无由;第于所指之事、所措之言无失焉,斯已矣。然其事多略,举一端而始末不具,无可稽寻;其言或本不当义,或简脱而字遗,解者于千百载后意测而悬衡焉,其焉能以无失乎?……用此知古书之蕴,非一士之智、一代之学所能尽也。然惟前之人既辟其径涂而言有端绪,然后继事者得由其间而入焉”。有鉴于此,他一如治《周礼》,以贯通的方法,寻其义理,依据本文,辨析陈氏之说,且力避“以己所得,瑕疵前人,而忘其用力之艰”之弊病。经过一番思索探究,其“义得于《记》之本文者十五、六,因辨陈说而审详焉者十三、四”。从此,他深以陈氏启己之益为感。然此时,方苞所得见者唯陈氏《集说》而已,故难以印证己见。及其出狱之后,他再以卫湜《礼记集解》相校,“去其同于旧说者,而他书则未暇遍检”。于此,他阐释道:“盖治经者,求其义之明而已,岂必说之自己出哉?后之学者,有欲汇众说而整齐之,则次以时代,而录其先出者,可矣。”[40]此一治学胸襟,可谓大矣。四库馆臣曾就此书论之曰:“是书(指《礼记析疑》——引者注)亦融会旧说,断以己意。如《文王世子》以大司成即大司乐,辨注疏以《周官》大乐正为大司乐、《师氏》为大司成之非。……其论至为明析。于‘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一条,取荆南冯氏之言,引《楚茨》之诗,以为尝当有乐。……皆具有所见,足备礼家一解。”当然,方氏所论中亦有武断之处,如谓执雁、奠雁皆为舒雁,而非雁鸿之雁,“不知礼用雁贽,取其不失时,能守节也。若舒雁,则何守节之有”?这还属枝节,无关宏旨。最让四库馆臣难以忍受的,是方苞在考定《文王世子》一篇时,“删文王有疾至武王九十三而终一段。又删不能莅阼践阼而治八字,及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一段。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一段。成王幼至不可不慎也一段。末世子之记一段”。于此,四库馆臣认为:“夫《礼记》糅杂,先儒言之者不一。然删定《六经》,惟圣人能之。孟子疑《武成》不可信,然未闻奋笔删削也。朱子改《大学》,刊《孝经》,后儒且有异同。王柏、吴澄窜乱古经,则至今为世诟厉矣。苞在近时,号为学者,此书亦颇有可采。惟此一节,则不效宋儒之所长,而效其所短,殊病乖方。”[41]但就整体来看,方苞之《礼记》研究,还是多有见地的。
质疑《仪礼》
《周礼》、《礼记》而外,方苞于《仪礼》亦有研究。他认为,治《仪礼》不应斤斤计较于登降进反之仪、服物采色之辨,而应由此体会三代之治象,与圣人彷徨周浃之意。这是因为,《仪礼》虽“志繁而辞简,义曲而体直,微周公手定,亦周人最初之文也”;“然其制惟施于成周为宜;盖自二帝、三王彰道教以明民,凡仁义忠敬之大体,虽甿隶晓然于心,故层累而精其义,密其文,用以磨砻德性而起教于微眇,使之益深于人道焉耳。后世淳浇朴散,纵性情而安恣睢,其于人道之大防,且阴决显溃而不能自禁矣;乃使笺笺于登降进反之仪,服物采色之辨,而相较于微忽之间,不亦末乎?吾知周公而生秦、汉以降,其用此必有变通矣”[42]。且“先王制礼,有迹若相违而理归于一者,以物之则各异,而所以为则者,无不同也”[43]。不明白于此,是不能体会《仪礼》所蕴含之义的。方苞这一具有“礼时为大”精神的体认,是颇有见地的。王源曾评之曰:“宋以后,无此清深峻洁文心;唐以前,无此淳实精源理路。”胡宗绪亦称:“望溪说经文,宋五子之意皆在其中,而文更拔出六家之上。余尝谓方子乃七百年一见之人,知言者当不以为过其实也。”[44]
方苞本着上述思路,于晚年专意于《仪礼》的考究,用十余年之力,先后十治,终于辞世前一月着成《仪礼析疑》一书。其间甘苦,苏惇元于所辑《年谱》中记曰:“先生以此经少苦难读,未经倍诵,恐不能比类以尽其义。又世所传,惟《注疏》及敖继公《集说》二书。其《永乐大典》中宋、元人解说十余种,皆肤浅无足观。国朝惟张稷若、李耜卿各有删定《注疏》,间附己意,发明甚少。先生大惧是经精蕴未尽开阐,而闭晦以终古。故七十以后,晨兴,必端坐诵经文,设为身履其地,即其事,而求昔圣人所以制为此礼,设为此仪之意,虽卧病犹仰而思焉。有心得,乃稍稍笔记,十余年来已九治;犹自谓积疑未祛,乃十治,早夜勤劬,迄今始成。”[45]即此,方苞于《仪礼》用力之勤,用心之苦,亦可略窥一斑。且方苞前此已对《周礼》、《礼记》多有所得,此时再治《仪礼》,运其贯通诸书的方法,当有新的发明。
方苞《仪礼析疑》,“大旨在举《仪礼》之可疑者而详辨之,其无可疑者并经文不录”[46]。虽其短于名物训诂,然于义理却多有阐发。四库馆臣论之曰:“然其用功既深,发明处亦复不少。于《士相见礼》,辨注谓宾反见即有燕礼之非。辨张侯下纲之文所以见于《乡射》,而不载于《大射仪》之故,皆由《周礼》以通之。……皆细心体认,合乎经义。其他称是者尚伙。检其全书,要为瑜多于瑕也。”[47]四库馆臣发为此论,足见方苞《仪礼析疑》之价值了。
方苞于《三礼》各着专书外,还着有《丧礼或问》。先是,方苞遭母丧,依古礼行丧次。后于狱中再加体会,遂着为此书。全祖望尝论及此书曰:“阁下《丧礼或问》,议论之精醇,文笔之雅健,直驾西汉石渠诸公之上,此经学中所仅有也。”[48]当然,全祖望于《礼记》中“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后”问题与方苞所见不同,但据其上所评论,方苞所论当相当精到。苏惇元《年谱》记曰:“着《丧礼或问》。其后刘古塘为之序,称其于先王制礼之意,有灼知曲尽而非传、注所能及者,拨人心昏蔽而起其善端,莫近于是书。”[49]全、刘二氏所称,应有所据。方苞尝与鄂尔泰书论及后儒于《丧礼》之大经承误而不知其非者数端,又曲护旧说者数端,阐发其对《丧礼》有关问题的见解。[50]其后,沈廷芳于雍正六年(1728年)就学方苞,方苞以《丧礼或问》授之,并期之以此为业,曰:“丧、祭二礼,事亲根本;世罕习者,生其研于斯!”[51]可见,方苞于《丧礼》,还是多所究心的。
身体力行
方苞不仅能于《三礼》学有所发挥,且能以礼持身,运之实事。乾隆元年(1736年),高宗谕令臣工就祖陵庙寝宜重加丹雘问题参议,方苞即据《礼记》、《周官》等提出自己的看法。[52]又高宗居三年之丧,命群臣详议其礼。方苞遂据《三礼》,“详考经传,参互相证,择其无戾今制而可存古义者”,拟如下议:“二十七日内,天地社稷之祭,皇上躬行,暂用吉服,终事而释。……既葬,宗庙时祀,前期以闻,命诸臣摄祭。……自朝日夕月以下,凡外祭祀,前期以闻,遣官致祭。……百日以后,皇上衣青绢,裹以缟,冠裹亦如之,加青纬,带从衣。……”[53]但因格于众,遂不行。嗣后,方苞又“欲仿朱子学校贡举,议分《诗》、……《三礼》为三科,而以《通鉴》、《通考》、《大学衍义》附之。……《三礼》附以《文献通考》,各以疑义试士”[54]。此议虽得朱轼及杨名时赞同,亦因违众而止。方苞所议虽屡挫于众,但这并没打消其对礼的执着。及其谢任归里,依然以礼准身,且教导子弟族人亦遵循礼。其《家训》所定之《教忠祠规》、《教忠祠祭田条目》[55],即其实践礼的体现。
综观而言,方苞之于《三礼》,虽其疏于名物度数,但其以义理说礼,亦有不少发明。尤为可贵的是,他不仅自己深入治礼,亦欲藉朝廷兴起礼教。其《书礼书序后》曰:“是篇之义,盖痛古礼遭秦而废,历汉五世而终不能兴也。”[56]又曰:“子长此序,非独痛时事也;其于终古礼俗之变,尽之矣。盖三代之礼,缘情依性,故能经纬人道,规矩无所不贯。”[57]其用心亦深矣。然就当时情形来看,又是不大可能的。故方苞不无遗憾地道:“仆性质愚钝,不笃于时,抱章句无用之学,倔强尘埃中,是以言拙而众疑,身屯而道塞。”[58]姑不论其间的是非曲直,而方氏的礼学成就则是值得称道的。其对礼学的倡导与探究,于有清一代三礼学之发展深入,甚有功焉。
(资料来源:《清史论丛》2001年号)



[①] 苏惇元《方苞年谱》,康熙四十五年丙戌,39岁条。
[②] 方苞《方苞集》卷18,《两朝圣恩恭记》。
[③] 方苞《方苞集》卷18,《圣训恭记》。
[④] 方苞《方苞集》卷6,《与吕宗华书》。
[⑤] 戴名世《戴名世集》卷2,《方逸巢先生诗序》。
[⑥] 方苞《方苞集》卷4,《储礼执文稿序》。
[⑦] 苏惇元《方苞年谱》康熙二十六年丁卯,20岁条。
[⑧] 雷鋐《经笥堂文钞》卷下,《方望溪先生行状》。
[⑨] 方苞《方苞集》卷12,《万季野墓表》。
[⑩] 方苞《方苞集》卷6,《再与刘拙修书》。
[11] 方苞《方苞集》卷5,《与谢云墅书》。
[12] 方苞《方苞集》卷6,《与吕宗华书》。
[13]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14,《方望溪侍郎事略》。
[14] 徐世昌《清儒学案》卷51,《望溪学案》。
[15] 方苞《方苞集》卷6,《与李刚主书》。
[16] 方苞《方苞集》卷6,《再与刘拙修书》。
[17] 方苞《方苞集》卷6,《再与刘拙修书》。
[18] 方苞《方苞集》卷14,《鹿忠节公祠堂记》。
[19] 方苞《方苞集》卷14,《重建阳明祠堂记》。
[20] 方苞《方苞集》卷4,《礼记析疑序》。
[21] 方苞《方苞集》卷1,《书辨正周官戴记尚书后》。
[22] 方苞《方苞集》卷6,《与鄂少保论丧服注疏之误书》。
[23] 方苞《周官集注·条例》,《周官集注》卷首。
[24] 方苞《周官集注·条例》,《周官集注》卷首。
[25] 方苞《方苞集》卷1,《读周官》。
[26] 方苞《方苞集》卷4,《周官辨序》。
[27] 方苞《方苞集》卷4,《周官析疑序》。
[28] 方苞《方苞集》卷1,《周官辨伪一》。
[29] 方苞《方苞集》卷1,《周官辨伪二》。
[30] 杨向奎《清儒学案新编》(三),第36~37页。
[31] 方苞《方苞集》卷4,《周官集注序》。
[32] 方苞《方苞集集外文》卷2,《辞礼部侍郎札子》。
[33] 沈廷芳《隐拙斋集》卷41,《方望溪先生传》。
[34] 方苞《方苞集集外文》卷2,《拟定纂修三礼条例札子》。
[35] 徐世昌《清儒学案》卷49,《高安学案》。
[36] 朱轼《朱文端公文集》卷1,《周官析疑序》。
[37] 方苞《方苞集》,附录2,《诸家评论》。
[38] 《四库全书总目》卷19,《经部》,《礼类一》,《周官集注》条。
[39] 《四库全书总目》卷23,《经部》,《礼类存目一》,《周官析疑》条。
[40] 以上所引皆引自方苞《方苞集》卷4,《礼记析疑序》。
[41] 《四库全书总目》卷21,《经部》,《礼类三》,《礼记析疑》条。
[42] 方苞《方苞集》卷1,《读仪礼》。
[43] 方苞《方苞集》卷1,《书考定仪礼丧服后》。
[44] 方苞《方苞集》,附录2,《诸家评论》。
[45] 苏惇元《方苞年谱》,乾隆十四年己巳,82岁条。
[46] 《四库全书总目》卷20,《经部》,《礼类二》,《仪礼析疑》条。
[47] 《四库全书总目》卷20,《经部》,《礼类二》,《仪礼析疑》条。
[48]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41,《奉望溪先生论<丧礼或问>札子》。
[49] 苏惇元《方苞年谱》,康熙五十一年壬辰,45岁条。
[50] 见方苞《方苞集》卷6,《与鄂少保论丧服注疏之误书》。
[51] 沈廷芳《隐拙斋集》卷41,《方望溪先生传书后》。
[52] 方苞《方苞集集外文》卷3,《修祖陵庙寝议》。
[53] 方苞《方苞集集外文》卷3,《丧礼议》。
[54]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14,《方望溪侍郎事略》。
[55] 见方苞《方苞集集外文》卷8。
[56] 方苞《方苞集》卷2,《书礼书序后》。
[57] 方苞《方苞集》卷2,《又书礼书序后》。
[58] 方苞《方苞集》卷6,《与万季野先生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