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陈宏谋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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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宏谋论述


在清代乾隆时期众多的封疆大吏中,陈宏谋是干练能臣的代表。他先后历任十二省,二十一职,是清代桂林籍官员中职位最高,任官时间最长,历经省份最多,政绩卓着。他一生撰辑刊书达四十多种,千卷之多,被誉为岭南儒宗、“太平宰相,理学名臣”。陈宏谋长期担任封疆大吏,久居地方,对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风土人情十分了解,在地方治理方面颇多建树。
一、师承渊源
陈宏谋生于康熙三十五年九月十五日(1696年10月10日),卒于乾隆三十六年六月三日(1771年7月14日),广西临桂人,字汝咨,号榕门,原名弘谋,因避清乾隆皇帝弘历讳,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奏请改用“宏”字。陈宏谋自小家境十分穷困,父陈奇玉以务农持家。陈宏谋兄弟三人,兄陈宏 讠咸、弟陈宏议。陈宏谋出生时,父母期望他能读书成名,取名“成儿”。[1]
在陈宏谋的早期教育中有几个人对其影响较大。第一位是其兄陈宏讠咸。陈宏讠咸 ,字汝和,号容庵。在陈宏谋出生那年,陈宏 讠咸弟子贡。他为人性情诚厚,主张学以致用。与陈宏谋感情笃厚,陈宏谋一生无子,以陈宏 讠咸五子钟珂为嗣子。陈宏谋从五岁起入学堂读书,[2]所学课业皆由其兄 陈宏 讠咸督促,其兄对他来说既是良师又是益友。
第二位对陈宏谋影响较大的人是杨静庵。杨静庵(字家修)是陈宏谋岳父的弟弟,杨静庵学识渊博,常以“经世宰物之详,每片言而居要”教育陈宏谋,陈宏谋十分感激他,称“即今者,临民应务,莫不出当年之指授。”[3]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二十四岁的陈宏谋入掌华书院 [4]读书,遇到了第三位对其影响较大的朱惕庵。他拜朱惕庵为师,得字“汝咨”。当时朱惕庵刚由北京解官回桂林,此人在京以“立朝不苟”而驰誉一时,他常以经世实学教授陈宏谋。
年轻的陈宏谋志向远大,好与人谈论天下大事,常留心时事。每“闻京师邸报,必向亲友处借观之,识者皆知其有大志者也。”[5]自题座右铭谓“必为世上不可少之人,为世人不能作之事”。[6]在掌华书院,陈宏谋结识了第四位对其一生有重要影响的人,广西学政徐省庵。徐省庵名树敏,江苏昆山人,他常到掌华书院为诸生讲解文章,他教育诸生要“立身忄享行,毋役纷华”。徐省庵十分欣赏陈宏谋的才品,多次夸奖他。正是杨静庵、朱惕庵和徐省庵的教育,使得陈宏谋打下了坚实的理学基础,后来陈宏谋感慨地说:“生平知遇感,笃于三庵。”
雍正元年(1723年),二十八岁的陈宏谋举乡试第一,恩科举人。八月,中会试第一百零八名,随后又参加殿试,中三甲第九名进士。当时的主考官是张廷玉,发榜后,陈宏谋以门生身份拜见张廷玉,请其题堂额,张廷玉即书“培远”二字以期陈宏谋前途远大。雍正二年(1724年),经少宰王沛檀的推荐,陈宏谋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后于内散馆补授检讨。继位不久的雍正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提拔许多中下层官吏到各部充职以备将来重用。陈宏谋被选中,当时许多人担心雍正皇帝地位不稳,将来会连累自己而对此事采取观望态度,并劝陈宏谋不要应职,但他却不以为然,欣然接受了职位,张廷玉得知此事夸赞“陈君才可大用,吾正惧其沉沦词垣中耳”,随即极力推荐陈宏谋补吏部郎中,摄文选、考功两司,在此职位上陈宏谋以勤奋、公正闻名,深得张廷玉的赏识。
当时,朝廷重臣张廷玉和鄂尔泰二人各立门户,汉人以张廷玉为首,满人依附于鄂尔泰。陈宏谋虽出自张廷玉门下,但他同样受到鄂尔泰的赏识和器重。乾隆三年(1738年),陈宏谋第一次在京与鄂尔泰相见,两人便有“相见恨晚”之感慨。此后他们经常“往复辩论,不觉移时,所言者皆国计民生之大要,而讵有一语之及私”。[7]在相互交谈中,两人建立信任和友谊,鄂尔泰并未因陈宏谋出自张廷玉门下而疑忌排斥他,相反在谈话中加深了对陈宏谋的了解,并被陈宏谋的才品所吸引。陈宏谋以自己的无私和才学跨越了党派相争的界限,得到了张廷玉和鄂尔泰两人的认可,这为他以后的仕途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受知于雍、乾二帝
雍正七年正月(1729年),陈宏谋迁浙江道监察御史。时有监生考职之例,许多应试者请人代考,雍正皇帝得知其中的弊端,敕令作弊者自首,许多官吏借访查之机勒索扰民,陈宏谋上奏雍正皇帝“不如宽既往,禁将来,免胥役访查滋扰”[8]雍正皇帝见文“大奇之”,立即召见陈宏谋,再三询问此事,陈宏谋答应明晰,给雍正皇帝留下深刻的印象,对身边的大学士说:“陈宏谋能识政体,必能知文章。山西主考虽掣有人,改令伊去。”[9]
不久,陈宏谋又以御史衔出任扬州知府,他为政干练,雍正皇帝在陈宏谋的引见单上朱批“实心任事,吏部出色司官张廷玉都不让的……将来可望成人者,上中,…好的…好的。”[10]雍正八年(1730年),陈宏谋改任江南驿盐道,具折谢恩,雍正皇帝朱批覆陈宏谋:“好竭力勉为之,恩不可常恃,少放纵自肆,宠不可永期,莫谓朕始终不一也。赖朕不如自倚,凡百对天问已而行,自无有虞之患矣。感恩于今日,朕不取;但能异日不怨望,乃朕之望汝者。‘敬慎’二字,时刻不可释诸怀”。[11] 短短几句话,表露雍正皇帝对陈宏谋的赏识和器重。
雍正时期,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和发展,人口迅速增加,为了养活日益增多的人口,解决新的粮源,大力推行垦荒计划。
在广西,官吏借开垦土地之机任意欺压百姓。广西巡抚金钅共 奏请本省废员及外省官生可垦荒报捐,当时报垦荒地达三十余万亩。这次报垦荒地使许多被贬外省绅衿从中得到好处,大量的弄虚作假行为引起广西本地绅衿强烈不满。适值陈宏谋的母亲去世,陈宏谋乞假归葬,得知此事上奏皇帝:“此曹急于复官,止就各州县求有余熟田,量给工本,即作新垦。田不增而赋日重,民甚病之。”[12]后又上奏参劾金钅共 “开捐报垦不下二十余万亩,实未垦一亩”。[13]接到奏折,雍正皇帝命当时云南、广西总督尹继善查明具奏,未果。不久雍正皇帝去世,乾隆皇帝继位,就此事乾隆帝命两广总督鄂弥达与新任广西巡抚杨超曾前去查实,尚未得到回奏。
乾隆二年(1737年),陈宏谋第三次上书言及此事,引起乾隆帝不满,严厉批评陈宏谋道:“从前云南布政使陈宏谋折奏广西借垦报捐一事,与金钅共所奏互异;朕已令督臣鄂弥达、抚臣杨超曾秉公确查,毋得偏徇,目今尚未覆奏,而陈宏谋又复具折哓哓渎陈,陈弘谋身为滇省藩司,此并非伊任内之事,其始初之奏,犹云据已知而直陈,以备采择,既降旨交于他人查议,则伊事已毕,惟有静候,无再言之理。乃伊不待督抚诸臣议覆,而又为是渎奏,俨然似以为不如伊所奏不止者,是诚何心?且伊为粤人,即所言尽是而从之,犹启乡绅挟制朝政之渐,况未必尽实乎?殊属冒昧之至,着交部严加议处,以为将来之戒。”[14]为此,陈宏谋被降二级。但广西垦荒之事并未结束,乾隆二年(1737年)十月,鄂弥达覆奏证实捐垦田亩多有不实,金钅 共 以及私派加征的各级官员均按律受处。
乾隆三年(1738年),陈宏谋出任直隶天津道。天津,陈宏谋积极带领百姓治理水害并在这方面显露出自己的才干,不久官秩连升。乾隆五年(1740年),陈宏谋迁江苏按察使。乾隆六年(1741年),迁江宁布政使 ,刚到任,擢甘肃巡抚。从乾隆六年至二十八年(1763年),陈宏谋一直莅任封疆。四次任陕西巡抚;二次任湖南巡抚、江苏巡抚;任甘肃、江西、河南、福建巡抚各一次;任两广总督、两湖总督、两江总督、陕甘总督各一次。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陈宏谋迁兵部尚书,入京改任吏部。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陈宏谋出任协办大学士。乾隆三十四年(1768年),已七十二岁高龄的陈宏谋,兼任三馆副总裁。同年三月十七日“补授大学士之缺,仍暂兼吏部尚书事”[15],出任东阁大学士。
纵观陈宏谋一生,真可谓官路平坦、平步青云且能善始善终,这在清代众多官员中并不多见。虽因广西开垦一事受到乾隆皇帝的斥责,但是从中乾隆皇帝对陈宏谋的才能有了更深的了解。作为封建皇帝,乾隆帝深知人才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国家用人行政,二者并重,而政事必得人而理,先务尤在人才。”[16]因此对于乾隆皇帝来说,不但要对自己手下官吏了如指掌,还要会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一方面对其施以恩惠,另一方面又时时告诫,恩威并用,牢牢地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
陈宏谋一生虽官运顺达,并无大的挫折,但是却几次因“沽名”而受到削官降职处分,但随后不久又官复原职。乾隆十二年(1747年)三月,大学士兼川陕总督庆复在大金川之役中所奏军事多有不实,他担心被陈宏谋揭发,便先发制人上奏弹劾陈宏谋“在陕西爱憎任情,好自作聪明,不持政体”等共十二罪,为此已调任湖北巡抚的陈宏谋被部议落职,但不久庆复因金川之役而赐死。十二月,陈宏谋复调陕西巡抚。十三年(1748年)正月,乾隆皇帝谕曰:“此汝驾轻就熟之地,一切持重秉公,毋立异,毋沽名。若能去此结习,则汝尚可造就之器也。”[17]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陈宏谋任两广总督时,因奏请增拨盐商帑本,将存库银数列报遗漏,被部臣参奏,乾隆皇帝严责陈宏谋“其市恩好名痼习,不但未改,而因升用益甚。此非寻常疏忽可比,着交部严加议处。”[18]乾隆皇帝不希望陈宏谋由于被升用而使市恩好名之习更甚,借此事给陈宏谋一个教训,望能使其有所警戒,乾隆皇帝虽话语严厉,但到议革职时,下旨从宽留任。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九月,陈宏谋又因原任浒墅关监督安宁管关家人李忠侵渔舞弊,而当时安宁已故,乾隆以陈宏谋不早劾奏,下部严议革任,诏从宽留任。[19]十月,乾隆皇帝斥责曰:“盖模棱之习,一成不变,且自揣现尹继善素号相能,遂而因循玩忄曷。江苏吏治,不尚望其力为振刷乎?陈宏谋着调补湖南巡抚,倘不痛自创艾,复蹈故辙,朕不更为该抚贷也。”[20]
应该说陈宏谋屡次因沽名而受到乾隆皇帝的斥责,这与乾隆皇帝本人对于所谓的“名臣”禁忌有着直接的关系。在皇权高于一切的封建社会,皇帝拥有最高权力,处于专制权力金字塔顶尖的皇帝,依靠庞大的官僚机器来维持其权威,为了确保皇帝政策和意志能够得以贯彻,皇帝要求官吏必须按谕旨行事。在乾隆看来,天下的治理只能由皇帝一人负责,“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21]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大臣们个个都只能是棋盘上的棋子,任皇帝摆布,而不能有独立、积极的开拓精神。对于凡是有沽名倾向的大臣,乾隆皇帝都要给以严厉的斥责。乾隆皇帝不仅对陈宏谋多次严责其好沽名,对于其它的大臣也多次戒饬毋沽名。与陈宏谋相知甚笃的尹继善就曾被乾隆皇帝作为“好沽名”的典型饬福建巡抚钟音:“汝竟入于好名取巧,尹继善一派矣!”[22]
尽管乾隆皇帝对于陈宏谋的好沽名多次告诫,但对于陈宏谋的才品,乾隆皇帝是心中有数的。乾隆二十八年,乾隆皇帝称赞陈宏谋曰:“不为始妪小惠,殊得封疆之体。”[23]在陈宏谋去世后,乾隆曾说过:“原任大学士陈宏谋,老成敦朴,才品端方,中外宣劳,恪勤素称。”[24]
作为陈宏谋本人来说,对于雍正和乾隆皇帝的眷顾由衷感激。在他任湖北巡抚时曾说过:“本部院起家儒素,遭遇圣明;氵存历清要,屡任封疆,两朝眷顾,至深至渥。”对于雍正和乾隆皇帝的知遇之恩陈宏谋只能“上以仰报图恩,下以负读书初志。自经通籍,守此寸忱。历任江南畿辅江右关中,早作夜思,惟思执法平允,维持公道;不肯自昧本心,瞻循情面。一切案牍,亲自裁定,从不假手于人;往来朋旧,绝不以私相干。二十余年,常如一日;四方官民,应有见闻。”[25]陈宏谋一生所取得的政绩,正是这种情感的体现。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陈宏谋因病疏请回乡,得乾隆允准,加太子太傅衔,谕令所到之处官员料理护行并由孙兰森护送回乡。时乾隆东巡,陈宏谋由潞河南下送驾武清宝稼营,六月三日,陈宏谋行至山东省兖州韩庄,病逝于舟中,享年七十六岁。乾隆闻讯,悲痛不已,下诏入祀贤良祠,赐祭葬,谥曰文恭。乾隆三十七(1772年)年二月,其子钟珂将陈宏谋葬于其乡东畔岭。
三、“牧民”之道在于教、养
陈宏谋任封疆大吏多年,以政绩卓着而着称。他深知百姓生活不易,在他看来“牧民之道不过教养二端,……“养”之一字惟有兴修水利,劝谕垦种,力行社仓是其急务。每年多种几亩田地,多收几石粮食,即为穷民资生之计,而村寨多积几石,社谷则耔种有赖,遇有荒歉,有备可以无患矣。“教”之一字则惟勤宣化导,力行义学,广发书籍,学校为风俗之原,士习端则,民风亦厚矣以。”[26]
古人云:“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仓廪实而后知廉耻”,因此作为百姓的衣食父母-官吏在地方为政时必须着重解决百姓的生活问题,只有百姓的生活得到保障,社会秩序才会稳定,国家政权才能得以巩固。陈宏谋深知“养”民政策的重要性,他每到一省,便致力于当地的经济建设。
1、兴修水利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国,水利一直是一个大问题,水利的好坏不仅关系着社会的发展,而且还关系着政局的稳定,在陈宏谋看来“耕凿乃衣食之源,而水利实农田要务。”[27]作为农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水利必须先行一步。陈宏谋先后在各地兴修不同的水利工程。在天津,采用放淤之法治理永定河的泛滥;在江西,采取以工代赈,把兴修水利和官吏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水利的兴修能够落在实处;在甘肃,下大力修葺管道;在陕西,倡导开凿水井,解决干旱问题。
2、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的农作物
中国作为一个以农业为本的国家,统治者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从皇帝到臣子无不重农劝耕。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于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致使在以后的几十年间,清代人口急剧膨胀,加之人多地少,使粮食问题成为头等重要的大事。对于众多人口的吃饭问题,完全依靠国家来解决是不可能的,陈宏谋从儒家以农本思想出发提出了“以官养民,不如以民养民”[28]的思想。
陈宏谋曾先后四次出任陕西巡抚,根据陕西省地贫人稀,粮食产量少且自古就是桑蚕之地的实际情况,主张发展养蚕业,把养蚕业作为陕西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与种粮相比,种桑养蚕织丝使农民的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除种桑养蚕织丝外,陈宏谋还大力推广甘薯等高产农作物种植。,大大缓解粮食的缺乏,在陕西民间,甘薯有“陈公薯”之称。在云南,教百姓积粪种植。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的特点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农作物。
3、加强社仓管理
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的发生,而灾害一旦发生,人民流离失所,造成社会动荡,既而影响统治者的统治,因此如何赈灾成为历来统治者必须重视的大问题,为使社仓能够在关键时刻起到应有的作用,陈宏谋制订社仓的管理办法,保证社仓在关键时刻起到应有的作用。
4、提倡义学、设书院和刊刻书籍
在大力发展地区经济,设法解决百姓生活的同时,陈宏谋也十分注重教化问题。他认为:“民生之休戚,风俗之美恶,固由积渐使然,非一朝一夕之故。”[29]教化的一个最大好处是使人心、风俗自然归于醇正,化民成俗,教化对于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实行教化的过程中,陈宏谋主张对于百姓的治理,重在防患于未然,“民生之休戚,风俗之美恶,固由积渐使然,非一朝一夕之故。而因俗立教,随地制宜,去其太甚,防于未然。”[30]正是由于教化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因此为官者要时常对百姓加以教化,正所谓“民不可无教,不教则无知,而易犯相习成风”[31],只有对百姓时常加以教化才能“釜底抽薪,消于未然,惩于未犯”,而教化“其责仍在上,而不在下,窃谓只求天下有民心之官,终不怕无良心之百姓也”[32]。在实行教化的过程中,陈宏谋采用提倡义学、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革除恶习等措施。
陈宏谋一贯主张“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对于百姓的教化问题,在他看来关键在于教育。教育不仅对于官吏很重要,对于百姓同样也很重要。对于百姓的教育,要根据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实行不同的办法。
在云南,大力提倡义学,经过陈宏谋努力,共恢复和新建义学六百五十余处。除义学外,陈宏谋还提倡设立书院。陈宏谋还根据当地由于经济落后,虽有义学,但是士子买书不易的情况,捐资印制经书古文,刊刻《孝经》、《小学近思录集解》、《大学衍义》、《四礼》、《三通序目》、《五史约》、《吕子节录》等书,颁给各义学,以供诵读之用。这些措施对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5、提倡良好社会风气
社会风气的好坏,不但体现了社会文明的发展水平,而且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政治统治的强弱。在陈宏谋看来:“古今之治化,见于风俗,天下风俗,征于人心,人心厚,则礼让兴,而讼端息矣”[33]。
对于一些地方的恶习,陈宏谋是坚决革除的。制订了《风俗条约》,其内容包括:节俭办婚事;节俭办丧事;节俭办宴会;禁止年轻妇女出入庙庵;禁止媚神信鬼等。并将此推广到福建和台湾。陈宏谋移风易俗,改造社会风气的措施,对于转变当地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陈宏谋出仕是在清朝鼎盛时期。清初,为了巩固统治,清政府大力提倡程朱理学。清代的理学在理论上虽未有更新的突破,而此时的理学却有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理学将其理论由道德践履变成更注重实践,此时出现了一大批以理学为指导的实践家。这一大批理学名臣的出现与当时康雍乾三帝提倡尊儒重孔,勤于政事,清明廉洁,忠于职守,关心民瘼的政治风气有着直接的关系。作为他们中的一员,陈宏谋政治思想实践是乾隆前中期励精图治,务实勤政的良好官场风范的代表。
陈宏谋以儒生起家,早年所受的理学教育,影响到他一生为政的思想。他虽推崇理学,但并不是从理论上空谈理学,相反,陈宏谋以一个政治家的立场出发,把理学运用于实践。陈宏谋历任封疆,连膺显要,前后达四十余年,且久居地方,他为政的最大特点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为民办事。
陈宏谋一生以政绩卓着而着称,其历官所至,“无问久暂,必究心于人心风俗之得失”。他本着“牧民之道在于教、养二端”,在所任之地实行兴修水利、劝谕垦种、力行社仓、勤宣化导、力行义学、广发书籍等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地方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陈宏谋政绩的取得正是其思想应用于实践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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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志高、李达林整理:《陈宏谋家书》家书九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2] 同上,家书十六 。[3](清)陈宏谋:《培远堂文集》卷八,《祭明府杨静庵先生文》。[4] 掌华书院旧名是宣成书院,原为纪念南宋大儒张木式 与吕祖谦而设,张曾在桂林驻节多年,吕出生于桂林。二人对发扬南方文化都有功劳,后人以二人谥号张谥宣,吕谥成 合称这个书院。[5](清)钱仪吉:《碑传集》第三册,《陈宏谋》901-909页,中华书局,1993年。[6]《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7](清)陈宏谋:《培远堂文集》卷八,《祭相国文端公文》。[8]《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见(清)钱仪吉:《碑传集》第三册,《陈宏谋》901-909页。[9](清)钱仪吉:《碑传集》第三册,《陈宏谋》901-909页,中华书局,1993年。[10]《雍正朝汉朱批奏折汇编》卷三十七,671页。[11] 朱荫龙编:《陈文恭公年谱》卷一。[12]《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13] 同上。[14]《乾隆朝上谕档》第一册,226页;《清史列传》卷十八,陈宏谋,是以为将来之渐。[15] 郭志高、李达林整理:《陈宏谋家书》家书十七,24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6]《清高宗实录》卷三 ,雍正十三年九月乙卯。[17]《清史列传》卷十八,1373页-1384页,中华书局,1987年。[18] 同上。[19]《清高宗实录》卷六七一,第十九页。[20]《清史列传》卷十八,1373页-1384页,中华书局,1987年。[21]《御制文二集》卷一九。[22]《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五辑;参阅高翔:《尹继善述论》,《清史研究》1995年1期。[23]《清史列传》卷十八,1373页-1384页,中华书局,1987年。[24] 同上。[25](清)陈宏谋:《培远堂文檄》卷二十五,《晓关防檄》。 [26](清)陈宏谋:《陈文恭公手扎节要》卷上,《培远堂偶存稿》,《寄广西府书》。 [27](清)贺长龄、魏源等辑:《清经世文编》卷中,陈宏谋,《请水利责成佐贰疏》,中华书局1992年。[28](清)陈宏谋:《陈文恭公手扎节要》卷上,《培远堂偶存稿》,《寄德松如先生书》。[29](清)陈宏谋:《培远堂文檄》卷三十四,《谘询民情土俗三十条谕》。[30](清)贺长龄、魏源等辑:《清经世文编》卷上,陈宏谋,《谘询民情土俗谕》,中华书局1992年版。[31](清)陈宏谋:《陈文恭公手扎节要》卷中,《培远堂偶存稿》,《寄金贵书》。[32] 同上,卷下,《培远堂偶存稿》,《寄雷翠亭书》。[33](清)陈宏谋:《训俗遗规》,《训俗遗规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