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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两代嘉善知县简评
明宣德四年(1429)三月,巡抚大理卿胡概巡视江南,以江南地广赋繁,奏请划增县。翌年三月,敕分嘉兴县东北境之迁善、永安、奉贤三个乡和胥山、思贤、麟瑞三乡的一部分,建嘉善县,隶属嘉兴府。嘉善自明宣德五年(1430)置县后,宣德六年(1431)设知县,至崇祯十七年(1644)这213年间,有知县54任53人。清代,自顺治二年(1645)至宣统三年(1911)的266年中,有知县161任151人。明代知县任期最长的为13年,最短为2年;清代最长任期8年,最短为1年甚至几个月。从这简单的数据中可见,明清两代嘉善知县的任职期限有很大不同,而不同并不仅仅表现在这一个方面,以下本文试对明清两代嘉善知县的情况作一比较。
一、任职人数。明代仅53人,清代却高达151人,清代年份仅比明代多53年,充分说明明代的知县任期长。任职二任六年,三任九年的不乏其人。清代知县调动频繁,如乾隆三十二年(1768)这一年调动3人,在咸丰三年至九年(1853~1859)这一段时间里,每年换1人,到咸丰十年(1860)时一年中竟换了3人,清代知县总人数是明代的近3倍。这些来去匆匆的知县只能等令奉调,即便有安邦之才也无法施展。
二、提升与罢免。封建王朝为了巩固统治,对官吏的提升和罢免等,也有一整套条例和法规。嘉善的知县因贪赃枉法,滥施酷刑,上交皇粮误期,遇乱出逃,以及年老、昏庸无才等原因被罢官,甚至刑法处置的共24人。其中明代4人,清代20人。如明代景泰四年知县林宏“坐酷刑论去”;嘉靖三十六年知县左钧“赃被追论去”。清代顺治九年知县贾钧男“白粮迟悮被劾”;顺治十五年知县郭真儒“因贪被劾”。康熙元年知县邹度竑“粮逋被论去”;乾隆五十五年知县王士鉴被法死狱中。
成绩卓着,享有很好名声而被提拨升官的有45人,有些人甚至累升至一、二品的巡抚、尚书,都御史职位。其中,明代30人,清代15人。
三、来 源。明清知县的来源,不外乎荐举、学校(指监生、贡生)和科举(指举人、进士)三种类型。嘉善知县的情况是:明进士40人、举人6人、监生2人、贡生2人、不明情况2人;清进士22人、举人45人、监生34人、贡生22人、秀才1人、保荐1人、议叙1人、不明清况14人。两代被提升者为进士34人、举人7人、监生3人,被处分者进士为3人、举人5人、监生6人、贡生9人。
四、入传人数。从知县列入县志“名宦篇”的人数来看,明代为26人,清代则为29人。
对比之下,明代的知县任期长,升官的多,进士出身的多,正式任命的多,立传的也多,而被处分的则少;清代却是任期短,升官的少,举人、监生、贡生出身的多,临时性质的代理署理、试用的多,立传的少,而被处分的多。
知县官列入县“名宦篇”的人数是逐步递增的,最早在明弘治《嘉兴府志》中有2人,到嘉善县第一部县志明正德《嘉善县志》为3人,嘉靖《嘉善县志》未见,情况不明,到万历《嘉善县志》时增加了12人,杨氏康熙《嘉善县志》又增加10人,续修的崔氏康熙《嘉善县志》增2人,续修的雍正《嘉善县志》增6人,到嘉庆《嘉善县志》则又增9人,旧志中最后一部为光绪《嘉善县志》增加13人,这样前前后后一共有55人立传。被后人列入“名宦祠”、“贤侯祠”的有18人。至于他们的出身,属于科举途径的进士、举人占84%;属于监生、贡生占15%;属于因军功保举授职的为1人。
从上述资料分析看,发现明代知县的素质、政绩,甚至在出身上都要比清代的高出一筹。
嘉善旧志中有一段话,写在名宦篇的开头:“县门小,鼓楼高,来个清官坐弗牢”。邑谚相传,不知所自。然留衣有亭,慈航有集,遗爱在人。黎民百姓是个秤,谁优谁劣,其实是很清楚的。明清两代嘉善知县中列入“名宦”之中而有传的共55人。当然旧的志书中溢美之词实属难免。但透过志书中所记的事实,几百年间实心意地为黎民办事的官员也大有人在。现据志书所记史实分几种类型进行介绍:
廉洁奉公 一尘不染
从莅政以来,操守一致,奉公守法,一尘不染,爱国如家,不计较个人得失者为:
汪 贵 字良贵,安徽歙县人。进士出身。明成化十九年到弘治四年(1483~1491)间,任职以来政绩卓着,如建修学校、仓库、邮亭、官署、坛庙等多处;对学生教诲,对人民劝耕,均不遗余力;就是对老百姓们的诉讼、审判、定案也比较厚道;尤其在经济上每年要免去各类不必要的费用,钱数达十万。但是他秉性刚直,不能圆滑应付上司,又严厉对待下属小吏,被人借口“以县丞代贵朝京,汪令敛银赆送,旁加摭拾,意在利私”之罪,告了他一状,被召往京师调任他处。然而为官八年的他却“行囊萧然”赤贫如洗,连上路的钱也没有,只好向他做生意的同乡人借了三十两银子上路。出发那天,数千嘉善百姓扶老携幼纷纷前来为他送行,甚至围住船只使它不能起航,到大家知道无法挽留时,就跪拜在地请汪贵留一物作为纪念,汪贵当时一身之外,其他全无,只好解下身上的旧袍相赠,后人将衣放在原西接官亭中,此亭改名为“留衣亭”,并由吕太常卿写了一篇《留衣亭记》。到京后冤情大白,朝中都知道其为官清正,仍下令让其复任知县。
郭 田 字汝耕,陕西长安人。进士出身。明正德十五年至嘉靖元年(1520~1522)间在任。上任后坚持艰苦生活,严格拒绝所有馈赠之物,每次见到公家上解的银两,就指着它对左右人说:“这阿赌物能使人身败名裂,你们不要被它弄髒”。有秀才朱愚上书给他,指出他的过失,他就把朱的意见书贴在县门衙门口“引以自责”,曾得到明世宗(嘉靖帝)御批“郭田居官廉平”的赞誉。
许 镃 字国器,云南石屏人。明嘉靖四十四年至隆庆二年(1565~1568)间任知县。他在考中进士后见到同榜不少人向他人借银两,准备上任后还债。他就说:刚入仕向人借款的,等到一做官,一定是从百姓身上刮来赏还,我不愿这样做。到任后平时穿布衣,吃蔬食过日子,“务祟节俭”,出外从不带厨子,晚上回到衙门中,不点公家蜡烛,将衙门内的空地种菜自给。等到奉命去京都考绩,连川旅费还要筹措告贷。
方 杨 安徽歙县人。进士出身。明万历十年到十一年(1582~1583)间任职,有赠物给他的,非但不接受还将送礼者当面呵责。他品行端正,常以古人中正直之士作榜样规范自身的言行。
莫大勋 字鲁岩,江苏宜兴人。进士出身。清康熙八年至十三年(1669~1674)间任职达六年,清介自处。实行均赋平役,官收官兑减轻百姓负担,被上司考核为“卓异”。上京师时,由于清贫连行装也无力添置,当地老百姓帮助了他。临行时,父老人等撑杖送行达三十里之远。
陶云升 字晴初,天津人。进士。清同治七年至八年(1868~1869)间知县,上任后就写了一副对联,张贴在县衙廊柱上。上联是“执三尺,须畏三尺”;下联是“要一钱,不值一钱”。他能身体力行,仁慈爱民,有“陶老佛”之称。他征收税赋从不求盈余。冬防巡夜时随身带棉衣,见挨冻的人即将棉衣送给他们。当奉调去余姚县时把贫民的欠粮凭证全部烧掉,以免后任到来后据此追讨。
重视教化 识拔人才
振兴文教,培育人才。清勤明敏,民情爱戴。
李陈玉 字谦庵,江西吉水人。明崇祯七年至十三年(1634~1640)间任知县7年,购置土地在北城外柳洲亭东北侧购置土地,建筑“鹤湖书院”培育人才,并请示上级增加学额。接见诸生时常常劝说和勉励他们勤读《书》、《诗》、《史记》、《汉书》等书。补柳洲亭钱继振、郁之章、魏学濂、吴亮中、魏学洙、魏学渠、曹尔堪、蒋玉立八子名一事,南北方都闻名。己卯(1639)入试院分校,录取有识之士7人,本人着有《退思堂集》、《离骚笺注》、《易书诗经解》等书集。
于舜枚 字叶虞,江苏金坛人。副贡出身。康熙四十二年至四十三年(1703~1704)间上任后,修复思贤书院,邀请邑中有名人士讲学,他虚怀若谷,平易近人,刻有会课文二集,古学一集,评定县学中学员文章十分确切,凡是他所赏识的学生多数能考中秀才,一时县学中文风甚盛。
张 镛 字东序,江苏无锡人。进土。雍正元年至三年(1723~1725)间任职,待人恭敬,温文尔雅。把振兴文教作为自已的职责,刻存《褒祀编》。修思贤书院,对学生厚道体贴,集中全县优秀之才,在此肄业读书,因而风气大变。
张圣训 字杏传,奉天镶白旗人。乾隆元年至二年(1736~1737)间任职,把原在城东南大安坊的程氏别业改建为“魏塘书院”,每月考核诸生,亲自定等第分优劣,县文教事业大为发扬。任职二年被罢免,当地市民围住官船放声大哭,要想留住他也不能,后人在书院中建立祠堂祭祀之。
张青选 字云巢,广东顺德人。举人。嘉庆九年至十三年(1804~1807)间任职,他看重读书人,常常对诸生讲学,经济上也给予资助。当书院颓圮时,捐出自己的俸禄来修葺。丁卯(1807)秋闱乡试,共中举十名,解元陈传均也在其中。成为进士有三人,陈传均、朱国淳、黄汝涛都是他培养的学生。任职期满,送他的人人山人海。道光元年(1821)当地士绅设位和张圣训一起享受祭祀。
万相宾 字定之,号观亭,江西德化人。清嘉庆元年至四年(1796~1799)任职期间疏浚孔子学宫前三台砂,建德化桥,大修文庙学宫的亚圣孟子祠,又捐俸银修葺利济院,扩大育婴堂。每逢考察书院时,就向诸生讲授和解释经书。在任期间弥补前任亏空五万余两库银而对民间丝毫不惊扰。为官四年办清漕一尘不染。考核“卓异”。将调山阴,病卒。嘉善士民在学宫及城北义园建“万公祠”以纪念他。
体恤民艰 减轻负担
制订章程,为民排忧。征收粮赋,革除私派。施惠于民,遗爱在人。
陈道基 字以忠,福建同安人。进士出身。明嘉靖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1550~1553)任职。他认为过去里长供役多少轻重不均匀,于是调整计派,百姓称其为得当。有人因欠粮要卖掉妻子儿女来偿还,他知道后拿出俸银代为补交。碰到困难窘迫的人要求借公银来活命时,他根据其所需数目贷给他们,过后无人赖掉。离任时,百姓和他相对哭泣而别。后入县名宦祠。
莫大勋 江苏宜兴人。在清康熙十年(1671)大造清丈均赋平役,实行官收官兑法。凡有田的百姓各照自己的田额缴粮,不再由仓甲代劳。减少其中贫弊从而减轻百姓负担,大受老百姓的欢迎,农民都争先缴粮,半个月后任务就完成,上级嘉奖他,并颁令将此法在全省推广。
李之藻 字扆铭,山东武定人。因军功被保荐,清康熙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1688~1689)任职。征收粮赋在三月开征,直到农忙结束后才开始催讨,并革除漕粮私派。因母丧去任,许多人围住他的船放声大哭不让他走。
于舜枚 江苏金坛人。追缴旧欠粮赋分十个限期,让百姓松一口气。
恽 敷 字逊堂,江苏武进人。举人。清道光三年(1824)任上遭遇水灾,就设立粥厂,打捞尸首,施送棺材,制订救济章程,他的做法在全省推行。这年冬季,有人议论晚稻仍然播种的,还可以开仓略微征收一些,他坚决要求上级准予停征,以恢复民力,灾民深深感激。
兴修水利 造福于民
亲自督促,视察灾情。疏浚河道,修筑桥梁。围圩筑坝,为民造福。
聂如斌 江西丰城人。明宣德七年至正统二年1432~1437在嘉善任职,常悄悄地乘小船视察民情,考察农民的勤惰并进行劝谕,对兴修水利建筑堤防十分重视。因为北乡农田受灾久荒,百姓无法交粮。他能亲自督修圩岸。由于大水低塍岸俱被冲坍,就辟荒修圩,作好防涝准备。县境遭大水,上级派来的官员“讳言灾”,他自投田间,水深没顶,上级官员才不得不允准免收粮赋。
崔维华 字西岩,奉天宁远人。监生。清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四年(1686~1689)间任职,详革塘长,重筑圩岸,都有利于民。
梁 徽 字慎五,山西介休人。举人。清乾隆二十二年至二十七年(1757~1762)间任职时,令百姓筑圩岸,自已亲自督察慰劳。
万相宾 江西德化人。参照前任梁徽的方法稍加变化,增筑圩岸,又筑石井塘、伍子塘、长春塘之坝,“用备早涝”。
恽 敷 江苏武进人。疏浚华亭塘、捐俸禄建张泾汇大桥。
傅斯怿 字豫斋,山东聊城人。进士。清咸丰九年(1859)任职,督促疏浚城河、修建桥梁。
范基栋 字松崖,安徽和州人。清同治五年(1866)任职时极请疏浚城河及枫泾镇市河,使河道内污秽之物尽除,百姓非常感激。
施行仁政 爱民如子
宽厚平易,操履清白,淳风厚俗,施行仁政,爱民如子,民咸悦服。
李 逊 字时敏,江西南丰人。进士。明正统五年至景泰三年(1440~1452)间任职,机警有才,下不能欺,宽厚和谒,平易近人,凡是碰到审案对犯人棒责时从未剥去过犯人的衣服。
刘子厉 字克温,江西安福人。进士。明弘治十三年至十六年(1500~1503)任职,廉洁精明,审判定案和引用法律条文都由自己决定,决不借胥吏之手,避免他们从中作弊。操履清白,不怕权势,不被人左右。后升任监察御史。
蓝 郁 字国馨,江苏盐城人。进士。明弘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504~1505)时任县令,廉洁奉公,爱护百姓和读书人,尤其提倡淳厚风俗,除去为害百姓的弊政,坐堂审案,从不乱施刑罚,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大受老百姓的欢迎和拥护。
于 业 字建公,江苏金坛人。进士。明嘉靖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1547~1549)间任县令,精明能干有见识,狡猾的役吏不能从中作奸犯科。年成不好要求上级豁免赋税,人民因而没有流亡逃荒。
许 镃 云南石屏人。审案时见衙役鞭打囚犯太重,他对隶役说:“我的百姓穷,无钱贿赂你们,请你们不要重伤我的百姓”,说着泪流满面。姓庞的巡按见此情景,叹息说“真民之父母也”。
陈道基 福建同安人。任县令时典史辜明莆田人为其同乡人,审案时辜用刑稍严,便劝说他要平易待人,不能用刑过严。说百姓是我们赤子,怎么可以伤害他呢?辜说奸民使人愤激,他就说,不教诲而即动刑罚,这是虐民之举,对失教很久的人用木杖敲打来抵偿所犯的罪,这都是“虐政”。古话说,对这种人应该感到悲哀和同情,不能有半点高兴。高兴都不可以,难道可以愤怒吗?
上述的嘉善县官们能严以自律,爱民如子,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确定令人敬佩。我们不难想像出,明朝知县汪贵离任之时,百姓要他留一物作纪念,他身无具物,便将一旧袍留在嘉善的情景。将接官亭改名为“留衣亭”便是百姓对清官最好的纪念。我们也不难悟出许镃所说的“入仕而贷于人,必取偿于民,吾弗为也”和郭田指着解银所说的“此阿赌物,能亡身败家,尔等毋为所污”的深刻含义。将他们作为廉洁的官员入祀邑名宦祠,是对清官的最好评介。真如“陶老佛”所说“执三尺须畏三尺,要一钱不值一钱”,以史为鉴,就是要从历史中找到道德和政治的经验教训。
(资料来源:浙江通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