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晚清政治体制变革的现代化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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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晚清政治体制变革的现代化起因


中国是世界历史上屈指可数的文明古国,也是最早形成系统的封建政治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封建社会的初期秦汉时代,中国即已建立了宏大而完备的君主专制制度,同时也创立了广博而精深的封建政治学说,这对中国乃至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无可否认的价值和影响。然而,如何使我们的民族由传统迈向现代,由君权的社会步入民权的社会;如何建立一个民主、统一的现代国家,使之循着法治的轨道高效运转,对此,我们的先民并没有留下现成的答案。
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中经两千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到了晚清,由于内外政治情境的变迁,终于走到了尽头,开始了由传统政治形态向现代政治形态的艰难的转型。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兴资产阶级掀起革命与立宪两大政治革新运动,迫使清朝政府对传统体制进行有限的改革,由此构成中国政治现代化历程的重要一环。本文拟从政治发展的角度,对晚清政治体制变革的现代化起因作一探析,以冀加深对中国早期政治现代化的理解。

与西欧各国的专制君主制度多形成于封建社会晚期的情况不同,中国早在封建社会的初期秦汉时代,即已确立了全国性的封建专制主义君主制度,中经两千余年的发展与完善,到了明清时期而达于极盛,形成以小农自然经济为基础、以专制皇权为核心、宰辅制与部院制相结合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这种传统的专制政治体系,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专制政治是伦理型的“人治”政治,其思想基础为儒家教义和圣祖遗训,法由君出,宸衷独断,政治权力的运作完全以君主的意志为转移;其二,专制政治实行高度集权制度,国家的最高权力全部集中于君主一人之手,不可分割,形成垂直式的、金字塔型的官僚政治体系;其三,专制政治是“神意”的政治,君权神授,万世一系,至高无上,不可转移,人民无权选择政府,更无权改换政府。这三个特征,是与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根本不同之所在。
然而,任何一种具有久远历史的政治形态,都有它所依存的政治文化土壤,更有它所植根的社会经济基础。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广民众、文化悠久的国家,君主专制制度由秦以至晚清,相沿两千余年,性质始终传承不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相结合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马克思:《对华贸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601页。)没有发生改变。这种以小农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专制集权政治体制,在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曾经稳定地、有效地发挥过它的价值和功能。它对于创建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对于创造高于同期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起过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并且,这种以儒家文化为背景的专制君主政治体制,在鸦片战争以前从未受到过自内部或者外部的真正的怀疑和挑战,“正相反,中国是个典范,是政治的思想和形式的输出者”(【美】G.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第6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它对一些亚洲邻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的政治体制,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由现代化理论观之,中国前现代社会的政治体制,已经具有某种有利于政治现代化早期转变的属性,如统一完整的民族国家,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度,庞大的官僚阶层体系,开放的人才选拔政策等。这些属性,比之其他后发现代化的国家(如日本和俄国)显得还要突出。然而,中国并没有象日本和俄国那样及时地发生现代性的转变,建立起近代资本主义性质的民主立宪政体。到了晚清,传统的君主专制政体终于僵化腐败,丧失了“历史活力”,对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逐渐产生了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当然,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政体之所以未能及时发生现代性的转型,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前已提到的经济因素之外,以下三点也不可忽视:
第一,传统的专制政体是建立在以家庭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社会基础之上的政治体系,国家家族化,家庭夫权化,形成贵贱有别、尊卑显分的宗法等级社会,它的特性是封闭和僵滞,缺少流动和竞争,缺乏自发的外向型的调节机制;
第二,传统的专制政体是以皇权专制为核心的政治体系,尤其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清朝政权,政治体系内部的各种关系(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度紧张,超负荷运转,缺乏适应变革的能力;
第三,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传统政治文化,在道德上和理想上严重束缚着君权政治体系,决定其政策取向是保守惧变的,因为任何社会政治变革都将会动摇封建专制政权的精神支柱,损害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
由于这种脆弱政治基础和保守的文化意识,使得中国很难发生创造性的政治变革。如果没有新的社会因素的刺激,中国政治仍将难以改变数千年来治乱相循的历史轨迹,仍将难以超脱君权专制政治的窠臼。
但是,现代化是不可抗拒和无法回避的。当中国越来越深地卷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之中,当传统体制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于外部和内部的现代性挑战时,它自身的结构与功能就必然发生不可逆转的变革,而且这种变革比先期发达国家来得更突然、更迅猛、更加难以把握。

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对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冲击,是伴随着军事侵略和殖民掠夺同时发生的。从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便用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把千年文明古国推入前所未遇的“变局”之中。与此同时,中国人为了适应新的世界环境,也开始了应变求存的艰辛历程。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就是随着西方列强侵逼的不断加深和中国人对西方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寻求和变换应变方式、以探索救亡图强道路的历史。清代中期以来,中国由筹海而自强、而洋务、而变法、而立宪的应变递嬗过程,正是反映了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基本路向。
我们不能认同于某些西方学者用以描述中国现代化道路的“冲击——回应”的理论模式,因为这一模式带有明显的“西方中心论”的偏见,不足以说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全部内容;然而也不能否认,中国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必然要受先期发达的西方国家的影响,并要以西方社会为蓝本来改造中国传统社会的客观趋向。
问题在于,我们应当重新认识“西方冲击”与“中国回应”这一矛盾关系。首先,中国对于西方入侵的“反应”,并非是被协的、消极的反应,而是通过中国社会内部一系列震荡、分化和改组进行的,是充满着主动和积极因素的自我变革过程;其次,中国对于西方冲击的“反应”,是一个较长的、复杂的历史过程,这种反应的快慢和方式,取决于传统社会结构的牢固程度和因应变革的能力,因而是一个不断调适和深化的过程;其三,中国对于西方冲击的“反应”,只是近代社会变革的外在的、促发的动因,中国早期现代化的进程,更受到许多内在的、自发的因素的影响,如中国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语言、文字、思想和宗教的表达方式,以及人口、民族、国土和社会的构成形态等等。正如有的学者把十九世纪中国历史看成由若干不同层带(zone)所组成,认为最外层带和中间层带是西方入侵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催化的结果,而最内层带,包括晚清文化与社会的深层,不仅不是西方入侵的产物,而且很少受到西方入侵的影响。“一旦摆脱了简单的假设,即以为十九世纪中国的重要变化都必然直接或间接为西方所诱发,我们就有可能在这个最内层带中寻找并辨认出中国社会文化长期变化的模式,很可能正是这种模式对晚清历史产生决定性作用。”(【美】柯文着:《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第42页,中华书局1989年中译本。)当然,无论是“西方中心观”还是“中国中心观”,都带有片面性,但以上三点认识,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何以与其他后发现代化的国家(如日本和俄国)不同,也有助于我们把握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与变革的特质和规律。
一般而言,一个具有悠久文明而又长期固步自封的传统国家,如果不是遭受外力的重大刺激和挫折并威胁到民族的生存时,便不易促发政治上和体制上的变革。因此,对所有的后进国家来说,现代化的启动大都来自外部的挑战,“外国的侵略与挑战和在对外战争中的失败常常成为引发大变革的动因或催化剂”(罗荣渠:《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延误——一项比较现代化研究》,《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1期。)。
1840年的中英鸦片战争,本是中国政治革新的一次转机,但因朝野的习于苟安和天朝的迅速修复,并未引起政治上的警觉。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清朝苟且偷安的局面已无法维持,人们面对“变局”,提出种种应变措施,但却未能摆脱传统的“体用”、“本末”之认识模式的束缚。
1894—1895年的中日战争,是中国政治革新的又一转机。甲午一战,中国30年讲求洋务的努力毁于一旦,丧师、赔款、割地,损失之重,超过鸦片战争以来历次外祸损失之总和。尤其是当战后,列强瓜分之局日渐形成,亡国灭种之祸迫在眉睫。在此民族危亡关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新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要求仿效西方和日本的模式,通过改革政治体制,达到救亡图强的目的。此时,如果清政府能够善用舆情和民气,渐次更张,刷新政治,未尝不可以使积贫积弱的中国走上日本明治维新的道路。不幸的是,清朝统治集团对于政治变革的挑战反应极为迟缓,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守旧势力,一则出于权位争夺之计,一则抱持“祖宗之法不可变”的陈腐观念,把维新士子的改革梦想打得粉碎,使中国政治革新的良机坐失。不惟如此,慈禧太后还出于对外人庇护维新党人的忌恨心理,又于庚子年间以国运相赌,利用义和团的“扶清灭洋”面向各国宣战,失败后又转而卖国求和,签订《辛丑条约》,完全屈服于列强,使原已垂危的中国更濒于灭顶的绝境。
历史进入20世纪以后,中国面临着更严重的政治和民族危机。内忧外患的压力,使得朝不虑夕的清朝统治者终于感到,中国数十年来,“积敝相仍,因循粉饰”,传统的体制和统治方式已完全不能适应新的局势,即便为保持权位,也不得不有所变通,遂于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1年1月)西幸逃难之中,颁发上谕,宣示“改弦更张”,实行新政(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总4601—4602页。)。
当然,“变法新政”仍是传统政治体系内部的一次自我调节,其动机和目的与30年前的“洋务新政”不无相通之处,因此“新政”不仅未能带来民族的振兴,反而造成了一个似亡非亡的“洋人的朝廷”。但值得注意的是,清末新政在客观上已赋有了某些现代意义。新政是宪政改革的前奏,使国家政权体制初步改观。商部的设立,教育的更新,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外务部的改设,适应了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和外交近代化的需要;巡警部和练兵处的设立,则为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和新式军队的创建奠定了基础;新式学堂的兴办和广派游学,造就了一代新型知识分子,使之成为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新生力量。由此,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开始偏离数千年固有的发展轨道,步上一个新的历程。
再者,新政的意义并不在于清政府从中得到了什么实际利益,还在于清朝统治者观念上的某种转变。清政府于镇压戊戌变法两年之后,竟又公开实行“变法”,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固然仍是出于保持权位起见,是为了向外国列强表明清政府在危难之中仍有应对世变的能力,但客观上却向政治革新的历程迈出了被动而又关键的一步,对于清末主张政治体制改革的人们起了某种鼓舞的作用。

“立宪”是晚清应变历程中最为晚出的一个革新方案。立宪问题的提出,主要取决于国人对立宪政治认识的深化。
近代所谓的立宪政体,是欧美资本主义政治文化的产物。自13世纪英国大宪章肇端,历数百年之孕育,至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正式揭开近代立宪政治的序幕,18世纪美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进一步奠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体制。此后,立宪政治波延欧亚,成为近代世界各国革新改制的主要目标。中国历代典籍当中,不乏“宪法”、“邦宪”之词,但其涵义,乃指“典章”、“法度”而言,与近代意义的宪政精神完全不同。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在于强调统治者的绝对权威,排斥人民的参与,君权即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主宰。因此,晚清立宪思想的产生,主要是受欧美和日本资产阶级宪政理论和体制的影响。
晚清宪政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840年鸦片战争到1895年中日战争,是对西方议会和立宪政治的初步了解时期;1895年甲午战后到1904年日俄战前,是对西方立宪政治的深入探讨时期;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到清末预备立宪期间,是对西方立宪政治的全面倡导时期。
早在鸦片战争期间,随着少数地主阶级明达之士对域外世界的初步了解,西方的立宪思想已开始断续传入中国,但真正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是在1895年中日战争之后。1898年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中提出,“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207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流露出对西方立宪政治的憧憬。同年,康氏代内阁学士阔普通武拟《请定立宪开国会折》,提出“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39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此折虽系代人捉刀,但可说明康氏隐持立宪的主张。戊戌政变后,康梁逋逃海外,开始着力探讨立宪政治。1900年梁启超撰《立宪法议》,公开倡行君主立宪政体,以为君主立宪政体为最良善之政体,对于中国有利而无弊。但他又认为,“立宪政体,必民智稍开而后能行”,希望清政府“涣降明诏,普告臣民,定中国为君主立宪之帝国”,至于实行宪法,则期诸20年以后(梁启超:《立宪法议》,《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此后,康梁与海外华侨书牍往还,继续讨论立宪与革命问题,并仍坚持君主立宪主义。
以上说明,在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之前,立宪思想已经萌发,不过当时只是部分维新分子的一种理想,还没有形成为普遍的社会舆论。而到日俄战争爆发之后,立宪问题瞬然之间成为朝野上下集目的焦点,不但社会舆论以之为论议的中心,即是部分朝臣疆吏、驻外使节,亦纷纷然以立宪为请,立宪思潮由之勃然而兴。
立宪思潮之所以兴起于日俄战争期间,是因为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这场掠夺侵华权益的战争,在政治观念上给中国人以极大的刺激。10年前的甲午战争,立宪的东洋小国日本打败了专制的中华帝国,10年后立宪的日本又挫败了专制的沙皇俄国,所以当时的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日俄之战,实立宪专制之战,日俄之胜负,乃立宪专制之胜负。
1904年2月日俄宣战后,《中外日报》即以日俄战争日胜为立宪之兆论称:“使以日俄之胜负为吾国政体之从违,则不为俄国之专制,必为日本之立宪”(《论日胜为宪政之兆》,《中外日报》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十八日。)。战争结果,日胜俄败,国内舆论更以立宪战胜专制为言。《中外日报》又称:“甲辰日俄之战,知微之士闻之曰:此非日俄之战也,乃立宪、专制二治术之战也”(《论国家于未立宪以前有可以行必宜行之要政》,《中外日报》光绪三十一个八月二十二日。)。《东方杂志》亦称:日本“以小克大,以亚挫欧,赫然违历史之公例,非以立宪不立宪之义解释之,殆为无因之果”(《东方杂志》第3年临时增刊,《宪政初纲》。)。尤其是俄国于战败之后,国内爆发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沙皇政府被迫宣称改行立宪,从而更激发了中国人的立宪情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亦恍然知专制昏乱之国家,不足容于廿祀清明之世界,于是立宪之议,主者渐多”(《东方杂志》第3年临时增刊,《宪政初纲》。)。基于这种舆论导向,立宪运动沛然而起,成为晚清应变历程的新的方向。

清末立宪舆论的骤兴,对于立宪运动的兴起有着开导风气、启人心智的作用,而真正使宪政改革成为可能,则取决于三种政治改革力量的推动。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了初步发展阶段,近代工矿企业增长的速度和规模比甲午战前有较大的进展。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成长壮大提供了物质基础。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立宪派和革命派,也逐渐走上历史前台,成为清末推动社会政治变革的两股主导力量。
资产阶级立宪派,主要是指康有为、梁启超等受过传统儒学教育,同时也接受了部分西方文化的新型知识分子,以及张謇等具有资本主义倾向,但又同封建政府保持密切联系的地方绅商。他们均对传统的专制政治体制有所不满,但又不愿和不敢打破封建君权政治体系的既有格局,只是主张在传统的伦理规范之内,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使中国渐臻于富强。1905年日俄战后,他们开始在国内外组织立宪团体,印行立宪报刊,发动数次全国性的立宪请愿运动,成为清末宪政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
资产阶级革命派,主要是指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激进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多数留学过日本或欧美,较多地接受了西方文化的熏陶,对中国传统文化有较大的离异倾向。他们反对满清王朝的专制统治,向往和追求西方的民主立宪政治,主张推翻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西方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也积极地组织革命团体,刊行革命报刊,多次发动反清武装起义,客观上加速了晚清宪政改革的步伐。
资产阶级立宪派和革命派,都是新兴的社会政治力量,代表着时代前进的方向。他们的思想和活动,形成清末两股巨大的政治革新潮流,对清朝统治阶级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促进统治集团内部进一步分化,使得一部分开明官僚也主张对现有体制进行改革。他们主要包括地方疆臣中的实力派如张之洞、袁世凯、周馥、刘坤一等;出国考察政治大臣如载泽、端方、戴鸿慈、达寿、李家驹等;驻外使节如孙宝琦、胡惟德、梁诚等;以及一些较为开明的满族亲贵和汉族官僚如善耆、锡良、赵尔巽、岑春煊、林绍年、沈家本、张百熙、程德全等。他们出于各自不同的立场和动机,也主张清廷实行立宪,从而构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官僚立宪派”。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之后,驻法使臣孙宝琦上书政务处,申称:“近年中国民志大开,凡有血气者,无不痛国势之衰微,愤外侮之凭陵,昌言改革,莫之能遏。”为免“酿祸之阶”,树立“致治之本”,他要求清廷“仿英、德、日本之制,定为立宪政体之国,先行宣布中外,于以固结民心,保存邦本。”(孙宝琦:《出使法国大臣孙上政务处书》,《东方杂志》第1年,第7号。)此议一出,内外景从,枢臣疆吏纷纷然以立宪为请。驻英使臣汪大燮,以各国盼望中国立宪而奏请速定办法;驻美使臣梁诚,因华侨要求立宪而奏请速定宗旨;学部尚书张百熙、礼部侍郎唐景崇、两广总督岑春煊、云贵总督丁振铎、贵州巡抚林绍年等,亦相继奏请立宪(《东方杂志》第3年临时增刊,《宪政初纲》。)。1905年7月,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奏请于12年后实行立宪政体,并请简派亲贵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东方杂志》第9卷,第7号,《十年以来中国大事记》。)。官僚立宪派的形成,导致了清朝统治集团的分化,也使清末的宪政改革成为可能。
上述三种政治力量的形成,对于清朝统治集团中的守旧派来说,无疑产生一种巨大的压力。以当时清廷的处境来看,由于外力的侵逼政治的窳败,清朝国势日下。尤其是光绪中期以来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和康梁领导的立宪运动,成为推动晚清社会政治变革的重要力量。这两种运动虽然未必真能颠覆清廷,但其气势与影响,已很足以令满族权贵风鹤惊心寝食难安了。特别是20世纪最初几年,人民群众普遍掀起反帝反封建运动,国内的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日趋激化。此时,面对日益深重的内忧与外患,清廷决策者无论为自身权位计,还是为国家民族计,均不能再抱残守缺,坐以待毙,而不得不设法谋补救之道。1905年7月,清延谕派五大臣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作出了试探性表示。
1906年,出洋考察政治大臣先后回国复命,痛陈利害恳请立宪。其中尤以载泽所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和盘道出了官僚立宪派的一番苦心,密折写道: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立宪既有如此妙用,不能不使清廷动心。载泽密折又言:“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镇国公载泽奏宣布立宪密折》,《东方杂志》第3年临时增刊,《宪政初纲》,“奏议”。)清廷遂于1906年9月颁发上谕,宣布“仿行宪政。”(《东方杂志》第3年临时增刊,《宪政初纲》。)晚清的立宪大业,终于艰难起步。
需要指出的是,清末的宪政改革固然是出于各种政治力量的推动,但因各种政治改革力量的阶级属性和政治性格不同,他们对于改革的方案和方式有着不同的选择。正是由于以上各种进步与保守、急进与缓进、在朝与在野的政治力量从不同的方向、以不同的力度进行推动和影响,晚清的政治体制终于发生现代性的变革。
统而言之,晚清政治体制的变革,是中国社会发展和世界环境影响的产物,它既带有其他后发现代化国家所共有的外发型特征,更映现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历史内涵与深厚底蕴;它不仅构成了中国早期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一环,更对此后数十年间中国政治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因而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和借鉴。
(资料来源:《中州学刊》1994年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