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梁春胜:汉魏南北朝墓誌校读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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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梁春胜:汉魏南北朝墓誌校读札记


汉魏南北朝墓誌校读札记
梁春胜
河北大学文学院
赵超先生的《汉魏南北朝墓誌彙编》(下文简称《彙编》),是辑録汉魏六朝墓誌的重要着作。此书对1986年以前出土的汉魏六朝墓誌搜罗较爲齐备,録文也比较準确,所以在学界産生了很大影响。此书第一版于1992年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文中称爲“旧版”),其后毛远明、魏平等有专文指出其中録文和标点存在的一些问题[1];陈小青《北魏墓誌校读札记》、袁步昌《东魏墓誌校读札记》、赵阳阳《洛阳出土北魏墓誌丛札》[2]等对旧版亦有所考订;后出的墓誌録文,如洛阳市文物局编《洛阳出土北魏墓誌选编》[3](下文简称《洛阳》)、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研究报告《魏晋石刻资料选注》[4]的録文,也可据以修正其中的一些错误;其他在正题之外附带提及其中问题的文章数量更多。赵超先生本人也对旧版进行了修订,改正了一些错误,于2008年出版了修订本(文中称爲“新版”)。新版改正了旧版中的一些错误,但对学界已经提出的意见吸收并不充分,甚至存在改是爲非的情况。因此,此书新版仍然是一个有待完善的本子。毛远明先生新着《汉魏六朝碑刻校注》[5](下文简称《校注》),广泛吸收前人成果,订正了以往墓誌録文中的大量错误,对《彙编》旧版也多有校订,是目前墓誌録文中水平较高的一种。当然《校注》録文也并非尽善尽美[6],将《彙编》新版与《校注》对读,仍然可以发现一些问题有待继续讨论。笔者曾对《彙编》新版作校读札记,其前半部分《新版〈汉魏南北朝墓誌彙编〉读后记(上)》刊载于《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三辑[7]。但笔者在写作该文时尚未见到《校注》,故文中很多条目《校注》已经订正。今将旧稿中已收入《新版〈汉魏南北朝墓誌彙编〉读后记(上)》和笔者博士论文《楷书部件演变研究》[8],以及《校注》已经订正的条目删去[9],并新添数条,成此札记。文中各条引文均据新版《彙编》的録文,其后标明页码。若《彙编》録文错误,《校注》已经改正,则径于其后括注正确録文,不再説明。限于水平,文中谬误之处一定不少,敬请方家读者不吝赐教。
汉□通封记
1.□(故)郡掾史、治书主簿。(2)
按:据拓本[10]“治书”实是“功曹”二字之误録。《校注》在注文中指出《希古楼金石萃编》《增补校碑随笔》《山东金石志》均録作“功曹”,而正文仍从《彙编》録作“治书”(1/233),未妥。
2.□(将)作丘封,曰存(因序)祖夫(先),适□□(礿)祠,蒸尝魂灵,富贵无悉(恙),传于子孙,□之无竟。
按:据拓本“适”当是“造”字。“之”前缺字当是“侔”字,“侔之无竟”即“比之无穷”,“传于子孙,侔之无竟”,也就是永传子孙后世的意思。
晋徐夫人管洛碑
3.虽生自出于督孝之门,而志存礼让,祇(祗)奉姑舅,接事夫主,自始及终卌一年,其谦让之节,柔顺之行,曾无片言违慢之矢。(4)
按:“矢”拓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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