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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太后下嫁疑案”辨证
“太后下嫁疑案”辨证
王思治
孝庄文皇后,姓博尔济吉特氏,名布木不泰,蒙古科尔沁部。天命十年(1625),与太宗皇太极成婚,育有三女,后封永福宫庄妃。崇德三年(1638)正月,生皇九子福临(顺治帝),福临即位后尊其为皇太后。死后谥“孝庄”,因皇太极谥“文皇帝”,故史称孝庄文皇后。
一
顺治五年(1648),太后是否下嫁多尔衮,成为清初一大疑案。
野史、演义大肆渲染太后下嫁,如《清朝野史大观》、《多尔衮轶事》、《清朝通俗演义》、《清宫秘史》等等。其中有些描绘的情节荒诞离奇,多属无稽之谈。
然而,太后下嫁之事,在当时已有史文述及,见于清朝清初着名抗清志士张煌言的《建夷宫词》:
“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
诗的意思是太后所居慈宁宫成为大婚新房,礼部尚书(春官)制订了太后大婚的典礼(新仪注),大礼十分隆重。张煌言以当时人述当朝事,因此,《建夷宫词》成为主张皇太后下嫁说的重要依据。
认为太后下嫁确有其事的又一主要证据是多尔衮由“皇叔父摄政王”改称“皇父摄政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初九日,多尔衮猎于古北口外,死于喀喇城。顺治帝诏曰:“太宗文皇帝升遐之时,诸王大臣拥戴皇父摄政王,坚持推让,扶立朕躬。”诏书中,顺治帝口称多尔衮为“皇父”。然而,仅两个月后,顺治八年二月初十,便追论多尔衮生前谋逆。顺治帝诏曰:多尔衮“自称皇父摄政王”,“凡批票本章,概用皇父摄政王之旨,不用皇上之旨”,成为多尔衮“谋篡大位”的铁证之一。
既然顺治帝称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而多尔衮亦自称“皇父摄政王”,以“皇父”自居,如是,则顺治帝视生时的多尔衮俨然有如继父。
主张太后下嫁所据之又一证据是朝鲜史料记载。顺治六年(1649)二月,清廷派使臣赴朝鲜递交国书,朝鲜国王李倧见书中称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问道:“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清使答:“今则去叔字,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云。”朝鲜右议政郑太和说:“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国王李倧曰:“然则二帝矣。”朝鲜君臣视“皇父”为“太上(皇)”,已隐然指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的又一重要证据是《清世祖实录》中的以下一条史料。
顺治十七年(1660)十二月,顺治帝乳母李氏病逝。顺治帝谕礼部:“追封恩恤,宜从优厚,尔部即详察典例,确议具奏。”对乳母之死如此重视的原因,在谕旨中有具体说明:顺治帝出生后由乳母李氏抚视哺育,李氏尽心奉侍,“诸凡襁褓殷勤,无不周详恳挚”。此其一。更重要的是,谕旨中有如下说词:
“睿王(多尔衮)摄政时,皇太后与朕分宫而居,每经累月,方得一见,以致皇太后萦怀弥切。乳母尽心力,多方保护诱掖,皇太后惓(quán,恳切)念慈衷,赖以宽慰。即读书明理者,未必过是。此其贤德,今昔罕闻。”
此谕旨可谓话中有话而未明言。因为太后所居慈宁宫,皇帝所居养心殿,都在紫禁城中,多尔衮摄政时,母子二人何以“每经累月,方得一见”?这与张煌言所说慈宁宫已成为太后大婚的新房是否有关系?再证以蒋良骐《东华录》之如下记载:
“(多尔衮)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以挟制皇上。”
既然有慈宁宫已成为太后大婚新房之说,多尔衮以皇父自居,亲到皇宫内院,倘若张煌言所言不诬,则太后下嫁之事似甚明白。若然,顺治帝诏书中所说,太后母子二人虽同居紫禁城,因睿王摄政,累月才得一见,以致太后念子心切,衷心萦萦,难以释怀,而又无可奈何,便不难索解了。而多尔衮肆无忌惮,骄横跋扈,公然藐视小皇帝而挟制之,也由“自称皇父摄政王”一语可以得解。
康熙二十六年(1687)十二月,孝庄文皇后病逝,年七十五。临终时,遗命康熙帝,自己不与太宗皇太极合葬,于顺治帝孝陵近地安厝。康熙帝侍奉祖母太皇太后至孝,然而,终康熙之世,未将祖母灵柩下葬,在遵化清东陵地面上安放了38年,直到雍正三年(1725)才建陵安葬,称“昭西陵”。清东陵风水墙内,葬有5个皇帝,14个皇后,136个嫔妃,唯独“昭西陵”在风水墙外,也使人联想到是否与下嫁有关。
二
孟森《太后下嫁考实》一文,以精审考订,力辩太后下嫁之有关证据不足取信。
张煌言:“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孟森说:“虽言之凿凿矣,然远道之传闻,邻敌之口语,未敢据此孤证为论定也。”张煌言“仅凭口耳相传”,作诗之时“兴到挥洒,不负传信之责”,并无一字可据之孤证,是不能作为补史之文的。
多尔衮称“皇父”。孟森说:“父之为称,古有‘尚父’、‘仲父’,皆君之所以尊臣,仍不能指为太后下嫁之确据。”“皇父摄政王”是由报功而来,以崇功德,非由渎伦而来,“实符古人尚父、仲父之意”。
“春官昨进新仪注”,文人学士谓太后大婚典礼,由礼部尚书钱谦益,上表领衔。孟森考订,顺治二年五月,豫王多铎定南京,谦益迎降,至京候用。三年正月,命以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六月,以病乞假,获准,回籍。钱谦益并非尚书,而是侍郎。故“春官昨进新仪注”谓由钱谦益以尚书领衔,乃明显之误。
孟森认为“‘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虽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绝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
太后死后不与太宗合葬不能成为太后下嫁之根据。因太宗昭陵已有孝端皇后合葬,孝庄为第二后。孟森说:“第二后之不合葬者,累代有之。”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诸帝之第二后均不合葬。故太后不与皇太极合葬,“不能定为下嫁之证”。
总之,“太后下嫁之证无有,而旧时所以附会其下嫁者,皆可得其不实之反证”。清朝官书既无太后下嫁“颁诏告谕之文”,孟森再求证于朝鲜《李朝实录》,经搜检,“固无清太后下嫁之诏”。因此,太后下嫁“确证其无此事”。
《太后下嫁考实》定稿后,孟森送给胡适阅看。胡适回信,认为“‘皇父’之称似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故“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而以《李朝实录》中所记朝鲜君臣与清使的问答,“似仍未能完全证明无下嫁之事,只能证明在诏敕官书与使节辞令中无太后下嫁之文而已”。胡适自称绝非轻信传说,认为“皇父”之称自是史实,后之史家只能说“摄政王确改称‘皇父’,而民间有太后下嫁之传说,但无从实证了”。
孟森作书答胡适说:“既以皇父之称诏天下,如果因得婚太后之故以自尊异,则必以太后下嫁明告天下。”如此,“皇父”之称乃“有其实故据其名”,“惟其无下嫁之事,则坦然称皇父以仲父、尚父自居。”论断太后“既未下嫁,亦既并无暧昧之事”。
孟森之后,有关发现“太后下嫁诏书”的信息最早见载于1947年1月28日《中央日报•文史周刊》第35期。该期刊登了刘文兴所撰《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跋》一文,披露其父刘启瑞在宣统初年发现了“太后下嫁诏书”:
“清季,宣统初元,内阁库垣圮,时家君(刘启瑞)方任阁读,奉朝命检库藏。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诏,……遂以闻于朝。”
宣统元年(1909),内阁侍读学士刘启瑞见过“太后下嫁诏书”,并奏闻朝廷。后来,熊克撰《清初〈皇父摄政王起居注〉原本题记》一文,亦曾引《皇父摄政王起居注》(藏四川师范学院图书馆)书后刘文兴撰写的跋。
倘若真有此诏书(清官书不见记载),则太后下嫁可铁证定案。然而,至今尚未闻另有人见过此诏书。“太后下嫁诏书”不面世,或者有可信证据证明刘启瑞向朝廷奏闻后已被销毁,“太后下嫁”或终将在两可疑似之间。
三
笔者认为,胡适已然对孟森的有关考证存疑,设若将“大礼恭逢太后婚”,“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睿王摄政时,皇太后与朕(顺治帝)分宫而居,每经累月,方得一见”。三条史料连缀成文阅看,其文意叙述太后下嫁通晓清楚,以此钩沉史实,或可拨开疑云迷雾,太后下嫁似应有其事。兹再说明如次:
多尔衮“代天摄政”,“关内外咸知有睿王一人”。明臣之降清者,“只知有摄政王”,心目中已无皇帝。当多尔衮入朝时,“诸臣皆跪”,臣工奏事,尊之为“上”,每有赏赐则曰“钦赐出自圣恩”,有如帝尊。多尔衮宣称:“若以我为君,今上(顺治帝)居储位,我何以有此病症。”公然表露觊觎帝位之意。更有宗室巩阿岱等“阴谋劝进”。郑亲王济尔哈朗忧心忡忡,说:“皇子即帝位,更复何言,惟以他人篡夺为忧。”摄政王篡位的阴影笼罩着帝座。太后与小皇帝,孤儿寡母,怎能与摄政王抗衡?聪明睿智的太后,曾经“佐太宗文皇帝,肇造丕基”,在清朝开国过程中表现出卓越的政治智慧与才能。既然多尔衮扬言“以今上居储位”。太后委曲求全,下嫁摄政王,福临便成继子,以保顺治帝位,看来是不得已的抉择。母子因此累月才得一见,太后思子弥切,终日系念,也只有靠乳母护视小皇帝,才稍感宽慰。
并非基于感情,而是险恶政局促成的太后下嫁,在多尔衮死后,立即以“自称皇父摄政王”等罪名,追论其生前谋逆。平毁其坟墓,将尸体挖出,砍去脑袋,鞭尸示众。这亦可反证宫闱斗争之残酷,太后为保顺治帝帝位而嫁。所以,当康熙帝8岁即位,太后决定改变“从来国家政务,惟宗室协理”的祖制,不再用宗室近支亲王摄政,改用皇帝自将的具有主奴身份的上三旗元老重臣辅政,就是鉴于多尔衮对皇权、皇位的严重威胁。
作者简介
王思治,1929年生,四川省自贡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主要着作有:《清史论稿》、《清代通史•康熙卷》、《康熙大帝》、《康熙事典》、《避暑山庄与外八庙》等,并主编《清代人物传稿》上编第一、三、五、八卷等。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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