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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朱渊清:从校勘学到历史学
从校勘学到历史学
朱渊清
上海大学思想与知识史研究中心
从竹简到纸张的书写载体革命,深刻地影响到学术的内容和方法。东汉郑玄“遍注诸经,立言百万,集汉学之大成”(皮锡瑞语)。这些书籍如果是竹简数量将庞大无比,是缣帛则昂贵异常,而郑玄却是位“客耕东莱”的贫穷学者。由郑玄开始的“注”的解经形式,所谓如水灌注,必须附经而行,不可能独立于经,夹注在经文中间的解释更适合在纸上进行,在细长只容单行书写的竹简上是无法夹注的。郑玄附丽《彖》、《象》于经之下,是利用方便的宽幅可多行书写的纸张来大规模重新写定经文和解经传文,在形式上造就了一个新的文本。郑玄注经中大量使用音训的方法,也唯有在书面语中才有其意义;这是寻求文字的文化意义的联结,在口语中这种解释根本无法表达意义。[1]新的书写载体还促成了集解的学术新形式。集解将各种传注与经文相合,是书面的文字会抄。晋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分经附传,聚集经传为之注解,最早将《春秋》经传合并作解,称之为集解。[2]经学的今文学、古文学之别在于经师传经是训诂还是章句,历时丰富的经典阐释在纸张这种新载体条件下得以共时呈现,根本是书面语替代了日常口语,文字文本不再流动而可以批判,学术从教育中独立出来;确定性的知识增长也有了可能。
校勘也称校雠,是指文本的比对考核,这是一种实用的技术。刘向所谓:“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折,若怨家相对,故曰雠也。”[3]汉代因为古文经的争立学官、国家图书的整理,校勘学就已经发达,内藤湖南认识到,正是校勘学使得东汉“进入了一个对已有的学问做出各种思考,并通过复杂的程序进行研究的时期”,学问“已不单纯是思想的产物,而变成了附有历史内容的学问”。[4]
校勘的对象,确定的书写文本之间的区别其实不仅仅是文字、[5]符号、字体、[6]笔迹、字型、[7]字色[8]等,还来自书写载体自身以及由此决定的标识、[9]字位、[10]空格[11]等诸多问题,麦克卢汉所谓“媒介即是讯息”。书写载体改变后的文本已经变成了不同的文本。在相同书写载体的本子的互相校勘中,这个问题是很难被发现的。今本《史记》刻印在纸上,但司马迁撰述之时一定不是,他可能写在竹简(如Grant Hardy、郑梁生)、木简(如Michael Loewe),或丝帛(如Endymion Wilkinson),或者同时使用了竹简和缯帛(如Hans van Ess)。
《史记·韩世家》:“武子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韩厥,晋景公之三年,晋司寇屠岸贾将作乱,诛灵公之贼赵盾。赵盾已死矣,欲诛其子赵朔。”
第二次出现的“韩厥”突兀,前人多以为衍文。王叔岷《史记斠证》指出,“韩厥字非衍,晋景公以下,述韩厥事,故于晋上特标韩厥二字,不嫌与上文已言韩厥重。盖史公行文之例如此。”
《史记·赵世家》:“自叔帯以下,赵宗益兴,五世而(生)[至] 赵夙。赵夙,晋献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赵夙为将伐霍。”
除了人名,书—章节标题也多有类似的问题,王叔岷认为这是“编号”或“标识”,并将此归于司马迁的写作习惯。整部《史记》可区分为有关汉代(7-12,48-60,88-117,120-6,130)的“独立篇章”和汉以前历史的“依赖性篇章”两部分。[12]《史记》的“依赖性篇章”,材料基本来自政府卷宗和档案材料,可以设想,司马迁面对一堆堆充塞库房的竹简进行撰述,一定有很多助手,包括某些“望郎”和“掌故”等,帮助他搬运、整理、提供资料。倪豪士肯定这样的编号或标示是帮助整理者的一条贯穿的线索,但认为这是行文技巧。认为“它们更有可能是写在第一枚竹简顶部的编号,而与标识、日期及人物有关的事件则记录在该简上。这些‘文件’被收藏起来,直到全篇需要整理和写作的阶段。当成卷的竹简从文件档案中取出,也许是另一位抄写者或司马迁本人负责最终的抄写工作。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很有可能把作为标示的文字——日期,人名,或者一本书的章节题目——抄写到文本正文中。”[13]
魏晋时期纸张已经普及,同时竹简也还在使用。将写在竹简上的文本内容转写到纸张上,汲冢竹书的整理不仅需要对古文字进行释读,还迫使校勘学思考由书写载体转换带来的文本问题,并且创造新技术去加以克服以表述理解,努力达成复原的目的。最终,魏晋校勘学直接导致了中国历史学的诞生。
西晋初年,汲郡不准盗掘魏王墓冢,[14]结果发现了古书共有10万余字。不准入墓时,“不以为意,往往散乱”,并烧竹简照取宝物。后来官府前往,又“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15]竹简在自然残损之外又更增加了人为的多重破坏。这批竹简被称为汲冢书。汲冢出书之后,西晋政府极为重视,晋武帝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负责整理。当时最为博学的大学者张华则很可能是最初为这批竹简分类的人。[16]由于出土古文(当时也称为科斗文)的释读不易,众多的学者参与了整理研究。先后介入参加汲冢书整理或对此进行研究的晋人有荀勖、张华、杜预、和峤、臣谴、臣勲、臣给、[17]张宙、傅瓒、卫恒、束皙、郭璞、王接、王庭坚、潘滔、挚虞、谢衡、续咸等人。其中,荀勖领导的整理《穆天子传》小组成员包括:荀勖、和峤、臣谴、臣勲、臣给、张宙、傅瓒。[18]荀勖主持汲冢书整理起始于太康二年(281),[19]此项工作在太康八年(287)之前结束,太康十年(289)已经问世被引用。[20]据《隋书·经籍志》,“帝命中书监荀勖、令和峤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但据《晋书·束皙传》,为十六部七十五卷。《隋志》所据是荀勖的《中经新簿》,部卷不同实际是因为这批书籍经过荀勖、束皙两次整理的缘故。束晳完成新整理本约在296—300年间,[21]永康元年(300),“赵王伦为相国,请为记室,皙辞疾罢归。”[22]两次整理相隔约10年。在荀勖为国家图书的编目《中经新簿》中,图书被分成了甲、乙、丙、丁四部。荀勖的四部分类中,汲冢书和诗赋图赞同属丁部,表明这是按照图书插架的方便而作的图书分类,新近入库的汲冢书和有图的图赞被放在最末。八王之乱、永嘉南迁,这批竹书原简很快亡佚于战乱兵燹中。
今本《竹书纪年》按年编次,起自黄帝轩辕氏,东周三家分晋后记魏国事,至“今王”二十年为止。《纪年》的起始,《史记·魏世家》集解引荀勖说:“和峤云,《纪年》起于黄帝。”当时荀勖虽是领衔校理,但实际的工作和峤可能承担更多。[23]今本《竹书纪年》其实就是荀勖的整理本。[24]永平元年(291),秘书监挚虞延请世习古文的卫恒重新“考正汲冢书”,但卫恒不久就死于政治斗争,[25]佐着作郎束皙自本郡赴丧,并续成其事。[26]束皙“随疑分释,皆有义证”,“事多证异义”,[27]做出了一个新的整理本。
荀勖的整理工作存在很多缺陷,这也是挚虞、卫恒动议、束晳重新整理汲冢书的原因。杜预、[28]束晳[29]不同于荀勖、和峤《纪年》起自黄帝的说法,认为起自夏。杜预在汲冢出书不久就看到原简并在太康三年(282)发表了自己的这个观察陈述。今本《竹书纪年》的东周部分以周王年纪纪年,束晳和杜预说到的这一部分则都以晋和魏君年纪纪年。荀勖以鲜明的统绪意识更改了原简的文字内容。今本《竹书纪年》“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这是荀勖等为今本《竹书纪年》所加注,这个说法与束晳“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30]的说法相差极大,荀勖本其实在暗示武王卒于文王受命后第十七年,以合于《史记》和《三统历》。并且荀勖的说法也完全是错的。[31]不仅夏以前的部分,包括武王克商以前的十一年亲政年纪都是荀勖整理本根据其历史认知编造出来。
能够判定不属于荀勖本的束晳本存留的文句虽少,但几个年代与荀勖本出入很大,束晳对荀勖本有自己的批评。荀勖本把“魏徙都大梁”这个事件系于《竹书纪年》魏惠成王六年,束晳本系于魏惠成王九年。今本《竹书纪年》、《水经注》引文和臣瓒《汲郡古文》都是荀勖本;《史记索隐》和《汲冢纪年》是束晳本。[32]
《汉书·高帝本纪》注:“臣瓒曰……‘《汲郡古文》云:惠王之六年,自安邑迁于大梁。’”《水经注·渠水》:“《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六年四月甲寅,徙邦于大梁。”
《今本竹书纪年》:“(周显王)四年(相当于魏惠成王六年)夏四月甲寅,徙邦于大梁。”
《史记·魏世家》集解:“《汲冢纪年》曰:梁惠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邦大梁也。”
《孟子·梁惠王上》正义:“《汲冢纪年》云:梁惠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
《史记·魏世家》索隐:“《纪年》以为惠王九年。”
清人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证明了束晳本的系年是正确的,魏徙都大梁发生在魏惠成王九年。他提出了两个证据,1,据《史记·秦本纪》,惠成王八年秦攻魏,在少梁大败之,俘虏了魏太子。这是迁都很好的理由。2,今本《竹书纪年》记载惠成王十年,魏国在大梁附近造了“大沟”(也就是“鸿沟”),为改善新都交通而立刻进行基建可以理解。[33]在此基础上,夏含夷根据《开元占经》日食记载指出魏惠成王元年是公元前369年,唐代初年的《开元占经》晚于汲冢书整理并且是独立来源的历算材料;而《史记》和沿袭《史记》年代框架的《今本竹书纪年》的魏惠成王元年是公元前370年。历法推算魏惠成王九年即公元前361年夏正四月癸丑朔,初二甲寅。若用周正,四月朔正好是甲寅。举行“迁都”这样重大的事情不会随便选择月份某一天,而会选择吉祥的日子,即初吉。四月初一也就是立夏当天,非常吉祥。[34]束晳没有写出或保留诸如校勘记或工作笔记之类的说明其判断理由的证据,雷学淇和夏含夷提供了这种论证,束晳关于“魏徙都大梁”做出的这个校正被证明完全正确。
另一例同样证明束晳本系年正确而荀勖本错误。
《水经注·河水》:“《竹书纪年》:‘晋列公四年,赵城平邑。五年,田公子屈思伐赵鄙,围平邑。十年,齐田肹及邯郸韩举战于平邑,邯郸之师败逋,获韩举、取平邑、新城。’”
《史记·韩世家》索隐:“韩举,赵将,……又《纪年》云:‘其败当韩威至八年。’”
荀勖本把“韩举见获”事系于晋烈公十年(相当于公元前406年),《史记索隐》所引束晳本把它系于韩威王(亦即韩宣惠王,公元前332年至312年在位)八年(相当于公元前325年)。束晳本的这个年代与《史记·赵世家》、《韩世家》和《六国年表》都一致。但荀勖本的这个年代在赵、韩和魏还没有正式建立以前。[35]
很难因此就说束晳比此前荀勖一个小组的人在细节观察力和历史知识方面来得高明。束晳为何、又凭什么能够做出校正呢?整理汲冢书《竹书纪年》过程中,面对无数残简造成的记时部分和记事内容部分的分离,并且时时可能超出缀合、编联所需要的能够理解的知识的范围和程度,依靠什么判断去将记注事件放回到它原始标注的那个时间下呢?这就只能转变成整理工作本身的经验以及进行处理的技术问题了。尽力复原竹简的努力逼迫整理者发明新的技术解决整理中随时出现的各种困难,无法艺术性、技术性地达成并表述理解,就象汲冢书整理者们创造“囗”符号去表示文本文字、文句的缺失那样,人在内心又如何可能克服时间的阻隔回复进入过去?
束晳的重新整理工作在荀勖本的基础上进行。今本《竹书纪年》在“帝癸”部分的最后有大字注:“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这是荀勖本所加的统计性的注,《史记索隐》所引《纪年》文,被证明是来自不同于今本《竹书纪年》的束晳本,[36]《夏本纪》索隐引徐广:“案《汲冢纪年》曰: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两者使用统计性注释的方法和文句完全一致,束晳本这里直接沿袭了荀勖本。束晳面对的是两个不同的文本,一个是汲冢出土的凌乱残断的竹书原简,一个是荀勖亲笔写定的[37]和峤等人的整理本。因此,较荀勖他们突出鲜明的,束晳的整理工作基本上就是比对文本的校勘学,他要充分吸收荀勖本的成绩,以复原为目的,对汲冢原始竹简做出比荀勖本更好的整理。正是依赖校勘这种实践经验的技术,束晳在整理过程中做出自己批评荀勖本的判断。
汲冢书完整传承至今的是《穆天子传》5卷及附于其后的《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1卷。荀勖《穆天子传》整理本[38]是加注的。荀勖本后为郭璞用作底本,但郭璞所见的荀勖本已经是誊在黄纸上的抄本,郭璞没有看到原简。[39]在荀勖之后郭璞之前,束晳也研究了汲冢书原简,并且对《穆天子传》重新作了整理,束皙的这个整理本与荀勖本很不一样。郭璞以荀勖本为底本为《穆天子传》作注时,并没有看到束晳本。[40]
今本《穆天子传》卷5:“丙辰天子南游于黄室之丘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囗于启室天子筮猎苹泽……天子乃休日中大寒北风雨雪有冻人天子作诗三章以哀民。”
《初学记》卷2引曰:“丙辰天子游黄台之丘猎于华泽有降雨天子乃休日中大寒北风雨雪有冻人天子作黄竹诗三章以哀之。”
《太平御览》卷592引曰:“丙辰南游于黄室之丘天子乃休日中大寒北风雨雪有冻人天子作诗三章以哀民。”
《艺文类聚》卷5引曰:“庚寅北风雪天子寒日中大寒有冻人天子作黄竹诗。”
《玉海》卷195引曰:“庚寅北风雨雪天子以寒之故命王属休天子筮猎苹泽云云日中天寒北风雨雪有冻人天子作诗三章以哀民。”
《初学记》、《太平御览》所引穆天子游黄室之丘与大寒雨雪作诗是在同一天,是为丙辰日。今本《穆天子传》天子游黄室之丘也在丙辰日。但《艺文类聚》、《玉海》所引《穆天子传》大寒雨雪之日是庚辰日,大概可以说明这出于两个不同本子,这个本子是不同于今本《穆天子传》(即荀勖本)的束皙本。八王乱后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41]到东晋初年重新鸠聚国家藏书,保存十仅存一。[42]纸本文籍,依簿录再集犹可;汲冢原简散毁于战火,复聚无望,重新整理亦不再可能。郭璞为荀勖《穆天子传》整理本作注就没有看到原简,也决无任何相关于其它整理本的片言只字出现于史籍。故可断言,以原简整理《穆天子传》者,唯有荀勖、束皙两个本子。束晳本改易了历日。今本《穆天子传》在天子游黄室之丘之后有观夏启所居筮猎苹泽得《讼》卦之较详细记载,与《玉海》所记略同,新出江陵王家台《归藏》亦有相关内容,[43]观夏启所居筮猎苹泽内容当是《太平御览》等引文所脱漏。而《艺文类聚》所引束皙本也同样存在内容脱漏问题。
本例涉及的其实并非如表面上的是束皙本改易历日问题,这里已经确实地显露出束皙对汲冢竹简重新排序的事实。
在今本《穆天子传》观夏启所居之后、筮猎苹泽之前,有“乃囗于启室”。此下,在“饮逢公酒”上,在“赐筮史狐”下,也都有“囗”。缺文号表示无法看清的字?还是残简缺损?并不易断。但无疑的是,其一,此段记录事件颇多,这些事件都发生在一天或者说一天内突出地如此多事件被纪录的现象是应该有疑问的。其二,束皙的认识和荀勖并不一样,束皙插入了另外的简。《艺文类聚》、《玉海》所引的束皙本《穆天子传》,其中的“庚辰”并非无缘无故。今本《穆天子传》卷1:“庚寅北风雨雪天子以寒之故命王属休。”荀勖本置于卷1的简,被束皙放置到卷5,和“天子筮猎苹泽”缀合起来。荀勖本整理所特别看重的是日程的连续性。今本《穆天子传》卷1:“乙酉,天子北升于囗。……庚寅,北风雨雪,天子以寒之故,命王属休。甲午,天子西征。……己亥。……辛丑。……。”乙酉后5天是庚寅,庚寅后4天是甲午,甲午后5天就是己亥,己亥后2天是辛丑。这个日程表是紧密的。但是否这就是历史事实或竹书原简确当如此呢?束皙把其中的“庚寅”简舍去,放在卷5“天子筮猎苹泽”前。所以束皙在卷5中其实并非是改历日,而是插入了一个日期,用一个丙辰至庚寅25天的过程来解释这些事件的发生。束皙本改易历日更为实质的意义恐怕还在于表明了束皙对竹简简序的调整。
束皙并非单纯地插入“庚寅”简,还有其它改动荀勖本排序的地方。今本《穆天子传》卷5:“丙辰天子南游于黄室之丘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囗于启室天子筮猎苹泽。”束皙插入“庚寅”简的位置大体相当于缺文号的地方,从束皙的调整简序,大概可以推测荀勖本的这个缺文号表示的不是无法看清的字而是表明此处是残简。但荀勖本在缺文号下有“于启室”数字,这就表明这段残简应是上部残去而留下了最末端的“于启室”3字。荀勖本将残简置于此处,不是没有道理,“观夏启所居”和“启室”确实是有内容关联的。这段残简显然被束皙移到了别处。
《穆天子传》叙述周穆王西行行程,[44]书法类似《竹书纪年》记注格式,即先记时再记事件内容。《隋书·经籍志》因此将其归入史部起居注类,[45]并说其“体制与今起居正同,盖周时内史所记王命之副也。”
编联《竹书纪年》远较《穆天子传》困难,需要一个从夏到东周历史的整体年代框架。荀勖、杜预[46]在年代框架上不一致。束晳与他们两者也都有区别,比如晋纪起始年,杜预说是从殇叔开始(前784年),[47]束晳说是从“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后才开始。[48]
荀勖、杜预都指出了《史记》魏惠成王接世年代与汲冢书《竹书纪年》严重不符。杜预说:“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49]荀勖的意见:
《史记·魏世家》集解引荀勖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终于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按《太史公书》惠成王但言惠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为五十二年。今按《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改元后十七年卒,《太史公书》为误分惠成之世,以为二王之年数也。”
今本《竹书纪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败赵将韩举。”
束晳对这个问题同样有统计性注释,《史记·魏世家》索隐:“《纪年》说:‘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称后元一,十七年卒。’”表面看来区别不大,最多只是差一年。由于中文数字表述本身的问题,假如十七年从三十六改元当年开始,而十六年却从三十六年改元后次年才开始,杜预与束晳之间的十六年、十七年还可能就是同一年。
但荀勖的今本《竹书纪年》年代框架与束晳本根本不一样。杜预《春秋左氏传经传集解序》:
“推校哀王二十年,大岁在壬戌,是周郝王之十六年,秦昭王之八年,韩襄王之十三年,赵武灵王之二十七年,楚怀王之三十年,燕昭王之十三年,齐涽王之二十五年也。上去孔丘卒百八十一岁,下去今大康三年五百八十一岁。”
杜预的“哀王”(实际是魏襄哀王)二十年可以确认是公元前299年。从此年上推,“今王”元年应该是公元前318年,而今王以前的王,也就是魏惠成王卒年应该是公元前319年。上推十六年、十七年,公元前334年、335年为改元年,也为后元元年,上推三十六年得公元前369年或370年为魏惠成王元年。370年就是今本《竹书纪年》所载的年历。这一年和《史记》所载年历是一致的(《史记》以为惠成王三十六年卒,其后有襄王接之,在位十六年)。从魏惠成王这个卒年往上推十六年、十七年,得公元前334年、335年为改元年,也为后元元年,上推三十六年得公元前369年或370年为魏惠成王元年。370年就是《今本竹书纪年》所载的年历。这一年和《史记》所载年历是一致的(《史记》以为惠成王三十六年卒,其后有襄王接之,在位十六年)。
《水经注》引《竹书纪年》:“……十年,齐田肹及邯郸韩举战于平邑,邯郸之师败逋。”
《史记·韩世家》索隐引《纪年》:“韩举,赵将。……又《纪年》云:其败当韩威王八年”
这一年指魏惠成王后元十年。韩威王(即韩宣惠王)在位年代清楚,从公元前332年至312年,所以他在位八年相当于公元前325年。魏惠成王后元十年假如是公元前325年,他后元元年就应该是公元前334年。《史记索隐》引束晳本的说法较之荀勖的今本《竹书纪年》以及“十七年卒”说法定后元元年在公元前335年晚一年,却与杜预说“(惠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的说法是一致的。
魏惠成王元年,今本《竹书纪年》和《史记》一样都把它定为公元前370年,也就是公元前335年之前第三十六年。但《开元占经》引“《纪年》曰:惠成王元年,昼晦。”《史记·六国年表》也载有这次日食。《史记·六国年表》:“秦献公十六年,民大疫,日蚀。”秦献公在位年代清楚,以公元前384年为元年。他在位十六年就等于公元前369年,也比今本《竹书纪年》所载元年晚一年。
这就证明荀勖的今本《竹书纪年》所载魏惠成王年历错误,还证明荀勖“改元后十七年卒”的这个“十七年”错误。杜预说汲冢书《竹书纪年》全书“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荀勖清楚汲冢书《竹书纪年》魏惠成王和魏襄哀王的接代与《史记》所载的不同,但还是信奉《史记》的综合年历是正统的年历,并且把所看到的其实完全不同于《史记》的《竹书纪年》年历去和《史记》配合起来;所以荀勖本虽以周王在位年纪年,但该书年历系统中这些年和古书引文中魏惠成王在位年都一致。无论荀勖本还是束晳本,魏惠成王在位年都比《史记》所载早一年,证明了《史记》的年历错误,而荀勖本、束晳本的魏惠成王在位年代正确。但问题在于,今本《竹书纪年》和《史记》两书的年历系统中,今本《竹书纪年》的绝对年代也都早一年,这就不是《史记》的错误了,因为《史记》相对应的齐、鲁、宋、卫、郑诸国的年历并不像魏国年历那样也都错,《史记》所指的绝对年代是正确的。因此,荀勖是把多余一年的年纪插进魏惠成王纪年中,把改元前三十六年的年纪系统地推上一年。[50]
荀勖本的本质错误正在于此,今本《竹书纪年》依据了《史记》预设的整体年代框架。在确切证实了《史记》魏成王年代错误的时候,不是相信亲眼所见的早于《史记》的真实可靠资料,并据此资料努力做出一个可以超越《史记》的更确切的年代框架,而是为维护《史记》既定的年代框架,不惜迁就调和甚至为此改造原始材料。对于所有知识而言,没有前人传承的认知系统就无法达成对过去的理解;但如果确实出现了一种确定的真知,必须无条件承认既有认知系统的可错性。
从非常少的几条材料中可以证明束晳的系年是比对汲冢原简做出的独立判断,没有依从荀勖及其依据的《史记》的年代框架。束晳也会有错,[51]但束晳本肯定超过了荀勖本。整理竹简是一项技术工作,束晳清楚《史记》魏惠成王年代的错误,并且校勘发现了荀勖本和汲冢书原简的不合,只要是以复原原始文本为目的整理,就不会为任何一个先验的年代框架而去做哪怕些微的迎合。“魏徙都大梁”简两个整理本的缀合编联不一样,原简的时间部分和事件内容部分一定分开在两处,不然荀勖、束晳之间就不会有分歧。这支简整理者的工作比较可能是两支残简的缀合而不是编联。缀合残简,复原出一支比较完整的简,当然也需要与其文字内容相关的知识,但来自直接的观察和实践积累的经验技术更为基本,必须首先考虑的是汲冢书单行40字一简[52]的竹简形制。[53]
竹简书写载体修长狭窄,一支竹简容纳字数非常有限;一个文本有更多的内容,就要用丝绳[54]或麻绳将竹简一支支编联起来。丝绳或麻绳很容易磨烂断开。[55]《竹书纪年》这样的记注受竹简书写载体制约就十分简要。《春秋》保持的鲁国古史记注,一条记注少则几字,多的也就是三、四十字。睡虎地秦简《编年记》“四年攻封陵”、“八年新城归”也同样如此。
《竹书纪年》记注每件记事内容都由一个记时导引。
今本《竹书纪年》:“十四年王有疾周文公祷于坛墠作金縢[十五年肃慎氏来宾初狩方岳诰于沫邑冬迁九鼎于洛十六年箕子来朝秋王师灭蒲姑十七年]命世子诵于东宫东十有二月王陟年五十四。”
众多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方框中的40个字出自一支简,这是一支被错置的完整的简,其原初位置不在周武王年,而在周成王年,这是周成王十五至十七年的原始记注。[56]这支被错置的简,展示了汲冢书《竹书纪年》的原初面貌,一条记注由一个标注时间和一个事件内容两部分组成。这支单行40字简,最上端“十五年”,最下端“十七年”,中间两件事当中还有一个记时“十六年”,这支简是由两条完整的记注和半条仅有起始时间标注的记注构成。
“十五年”这支简已不是记注的最原始形态了,对于过去某个真实事件的那个实时记注者来说,一个事件的记注应该就简单地写在一支简上,超过40字的记注对汲冢书这种长度宽度的竹简就不合适。此后记注另一事件,使用一支新简远比去找那支用过的旧简接着写简单。汲冢书原简相应内容是编年记《竹书纪年》文本,依次抄录了一批原始记注编联一处,为节约载体材料计,副录会略去一支一支简中留白部分的表达,这样就出现“十五年”简两条半记注的情形;对于编年纪自身及其它使用的那个时代也完全没有什么作用。这就是波兰尼所说的文化中的“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假设原初的副录者就已经并充分使用“囗”符号,荀勖、束晳的整理工作就会变得十分简单了。已经完成《春秋左氏经传集解》的杜预在看到新出汲冢原简后领悟到《竹书纪年》“其着书文意大似《春秋经》。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杜预在《集解序》开首就指出古“国史策书”的书法格式是:“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说记之名也。”
束晳深刻理解了竹简的形制及其带来的种种问题,因此他整理汲冢书没有一个先验的关于汲冢书《竹书纪年》内容的年代整体框架。他在缀合一条记注的记时部分和事件内容部分分离的残简时,只是依靠观察的经验和技术,通过记忆熟悉的一支40字竹简的长度、字体的风格、上下残断片段的缺口形状、编绳的对应位置、残字的细节等,反复比对取舍去尽可能地去复原原简。束晳幸运地有了荀勖整理的基础,这是个写在纸上的确定的文本,可以放在手边随时取用来对照原简做出校勘;何况,荀勖本已经做出了了不起的贡献,发明了表述对文本理解的“囗”缺字缺文符号。[57]复原工作本身通常不会增加知识储备;支持一种复原的论证才能带来新知识(巴格尔诺语)。束晳缀合编联汲冢书一定有他的理由,即便是一支简的缀合,也必须考虑到全篇的编联,而且还要照顾到整个汲冢出土竹简。[58]在束晳内心,当他做出不同于荀勖的判断时,一定有支撑这种判断的论证。虽然束晳只是整理汲冢竹简,没有表述自己缀合编联的知识论证,但支持《竹书纪年》整理工作进行并能够得以完成的其实就是真正的历史研究。
束晳整理《竹书纪年》,确定每一条记注的事件和它的标注时间,就进入到了文本的内里。原始记注书写在竹简上的原生态条件、竹简散乱残断的保存状况和技术性复原整理竹简的现实需要,偶发地促成了解构撰述文本框架、进行可批评的确定性知识增长的历史研究。
真实的历史事件由人的社会行动、记注者的实时记录、行动者和记注者两者共处的文化所赋予的真实的意义这样三项所共同决定。事件由人的社会行动产生(因此是社会事实而非心理事实),事件同时也是记注者记注的单位。以人的行动为中心的事态过程,必须有中心位置和确定清晰的边界,这是记注者认知理解的起讫点固定的行动变化过程,行动变化的起讫和秩序的确定就是记注者理解的事件意义。记注以一个标记时间导引一个事件内容。时间是一个独立的标度,(考古学上的地层就是物化的时间标度,考古学地层的观念来源于地质学。)能够标志事和物的承继秩序。生成文本的过去确定地与现在形成距离,就自然成为可以认知的历史。真实的事件必然发生在过去某个确定的时间里,标注的时间是成其为记注之根本。一条记注因此有且仅有一个视角。睡虎地秦简《编年记》的主要部分是身为史的喜所记录的注记。记注中有“攻囗亭”这种最小规模战事纪录,说明秦国象喜这样的记注史官应该很多;这也就是《编年记》一些重大战事没有记载的原因,秦国多线作战,而《编年记》基本上只有一年攻一城的纪录;《编年记》表明喜和他这个职位的前任都未能参加对齐、燕的征战。对于所有后来人,文本记注之外根本无从理解过去事实的真。因为文本记注留存,后人可以通过发掘这些记注而进入到事件发生的文化地层;历史之意义即在于通过文本记注的发掘去理解过去文化的真实并予以理解。
解构历史文本、通过文本的校勘考据回复到原始记注的单位事件,文本校勘因此是历史研究的起点,校勘学是历史研究的基本技术。若某一语句为真,则必定存在某种与之对应的事实,否则这个语句就没有意义。事实就是陈述所陈述,如果那些陈述是真(斯特劳森语)。原始记注者的陈述是真,那么研究者陈述所陈述得到的就是事实。真就是去引号(蒯因语),记注事件必须放入它所存在的文化的意义之网中予以解释,才能达成对事件和对文化的无限深入的理解。通过无限的对记注事件的求真,我们也就理解了过去的文化。史家要通过记注者的视界在文化之网中真正理解事件,必须是以自身的心智投入记注者的视界,克林武德所谓“史家必须于自身心智中使往昔复生”。
荀勖依赖的年代框架来自《史记》。司马迁撰述《史记》考信于六艺,也做过大量对原始材料的整理考证研究。《史记》书写的标准格式是“年代+当年发生的事件,‘初’紧随其后,然后是另一事件。”“初”是一个提示标记,表明引用年代不明的材料。有时在年代框架下会抄错已经标志准备的原始材料,出现如《史记·齐太公世家》“二十八年,初”这样的文本断裂。[59]真正的问题在于,即便在预先建构的年代框架内成块地置入已经考证确定无误的原始记注,一件事和一件事之间在撰述文本中也会前后相续形成因果,人类历史就成为各种事件因果相连的线性贯联。历史是绵延的文化之网,广泛联系并延续不断的不是事件而是事件的意义。在历史撰述中,这个意义并非是每件事在其发生真实时空文化中的意义,而是撰述者主观设想的。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用其专业的天文历法知识构建了一个年代框架来安置他选择的原始材料,他要说的是自己的一家之言,目标是“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要用一代代的史事来着出统治兴衰的因果,证明儒家现实改制之必然。[60] 在此之前,孔子将鲁国编年纪以褒贬书法撰述为《春秋》时,就意识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61]孔子强调超越时代的价值而赋予历史以道德批判功能。孔子截断编年记的“西狩获麟”,开启了《公羊》、《谷梁》经学家对“日月时则”的过度阐释。因此,历史撰述并不是可批评的确定性增长的知识的合适表述方式,它先验地由道德理论导引和数术年代框架所规范。
杜预在看到汲冢书《竹书纪年》后不仅作了概要的观察陈述,还表达了透彻的理解,他创造了“记注”这个概念。《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章。”记注是三代史官对亲历的其时实事的据实记录。“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诸侯亦各有国史,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刘知几区分于“笔”的“简”,[62]郑樵区分于“书”的“史”[63]都是杜预所说记注的意思。)清代章学诚发掘出“记注”这个概念,用来与“撰述”相区别。
《文史通义·书教上》:“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
《书教下》:“记注欲往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
笔者确信,区分于“撰述”的“记注”概念,是中国史学理论贡献于世界之最巨大者。
记注是实时记录社会行动成为一个事件。商王朝就有档案制度,商代除了卜辞之外的典册俱不存。赵林曾经谈到《合》36481上50余字的记事刻辞,并认为这版上似有穿线孔,进而推测与作册的关系。[64]贞人可说是史官的先行者,一方面是贞人掌握周祭的日程表,一方面他们也会在甲骨上刻一些外地送东西来的记录,再者,商代的记年,都是以“唯王几祀”方式记录,贞人因此也职掌天象,他们便是所谓的“巫史”。甲骨卜辞中提到了“王史”、“寝史”、“大史”、“三大史”、“小史”以及东、西、南、北四方史等,这些不同的“史”职当是因其职掌有别。《尚书·酒诰》:“汝颉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如果此记确实,那么商代就已经已经有了太史、内史的分工区别。西周时,众多的史官职责分工明确,已经有了固定的记注史官、严密的记注制度,史官记注已经独立于一般文书档案。西周太史寮机构内的史官记注职能,产生并积累了历史记注。由制度产生并保证的“记注”完全不同于“撰述”。周代大事记载史不绝书,府无虚月。[65]各国国史都要呈报周天子朝,由周太史保存,所谓“史记独藏周室”是也。
记注是当时事实与意义合一的文化的真。记注者必须亲历实事,亲眼所见。所闻的、所传闻的内容不是记注。从充当媒介的叙述者那里得知某一事件的听众、读者都不是此事件的记注者。记注者是行动变化事实过程的感知者、领悟者,不是来自陌生世界的民族志作者,而就是他自己所记注的社会文化中的一员,他与正在发生的事实共处同一时空在场,具有共同文化的语言、知识背景,这样才能真实地理解他所看到的关于该社会文化的事实,并将之记注。所有被记注的事件都是人类社会文化可理解的复杂网络中的一个点,离开了理解的任何事实都不再具备意义,只是自然之流而无所谓事件。文化是借助符号来传达意义的人类行为,文化的基本功能在于表征(representation),人类创造符号是为传达意义。人类文化中,我们视原始记注的事件和事件的意义为同一,记注的语言和所记注的言语行为最紧密关联。依靠理解而认识的我们再也不能更进一步地质疑它们之间的联结,分离它们就意味着彻底反对我们用作表征同时也用以思维的语言。
记注概念因此就确立了历史研究求真的目标。只有“懂”、真正的理解,才能精确辨析出记注并将其放到文化之网上事件所处的确切位置;也只有理解记注事件,才能理解事件所处的文化的真实意义。确立了求真目标的历史研究才真正成为可批评的确定性知识增长的历史学。
真是人类据以判断的支配性理念,所有理性的现实行动都建筑于对过去的真的判断,而绝非假借未来美好的名义,未来永远始料不及。[66]过去的真是认知确定的历史事实。有无数的历史事实,没有人能掌握过去全部所有的历史事实,因此无法抽象出所谓规律来。历史的主体是创造文化的人,只有历史具体事实的真,不存在关于人类整体历史的超越文化的所谓真理。理在事中,没有先入之理,但有有意义之事。历史求真是人类理性的定向;理性的增长指示出现在与过去的差别,这也就是时间进步的方向。
[1] 朱渊清《汉代经学三题》,《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的诠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2] 其他如李颙《集解尚书》、刘寔《集解春秋序》、范宁《春秋谷梁传集解》、谢万《集解孝经》、何晏《论语集解》、孙焯《论语集解》、江熙《论语集解》等。魏晋佛经汉译,也有同本异译的经典相参校的“合本子注”,数种合一,依本注子,有本有子,以子从母。陈寅恪考订汉末最早应用合本子注佛典的是三国高僧支谦。历史撰述着作东汉也出现注,据王鸣盛统计西晋时集解《汉书》的有14或15家
[3] 刘向《别录》,《太平御览》卷618引。《文选》左思《魏都赋》注引应劭《风俗通义》引作“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
[4] 内藤湖南《中国史通论》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p270-271。
[5] 比如,今本《穆天子传》卷3“勒七萃之士于羽琌之上”的“七”,是原简两次整理者荀勖、束皙都认错的字。“七萃之士”是穆王的警卫部队,古文字“七”、“甲”极易相混,“七萃之士”实即“甲萃之士”。
[6] 比如,周凤五研究发现郭店楚简的字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楚国简牍的标准字体,包括《老子》甲、乙、丙三组、《太一生水》、《五行》、《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语丛四》9篇;第二类出自齐、鲁儒家经典,但已经被楚国所“驯化”,而带有“鸟虫书”的笔势,为两汉以下《魏三体石经》、《汗简》、《古文四声韵》等所见“古本”之所本,见于《性自命出》、《成之闻之》、《尊德义》、《六德》;第三类与服虔所见的“古文篆书”完全吻合,应当比较接近战国时代齐、鲁儒家经典文字的原始面貌,见于《语丛一》、《语丛二》、《语丛三》;第四类保留齐国文字的特征最多,可能是当时楚国学者新近自齐国传抄的儒家典籍,包括《唐虞之道》、《忠信之道》。(周凤五《楚简文字的书法史意义》,《古文字与商周文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2002年。)
[7] 比如,今本《竹书纪年》、《穆天子传》都有整理者加入的注,这些注本是整理者用不同的字体、字型书写,但在后世的传抄过程中,很容易被抄手混厕入正文。今本《竹书纪年》有“大字注”,字型的大小和本文同,但隔行;有“双行小字夹注”,即用双行小字写进本文行中。大字注只见于周平王以前的纪年里,此后只有双行小字夹注。
[8] 比如,上博简《周易》在卦画符号之外,还出现了以红、黑两色标志的六种组合符号,整理者称为“首符”、“尾符”。
[9] 尚未公布的清华战国简《系年》,每简背面有序次编号。
[10] 比如,今本《穆天子传》卷1:“狗重工彻止雚猳黄南来白。”张华《博物志》卷6:“周穆王有犬名来毛 毛白。”张华所记周穆王之犬“来毛 ”,并不见录于此前文献,此“来毛 ”犬当即出自张华最初所见汲冢《穆天子传》原简。战国竹简书写,通习以重文符“=”表示与上一字全部或其中部分同样的字,故“来毛 毛白”,竹简书写当作“来毛 =白”,张华得见竹简原件,并识得重文符,故在《博物志》中有准确之记录。而就在荀勖他们具体整理《穆天子传》的过程中,竹简有些微损坏,此简“毛=”部分缺去,致使荀勖本隶定为“来白”。张华在为汲冢书作了最初分类后,旋即被外放,未能对荀勖的整理本作最后审定。
[11] 比如,上博简《孔子诗论》出现的“留白简”。
[12] Bernhard Karlgren,Sidelights on Si-ma Ts’ien’s Language,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42 (1970): 297.
[13] 倪豪士《一个〈史记〉文本问题的讨论和一些关于〈世家〉编写的推测》,日本米沢市上杉博物馆东亚出版文化研究会议 (Conference on the Study of Publishing Culture in East Aisa)宣读论文,2001年10月20日。
[14] 汲冢书出土时间有多说。一是咸宁五年(279),《晋书·武帝纪》、《汗简·略叙》、张怀瓘《书断》持此说。《史记·周本纪》正义“咸和五年”也应是“咸宁五年”之误。一是太康元年(280),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孔颖达疏引王隐《晋书》也同此说,《北堂书抄》卷101引王隐《晋书》、今本《晋书·卫恒传》、《晋书·律历志》以及《隋书·经籍志》持此说。一是太康二年(281),荀勖《穆天子传序》、《晋书·束皙传》、《太平御览》卷749、《北堂书抄》卷57引王隐《晋书》、《初学记》卷12引傅畅《诸公赞》,《齐大公吕望碑》持此说。最后还有一种说法是太康八年(287),《尚书•咸有一德》正义有此说,不可信。可能是太康元年不准盗掘了汲冢,而汲冢书上缴官府则在太康二年。
[15] 荀勖《穆天子传序》。
[16] 《晋书·荀勖传》:“俄领秘书监,与中书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及得汲冢中古文竹书,诏勖撰次之,以为《中经》,列在秘书。”《记纂渊海》卷29引王隐《晋书》:“荀勉与张华依刘向《别录》整治书籍,以为《中经》。”
[17] “谴勲给”朱希祖以为是3人,朱希祖《汲冢书考》,中华书局1960年,p49。
[18] 今本《穆天子传》序首有“侍中中书监光禄大夫济北侯臣荀勖撰”一行,是经后人改易的,《铁琴铜剑楼书目》有旧钞本《穆天子传》,冯己苍得之,并校以锡山秦氏钞本,补录序首结衔五行:
侍中中书监光禄大夫济北侯臣勖
领中书会议郎蔡伯臣峤言部
秘书主书令史谴勲给
秘书校书中郎张宙
郎中傅瓒校古文穆天子传已讫谨并第录
[19] 《太平御览》卷233引《晋诸公赞》曰:“荀勖领秘书监。太康二年,汲郡冡中得竹书,勖躬自撰次注冩,以为中经,列于秘书,经传阙文多所证明。”(《记纂渊海》卷29引傅畅《晋书》同。)《太平御览》卷749引王隠《晋书》曰:“荀勖领秘书监,始书,师钟朗法。太康二年,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勖自撰次注写,以为中经,别在秘书,以较经传阙文,多所证明。”《册府元龟》卷620:“荀勖领秘书监,与中书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礼记籍。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胡为法。时汲郡冢中古文竹书,诏勖撰次之,以为中经,列在秘书。”
[20] 太康八年荀勖由中书监迁尚书令,据《隋志》,包括汲冢书的《中经新簿》是中书监荀勖编。太康十年,汲郡令卢无忌立《齐太公吕望碑》谓“其纪年曰康王六年齐太公望卒”。参见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21] 束晳自本郡赴丧,接续卫恒工作时的身份是佐着作郎。束皙转佐着作郎的时间在元康六年(296),元康九年,迁着作郎。
[22] 《晋书·束皙传》。
[23] 《居易录》卷29:“晋中书监和峤尝领命校正《穆天子传》五卷,瓒乃其校书,官属郎中。”
[24] 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25] 《晋书·王接传》。朱希祖认为,卫恒撰《诏定古文官书》即汲冢古文,参见《汲冢书考》,中华书局1960年,p52、53。
[26] 《晋书·束皙传》、《晋书·王接传》。
[27] 《晋书·王接传》。
[28] 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
[29] 《晋书·束晳传》。
[30] 《晋书·束晳传》。
[31] 夏含夷《〈竹书纪年〉与周武王克商的年代》,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2] 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3] 今本《竹书纪年》:“(周显王)八年(相当于魏惠成王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为大沟而引甫水。”《水经注·渠水注》引《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为大沟而引甫水。”
[34] 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5] 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6] 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7] 《太平御览》卷233引《晋诸公赞》曰:“荀勖领秘书监。太康二年,汲郡冡中得竹书,勖躬自撰次注冩,以为中经,列于秘书,经传阙文多所证明。”(《记纂渊海》卷29引傅畅《晋书》同。)《太平御览》卷749引王隠《晋书》曰:“荀勖领秘书监,始书,师钟朗法。太康二年,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勖自撰次注写,以为中经,别在秘书,以较经传阙文,多所证明。”
[38] 这个整理本文字除了编联可能有问题外,是很严谨的,不能释读的字原样描摹。今本《穆天子传》卷2“封丌璧臣长季绰于舂山之虱”,从句型及上下文判断,“虱”应该是个地名。洪颐煊、陈逢衡、丁谦、翟云升、顾实、岑仲勉、卫挺生、常征、钱伯泉都认为“虱”是个讹误字或坏字,但是什么字猜测不一。李学勤说:“‘虱’这个字应该就是‘阴’,‘舂山之阴’,‘阴’古文字有时不写‘阜’字旁,上边一个‘今’字,底下与‘虫’完全一样。这个‘虱’字应该就是‘阴’。西晋的学者认不了这个字,就把它准确地摹写下来。”(参见笔者笔记《李学勤先生在“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会议闭幕式上的演讲》,谢维扬、朱渊清主编《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
[39] 郭璞没有看到汲冢书原简,《穆天子传》以外,《竹书纪年》同样如此,郭璞《山海经注》引《竹书》有黄帝和颛顼纪内容。
[40] 朱渊清《〈穆天子传〉的古本旧注》,《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41] 《隋书·经籍志》。
[42] 据《广弘明集》卷3《古今书最》,《中经新簿》着录图书1085部,29035卷。而据《隋书·经籍志》,至晋元帝李充整理图书时,仅存3014卷。
[43] 笔者判断,王家台《归藏》很可能就是汲冢已经出土过的《易繇阴阳卦》。参见朱渊清《王家台〈归藏〉与〈穆天子传〉》,《周易研究》2002/6。
[44] 定州八角廊汉简有《六安王朝五凤二年正月起居记》记述六安国缪王刘定到长安入朝的沿途生活和入朝的活动,尤详于沿途地名和相距里数。尹湾汉简《元延二年日记》则是在预先编制成册的元延二年历谱上记事,记录某日宿于某地,某日去某地公干等,已经是日记了。
[45] 后世的图书着录认识到《穆天子传》的文学撰述属性,改归入子部小说类。
[46] 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
[47] 杜预晋纪“起自殇叔”之说错误。
[48] 《晋书·束晳传》。
[49] 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
[50] 夏含夷《〈竹书纪年〉的整理和整理本——兼论汲冢竹书的不同整理本》,夏含夷《古史异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51] 束晳说“夏年多殷”(《晋书·束晳传》),根据今天的历史知识这个说法不正确。
[52] 荀勖《穆天子传序》。
[53] 竹简书写载体影响到汉字的结构(受竹简约束,汉字结构自然往窄长方向发展,以致不得不把象形的有宽长身子的动物转向,让它们头朝上,四足悬空,尾巴在底下,甲骨文字中的马、虎、象等字都是如此。)而且决定了中文传统书写的方向习惯(在窄长的表面上书写,由上而下作纵的书写,远较横的左右向书写方便得多。横着书写,竹片背面的弯曲会妨碍手势的运转和稳定)。本文注10笔者曾经提到今本《穆天子传》的“来白”,就是张华说的“周穆王有犬名来毛 毛白”,推测荀勖着手整理时,出土原简已经有些微损坏,竹简书写“来毛 =白”的“毛=”的部分缺去,就是基于汉字“来毛 ”左右结体结构和竹简从上而下书写形制的考虑,不然,即便竹简断裂,也难以解释“来白”。
[54] 荀勖《穆天子传序》。
[55] 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前人解释成为是用来编简的牛皮绳断了三次。但编联之绳需要柔而细,这样利于来回伸捲,牛皮绳并不合适。清李惇《群经识小·论方策》曾经提出过一个看法,认为“韦编”是用来串贯简牍的绳子,“简狭而长,编简者当以简头为孔,按其次第以韦贯之。”王尧在考察新疆吐鲁番出土简牍时,发现简牍“在右端常有一洞,可以用绳子穿联在一起,即所谓‘韦编’。”但今天已经出土了众多战国秦汉竹书,多不见穿孔,而有三道编绳痕迹;编绳基本朽烂不存,偶或见存的如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的汉简编绳是麻绳质地。所以,“韦”当读为“纬”,“纬编三绝”,意即:竹简的三道横编绳都断了。
[56] 夏含夷《也谈武王的卒年——兼论〈今本竹书纪年〉的真伪》,《文史》第29辑,1988年。
[57] 今人在缺字符号“囗”外发明了表示不明字数缺文的新符号。
[58] 因为如《晋书·束晳传》中记载《璅语》、《师春》等汲冢书原简也很不容易分辨清楚归属。笔者曾经指出今本《穆天子传》卷2“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兄子吴太伯于东吴诏以金刃之刑贿用周室之璧封丌璧臣长季绰于舂山之虱妻以元女诏以玉石之刑以为周室主”句不是《穆天子传》原简,也不是荀勖注,可能来自汲冢书的《生封》。(参见朱渊清《〈穆天子传〉的古本旧注》。)
[59] 倪豪士《一个〈史记〉文本问题的讨论和一些关于〈世家〉编写的推测》,日本米沢市上杉博物馆东亚出版文化研究会议 (Conference on the Study of Publishing Culture in East Aisa)宣读论文,2001年10月20日。
[60] 《史记·太史公自序》。
[61] 《史记·孔子世家》。
[62] 刘知几《史通·论史官建置》:“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弧、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隽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
[63] 郑樵《夹漈遗稿》卷2《与方礼部书》:“有史有书,学者不辨史书,史者官籍也,书者书生之所作也。自司马以来,凡作史者,皆是书,不是史。”
[64] Chao Lin,The Socio Political Systems of The Shang Dynesty,Nankang,TaiPei,TaiWan,pp68-69.
[65]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66] 汉语中与“真”对立的是“假”,笔者认为其字假借自金文“叚”。“叚”用在肯定句,可翻译为“可能”,相当于“能”的一部分功能。当与“不”连用出现在疑问句时,则相当于“得无……”,可翻译为“恐不能……吧”,“大概不能……吧”。(参见沈培《再谈“叚”的用法》,“中国古代青铜器”国际学术会议提交论文,香港中文大学,2009年5月。)表示的是将来不确定的心理事实而非社会事实,并且带有强烈的期待情绪。
2010年岁末写于沪上学无知室
本文系“文本、图像、记忆”会议提交论文,上海,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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