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董珊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1992~1994年,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对110国道穿越过的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进行调查勘测,1995年4~7月,又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有关情况,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乌兰察布博物馆共同撰写《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调查发掘简报》,刊登在2004年8月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三辑)》(配合国家基本建设专集,陈永志主编)中。
简报中发表了一件陶文拓本(见本文附图),并介绍说:“刻划于匣钵之上,器壁上书写有九个古文字,可识字体自右向下 6~8字为‘肖’、‘宫’、‘立’字(图一四,1)” [1]。在简报“结语”中又认出“史”字,并且认为此陶文“皆为古文篆体,为秦统一文字之前赵国的文字形体”,从而将陶文与古城的年代都定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至秦统一天下之间(前300-前221年)。
简报中所谓的“匣钵”,是一种直壁平底的圆形陶容器。同类器物,在托克托县黑水泉遗址中也出土过多件。[2]据我们所知,这类器物乃是陶量。城卜子发现的这片刻字陶片,也是这种陶量的残壁。
根据比例尺推测,陶片大小约 12×10cm。从残片文字行款看,其右侧并无文字。现存陶文三行九字,可释写如下: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半)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斛)亮(量),卸(御)
史肖(赵)宫(?)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校)。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字右侧的笔划不太清晰,但据其左侧偏旁的写法可以推定为 “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字,从其它古文字资料来看,“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应读为“半”。 [3]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下一字从“匸”、“告”声,可读为“斛”。上古音告、斛二字声母皆匣母,韵为觉、屋,读音比较接近。
再下之字,从“亮”、从“立 ”,“亮”与“立”有公用笔划。“亮”字写法请参看《古玺彙编》1692~1698号私玺 [4]。我们知道,战国时代三晋文字的“土”旁与“立”旁常常相混,所以该字也可以看作是从“土”、“亮”声的字。
“亮”当读为“量”,“亮” 与“量”双声叠韵。《礼记·月令·孟春》:“则同度量”,郑玄注:“量,斗斛曰量”,《释文》:“度量,上音杜,下音亮”。
据上述,“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亮”即半斛量。一斛十斗,半斛即五斗。这应是一件比较大的量器。该陶片较平,弧度较小,也説明原器较大。
“卸”字右半为从“卩”、从 “又”的那类写法。[5]“卸史”读为“御史”。该御史姓氏为“肖(赵)”,“肖”字之下的那个字,一般释为“宫”,但李家浩先生曾改释为“序”,赵平安先生近又改释成“宛”。 [6] 这个字在陶文中用作人名,可以不必深论,暂时写作“宫(?)”。
最末一行首字为“立”,次字可隷定为“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从角声,字又见于1966 年咸阳出土安邑下官锺铭文。2003年,李学勤先生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荥阳上官皿铭文,已指出荥阳上官皿与安邑下官锺铭文中的“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字,相当于《礼记·月令》“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之“角”。[7]2005年公布的洛阳大学文物馆所藏一件战国铜鼎,其铭文又有此字,作“三年,巳(已)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角),大十六臾(斞)”。 [8]这些“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或“角”)的字义都相同,如李学勤先生所说,可读为“斠”,即“校量”的“校”。
“卸(御)史肖宫立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的句子结构可以做两种分析。第一种是:“肖宫立”为御史之姓名,他校正此量器。这种主谓结构很简明。第二种是:御史之姓名为“肖宫”,“立”可读为“莅临”之“莅”(或作“涖 ”),与下面的“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字连读。这就需要做些解释。
古书中常见与“立(莅)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校)”结构相似的词。例如在《周礼》中,就有“涖陈女宫之具”(《天官冢宰·世妇》)、“涖卜来岁之芟”、“涖卜”(《春官宗伯·肆师》、《大卜》)、“涖廞乐器”(《春官宗伯·大司乐》)等等。“立(莅)”的意思是官员临视其所执掌之事。“立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可以认为是“莅校事”或莅临校正(此量器)的意思。
以上两种说法都讲得通。因为尚未找到“宫立”两字作为人名的例子,所以我目前比较倾向于第二种讲法。
综合上述,陶文谓:这件量器容量为半斛,御史赵宫莅临校正(其容量,符合标準)。题名者对这件器物的质量负责。
根据我们的解释,陶文中“亮(量)”字是器物自名,这也证明此种器物是陶量。官名“御史”,曾见于另外两件战国赵器铭文,其一是五年司马成公权(《殷周金文集成》16.10385)的“卸(御)史命(令)代熭”, [9]另一件是五年春平相邦葛得鼎铭文的“卸(御)史臧是”。[10]从陶量铭文看,御史参与造器,是爲了校準度量衡单位,使器物的量制或衡制符合法定标準。御史有这方面的职掌,这是我们过去所不了解的。
此器属战国晚期之赵国。有铭文的赵国度量衡器,迄今只有司马成公权和公刍半石权。此外,《古玺彙编》1069号玺文:“肖
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0744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950.html

以上是关于文物-董珊:内蒙古卓资县城卜子古城遗址出土陶文考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