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簡牘文書所見“長安”資料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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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簡牘文書所見“長安”資料輯考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內容提要:
有關西漢都城長安的記載,除了史書《史記》、《漢書》外,還有《三輔黃圖》,廿世紀曾有先賢借助新出的金石、簡牘資料,對西漢長安的鄉、里進行過探討。本文以甘肅出土的近6萬枚簡牘文書為基本資料,特別是尚未公開發表的資料,探討與長安相關的問題。大體集中三個方面:
長安到敦煌和張掖的距離、詔書的傳送時間、行人到敦煌的時間。長安到敦煌的距離大致是4100漢里,到張掖的距離是2800漢里。詔書由都城長安到張掖的時間是不足40天,到敦煌的時間需要40餘天,由長安到敦煌上任的官員需要30余天。
簡牘文書中有許多新的鄉、里資料,對於認識漢代長安的160多個里,無疑是一補充。約有30個新的里名,遠遠超過以前所知的數字。
以懸泉置、居延出土的傳文書為中心,考察地方到長安的公差事由,看長安在漢代社會中的地位。
關鍵字: 長安 里 懸泉漢簡 金關漢簡
在簡牘文獻發現的近百年時間里,約有6六萬枚屬於漢代的文獻資料出土,作為漢代的文書檔案在二千年後再次面世。這些資料主要是敦煌漢簡、居延舊簡、居延新簡、金關漢簡和懸泉漢簡。這些文獻資料的數位應該是已經接近了《漢書》的字數[1],即我們今天又有一部可以研究漢代社會史的“漢書”。傳統《漢書》中有關長安的史料經過歷代學人的梳理,已大為人知,而新“漢書”的資料,大部分尚未發表,多數人尚沒有機會看到。
因為資料限制,通過網際網路檢索,得到的有關漢代都城長安的研究文章主要有:馬先醒著有《漢代長安里地考》、王子今著有《漢代長安鄉里考》、《西漢長安的交通管理》和《秦漢都市交通考》。彭衛著《20世紀以來中國的秦漢城市史研究》其中提到長安的文章有近50篇。以上文章多有目無文。無法看到前人的著述觀點。
本文只是想就新資料中與漢代“長安”相關的資料進行一番整理與排隊,從新資料的角度給大家提供一些新的資料、新的資訊,供研究漢代都城長安之需。不妥之處,請賜教。
新資料主要分為三大類:一類是與長安交通相關的資料,一類是關於長安鄉里地名的資料,一類是地方官員到長安公差事務所見的長安地位問題。
第一類、與長安交通相關的資料
1、由漢代都城長安到張掖、敦煌等地的時間問題
以都城長安為中心,記錄某地到長安的時間見於《漢書》者有三:一是昌邑王賀初入長安的行程,二是王溫舒以河內太守治河內獄,三是趙充國金城上河湟屯田奏書。
昭帝崩,帝位更迭,大將軍霍光等以“七乘傳”征昌邑王,其赴長安的行程記錄是:
其日中,賀發,餔時至定陶,行百三十五里,侍從者馬死相望於道。[2]
按照漢代十六時劃分的方法,日中到餔時,中間隔一個時辰日佚,則日中到餔時凡二時,行漢里135里,一漢里約410米,約今55千米。一日則可以行440千米。行程過快,累死的馬相望于道,滿路都是。日行440千米,與《漢官舊儀》所記驛騎的速度比較接近。其卷上稱:“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行千里為程。”[3]
王溫舒以河內太守身份,治河內獄,“令郡具私馬五十匹,為驛自河內至長安,”上書請,“奏行不過二日” [4]。
宣帝時,趙充國河湟屯田奏書,前後用時一周。史書記:
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璽書報,從充國計焉。[5]
趙充國所在地,到長安的距離是多少,史書沒有明確記載。而懸泉漢簡的一條簡文似乎可以補證這一缺憾。即:
1)張掖千二百七十五 冥安二百一十
武威千七百二 安定高平三千一百五十一里 A
金城允吾二千八百八十里東南 東南去刺史□三千
一八十里
天水準襄二千八百卅東南 長安四千八十 B
ⅤT1611③:39AB [6]
簡文具體起點尚有爭議,是從敦煌開始計算[7]?還是從懸泉置開始計算[8]?但是我們可以裁取中間部分,而這一記載對於我們認識金城到長安的距離非常有幫助。如果用簡文的4080減去2880,自然就是長安到金城(今青海民和)的距離,即1200漢里。趙充國上書經朝議裁示,共一周時間,也是當時文書傳遞和政令神速的具體範例之一。
簡牘文書中有一些比較完整的詔書和詔書傳遞記錄文書,其中記錄了詔書由長安發出後,傳達到張掖郡、敦煌郡,再由郡傳達給都尉、縣,再到候官、部,乃至基層的鄉、里和烽隧。逐級傳達的記錄,反映了漢代詔書傳遞時簡,也反映了長安到各地政令的傳遞時間和速度。這些文書有:
A)元康五年詔書 元康五年詔書是居延舊簡中著名的冊書,是日本學者大庭脩的復原傑作[9]。全部詔書由8條簡牘組成,記錄元康五年詔書的內容和下行的具體過程和時間,從中可見由長安發詔書到漢代居延邊塞肩水都尉、肩水候官的時間。具體簡文是:
2)御史大夫吉昧死言丞相相上大常昌書言大史丞定言元康五年五月二日壬子日夏至宜寢兵大官抒
井更水火進雞鳴謁以聞布當用者●臣謹案比原泉御者水衡抒大官御井中二千石二千石令官各抒別火 10·27[10]
3)官先夏至一日以除隧取火授中二千石二千石官在長安雲陽者其民皆受以日至易故火庚戌寢兵不聽事盡
甲寅五日臣請布臣昧死以聞 5·10
4)制曰可 332·26
5) 元康五年二月癸醜朔癸亥御史大夫吉下丞相承書從事下當
用者如詔書 10·33
6)二月丁卯丞相相下車騎將軍將軍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大守諸候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如詔書
少史慶令史宜王始長 10·30
7)三月丙午張掖長史延行大守事肩水倉長湯兼行丞事下屬國農部都尉小府縣官承書從事
下當用者如詔書∕守屬宗助府佐定 10·32
8) 閏月丁巳張掖肩水城尉誼以近次兼行都尉事下候城尉承書從事下當
用者如詔書∕守卒史義 10·29
9) 閏月庚申肩水士吏橫以私印行候事下尉候長承書從事下
當用者如詔書∕令史得 10·31
其中,前三簡屬於詔書的具體內容,包括第4簡皇帝同意用語“制曰可”;後五簡是本詔書的具體傳遞經過和時間。
第5簡是御史大夫丙吉開始頒佈詔書的時間,先由御史大夫將詔書傳給丞相,時間是二月癸亥(1日);第6簡是丞相魏相頒佈詔書的用語簡,時間是二月丁卯(5日);第7簡是張掖郡太守收到詔書後轉發詔書的時間,時間是三月丙午(24日);第8簡是肩水城尉代行肩水都尉事頒佈詔書的時間,時間是閏四月丁巳(6日);第9簡是肩水候官收到詔書後再頒佈的時間,時間是閏四月庚申(9日)[11]。
這樣的話,詔書由長安到張掖郡再到張掖郡轉發時間是40天,郡經都尉府到候官再下傳又是14天。元康五年詔書從長安發出的54天后,才向邊塞候望系統最基層的隧傳達。
B)永始三年詔書 1973年肩水金關遺址出土,日本學者大庭脩在其文章中介紹了本詔書的研究過程[12],此不贅述。因為金關漢簡的釋文在1999年又經過一次修訂,現錄抄新釋文於後。
10)丞相方進御史臣光昧死言
明詔哀閔元元臣方進御史臣光往秋郡被霜冬無大雪不利宿麥恐民□
73.E.J.F11[13]
11)調有餘給不足不民所疾苦也可以便安百姓者問計長吏守丞條□
臣光奉職無狀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臣方進臣光前對問上計弘農大守丞□
73.E.J.F12
12)令堪對曰富民多出田出貸□
□□□ 73.E.J.F13
13)郡國九穀最少可豫稍為調給立輔預言民所疾苦可以便□
弘農大守丞立山陽行大守事湖陵□□上□行大守事73.E.J.F14
14)來去城郭流亡離本逐末浮食者浸□……
與縣官並稅以成家致富開並兼之路傷家□ 73.E.J.F15
15)治民之道宜務興本廣農桑□□□□
來出貸或取以賈販愚者苟得□□□ 73.E.J.F16
16)言預可許臣請除貸錢它物律詔書到縣道官得□□□□
17)縣官還息與貸者它不可許它別奏臣方進臣光愚憨頓首頓首死罪死罪
73.E.J.F17
18)制 73.E.J.F18
19)永始三年七月戊申朔戊辰
下當用者 73.E.J.F19
20)八月戊戌丞相方進重今長安男子李參索輔等自言占租貸
又聞三輔豪黠吏民複出貸受重質不止疑郡國亦然書到 73.E.J.F110
21)賞得自責母息毋令民辨鬥相殘務禁決息貸
73.E.J.F111
22)七月庚午丞相方進下小府衛將軍將軍二千石二千石部刺史諸侯……
下當用者書到言 73.E.J.F112
23)十月己亥張掖大守譚守部司馬宗行長史
書從事下當用者明扁鄉亭顯見處令吏民皆知之如詔書 73.E.J.F113
24)十一月己酉張掖肩水都尉譚丞平下官下當用者如 73.E.J.F114
25)十一月辛亥肩水候憲下行尉事謂關嗇夫吏承書從事明扁亭隧門
處如詔書 士吏猛 73.E.J.F115
26)□□宜可益□其□□□
……長假貧民物□□ 73.E.J.F116
以上所引16條簡文,主要是因為前後的釋文有不同[14]。詔書涉及問題,前賢已作過探討。本文主要涉及其中的癥結和詔書傳遞時間。詔書中除簡文順序外,傳遞時間之長是最大的癥結。由丞相下詔書到張掖太守接到詔書再下達用時89天。傳遞時間之長是元康五年詔書的兩倍用時非常值得懷疑。
C)永光五年案驗失亡傳信冊 本冊書由5枚簡牘組成,是懸泉漢簡中比較重要的完整冊書之一。釋文是:
27)永光五年五月庚申 御史大夫弘謂長安長以次
守御史李忠監嘗麥祠孝文廟守御史任昌年 為駕當舍傳舍如律令
為駕一封軺傳 外百卌二 T0216②: 866
28)永光五年六月癸酉朔乙亥御史大夫弘移丞相車騎將軍將軍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大守諸侯相五月庚申丞相少史李忠
守御史假一封傳信監嘗麥祠 T0216②: 867
29)孝文廟事已以傳信予御史屬澤欽欽受忠傳信置車笭中道隨亡今寫所亡傳信副移如牒書到二千石各明白布
告屬官縣吏民有得亡傳信者予購如律諸乘傳驛駕廏令長丞身案箕傳有與所亡傳同封弟者輙捕 T0216②: 868
30上傳信御史府如律令
七月庚申敦煌大守弘長史章守部候脩仁行丞事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官官寫移書到如律令╱掾登屬建佐政光 T0216②: 869
31)七月辛酉效穀守長合宗守丞敦煌左尉忠告尉謂鄉置寫移書到
如律令 掾禹佐尊 T0216②: 870
本文僅摘取五條簡文中有關文書的傳遞時間記錄部分,御史大夫弘下發的時間是六月癸酉朔乙亥(3日),敦煌太守下傳相關文書是七月庚申(18日),效穀縣接到下發是七月辛酉(19日)。這樣的話,由長安到敦煌郡時間應在46天之內。效谷縣雖在敦煌郡所在地東,詔書也必須先傳給郡太守,然後再向東傳遞,特別是敦煌郡更東的冥安和淵泉縣,收到的時間更晚。
D)永光五年案驗康居王奉獻橐佗冊 本冊書由7條簡文組成,是懸泉漢簡中完整的重要冊書之一。記錄永光五年查驗康居王奉獻橐佗事。簡文是:
32)康居王使者伯刀副扁闐蘇韰王使者姑墨副沙囷即貴人為匿等皆叩頭自言
前數為王奉獻橐佗入敦煌 T0216②: 877

33)關縣次贖食至酒泉昆蹏官大守與伯刀等雜平直肥瘦今伯刀等復為王奉獻橐佗入關行道不得 T0216②: 878
34)食至酒泉酒泉大守獨與小吏直畜伯刀等不得見所獻橐佗姑墨為王獻白牡橐佗
一匹牝二匹以為黃及伯刀 T0216②: 879
35)等獻橐佗皆肥以為瘦不如實冤 T0216②: 880
36)永光五年六月癸酉朔癸酉使主客諫大夫漢侍郎當移敦煌大守書到驗問言狀
事當奏聞毋留如律令 A
B T0216②: 881AB
37)七月庚申敦煌大守弘長史章守部候脩仁行丞事謂縣寫移書到具移康居蘇韰王使
伯刀
38)等獻橐佗食用穀數會月廿五日如律令 ╱掾登屬建書佐政光 ⅡT0216②: 882
39)七月壬戌效穀守長合宗守丞敦煌左尉忠謂置寫移書到具寫
傳馬止不食穀詔書報會月廿三日如律令 ╱掾宗嗇夫輔 T0216②: 883
本文書的中央簽發時間是六月癸酉朔癸酉(1日),七月庚申是敦煌太守接到文書後再下傳的時間(18日),效穀縣下傳的時間是七月壬戌(20日)。這樣的話,由長安到敦煌郡的文書傳行時間是48天。較之上面的詔書慢了三天。
E)玉門都尉忠由上任長安經過到懸泉置時間 漢代中、高級以上的官吏,均有中央任命。懸泉漢簡中可以見到由中央任命的玉門都尉和中部都尉的相關文書,都尉由中央任命,上任途中經過懸泉置在此食宿。同樣可以知道長安到敦煌的時間,具體地是到懸泉置的時間,無疑可以補證長安到敦煌郡所在地敦煌的時間。簡文是:
40)建平四年五月壬子御史中丞臣憲承制 詔 侍御史曰敦煌玉門都尉忠之官爲駕一乘傳載從者 (第一欄)
御史大夫延下長安承書以次爲駕
當舍傳舍如律令六月丙戌過西 (第二欄) ⅠT0112②:18
本簡松木,兩行,完整,長23.4、寬1.8釐米。屬於傳文書抄件。玉門都尉忠持本傳由長安到玉門都尉府上任,傳文書簽發時間是建平四年五月壬子(8日),簡文的“六月丙戌過西”是其經過懸泉置的時間,六月丙戌是13日,35天后從懸泉置經過。可見其行程速度要高於詔書傳遞的速度。
從上述A、B、C、D、E五例來看,由長安到敦煌的詔書傳遞時間約在40餘天,到張掖的時間作30餘天比較合理。那麼,永始三年詔書的傳遞時間就極有問題了。在漢代郵書傳遞有限定的時代,在管理制度嚴格的情況下,出現類似永始三年詔書如此傳遞速度的情況是絕對不允許的。二十年前日本學者大庭脩限於資料,曾作如下處理:
總之,將永始三年詔書冊與元康五年詔書冊作一比較,從長安到張掖的時間異常之長,乃是問題所在。伍(伍德熙)氏由於沒有意識到元康五年詔書冊的存在,自然不會產生這一疑問,但我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對我而言,因為僅知道兩份詔書冊,所以對莫如說元康五年詔書冊到達過快的看法,無法提出反駁。除去等待第三份詔書冊的出現外,尚無它途。[15]
現在的話,我們參考懸泉漢簡中出現的文書傳遞記錄,是不是更有理由懷疑永始三年詔書冊的問題呢?雖然該冊書的書體是一致的,但是,因為時間較近,同一人之手也可以出現這種情況。永始三年詔書冊是不是兩個詔書混在一起了呢?這一問題值得研究。
2、長安到張掖、敦煌等地的距離推測
關於長安到張掖、敦煌的距離,相對於史料較多的唐代,漢代就顯得有些貧乏了。除了前面提到第1簡外,目前尚沒有關於這方面的記載[16]。關於這方面的唐代史料,集中反映在《敦煌石室地志殘卷考釋》[17]中。按照其中《唐天寶初年地志殘卷考釋》長安到敦煌、張掖、金城(今蘭州)的距離分別是3760、2500、1400唐里;《通典》的數字是3759、2510、1445唐里;《元和郡縣圖志》分別是:3700、2500和1460;《舊唐書》是3650、2500和1445唐里。這些資料反映出道里出入是難免的。
漢代的資料,已知者僅有第1簡,不妨再次引錄原文:
1)張掖千二百七十五 冥安二百一十
武威千七百二 安定高平三千一百五十一里 A
金城允吾二千八百八十里東南 東南去刺史□三千
一八十里
天水準襄二千八百卅 東南 長安四千八十 B ⅤT1611③:39AB
本簡紅柳,觚,下殘,長13.5、寬1.5釐米。文字書寫沒有懸泉置出土的驛置道里簿規範,比較草率。起始點沒有明確交代。除此而外,倒是可以推算長安到張掖、武威、天水和金城的距離。分別是2805、2378、1250和1200。值得注意的是漢代的金城與唐代的金城不是一個地方,而金城郡治的允吾與天水郡治的平襄僅差50漢里顯然也是有問題的;平襄應該遠反倒近,金城應該近,反倒遠。冥安到長安3870、安定高平到長安929。
懸泉漢簡中還有一條簡文,間接反映了長安到敦煌、懸泉置的距離。簡文是:
41)敦煌昆侖鄣候五大夫王商秩六百石
中功二勞三歲二月十日
…… (第一欄)
能書會計治官民騎射頗知律令 (第二欄)
長安□□里官去長安三千八百九十里 産長安
為吏十二歲十月十五日 京兆尹人
其一歲八月十日就塞尉□□□□□□□□ 屬敦煌郡 (第三欄)
ⅤT1309④: 23
本簡松木,牘,左、右殘,長23.5、寬1.1釐米。文字分三欄書寫,屬於漢代功勞案文書。其中記錄昆侖障候王商的家在長安,做官的地方離家3890里。昆侖障,在懸泉置東,是漢代宜禾都尉治所,今甘肅安西縣六工城附近。如果將第1簡的起始點作懸泉置則懸泉置到今天六工城的距離是190漢里。
同樣可以旁證敦煌郡到長安距離的記錄,還有《漢書·西域傳》所記的婼羌位置,“去陽關千八百里,去長安六千三百里”[18],那麼陽關去長安當是4500里。如果知道了陽關到敦煌的距離,那麼敦煌到長安的距離也就可以推演了。
這樣的話,現在就有三個數字可以間接證明長安到敦煌的距離。陽關到長安是4500漢里,昆侖障到長安是3890漢里,還有一個是懸泉漢簡的4080漢里。先看後二者,如果將4080計算的起始點看作是懸泉置,那麼,懸泉置到昆侖障的距離是190漢里,懸泉置到陽關的距離是420漢里。
根據《甘肅省地圖集》[19]六工城到懸泉置的直線距離是30千米。190漢里(1漢里415米)約合78.9千米。若以懸泉置為起點,則尚有100多漢里的距離出入。六工城到敦煌的距離100千米多。而漢代的效穀縣城在今敦煌城東17千米的墩墩灣古城[20],則與這一距離比較接近。是不是可以作為本簡道里的起始點呢?
如果按照陽關去長安4500的數字計算,則本簡道里的起始點到陽關的距離是420漢里。以陽關為基點,陽關去敦煌城近70千米(約170漢里),從陽關東行420漢里,則起始點應該在更東的地方。不會在效穀縣,也不會在懸泉置。但是要考慮到《漢書》的距離數字是大約而言的,遠涉大漠、戈壁,道里出入是很大的。
但是本簡還有一個數字,即起始點到漢代冥安縣的距離是210漢里,約合87千米。漢代的冥安縣一般說是鎖陽城,鎖陽城到敦煌城的直線距離是130千米。二者之間差距太大,倒是有一處比較接近。即安西縣的老師兔,這里曾一度是冥安縣的治所[21]。老師兔去今天的敦煌市90千米[22],與墩墩灣古城的距離非常接近漢簡所記的210里。這樣以來,考慮到實際路線的距離,將起始點從敦煌城再向東移17千米,定在漢代效穀縣城(墩墩灣古城)也就比較合理了。
從本簡中出現的到冥安距離,再加上第41簡出現的昆侖障到長安距離,結合二者的分析,將本簡的起始點定為效穀縣是比較合理的。即第1簡所記的道里數是效穀縣到張掖、武威、金城和長安的距離。效谷縣到長安4080漢里,約合1694千米。而通過網際網路1067次火車線路的檢索,現在的西安到敦煌的距離1743千米。通過《中國電子地圖2005》地圖檢索的距離是1785千米。
三個數位一個是漢代的數字,一個是鐵路距離,一個是公路距離,出入在所難免。籠而言之,再進一步將長安到效穀縣的距離定做1700千米怕亦不為過。因為很多數字不太好計算,以唐代的里程計算,網際網路您會發現不同的唐里,唐里有540米、559.8米,也有70唐里合62華里說。數位的混亂可見一斑。究竟採用哪一種演算法比較合理呢?筆者有點犯愁,對漢、唐之時長安到敦煌的距離也就不再考校了。
3、由長安西行的出發地差異
懸泉漢簡中有很多的傳文書抄件是中央簽署的,同樣都是從長安出發西行,而首選地不同。這一點反映了什麼問題呢?這些簡文如:
42)神爵四年十一月癸未
丞相史李尊送護神爵六年戍卒河東南陽穎川上黨東郡濟陰魏郡淮陽國詣敦煌郡
酒泉郡因迎罷卒送致河東南陽穎川東郡魏郡淮陽國並督死卒傳
爲駕一封軺傳 (以上第一欄)
御史大夫望之謂高陵以次爲駕當舍
傳舍如律令(以上第二欄) T0309③:237
43御史大夫譚下渭成以次爲駕當
□□□□給敦煌張掖屬國武威金城 T1610②:60
44)隴西天水金城武威張掖酒泉敦煌□□□□□海□邪東來勃海濟南涿常山遼西上穀郡爲駕一封軺
傳有請詔 外百卌五御史大夫望之下渭成以次爲駕當舍傳舍如律令
T0309③:135A
45)元康元年十月乙巳前將軍臣增大僕臣延年承
制詔侍御史曰將田車師軍候強將士詣田所
爲駕二封軺傳載從者一人傳第二百丗(以上第一欄)
御史大夫吉下扶風廄承
書以次爲駕當居傳舍如律
(以上第二一欄) T0214:45
46)甘露三年四月己未富平侯臣延壽光祿勳臣顯承
詔侍御史曰營軍司馬王章詣部
為駕二封軺傳載從者一人 (以上第一欄)
御史大夫定國下扶風廏承書以
次為駕當舍傳舍如律令 正月丙午過東 (以上第二欄) T1312: 2
以上的五簡,再加上前面已經引用的第40簡共六簡,只是眾多傳文書抄件的一部分,其中可見御史大夫將傳首先下傳的地點分別是長安、渭成、高陵和扶風廄。第40簡由長安出發,去玉門都尉上任,第42簡從高陵出發,第43、44簡是渭成,第45、46簡是扶風廄。
在系統介紹傳文書的一文中[23],共引錄傳文書52條,其中扶風廄(或作右扶風廄4例,應是扶風廄)者10例,渭成(或者胃成、謂成)者5例,高陵1例,長安2例。
如果我們再聯繫到漢代有關廄馬飼料標準的規定就會發現,上述的四個地點,都是非常重要的廄或驛站,類似懸泉置。即這里出現的“長安”是指長安廄(置),高陵、渭成的性質也與後面的扶風廄相同。這條簡文是:
47)制 曰下大司徒大司空臣謹案令曰未央廄騎馬大廄馬日食粟鬥一升菽一升置傳馬粟鬥一升菽一升其當空道日益粟鬥一升
長安新豐鄭華陰渭成扶風廄傳馬加食匹日粟鬥一升車騎馬匹日用粟菽各一升建始元年丞相衡御史大夫譚 T0214:556
這些地點應該是持傳人,首先到達的第一個重要的食宿地點,與其所走的路線應該是緊密聯繫的。從長安西去的路線一般所言有兩條:一條沿涇水北上,一條沿渭水西行。
涇水北上的路線,居延漢簡出土的驛置道里簿,有比較明確的記錄,即E.P.T58:592所記:
48)長安至茂陵七十里 月氏至烏氏五十里
茂陵至置卅五里 烏氏至涇陽五十里
置至好止七十五里 涇陽至平林置六十里
好止至義置七十五里 平林置至高平八十里
……
媼圍至居延置九十里 刪丹至日勒八十七里
居延置至里九十里 日勒至鈞耆置五十里
里置揟次九十里 鈞耆置至屋蘭五十里
揟次至小張掖六十里 屋蘭至氐池五十里
……
本簡文字分四欄書寫,因為左側殘缺,致使義置到月氏、小張掖到刪丹無法連接。這一簡與懸泉漢簡出土的驛置道里簿拼合後,可以將整個由長安北上到敦煌的線路比較完整地連接起來。懸泉簡文是:
49)倉松去鸞鳥六十五里 氐池去觻得五十四里
鸞鳥去小張掖六十里 觻得去昭武六十二里 府下
小張掖去姑臧六十七里 昭武去祁連置六十一里
姑臧去顯美七十五里 祁連置去表是七十里
玉門去沙頭九十九里 ·右酒泉郡縣置十一
沙頭去乾齊八十五里 ·六百九十四里
乾齊去淵泉五十八里
T0214①:130A
《額濟納河漢簡》一書中也有一條類似的里程簡,格式不同,但是與前第48簡高平到涇陽距離有關係,不妨引出,簡文是:
50)涇陽到□百里 涇陽到高平百□ 473[24]
本簡道里以涇陽為中心,是它與第48簡的差異。涇陽到高平的距離在第48簡中作140里,本簡的“百”後可能是“卌”字。
由渭水西行的大致路線是:由長安出發,沿渭水到寶雞東後沿汧水北上,翻過隴山,進入今天的甘肅張家川,沿清水河南可到天水,西可通天水郡所在地平襄。如果說前面地第48、49簡大致構成長安沿涇水北上西通敦煌的路線,那麼懸泉置出土的另一條郵驛道里簿簡所反映的應該是由長安經渭水、汧水翻隴山而進入今天甘肅的路線。簡文是:
51)□至鬱夷卌五里 □□至略陽卅五里
至池陽卅里 略陽至街泉五十五里
池陽至□安五十五里 T0315: 35
本簡松木,長23.1、寬1.7釐米。簡牘完整,只是文字保存的很不清楚。大致方向是從西向東行。其中出現的幾個地名,反映了這一問題。在出現的四個地名中,其中三個地名的位置比較清楚:郁夷在今天寶雞渭水和汧水交匯處,街泉在今天甘肅的張家川縣的張棉驛,略陽在秦安縣的隴城。簡牘記錄55漢里,與圖上距離0.5釐米相符。由之往西可以通道天水郡的郡治所在地平襄(甘肅通渭縣城西)。西漢也有池陽,只是位置在陝西涇陽縣城附近,與簡牘所記郁夷到池陽卅里相差太遠。漢代的30里,約合今25里,地點應在寶雞縣附近[25]。
但是我們如果將“□安”作長安理解,二地之間的距離55里倒是與池陽到長安的距離比較接近。
在明瞭長安西去的路線後,再來看前面所引傳文書的地名問題。從現有的歷史地圖集不難看出,高陵、渭成、扶風廄、長安等地與這兩條路線的關係並不十分明顯。那麼,為啥都是從長安出發的傳文書,起始地點卻不一樣呢?是不是時間不同的原因呢?如同樣是蕭望之簽署的傳文書,第42簡是“高陵”,第44簡是“渭成”;而高陵又偏偏在長安的東北方向。這一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
第二類、與長安鄉里的資料
有關漢代長安城的記錄,比較完整的史書是《三輔黃圖》,漢長安城有八條大街,160多個里第。經過考古調查,已經基本摸清了漢長安城的分佈情況,其中有11個區、8條大街及12個城門。160多個里的里名是什麼呢?先賢利用傳統史書和簡牘資料,也做過一些分析,但是僅僅局限在已經公開發表的資料。本文除收錄已經發表的資料外,還有一些未曾公佈的資料。這些資料對於認識長安里名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關於已有的研究文章,筆者手邊有《漢長安城》,其中對已有長安城里名的研究有總結。不妨轉引出來,“西漢長安城內當不設鄉”,王子今文有里名23個,即:“尚冠里”、“修成里”、“大昌里”、“戚里”、“宣明里”、“建陽里”、“昌陰里”、“黃棘里”、“北煥里”、“南平里”、“陵里”、“函里”、“李里”、“孝里”、“宜里”、“棘里”、“南里”、“苟里”、“有利里”、“當利里”、“假陽里”、“囂陵里”和“敬上里”[26]。
1、通過中央研究院史語所文物圖像研究室簡帛金石資料庫的“長安”檢索,在已公開發表的簡文資料中涉及長安里名的簡文有:
52)長安敬上里公乘臣廣昧死上書 (正面) 153[27]
53)司馬護坐擅召鳩杖主擊留棄市長安東鄉嗇夫田宣坐繫?(正面) 164
54)長安宜里閻常字中允 出 乘方相車駕桃華牡馬一匹齒十八歲駹牝馬一匹齒八歲 皆十一月戊辰出 已62·13
55)正月癸酉河南都尉忠丞下郡大守諸侯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實字子功年五十六大狀黑色長須建昭二年八月
庚辰亡過客居長安當利里者雒陽上商里範義壬午實買所乘車馬更乘騂牡馬白蜀車布併塗載布 157·24A
56)京兆尹長安棘里任□方 弩一矢廿四劍一?牛車一兩 挾持庫丞印封隔 280· 4
57)京兆尹長安南里張延年 劍一 280·8
58)長安囂陵里尹勝 340·34
59)長安假陽里閻月年十一 閻放復致北出 孫昌復致北出 三月己巳南嗇夫入守亭長出五月壬申北守亭長當出 502·2
60)長安有利里宋賞年廿四 長七尺二寸黑色? 甲附三七
61)凡書廿三封合檄一
元延三年五月從史義叩頭死罪死罪義以四月
五日書下自罷其六日幼實受長安苟里李□E.P.T51:416A
以上十簡所包含的里名,在上面引的文章中都可以見到。從中可見已有的里名研究是在綜合所有公開資料的基礎上完成的。而新資料中除與上述里名相同者外,還有一些未曾出現過的里名。
2、懸泉漢簡中出現長安里名的簡文有:
62候丞博移過所應募士長安棘里王豐事已罷歸家
□苛留如律令 米鬥八升 T0405A12
63)左部右曲士長安陰平里王衆 十一月辛巳廩鸞鳥(竹簡)ⅡT0111:201
64月辛巳朔乙酉長安尚恩里 T0114:72
65□長安謁老里趙博病傷寒 T0115·20
66募士長安宜張里刑敞自言兄稚君當責不審縣里王君嚴子功游君弟偉君交錢千三百 (竹簡) T0214:301
67)應募士長安隨昌里段護 婢大女□ 産子三 馬一匹T0906: 3
68兆尹長安張里馮豐年卅五 皁縹 T0317: 60
69三客子長安孝宣里□多成□□錢四百 T1610②:9
以上八簡是懸泉漢簡中通過檢索得到的,其中第62簡的棘里、第64簡的尚恩里在已有的資料中已經出現過,另外的6個里名屬於新見,即:陰平里、謁老里、宜張里、隨昌里、張里和孝宣里。
3、金關漢簡中涉及長安里名的簡文有:
70)京兆尹長安定陵里公乘況遂年卌二 長七尺二寸黑色 73EJT9:24
71)五鳳二年五月壬子朔乙亥南鄉嗇夫武佐宗敢言之北陽曲里男子
謹案弘年廿二毋官獄征事當得取傳里父老丁禹謁言廷移過所
六月庚寅長安守右丞湯移過所縣邑如律令 掾充令史宗 A
三月壬辰不弘以來
章曰長安右丞 三月壬辰 B 73EJT9:92AB
72)從者京兆尹長安大原里賈相年十六歲長五尺黑色 A
莫當 B 73EJT9:94AB
73)長安新里公大夫張駿年卅五長七尺三寸黑色 五月壬子出 73EJT9:98
74)堠妻京兆尹長安長樂 73EJT9:188
75)京兆尹長安長產里公乘蔡福年卅 73EJT9:258
76)京兆尹長安青柳里男子欣 73EJT10:152
77)長安張里□萌年卅八酒泉右農萌嫂□ 73EJF3252
78)長安成樂里張長樂 73EJT10:289
79)長安東章陽里李定 持牛車一兩 弩一矢廿 73EJT22:60
80)京兆尹長安雀昌里公乘張從年廿四 73EJT23:923
81朔丙辰新安鄉有秩文佐義敢言之長安宜平里公乘滿順自言
賢大奴便大婢里小婢宮乳為家私市居延界中謹案順等年爵如書□□□
73EJT24:132
82)地節四年八月十日長安平都里李子宣 A
知責家中見在者□□□ B 73EJT24:566AB
83)長安驤里 73EJT24:907
84)就人京兆尹長安富昌里大夫富充年卅五 73EJT24:954
85)長安長壽里吳常年長七尺二寸 73EJT26:193
86嗇夫武敢言之長安步安里朱遂成自言 73EJT26:236
87)河平四年七月辛亥朔庚午西鄉有秩嗇夫誼守斗食佐輔敢言之中安男子楊譚自言欲取偃
檢與家屬俱客田居延界中謹案譚等年如牒書皆非亡人命者當得取偃檢父老孫都證謁移居延如律令
敢言之七月癸酉長安令 右丞萬移居延如律令 73EJT37:527
88)長安囂陵里常惲年卅三 方相一乘 十一月癸卯兼亭長併入
用馬一匹 73EJT37:997
89)長安大京里王賞年卌字子阿 乘方箱車駕駹牝 73EJT37:1022
90)京兆尹長安囂陵里習萬年五十一長七尺三寸黑色 正月丁醜入 73EJT37:1081
91)長安水上里丁宣年卅五 乘蘭輿車駣牡馬一匹齒十二歲高五尺八寸 73EJT37:1381
92)長安左弋里蔡護年十三字君兄 73J.G.D1S:70
93)長安鄧里王 (削衣) 73.J.G.C274
94)長安宜產里夏利宗大奴初主年廿二 73.J.G.C421
95長安金城里程長實 73.J.G.C530
氐池安樂里□與子
96)長安大昌里陳訢□ A
子□坐前□ B 73.E.J.F145AB
97)長安張里□萌年卅八酒泉右農萌嫂□ 73.E.J.F3252
以上從第70簡到第96簡共27簡,屬於金關漢簡中通過檢索得到的資訊。在出現的27個里名中,同前面重複的里名有:第77簡的“張里”、第88簡和第90簡的“囂陵里”、第96簡的“大昌里”。除去四簡里名,另外的23個里名是在此以前沒有出現的。新見的里名分別是:第70簡的“定陵里”、第71簡的“北陽曲里”、第72簡的“大原里”、第73簡的“新里”、第74簡的“長樂”里、第75簡的“長產里”、第76簡的“青柳里”、第78簡的“成樂里”、第79簡的“東章陽里”、第80簡的“雀昌里”、第81簡的“宜平里”、第82簡的“平都里”、第83簡的“驤里”、第84簡的“富昌里”、第85簡的“長壽里”、第86簡的“步安里”、第87簡的“中安”里、第89簡的“大京里”、第91簡的“水上里”、第92簡的“左弋里”、第93簡的“鄧里”、第94簡的“宜產里”和第95簡的“金城里”。(附表一)
附表一:簡牘文書新見長安里名 里名 簡號 里名 簡號 張里 ⅣT0317③: 60 孝宣里 ⅤT1610②:9 謁老里 ⅡT0115S:20 陰平里 ⅡT0111①:201 隨昌里 ⅢT0906④: 3 宜張里 ⅡT0214②:301 定陵里 73EJT9:24 大原里 73EJT9:94 陽曲里 73EJT9:92 長樂里 73EJT9:188 新里 73EJT9:98 青柳里 73EJT10:152 長產里 73EJT9:258 章陽里 73EJT22:60 成樂里 73EJT10:289 宜平里 73EJT24:132 雀昌里 73EJT23:923 驤里 73EJT24:907 平都里 73EJT24:566 長壽里 73EJT26:193 富昌里 73EJT24:954 中安里 73EJT37:527 步安里 73EJT26:236 水上里 73EJT37:1381 大京里 73EJT37:1022 複陽里 73EJT4.H:58 善居里 73EJF3:131 鄧里 73.J.G.C:274 左弋里 73J.G.東D1S:70 金城里 73.J.G.C:530 宜產里 73.J.G.C:421
通過以上三種檢索方式得到的結果,可以發現:居延新簡中只有1一條簡文,懸泉漢簡僅有8條,金關漢簡卻有27條。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並不僅僅是因為簡牘的基數多少如何,其中居延新簡約8000餘條、懸泉漢簡18000條、金關漢簡12000條。如果按照原來的數量應該是懸泉漢簡的資料比較多,但是,折合比例的話,居延新簡是1/8000,懸泉漢簡是1/2250,金關漢簡是1/440。研究一下,金關漢簡的記錄就會發現,金關漢簡多是出入關記錄。那麼為什麼金關漢簡中有如此多的長安人出入記錄呢?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另一個問題是:西漢都城長安城中的里名,不僅有一字、二字名者,也有三字類似第71簡的“北陽曲里”、第79簡的“東章陽里”。而後者名稱中的“北”、“東”不應該看作是里名的一部分,而應該看作是方位詞,聯繫它出現的位置就會發現。第71簡屬於傳文書抄件,記錄持傳人經過金關時的情況。傳文書由南鄉嗇夫武申請,由長安右丞簽署。第79簡是對出入關人員的單純記錄,記錄出入關的時間、人名,其中的“東”應該與“北”類似。
這樣的話,就會發現第71簡中的“北陽曲里”,實際上是由南鄉管轄的,是不是有兩個“陽曲里”呢?一個是北陽曲里,一個是南陽曲里;第79簡的“東章陽里”文字沒有第71簡清楚,是東鄉的章陽里,還是別的鄉有兩個類似陽曲里的章陽里呢?一個是東章陽里,一個是西章陽里呢?有沒有這種可能也值得注意。
王莽時更長安名“常安”,不僅史書有載,居延新簡中也有簡文反映。以“常安”為檢索物件,會發現兩個里名,即複陽里和善居里。因為王莽時名稱的變更,這兩個里名是不是已有里名的變化,尚不得而知。權作新里名吧。相關簡文是:
98)●詔書長安 縣 更為常安 A
詔書長□更為常安府□□ B EPT59117 AB[28]
99)訾家常安複陽里閻尚 車一兩
肩水候 73EJT4.H58[29]
100)常安善居里大女汪就年二十八子男張年十三
子男元年六 73EJF3131
101)常安善居里公乘汪尚年三十八 十月十一日入 73EJF3133
第三是漢代長安城有沒有“鄉”的問題。前面引文中有一種觀點是“西漢長安城內當不設鄉”。但是從上述所引簡文來看,長安也有“鄉”的設置。如第71簡有“南鄉嗇夫武、佐宗”,第81簡有“新安鄉有秩文、佐義”,第87簡有“西鄉有秩嗇夫誼、守斗食佐輔”,第86簡雖殘,因為有第71可以佐證“嗇夫武”也是南鄉的嗇夫。這樣的話不是長安有三個鄉嗎,一個是南鄉、一個是西鄉、一個是新安鄉。其中西、南二鄉又都是長安右丞簽發的傳。是不是可以說,長安的東、北二鄉是由長安左丞管理的範圍呢?除有方位命名的鄉外,又有所謂的實名鄉“新安鄉”(借用甲渠候官的實名隧、序數隧),恐怕長安的鄉還有很多。據王子今考證:《漢書·王莽傳中》有“長安城旁六鄉”的記載,且可以確定的鄉有盧鄉、東鄉和“建章鄉” [30]。我們所知的長安的鄉,應該是“城旁”的六鄉。王莽書稱“常安六鄉巨邑之都”[31],也許就是長安城加上六鄉。第87簡“長安令”有空格,是省略名字的原因。按照西漢初年的《秩律》記載,長安令為千石之官[32]。結合簡牘文字記錄,漢代長安應該仍是有縣、鄉、里機構的。
上文中提到的已知的六個鄉名,即東、西、南、建章、新安和盧鄉,如果加上推出來的北鄉,長安不就有七個鄉嗎?是不是沒有北鄉呢?為啥沒有北鄉,如何看待這一問題,也值得注意。
第三類、以長安為中心的活動記錄
長安作為西漢時期的都城,長安是漢代社會政治生活的大舞臺,它在社會中具有的重要性自不待言。本文只是想通過簡牘文書的記錄,考察其對地方政府的影響。即通過簡牘文書中傳文書的記載,察看地方官員徭事長安的緣由,觀察長安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這類活動以公差為多,但是也有一部分是屬於私人性質的經營活動。
1、公差類活動 在漢代的簡牘文書中,通過傳文書的記錄,可以發現以下幾種不同類型的活動情況。如:郡上計長安、送徒長安、治傳車和購物。
郡上計長安 上計制度是漢代社會生活中重要組成的部分,“計斷九月”,縣、道上計於郡,郡上計長安(中央的丞相府)。中央以計最考課地方政績。論之者較多[33],不是本文所要涉及的問題。懸泉漢簡中有許多關於上計吏在此消費的記錄,也有一些傳文書抄件,反映了上計吏經過懸泉置和上計丞相府。簡文是:
102)出粟六升以食守卒史孫吉上計丞相府再食東T0216②:627
103)甘露三年十一月辛巳朔乙巳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丞破胡謂過所縣河津遣助府佐
楊永視事上甘露三年計最丞相御史府乘用馬一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直 十一月丙辰東 T0213②:139
104)陽朔二年十一月丁卯遣行丞事守部候彊
奉上陽朔元年計最行在所以令爲駕乘傳奏卒史所奉上者 (第一欄)
敦煌大守賢長史譚
以次爲駕如律令 五月□ (第二欄) T0112②:108
以上三簡,第102簡是懸泉置的粟出入簿,記錄了用粟六升給送上計文書的孫吉提供食物,上計丞相府;第103簡,是傳文書抄件,持傳人是助府佐楊永,上計丞相、御史府;第104簡,是傳文書抄件,持傳人是守部候彊,上計行在所。
三簡之中,上計的場所不同。形成的原因值得注意。是象徵性的、統而言之的場所?還是真正的場所呢?第103簡,傳簽署的日期是25日(乙巳),經過懸泉置的時間是26日(丙辰),敦煌郡甘露三年十一月報當年的上計,次日經過懸泉置,行程應該是比較迅速的。第104簡,陽朔二年十一月戊辰朔,當月沒有丁卯日。同樣有問題的是,陽朔二年十一月報的是陽朔元年的上計文書。時間差一年?釋文中“二”和“元”恐有一處錯誤。後面的“五月□”應是上計吏返回時經過懸泉置的時間,可以大致推想敦煌郡上計吏的往返時間。
“上計吏”的身份,根據傳統史書記載,“上計吏,皆本郡人……是計吏為太守自辟之屬吏不包括朝廷任命之守丞長史而言”[34]。而前第104簡上計吏竟是“守部候彊”,秩應在六百石左右,與郡吏二百石由中央任命的制度似乎也有矛盾。二百石以上吏辟自外郡,簡牘所記又與史書所得得結論有別。
以上是對與上計長安有關簡文所作的簡單探討。相信,將懸泉漢簡中所有上計吏的簡牘作一整理,會有助於清楚上計吏的身份問題。
送徒長安 《漢書·高祖紀》曾有高祖劉邦在秦時以亭長的身份送徒驪山的記錄。漢簡中也有送徒長安的記錄,這類記錄可能與詔所名捕的詔獄有關。詔所名捕,猶今通緝令。簡文有:
106)匿界中書到遣都吏與縣令以下逐捕搜索部界中驗亡人所隱匿處以必得為最詔所名捕
重事當奏聞毋留如詔書律令 179·9
107□敦煌大守詔所名捕雲陽男子□
衣服物色□書條品已□□今遣□ T1813④:5
以詔書的形式緝捕的犯人,若能捕得,自當送到長安。懸泉漢簡所記的徒是否就是詔所名捕之人,尚可以探討。類此簡有二,其中的第一簡“詔獄囚”當無疑。第二簡不是送徒的記錄,只是與收集證據有關而已。
108)黃龍二年正月戊戌朔癸卯敦煌大守千秋長史奉憙守部千人車行丞事謂過所河津遣
廣至長唐充國送詔獄囚長安乘用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正月戊申東
T1310: 213
109)永光三年正月丁亥朔癸醜敦煌大守千秋
屬陳孝辟詔獄囚單武證三輔大常界乘用馬二□ T1309: 17
第108簡,敦煌太守派廣至縣縣長唐充國親自送詔獄囚到長安,傳文書簽署時間是癸卯(6日),戊申(11日)才從懸泉置經過,行程之慢值得注意。
治傳車長安 懸泉漢簡中有兩條簡文特別引人注意,敦煌郡派專人到長安治傳車,難道傳車還要非到長安才能置辦。其中既可以想見長安都城是漢代的政治、經濟中心,又可以想見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傳車都要到長安才能置辦。簡文是:
110)永光三年正月丁亥朔癸醜敦煌長史千秋丞延壽謂過所縣道河津遣淵泉亭長李猛為郡治傳
車長安乘用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月□□□東 T1211: 3
111)河平四年十一月庚戌朔癸酉敦煌大守賢長史譚丞信德謂過所遣冥安庫佐馮慶
治傳車長安當舍傳舍如律令 T0207④:5
敦煌到長安的距離是4100漢里,約合今1700千米。千里迢迢,在長安置辦傳車,再運回來,開銷是多少。按照敦煌郡九個置,每個置有六輛車計算,約有六十輛車,雖說不是一次做成,可見其規模也可以算是浩浩蕩蕩的。
購物長安 類似上述到長安公差的種類還有,購物“市”的行為。有市藥、市上書具、市繕兵物等。自然這些行為,不屬於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限制的部分,“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但是其成本之高自不必說了。相關簡文有:
112 元康三年十一月中為官市上書具長安 456·2
113)建平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壬子敦煌大守永長史臨丞涉謂過所使龍勒少內嗇夫氾政與守部千人古成遷市繕兵物長安
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二人 T0114:50
114李立市藥長安 T0113:84
115)市繕兵財物長安用乘馬二匹當舍傳舍□□從者如律 T1312: 20
116)居延尉史梁褒 陽朔元年九月己巳居延令博為傳 十二月□
市上書具長安 73EJT6:27A
117為郡市長安今遣從吏張武齋衣用逢如昌乘所 73EJT32:24
2、私人去長安 相對於公差性質的種類,私人去長安的活動顯得有點單純,傳文書提供的資訊多以私人的商業活動為主。如:
118)五鳳元年六月戊子朔癸巳東鄉佐真敢言之宜樂里李戎自言為家私市長安張掖界中謹案
戎毋官獄征事當為傳謁移廷敢言之 73EJT10:312A
119□臨□里趙千秋自言取傳為家私市長安謁 73EJT30:209
120□尉史宣平里董充自言取傳為家賣牛長安謹案
縣邑侯國毋苛留止□□□ 73EJT37:774
121……史薛尊歸取用長安與從者□□
……傳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 73EJT30:203
以上四簡均屬於金關漢簡的傳文書抄件,記錄這些人經過肩水金關和他們經過的原因,反映了漢代居延地區與長安的交往和經濟往來情況。從前面有關長安里名記錄的簡文來看,由長安來到邊地居延的人比較多,而第121簡的薛尊“歸取用(物)長安”,無疑是說這些人在居延地區的時間比較長,有時還須要回長安老家取一些用品。這些人的身份有點特別。從宏觀的角度,是不是可以看作是邊郡與都城的關係呢?為啥居延地區的人要到長安進行商業活動,別的地方沒有,至少在懸泉漢簡中沒有出現。難道僅僅是路途遙遠的原因嗎?恐怕還有更深層的原因。關於居延與長安及長安周邊的交往和聯繫,容另文解釋。
小結
以上,我們大體上從三個方面,分輕重、主次探討了簡牘文書中與西漢都城長安相關的資料。這些資料以尚未公開發表的懸泉漢簡、金關漢簡為主。通過對相關資料的整理、分類,重點考察了西漢之時長安到敦煌、張掖的距離,分別是4100、2800漢里;由長安頒佈到張掖的詔書用時不足40天,到敦煌是40餘天。根據已知的詔書傳達到敦煌、張掖的時間,為進一步認識金關漢簡中的“永始三年詔書”提供了更多的資料。
關於長安鄉、里問題新資料的出土,為認識長安的鄉里結構提供了新的資訊,對長安鄉里的認識更近了一步。對金關漢簡中為什麼有那麼多的長安人記錄提出了疑問,為進一步探討長安及周邊地區與邊郡,特別是長安與居延的關係提出了要求。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課題。
以傳文書為中心,考察了漢代地方官員到長安的事由及相關問題。如上計制度的時間、上計的官府、上計吏的身份。充分利用簡牘文書記錄,探討與漢代上計制度相關的一些問題,也是今後應該注意的問題。
附記:本文系參加“南越國遺跡與廣州歷史文化名城學術研討會暨中國古都學會2007年年會”論文,廣州2007年6月。
(編者按:[1]中華書局標點本《漢書》,包括注釋,按照印張的方法計算是270萬字。
[2]《漢書》卷六三,《武五子傳》。
[3]《四庫全書》,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之646第3頁。
[4]《漢書》卷九O,《王溫舒傳》。
[5]《漢書》卷六九三,《趙充國傳》。
[6]懸泉漢簡簡號原作Ⅴ92DXT1611③:39AB,其中“Ⅴ”代表遺址分區,“92”是發掘年度,“DX”是敦煌和懸泉置中文拼音的第一個字母,“T1611”是探方編號,“③:39”是出土層位和本層內簡牘編號。“AB”一般指簡牘的正背面。本文省去類似“92”、和“DX”的發掘年度和拼音縮寫,下同。
[7]吳礽驤:《河西漢代驛道與沿線古城小考》,《簡帛研究(2001)》,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該文使用的起點是敦煌郡治。
[8]胡平生、張德芳:《敦煌懸泉漢簡釋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0頁,持懸泉置為起點。
[9]大庭脩著、徐世虹譯:《漢簡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0頁。
[10]此類簡號參見謝桂華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1987年,文物出版社。下同。
[11]參見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中華書局,1999年版。
[12]大庭脩著、徐世虹譯:《漢簡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1-37頁。
[13]此類簡號屬於金關漢簡釋文,下同。
[14]詔書簡牘圖版可以參見《簡牘學研究》第四輯的插頁。
[15]大庭脩著、徐世虹譯:《漢簡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頁。
[16]胡平生、張德芳:《敦煌懸泉漢簡釋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9—60頁。
[17]王仲犖著、鄭宜秀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18]《漢書》,第3875頁。
[19]上海中華印刷廠,1977年版,第84。
[20]李並成:《河西走廊歷史地理》,甘甘肅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第125頁。
[21]吳礽驤:《河西漢代驛道與沿線古城小考》,《簡帛研究(2001)》,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352頁。
[22]通過北京靈圖軟體技術有限公司與人民交通出版社合作推出的民用電子地圖產品《中國電子地圖2005》,網際網路檢索,檢索基點是敦煌市和老師兔。
[23]張德芳:《懸泉漢簡中的“傳信簡”考述》,《出土文獻研究》第七輯,2005年。
[24]張俊民:《額濟納河漢簡釋文》,簡帛研究網站,2006年12月5日。
[25]中國歷史地圖集編輯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中國地圖出版社,1975年版;《甘肅省地圖冊》,2005年,中國地圖出版社編輯出版。
[26]劉慶柱、李毓芳編,文物出版社版,2003年版,第167頁。
[27]此類簡號見李均明、何雙全編:《散見簡牘合輯》,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下同。
[28]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等:《居延新簡》,1990年文物出版社。此類簡號同。
[29]此類簡號同前,屬於金關漢簡未曾發表的釋文。
[30]本文寫作過程中,曾討教王先生,幸得賜教。
[31]《漢書》卷九九下《王莽傳下》。
[32]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釋文修訂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70頁。
[33]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1990年版,第257-268頁;于振波:《簡牘所見漢代考績制度探討》,武漢大學簡帛網,2005年12月25日;高恒:《漢代上計制度論考——兼評尹灣漢墓木牘<集簿>》,《尹灣漢墓簡牘綜論》,科學出版社,1999年。
[34]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1990年版,第263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587.html

以上是关于常安-簡牘文書所見“長安”資料輯考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