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包山卜筮簡中有一種祭禱名“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見於232~233号(釋文用宽式):
大司馬悼愲将楚邦之師徒以救郙之歲,荊夷之月,己卯之日,五生以丞惪為左尹佗貞:出入侍王,自荊夷之月以就集歲之荊夷之月,盡集歲躬身尚毋有咎。(筮卦)232占之:恆貞吉,少有慼於宮室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以其故説之:举禱宮后土一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举禱行一白犬,酒食;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於大門一白犬。五生占之曰:吉。233
從辭例看,“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無疑是一個祭禱名。整理者把“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讀作“閥”,又引《廣雅》“伐,殺也”之訓。[1]《說文·鬥部》有“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解云“試力士錘也。從鬥,從戈。或從戰省。讀若縣”,何琳儀先生認為此“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就是古文字“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的訛變(“門”訛變爲“鬥”),“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在簡文中讀為“縣(懸)”,繋也。[2]劉信芳先生認爲“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從“門”,“戈”聲,讀為“磔”。[3]史傑鵬先生根據《古文四聲韻》“磔”字古文作“閑”,疑“閑”所從之“木”是“戈”的訛變,“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也許就是“磔”字,從“門”從“戈”會意。[4]按,整理者的意見實際是釋“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為“閥”字之省,而讀為“伐”。殷墟卜辭常見的用牲法有“伐”,多施用於人牲(所伐人牲亦謂之“伐”),偶亦施用於動物,引申之則為祭名。[5]但是春秋戰國文獻中似乎並不見“伐”為祭禱名或用牲名的用例。“磔”是古書中常見的對犬牲的使用方法,把“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讀為“磔”從文義上看是合適的。但是劉先生的説法在字音上有困難,這點史先生已經指出。而史先生認爲“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訛變爲《古文四聲韻》“磔”字古文“閑”,則與何先生認爲“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訛變爲《說文》“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一樣,都缺乏證據。按照何先生的解釋,“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於大門一白犬”的意思就是懸繫一白犬於大門,祭禱大門而如此用牲,似乎也於文獻無征。
古文字材料中,“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除了見於包山簡,還見於戰國私璽“長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 [6]、漢印“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勳”[7]及郭店簡《老子》甲本27號“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其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塞其門”。黃錫全先生根據《汗簡》、《古文四聲韻》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是《說文·鬥部》“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之誤,認爲戰國私璽及漢印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也是“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之誤,[8]和上引何先生的思路適成反向。郭店簡整理者及李零先生都認爲《老子》甲本27號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是“閉”字之誤。[9]彭浩先生和劉釗先生則認爲是“閟”字之誤,讀為“閉”。[10]按,“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在不同的古文字材料中凡四見,看成誤字恐怕是説不過去的。
崔仁義先生把郭店簡“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釋為《集韻·銑韻》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11]按,“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在《集韻》中不但見於銑韻,還見於先韻,兩處皆注云“試力士錘”。根據讀音和字義,這兩個“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和《汗簡》、《古文四聲韻》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一樣,顯然都是《說文》“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的訛體,與楚簡“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無關。
郭店簡《老子》甲本27號“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其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塞其門”,乙本13號作“閟(閉)其門,塞其兌”,他本多作“塞其兌,閉其門”,可知“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的詞義與“塞”相當。多數學者把“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按照“閉”這個詞去理解,文義順暢無礙。廖名春先生說“‘閉’、‘塞’義同,故可通用”,[12]可信。只是對字形的解釋不一致。魏啓鵬先生認爲“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是“閉”字的異構,字形象以戈歫門,會闔閉之意。[13]此說最爲方便,不過還有另一種解釋,如李守奎先生就認爲“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是“閟”字的省寫,從“必”省聲。[14]按,楚簡“閟”字數見,從“門”,“必”聲。楚简“必”字多写作从“弋”从“八”,[15]但包山简中也有写作从“戈”从“八”的。[16]戰國文字中偏旁省寫現象很常見,如戰國竹簡“則”字或作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郭店《五行》13號),或作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上博一《緇衣》12號),“鼎”旁省去下部兩側小點,所以“閟”字的確有可能省寫為“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按照這種解釋,是否可以把其他古文字材料中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講通。
“閟”、“宓”、“虙”皆從“必”聲,而後兩字在古書中與“伏”相通之例甚多,如大家熟知的“伏羲”或作“虙羲”、“宓羲”。[17]如果把“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看作是“閟”字的省寫,則上揭包山簡中的“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字可讀為“伏”。古書所載祭祀用犬牲之法,除了“磔”,還有“伏”。如《周禮·秋官·犬人》“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鄭玄注引鄭司農云“伏謂伏犬,以王車轢之”,賈公彥疏“此謂王將祭,而出國軷道之祭時,《大驭》所云是也”,孫詒讓云“謂磔犬伏於軷壤,以王車轢之而行也”。可知“伏”跟“磔”的區別之處在於後者只是磔之而已,而前者是既磔之,再伏之於軷壤之上,又以車轢之。“軷”是“道”神之祭,如《詩·大雅·生民》“取羝以軷”,毛傳云“軷,道祭也”。《說文·車部》:“軷,出將有事于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樹茅以依神,為軷。”“軷”又謂之“犯軷”,如《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鄭玄注云“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孫詒讓云“‘祖’、‘道’者,道祭之通名,詳擧其禮則曰犯軷……既祭,则驱车輾轢軷壤而行,示无所不踐,行道不遇險難。此於告祭之後,兼示攘厭之義”。軷祭所立之軷壤有時也用於“行”神之祭,如《禮記·月令》孟冬“其祀行”,鄭玄注“行在廟門外之西,為軷壤”,這應該是因爲“行”神、“道”神關係密切的緣故。
上揭包山簡所記是為昭佗未來一年内“出入侍王”能否順利平安而舉行的占卜。出入要過門,所以要祭“大門”;侍王要奔走,所以要祀“行”。由上引文獻可知伏犬之祭有“攘厌之义”,是為了“示无所不践,行道不遇险难”,這和簡文祭禱“大門”的目的是相合的。
按照上引鄭司農云“伏謂伏犬,以王車轢之”,及孫詒讓云“謂磔犬伏於軷壤,以王車轢之而行也”,祭禱名“伏”是從用牲法發展而來,這和殷墟卜辭中祭名“伐”的情況是一樣的。
下面我們對簡文中的祭祀地點試作推測。陳偉先生曾經指出,包山簡中的“行”和“宮行”是指同一神靈。[18]我們還可以從兩個方面對此説法進行補充論證。1,包山簡中祭禱“行”和“宮行”都用“一白犬,酒食”(前者如207~208,232~233;後者如209~211,228~229),祭品完全相同。而且228~229所記占卜日期、貞問事項與上揭簡文都相同,其所祭“宮行”與上揭簡文所祭之“行”理應是指同一神靈。2,上揭簡文中的祭禱計劃是針對“少有慼於宮室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而擬訂,所祭應該都是宮室之神,簡文中的“行”大概是因爲前面的“宮后土”而省去了“宮”字。這樣看來,“大門”應該也是宮中之“門”神。根據《禮記·月令》鄭玄注和賈公彥疏,“五祀”之祭中,“竈”、“門”、“行”的祭祀地點都在宮内廟門之外。如果簡文中對“大門”的祭禱方式果如古書所言——磔犬而伏於軷壤之上(或者再以車轢之)——那麽此儀式應該也是在宮内廟門之外施行的。
戰國私璽“長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之“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是人名,讀法難知。漢印“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勳”之“
文物出版社-包山簡祭禱名“伏”小考”是氏名,可以讀為“宓”或“伏”。孔子弟子有“宓子賤”(《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漢初傳授《尚書》者名“伏生”(《漢書·儒林傳》)。[19]
(編者按:[1]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57頁,注釋458,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2]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845頁下,中華書局,1998年9月。
[3]劉信芳:《荊門郭店楚簡〈老子〉文字考釋》,載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中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107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6月;《包山楚簡解詁》,244頁,藝文印書館,2003年1月。
[4]史傑鵬:《包山楚簡研究四則》,《湖北民族學院學報》2005年第3期,65頁。
[5]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三冊,2335~2344頁,中華書局,1996年5月。
[6]羅福頤主編:《古璽彙編》0734號,文物出版社,1981年12月。
[7]羅福頤編:《漢印文字徵補遺》12·1,文物出版社,1982年12月。
[8]黃錫全:《利用〈汗簡〉考釋古文字》,《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輯,135頁,中華書局,1986年6月。《汗簡註釋》,432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8月。
[9]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16頁注釋[六三],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9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
[10]彭浩:《郭店楚簡〈老子〉校讀》,55頁,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劉釗:《郭店楚簡校釋》,21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
[11]崔仁義:《荊門郭店楚簡〈老子〉研究》,60頁注205,科學出版社,1998年10月。
[12]廖名春:《郭店楚簡老子校釋》,275頁,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6月。
[13]魏啓鵬:《楚簡〈老子〉柬釋》,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227頁,三聯出版社,1999年8月。
[14]李守奎:《楚文字編》,669頁,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
[15]《說文》也說“必”字從“八”從“弋”,但是其篆形及說解都有問題。“必”字本從“八”、從戈柲之“柲”的初文(參看裘錫圭:《古文字論集》,17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楚簡寫作從“弋”大概屬於省變現象。
[16]李守奎:《楚文字編》,55~56頁。
[17]高亨:《古字通假會典》,441頁,齊魯書社,1989年7月。上古音韻部之類與脂類相通的現象並非僅見於“伏”聲和“必”聲,參看孟蓬生《上古漢語同源詞語音關係研究》,191~192頁,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6月。
[18]陳偉:《包山楚簡初探》,167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
[19]《顏氏家訓·書證》引漢《子賤碑》云“濟南伏生,即子賤之後”。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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