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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万昌华:一场偏离了基点的“知识考古”(上)——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一文驳议
内容提要:侯旭东在《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一文中一说关于中国秦代以来是专制主义的“论断”是19世纪末年中经日本传入的;二说该论断是18世纪“个别”的“西方人对中国的歪曲”;三是侯本人开始时已经强调了只对专制主义作词汇传播史的考察,对中国秦代以来的体制本身不做研究,但又在其文章中五次以上指称该论断是西方人对中国历史的“歪曲”与对中国的“偏见”,这些,一是与相关的历史事实严重不符,二是文章在观点上自相矛盾。关于中国秦代以来是君主专制统治的认识,一是中国本土从秦汉时期就有,并且到清代中期一直有传承;二是严复、谭嗣同、夏曾佑等人未经日本直接与西学接触后早于侯文中所说的梁启超等人,对中国秦代以来的君主专制统治进行进一步的详细阐述,这两方面大量的史实都表明了,侯文中的观点不能成立。
19世纪90年代以来的100多年时间里为中国专制政治体制“辩诬”的较知名人物或学派有叶德辉、钱穆、加利福尼亚学派与侯旭东先生。他们当中属后来者侯先生的理论最成系统。近来他有专门的长篇大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发表。[1] 侯先生说的古代实际上是指秦代至晚清,这从其文章的大量引文只是涉及的秦代以来我国政治体制中可以得到证明。
然而,侯先生的大作中有明显的论述失误,也有明显的史实错误与自相矛盾现象存在。下面,我们就将有关问题按照先明显后隐蔽、先简单后繁复的顺序加以揭橥,以让学术界方家们加以明鉴。
一、
读侯旭东先生的长文《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给人最明显的感受是他用了许多中国古代计谋学的一些东西来写作。中国古人在与人辩论时往往用偷换概念的方法[2],或者用“三十六计”中“瞒天过海” 的计谋[3],侯先生的文章中这两方面都有体现。比如关于后一点,侯旭东先生文章自定的论题是“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并且文中一开始也首先 “强调”了,“本文只是对关于中国古代政体及皇帝本性的一种‘论断’的传播、发展历史的剖析。具体说属于词汇史、观念史,泛言之,属于思想史的范畴,并不是对帝制时代二千多年中实际运转的中国统治体制本身的研究”,但是,其却在文章中竟几次自己与自己打起架来,不加论证,违背了学术文章起码逻辑地离题独断专制政治是“亚里斯多德以来的西方人对东方的一种偏见”;称用“这种泊来的论断”“来概括秦代以来的二千年政治时,就等于在替西方人宣传他们对中国历史的歪曲”;并声称清朝末年的“专制政体与专制君主说”“不仅严重束缚了中国学者对自身历史的理解”,“也暗中应和了西方人对中国的歪曲”[4]。(注:以下所引侯旭东的话语皆出自他的文章《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注释)
关于我们这里所指出的前一点,则是侯旭东先生文章中的有意对中国近代思想家与学人们在认识与批判中国旧制度时所用“专制”这一概念的曲解。
为了自圆其上说,侯先生在文章中一开始就讲了“专制”一词在中国传统文献中是专指大臣专制的,与君主无涉。其中写道:“‘专制’一词很早就见于中国文献……《韩非子·亡征》在讨论导致亡国的种种现象时指出‘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后面又说‘出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也,可亡也’。的确,中国传统文献中‘专制’一词并不罕见,但其含义几乎都是指大臣或太后、外戚、宦官等掌管应属于君主的职权,具体又分为受命专制与不受命专制两类,前者是合法的,后者属于擅权,并非用来描述君主,更不是指一种政治体制。”接着他又说,“现在所说的‘专制主义’、‘专制政体’乃是近代引入的新含义,是对西方政治学术语‘despotism’的翻译,‘专制君主’则出自英语‘despot’一词。”
我们认为侯先生以上的论述有以下四点必须指出:一、任何一种被正在使用着的活的语言,它的许多词汇肯定会随着社会的向前推延而发生意指变异的,中文中“专制”一词的所指对象,也肯定不会是从先秦到后来都一程不变地专指大臣。晚清以来,我们都知道“专制”一词已经主要不是指大臣专制而是指的秦代以来的帝王专制了;二、尤其是关于秦代以来的古代中国历史的文献中,涉及“大臣或太后、外戚、宦官等掌管应属于君主的职权”的事情时,并不像侯先生所说的用专制一词。记述或表述此类事情时一般都不用专制,而是要用僭越、擅权或逆篡等贬斥杀伤性更强的专门名词;三、侯旭东先生这里所说的“专制主义”、“专制政体”,亦即其的文章中所激烈反对的中心,其虽然在晚清时才开始对译英文“despotism”暨“despot” 的,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中国政治人物与思想家的此类政治主张,以及对中国秦代以来是实行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认识,其历史却是相当悠久的。尤其是我国思想家对中国秦代以来是实行的君主专制政治的认识,并不像是侯先生在文中所赞同的钱穆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只是“晚清革命派”的提法[5];四、必须承认,晚清学人在表述或翻译中国君主专制政治时用了“专制”一词有局限与失误,但是,这不应该成为侯先生整个地否定中国秦代以来的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借口与因由。
不讲自明,在现实历史学及与之相关的政治学等文科学科的研究中,我们今天关于专制的意指已经不是如以上侯旭东先生所言的指大臣的擅权与越权了。对之进一步展开讲来即,晚清以来,在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与言说领域之内,专制主要就是说的君主专制,是专指秦代以来长期在我国实行的由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包括秦代以后的三省六部制及单一六部制等)、内外朝制度(包括汉代以后的内阁制与军机处制等)、郡县制度(包括汉代以后的州县制、道县制、路县制与行省制等)与乡里制度等构成的君主全控整个王朝与国家的政治体制。这一事实在我国,只要是一般的高中文科学生他也肯定会知道的。我想,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的侯先生,他当然应该更明白此点!
然而,不幸的是侯旭东先生却在此点的认识上有了大的反复。但这不全是他的问题。大概该问题与当年出版的《辞海》一书对“专制”一词的有意识诐解有关。查《辞海(1979年版)》,其在解“专”字之下的专制条时与侯先生对专制一词的解释几乎完全一样。其中说:“专制:独断。《韩非子·亡征》:‘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树羁旅以为党,数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淮南子·氾论训》:‘周公事文王也,行无专制。’高诱注:‘专,独;制,断。’”[6] 另外,《辞海(1979年版)》的增补本在“专”字下有“专权”条,也是举的大臣专权的例子:“专权:独揽大权。《史记·齐太公世家》:‘庆封为相国,专权。’”[7] 总之,作为反映时代思想与文化重要成果的大型语言文字工具书《辞海(1979年版)》,其在解“专”字时,一不列反映时代思想与认识的“专制主义”词条,二在解与之有内在关联的专制与专权等词语时,又尽举大臣专制与大臣专权的例子而不涉及君主专制的事情,显然是在有意回避,是怕犯当时当局最高领导人的忌讳。[8]
为了理解晚清以来专制主要是指秦代以来的君主大权独揽(即独裁)这一词语意指的变异,我们不妨看一下以下的一些事例。比如“书社”,其原来的意思不是如现在意指书店或读书人结成的读书团体。“书社”一词在古代是专指一基层行政单位的。25家为一社,书写社人姓名于册籍,称为书社。《左传·哀公十五年》:“因与卫地……书社五百”。《商君书·赏刑》:“自士卒坐陈(阵)者,里有书社”。再如“修”字,我国在文化大革命之前它的意指完全是褒的、正面的,除了兴建、修饰、编纂、学习、研习之外还有善、美好、修长、挺拔的意思,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它却是一严重罪行的代名词。当时,在身份上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刘少奇,就是因为“修”的罪行被折磨而死的。
候先生文章中讲“现在所说的‘专制主义’、‘专制政体’乃是近代引入的新含义,是对西方政治学术语‘despotism’的翻译,‘专制君主’则出自英语‘despot’一词”,显然,其的否定中国秦代以来有君主专制政治,问题就出在这里。联系候文前面对专制一词的铺垫性解释,候先生这句话里所隐含的内在推论与逻辑很明显,即:一、中国先秦文献中的“专制”是说的大臣专制;二、既然中国先秦文献中的“专制”是专指的大臣专制,而“despot”与“despotism”等英文名词又是用来表达君主专制的,二者不能等同,那么,不就表明中国没有英文名词“despot”与“despotism”等讲的君主专制那种政体了吗!但是,研究中国秦代以来的专制政治问题不与晚清以来“专制”概念所指的具体历史事实相连,而只是把先秦的专制一词限定在只指大臣的范围之后再拿来与英文“despot”对接,像解数学代数式,搞概念与概念之间的互相置换,这还不是历史研究本身。
不可否认,候先生能有这样的推论与逻辑,与晚清时期翻译前辈们有严重失误密切相关。[9] 现在看来,当初,他们表述与君主专制政治有关联的事情或者翻译英文名词“despot”与“despotism”时用了专制一词,并不十分地确切。因为,正是他们当初的用指大臣擅权越权的专制一词来对应英语词语“despot”与“despotism”,为候先生的中国秦代以来并无君主专制政治说,提供了看似有力的理论依据。因此,这里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一下,当初对译以上二英文词汇时,用哪个中文名词会更合适。
著名的《韦伯斯特新世界大词典》(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中关于“despot”的解释是这样:“ 1.原意,最主要的意思是‘主人’、‘统治者’,指一定级别的统治者,例如拜占庭皇帝或希腊教派的主教;2.一个绝对的统治者;拥有无限权力的国王;独裁者;3.像暴君一样处于统治地位的人”。该词典中关于“despotism” 的解释是: “1.由一个暴君统治或支配;独裁;2.暴君的手腕和行为;暴政;3.一个由暴君统治的政治体系、国家等,诸如此类。”[10] 由以上内容看来,虽然像前揭高诱注《淮南子》中的“周公事文王也,行无专制”时所讲的专也就是独、制也就是断,但由于英语词语“despot”与“despotism”都是指的国君独裁统治,用专制一词来与之相对译,显然有欠妥当。当初如果人们真想用先秦文献中的相近词语来对译它们的话,应当用商鞅《商君书》中的“独制”为基础,组成君主独制与君主独制主义来与之相对应,最为合适。《商君书》的《修权篇》中曾明确讲到,“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11] 在这里,“独制”与“独断”都是讲的权由君主本人自己控制。另外,《商君书》通篇几乎都是讲的尊主强主抑臣弱民之意,也可以为用君主独制主义来与英文“despotism”对译提供思想体系上的支持。比如该书的《君臣篇》中又讲,“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君尊则令行”。[12]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晚清时期人们在翻译外语与名词使用上有失误,但他们对中国秦代以来政治体制是君主独制主义(亦即我们今天所常说的专制主义),在对事物的本质把握上却是正确的。比如侯先生在其文章中说中国学者中最早用“专制政体”的概念来概括中国政治制度的是梁启超,时间在1899年。但就梁启超而言,他本人对秦代以来我国政治制度性质的透视与把握,就相当正确。其对中国秦代以来实行的是君主独制主义的认识,可以说达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
梁启超在1901年6月7日的《立宪法议》中曾写道,“立宪政体”与“专制政体”的本质区别在于能否以“民权”来有效限制“君权”;“立宪政体,
亦名为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为无限权之政体。有限权云者,君有君之权,权有限;官有官之权,权有限;民有民之权,权有限。故各国宪法,皆首言君主统治之大权及皇位继袭之典例,明君之权限也;次言政府及地方政治之职分,明官之权限也;次言议会职分及人民自由之事件,明民之权限也。我中国学者,骤闻君权有限之义,多有色然而惊者,其意若曰:君也者,一国之尊无二上者也,臣民皆其隶属者也;只闻君能限臣民,岂闻臣民能限君?臣民而限君,不几于叛逆乎?”[13]
由梁启超进一步成系统的上溯,中国历史上揭示出我国自秦代起所实行的体制是“despotism”,亦即是晚清学人所说的君主专制政治(或称为君主独裁)者,可以上推至秦汉时期。并且秦汉以后对之进行批评者也没有间断。基本上是历代都有,下面仅举其要者。
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述:秦代秦始皇时期的侯生与卢生就在私下里议论时说过秦始皇“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依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还记载说,“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听事,群臣受决事,悉于咸阳宫”。
魏晋时期认识到当时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并对君主专制政治深恶痛绝的有嵇康、阮籍、鲍敬言等人,他们提出过“君主要‘静’”、“君主要去‘我尊’、‘我强’”,[14] 以及无君而治的思想与政治主张。鲍敬言甚至明确讲,古者无君胜于今世。
唐宋元时期对秦代以来的君主专制政治进行直接批评的主要有《无能子》的著者、朱熹、邓牧等人。
据考证,《无能子》的著者曾登士籍,后避乱遁世,湮姓埋名,是位淡泊名利、愤世嫉俗之人。其认为君主政治是万恶之源。比如,《无能子·严陵说》中蔑视王权,认为所谓的帝王尊严毫无价值,帝王称谓是硬性编造的,“夫强名者,众人皆能为之”;况且天下甚大,“十分之中,山岳江海有其半,蛮夷戎狄有其三,中国所有,一二而已”;更不用说,他们都“嗜欲未厌,老至而死,丰肌委于蝼蚁,腐骨沦于土壤,匹夫匹妇一也,天子之贵何有哉!”[15]
朱熹对君主专制政治进行批评,最有代表性的语言是他对学生黄仁卿提问的如下答问:当黄仁卿问为什么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易之,原因何在时,朱熹回答说,“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且如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只此一事,后世如何肯变!”[16]
邓牧生活在宋元之际,其在《君道》中对君主专制政治进行批评时认为专制君主们是“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夺人之所好,取人之所争”,“竭天下之财以自奉。”又由于在此体制之下各级郡县官吏均是专制君主的帮凶与爪牙,邓牧因而在《吏道》中进一步提出了“废有司,去县令,听天下自为治乱”的政治主张。
明清之际的黄宗羲、顾炎武与唐甄等,他们在批评中国秦代以来的君主专制政治方面则达到了那个时代的峰巅。
黄宗羲的有关言论主要在其的《明夷待访录》一书之中。其在该书的《原君》篇中写道,“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17] 该书的《原法》篇中则写道,“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秦代以来的“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18]。
顾炎武批评君主专制政治的有关言论主要在其的《郡县论》一文中。它由九个短篇组成。在批判秦代以来的君主专制时,顾炎武其中的一些提法上与黄宗羲有相似之处。比如其在《郡县论(一)》中写道,“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为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如此,守令不得以残害其民矣。不知有司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率此不变,虽千百年,而吾知其与乱同事,日甚一日者矣。”[19] 顾炎武在《郡县论(三)》中则写道,“夫养民者,如人家之畜五字然:司马牛者一人,司刍豆者一人,又使纪纲之仆监之,升斗之计必闻之于其主人,而马牛之瘠也日甚。”[20]
唐甄在明清之际批评君主专制政治三人中是最激烈的一位。其在《潜书·室语》中写道,“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暴骨未收,哭声未决,目眦未干,于是乃服衮冕,乘法驾,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忍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21] 很显然,虽然唐甄这里在字面上讲的是要治狱处理秦代以来的各帝王其人,但实际上是否定与抨击的君主独裁与专制这种政治制度。
从上述明清之际有关内容中可以看出,黄宗羲在反君主专制的理论上吸收的前人的思想最明显。比如,他《原君》篇中的“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提法,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翻用的邓牧《君道》中的“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夺人之所好,取人之所争”,“竭天下之财一自奉”等话语。所以指出此点是想说明,由此表明,在整个秦代以来的“经典专制时代”里,反君主专制的思想在我国内部一直是有传有承的。
总之,关于此点,侯旭东先生的文章中在引用了陈旭麓先生的“近代中国的民主不是从黄宗羲等人的思想直接孕育出来的,乃是由转述西方思想及其政制为起点,是在西方民主思想传入之后才去追溯中国固有的民主思想”的一语之后,认为清末中国关于秦代以来是君主独裁与专制政治的思想也是从外国(日本)“接受与传播”的说法,显然与以上我们所举的历史事实不相符。按照侯先生的逻辑,近代民主思想既然是引进的,那么秦代以来的中国君主“专制说”必然也是引进的了,但是,在实际上它们二者之间没有这样的必然相联关系。
[1]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载《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关于加利福尼亚学派,参见石涛、毛阳光写的会议综述《中国传统经济的再评价——中国经济史论坛会议纪录》(http://www.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16,2004年11月10日访问)其中有这样的记述:“弗兰克、彭慕兰,还有王国斌,他们形成了一个加利福尼亚学派,是研究中国史的。比较起来,王国斌的研究是比较谨慎、稳妥和全面的,……他认为中国绝不是专制主义。”
[2]比较著名的事例是孟子的用雪与玉,来与白颜色进行互换。参见《孟子·告子上》,其中有孟子如下的一段偷换概念的话:“告子曰:‘生之为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欤?’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欤?’曰:‘然。’(孟子接着问道:)‘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
[3] 关于“瞒天过海”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孔干等:《三十六计古今谈》,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该书在讲到瞒天过海一计时这样写道:“它用在军事上……是一种利用假象,掩盖真实意图的计谋。”
[4]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第5页;第27页;第28页。
[5]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页。
[6] 《辞海(1979年版)》,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29页。
[7] 《辞海(1979年版)增补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年版,第9页。
[8] 据《辞海(1979年版)》的前言,最初是毛泽东于1957年提出重新修订《辞海》的,它的内容编定是在1965年(见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前言第1页)。大概1979年正式出版该书前进行修改时,专制一类的敏感条目都未作改动。
[9] 据侯旭东先生在其文章中讲,最早将中国秦代以来的政治体制译成“专制政治”的是日本人何礼之。对此说,本人有保留。
[10] 《韦伯斯特新世界大词典》(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纽约 1994年版,第374页。 其中关于despot 解释的原文是:“1.orig., a title meaning “master”,applied to certain classes of rulers,as Byzantine emperors or bishops of the Greek church 2.an absolute ruler;king with unlimitied powers;autocrat 3.anyone in charge who acts like a tyrant”。 其中关于despotism 解释的原文是:“1.rule or domination by a despot;autocracy 2.the methods or acts of a despot;tyranny 3.a political system,state,ect.dominated by a despot ”
[11] 《商君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5页。
[12] 《商君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2页。
[13] 梁启超:《立宪法议》,《饮冰室合集·饮冰室文集之五》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2页。
[14] 有关的更详细分析论述,可参见刘泽华等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修订本)》,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4-305页
[15]有关的更详细分析论述,可参见刘泽华等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修订本)》,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83-384页
[16][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134,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18页。
[17] 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3页。
[18] 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7页。
[19] 《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页。
[20] 《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3页。
[21] 《潜书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30-531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0/531154.html
以上是关于君主制度-万昌华:一场偏离了基点的“知识考古”(上)——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一文驳议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