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张小军:自贡历史上的盐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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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张小军:自贡历史上的盐业市场


盐都自贡,位于四川盆地南部,临近贵州和云南,从汉代以来就出产井盐,明清时期是中国西南最大的食盐产地,自贡的名称就来源于当地两口著名的盐井,即“自流井”和“贡井”的合称。盐业是这个地方经济的基础。
一个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与资源对于该区域的经济体系有着重大影响。自贡作为以盐这种地下矿产资源的生产和销售而兴起的经济区域,近代以来,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套以盐业为核心的市场体系与制度。那么,自贡的地方市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市场?这种完全建立在“盐”基础上的市场体系其微观机制是怎么样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类型的市场?这些问题使得我们不得不以一种“广义市场”的观念来思考。
自贡盐业的广义市场中包括了经济(资本)市场、政治(资本)市场、社会(资本)市场、文化(资本)市场和象征(资本)市场,更重要的是:经济市场(本文不作讨论)的表现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其他市场,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为其他市场主导和取代,甚至成为其他市场的“外部因素”,为其他市场服务。在这里,很多经济学的法则失灵,“看不见的手”让位于“看得见的手”。

政治市场表现为不同政治(权力)资本转换和再生产的时空。在政治市场中,权力是互惠、再分配、交换的对象,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权力。国家权力的市场直接制约着盐业市场,甚至使盐业经济市场成为权力市场的服务平台。中国历史上,国家权力管理盐市场的盐政与盐法虽然历朝历代都有所区别,但是归纳起来,一般可以分为专卖制、征税制两种。专卖制是由国家直接经营食盐的销售,征税制是由商人经营,政府则向商人征收盐税。
盐税占政府税收的很大一部分,盐税的征收是通过“引岸制度”来实现的,其核心内容可以用“分场分岸,按销定产”这两句话来概括。即按行政区划,以产盐所在省为主兼及相邻省区来规定食盐销区(销岸)。各大盐区设盐场多少、销量多少、销往什么地方都有详细的规定,而且食盐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还必须具备国家盐业管理机构开具的纳税凭证(盐引)。
从清代到民国,自贡盐场生产的盐,其销售区域大概可以分为五个部分:附场票岸、计岸、保边计岸、边岸、济岸。其范围大概包括了今天四川、贵州绝大部分以及云南、陕西、湖北、湖南等地区的一部分。自贡的盐因其行销区域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票盐和引盐两种。票盐指只能在自贡周边地区(附场票岸)进行销售的盐,票盐必须在指定的盐垣(仓库兼市场)储存和销售。引盐是自贡盐场供外销其他引岸的盐,一般都为大规模的灶户所产,就近设立盐仓存储,由盐务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在盐的销售和运输方面,晚清时期(187—1911年)四川盐业实行官运商销,由政府设立官运局运盐,然后再由商人进行销售。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四川军政府实行“破岸均税”,废除官运,实行自由运销。1914年后,仍旧恢复原有的引岸制度。1915年到1935年,自贡盐的运销先后实行有限制自由贩运、派税包商、认商制等制度。这一时期,四川军阀割据,所谓的包商、认商都是与四川军阀官僚有密切关系的商人。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逐渐取代了军阀控制四川的政治经济,撤消地方军阀控制的盐运使署,由川南盐务稽核所接收盐务行政,改称四川盐务管理局。为鼓励盐的销售,废除了认商,增加运盐商户,重新分配运额。抗战爆发后的1938年,川盐济楚,即将四川的井盐销往以前只能淮盐(海盐)销售的湖北、湖南地区。为了统一调配食盐供应抗战后方,自贡的盐全部官收,鼓励生产,实行“统制自由”制度。1942年后,政府又实行盐专卖,规定盐业“民制、官收、官运、官销”。当时官销业务规定采取公卖店的办法,但由于私盐泛滥,根本无法推行,所谓“官销”不过是一句有名无实的空话。1946年以后,废除了专卖,盐运业务,但还是局部实行盐的官运、官收。
以上可见,长期以来盐的运输与销售都是围绕国家权力进行的,为什么这种制度几经改变,还能维持良久呢?在政治市场中,政府将食盐这种极为有利可图的特殊消费品的区域经营权通过各种方式出售给少数商人,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盐商凭借政府授予的独占地位,通过高额利润的获取以及通过走私逃税等途径获得暴利,同时通过“报效”、“捐款”等途径实现与政府官员之间的私人交换和酬谢。这样,自贡盐场的盐商们能够在这种僵化的体制下获得相当大的权力,国家对于盐业的严密控制与盐商在投资、交易上的较大自主性同时并存,盐商与国家之间既有共谋与合作,也有冲突与斗争。
政治市场对于经济市场有着重要影响,布尔迪厄的市场观点将资本、权力作为市场的重要特征,“市场上的资本分配反映着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的等级体系”。在研究中国转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钱颖一也认为,传统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是对经济人和其产权而言,政府不受制度的约束。如政府可以随意增加税种,提高税率;又如政府可以任意干预经济活动,限制交易。虽然实际情况远远比这要复杂,但也正说明了市场的政治属性和政治资本的存在,进而说明了政治市场的普遍存在。不仅仅在传统时期,就是在现代也一样,虽然西方自由市场经济的本质意在剥离政治市场,减少国家对于市场经济的干预,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贡的传统盐业市场本来就是一种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社会权力、文化权力与象征权力之间的动态权力结构,而政治权力的交换市场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

社会市场表现为社会(关系)资本转换和再生产的时空。马林诺斯基在库拉研究中阐释了围绕社会关系的交换。格尔茨关于集市经济的研究通过对摩洛哥一个小镇集市的民族志调查,发现市场中的信息收集、谈判和交易都是与各种社会关系紧密联系的,如市场中存在着各种庇护关系等等,可以说,社会关系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市场。此外,阎云翔对中国东北下岬村礼物交换体系的研究,则为我们呈现一个中国村庄中礼物交换的文化规则和实践中的运作逻辑,即村庄中社会关系的建构和再生产过程。这些都可以使用本文提出的社会市场概念来解释。社会关系资本的市场直接制约着盐业市场,甚至使盐业经济市场成为社会市场的附庸。
近代以来的自贡盐业市场中,袍哥是参与其中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盐业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这些社会关系的资本市场而得以形成和运行的。袍哥是哥老会在四川地区的俗称,取《诗经》“与子同袍”之意,表示兄弟情意,又称“汉留(汉流)”,以示汉人的反清宗旨。关于哥老会的起源,学术界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如认为其起源于清末分布在川黔地区的啯噜会,还有学者认为是天地会的分支等,但是众多的研究者都确认了晚清哥老会组织具有一定反清秘密会社性质。
清末至民国时期,袍哥在四川地区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以袍哥为主的四川同志军参加了保路运动和辛亥革命,并立下了汗马功劳,“传檄而动,瞬即汇为洪流,此伏彼起,以浩大声势,威胁满洲政府者,实赖有哥老会之组织,发挥其传播运用之力”。据四川广汉的一位袍哥大爷回忆,这时的袍哥红极一时,被称为“点点红”,即是说,只要你加入了哥老会就算走运。又称为“袍哥翻身”,人人都想当袍哥,广汉袍哥的人数比过去增加了几十倍,城乡各地,新增了很多“公口”。此后,袍哥这种从辛亥革命之前被清政府镇压和钳制的秘密会社组织逐渐成为公开的、广泛分布的基层社会组织,四川各地的城乡都有其“公口”、“码头”,大部分成年男子都是其成员。
袍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五种有高低之分的等级,即“仁、义、礼、智、信”五个辈分。参加仁字号袍哥组织者以地方士绅为主,义字号以商贾为主,礼字号则较多匪盗、地痞和士兵,智字号多为贫苦农民、手工业者、船夫、车夫,信字号人数不多,是下九流者,即流民阶层,所以智和信字号的袍哥组织很少,绝大多数袍哥都是仁、义、礼字号的。故当时有“仁字号一绅二粮,义字号买卖客商,礼字号又偷又抢,智字号尽是扯帮,信字号擦背卖唱”之谚。这种袍哥组织的等级制反映了参加者的社会地位分层和市场特点。
自贡地区出现袍哥组织是在清代咸丰和同治年间,这时由于川盐济楚,自贡的盐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盐业工人数量激增,由下河(对川东重庆一带的俗称)来了一个袍哥名叫涂昆山,开西北堂码头,组织了仁字从善会。随后自贡的袍哥组织不断发展,通过不断“栽培兄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袍哥。袍哥组织在人数规模扩张的同时,也不断地分化,重组及另立码头。光绪二十年,自流井地区大坟堡邻近的王竹溪就在大坟堡、凉高山等地区,另立仁字号码头,称为“集贤会”。从善会无法阻止,双方交涉结果,从善会承认集贤会向朝天寺方向发展,不能到仙滩,更不能上自流井正街。两会的关系类似宗族间的总祠和支祠一样,从此自流井地区的仁字袍哥分成了两个码头。辛亥革命后,四川袍哥组织进入迅速发展时期,贡井方面仁字联合起来组成了同仁社,舵把子是黄象权,下面划分为四个公段共计24个码头。后来,贡井地区也建立了义字号组织即孝义会。
各个袍哥组织都拥有各自的势力范围和管辖区域,势力遍及自贡的大小城镇和乡村,盐商和盐工中很多人同时也是袍哥。清末战乱和土匪的频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袍哥组织壮大的影响因素,因为对乡镇及市场的管理,都只能由一个具有权威的民间社会组织来施行,以填补清末政治经济危机导致的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衰败。于是袍哥成为乡镇实际上的权威,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以弥补官方管理体制的不足,起到第二政府的作用,俗称“皮管街”。
在自贡地区,袍哥组织控制了许多市场领域,如盐业中的盐运等,袍哥组织向盐商和盐工收取各种规费来维持运作,如果有不服从者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和威胁。例如自流井的王爷会,是釜溪河运盐橹船的行会组织。民国十五年(1926),袍哥组织“孝义会”的舵把子(首领)、自贡地方法院的法警队长陈泽龙,看见橹船每运盐一载,王爷会就可以抽收香钱一次。于是千方百计挤进了橹船公会,充当会首,接着又用很低的价格接顶橹船。当时橹船多到3000只左右,一般船户实行挨次轮运,来维持业务的平衡,但陈泽龙的橹船却有优先承运的特权,每年轮载次数在八次以上。而其他一般船户一年也难得轮到一次,只有被迫把船转让给他,许多真正以此为业的船户,则因此而失业。
帮会和行会于市场的情形很普遍,但是如此巨大的袍哥组织覆盖在自贡盐业市场上则是不多见的。这样一种社会资本的市场,同时也与政治资本市场复合在一起,对整个市场的经济资本转换起着重要的作用。反过来,经济资本市场也影响着政治和社会资本市场的存在。

文化市场表现为文化(信息)资本转换和再生产的时空。近代自贡盐场的各种社会组织如行帮等经常举行自己行业的会节,以积累和交换地方的文化资本。例如庙宇、庙会、书院等信仰和仪式空间(例如围绕牛的各种仪式)承载了文化认同、伦理价值的互惠和符号权力再分配的功能。盐商和其他地方精英通过各种地方会节与仪式、信仰和书院教育将文化资本“商品化”,以进行转换和再生产,在这个过程中,官府、商人、民众实现了一种共谋和合作,以如此一种文化市场安排控制着盐业经济市场的运作。
自贡盐业中,牛的符号价值和文化资本十分重要,因为从盐井中提取盐卤(推卤)基本上都是使用牛力,因此牛的使用解决了不少人的生计。所以每年十月初一(据说是牛王的生日)都要举行祀典。当时自贡盐场的牛推户、牛车夫自发组织了“牛王会”。每年十月初一定时祭祀牛王,在庆典牛王生日之时,一切费用都由盐商包干,自贡盐场的盐商们将他们发财致富的原因归结为牛王的保佑。

自贡最大的盐商家族王三畏堂在大冲头正面的高山边修建了一座牛王庙。庙内除供奉牛王外,还有财神和火神,各有泥塑的神像。每逢祭祀,庙里张灯结彩,鼓乐喧天,大办牛王会。王三畏堂的总管和它所有井、灶、视、号的掌柜都穿戴翎顶袍褂,坐着轿子前来祀神,看戏、办酒席。如果牛疫流行,还要请道士在庙内诵经打醮。不仅盐商与盐工,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地方官员也参与牛的神圣化仪式,自贡当时地区属于富顺县管辖,所以富顺的县官在每年立春之时,就要举行迎春大典,把纸糊的“春牛”迎接回衙门,并把泥做的小牛放入“春牛”的腹中,然后将泥牛分送盐井和盐灶上,盐商们便将此泥牛供奉在神龛之上,说此方法可以保佑牛只健壮。上述仪式活动形成了文化资本的生产和转换空间,即形成了文化市场。这一文化市场不仅促进了盐业经济市场的运行,还对经济市场的秩序形成了重要的文化安排。
除了举行各种信仰仪式以外,自贡盐商历来非常重视教育,热衷于捐资助学,将理想的追求和声望等文化资本的建构与盐业市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并行的文化资本市场。清末的自贡仅书院就有五所:炳文书院、旭川书院、三台书院、育才书院、酌经书院。大盐商王三畏堂的发家人王朗云,于清朝咸丰、同治年间(1851—1862),在自流井附近的板仓坝修建其祖祠——玉川祠,规定以祠堂族产收入的盈余,在祠内开办义学。后来,清政府废科举兴学校,义学扩大为私立树人两等学堂,兼收外姓学生。王三畏堂的子弟王作甘、王禹平等人先后留学日本,深受日本教育熏陶,羡慕日本国富民强,又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以学堂为基础成立了树人中学。民国时期,自贡地区的许多中学、小学都是由盐商捐资兴办并管理的,其运转经费也是盐商提供的,如著名的蜀光中学、剑南中学、旭川中学、育才小学、自贡市立师范学校等。
从盐商余述怀创办旭川中学的例子中,可以理解盐商对于文化资本如声望的重视。余述怀对于东场(自流井)盐商兴办蜀光中学,很不服气,与西场(贡井)的盐商商量,也要在西场办一所中学,取名旭川,愿意承担所有经费,并自告奋勇去找盐务管理局局长缪秋杰,以获得政府支持。据说其热心兴办旭川中学的原因之一是要让他的儿子余厚钦当校长。作为回报, 1943年,他在旭川中学修建礼堂一座,命名为“剑霜堂”。剑霜系缪秋杰的别号,意在讨好缪秋杰。1946年,余述怀又捐款400万元,修建四川大学工学院试验馆,后来被命名“述怀馆”。他曾经扬言:“我现在有井、有灶、有学堂,将来还要办黄埔。”可见,井灶加学堂的两种市场并行,相互促进,盐商通过建立文化资本,其目的是利用文化资本如社会声望来交换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因此同样是一种文化的商品化、符号化的实践。

象征市场是一种意义和认知的市场,表现为象征(意义)资本转换(包括交换)和再生产的时空。象征市场中尤其表现为各种资本的转换性生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象征市场是最重要的生产性市场,盐商们通过象征资本再生产,进行各种资本和市场的转换和生产。市场中的盐商同样也是儒商、官商、善人,亦反映出不同资本的复合形态和传统市场的复合性。
在自贡盐业市场中,象征市场进行的“市场象征再生产”的一个典型例子是解放初期国家将原来的盐业市场完全收归国有的过程:先把经济市场转变为象征市场,然后通过认知的象征资本再生产,再转换为政治市场,从而使国家权力顺利进入经济市场,最终完成了市场转型。
1949年12月5日,自贡市解放, 12月19日,军代表杨寿山进驻川康盐务管理局,接管自贡的盐务管理和地方政权,盐业的传统市场结构逐渐被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所取代,在这个过程中象征市场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张小军曾经分析了土改中地权的象征资本再生产,认为当土地的经济产权被象征化地“误认”为地主的土地时,原来的产权经过象征性的生产而改变了本来的产权意义,于是土地作为“地主的土地”这样一种象征性的产权可以被没收,并成为贫下中农或集体的财产。在自贡盐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盐”的各种相关产权被象征地界定为“国有”之后,通过一系列的仪式和运动,国家一步步完成了象征产权的再生产与转换过程,所有的盐权最后都为国家所有。
这个过程首先是对于市场中各种“封建势力”,即各种行会、帮会组织的政治清除。清末到民国时期,自贡盐场的盐垣(票盐市场)一直由数十家“垣商”控制,“历时百年,根深蒂固,是一股巨大的封建势力”。因此,杨寿山决定予以取消。虽曾发生“垣商”及从业人员聚众请愿,“但在他义正辞严的开导下,很快平息,并未酿成事端”。
除了盐垣外,自贡盐场的盐仓和盐灶星罗棋布,运盐下船,无论板车或抬运,均各有帮口,划分势力范围,相互不能侵犯。杨寿山下令废除社会关系的人为界限,根据盐量的多少来统一调配运力。就这样,各种市场的控制权被从象征着“封建的”行帮手中转换到了国家手中。
盐业市场中的私盐问题是一个清代和民国长期没有得到根除的政治、经济问题,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反走私群众运动,把城乡居民发动起来,普遍建立群众缉私小组,搜集走私情报,抓私贩,堵私漏,查私源;对制盐灶户,实行联保连坐。制盐工人吃盐实行就灶食盐、按量纳税,经过持久不懈的工作,到1950年年底,私盐就已经绝迹”。通过将私盐问题政治化、象征化,国家彻底解决了中国盐业历史上从来没有真正解决的私盐问题。
在肃清了各种“封建势力”和违法乱纪等现象后,国家开始对自贡盐业进行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1950年自贡盐场最重要的一项合营就是对久大盐业公司的合营。政府进行了大量投资和派遣国家干部参加久大的经营管理,发动职工进行有步骤地改革,“私方有职有权,感到满意”。政府还逐步要求其他盐商也加入公私合营中来:
先由川南盐务管理局向资本家征求意见,有的已经拖得精疲力尽,濒于破产,愿意走公私合营的道路,而部分势力较大、占据一方、有厚利可图者,则反对合营,还有一部分人心存疑惧,顾虑重重,消极观望。经过党和人民政府用各种方式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逐步认识到政府投资加强管理,合理裁井调整设备,不仅防止浪费对生产有好处多而且资方也有利可图,最后都表示同意公私合营。
在上述过程中,“资本家”与“地主”作为一种象征意义被赋予在各种各样的产权与资本上,资本家与地主代表着反动、剥削、压迫、封建等;工人、农民则代表着进步的、被剥削的、被压迫的和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交换过程中负责定义和分配这些意义属性,即国家通过象征资本的再生产与再分配,全面的将市场纳入国家的治理范围,并且这种象征性治理技术一直保留至今。
解放后,国家通过象征市场的生产,改变了人们对盐业经济市场的认知和意义的诠释,最终完成了对盐业市场的收归国有的社会主义改造。盐作为生活必需品被赋予了权力(咸之权);而权力此时又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权之咸)。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民众都不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想象。直到今天,这种丰富的想象正在继续通过改革开放的“市场化”释放出来,变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难看到,象征市场的再生产仍在延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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