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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沈志华、李丹慧:当事人的回忆录就要这样写
阎明复回忆录,人民出版社出版
当事人的回忆录无疑是历史研究必不可少的主要史料来源之一。齐世荣先生曾在谈回忆录类私人文件的史料价值一文中专门讨论个人回忆录(含自传、自述、自订年谱等)的直接史料价值及其缺陷和局限性,分析得非常到位。个人回忆录所提供的史料价值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写作时是否能够尽量克服由记忆误差、个人情感、现实感受、政治倾向所带来的种种缺陷和局限。在这方面,人民出版社推出的阎明复回忆录是近年来少有的优秀作品。
洋洋90万字的阎明复回忆录,读起来轻松愉快,收获颇多。我们作为专门研究中苏关系的历史学者,特别关注该回忆录究竟提供了哪些过去未曾披露或语焉不详的史料。通读下来发现,阎老这部回忆录的价值的确不菲,其中令人感兴趣的细节比比皆是。
回忆录记载,1948年冬天,苏联在哈尔滨帮助东北民主政府建立了一个亚麻厂,派来13名专家。同时,为了帮助中共建立空军,苏联派来两个航空师,以培养和训练中国的飞行员。
战后斯大林关注东北问题,并在撤军前后极力支持中共占据东北,但为避免引起外交纠纷,苏联多是通过贸易方式或转手朝鲜向中共提供各种援助。这种看法在学界大体取得共识,不过,阎老提及的事情却未曾听闻。援建工厂和派遣两个航空师,苏联采取如此大的动作,若作者记忆不错,那么对于我们所作斯大林在1948年底开始根本转变对华政策的结论,又增加了两个典型案例。
回忆录记载:1957年11月莫斯科会议期间,苏方对中国代表团特别是毛泽东本人的礼遇在苏联历史上是空前的。毛主席每次从住的那个沙皇的寝宫到乔治大厅开会,赫鲁晓夫都到寝宫门口去迎接,然后他总是让主席走在前面。每次开会时,毛主席和赫鲁晓夫大约提前一分钟,差不多同时进入会场。当毛主席在会议大厅一出现,全体都起立鼓掌。会议开始前,毛主席第一个就座,其他人随其后就座,会议结束时,毛主席第一个起座,其他人跟着起立,所有领导人都站在原地,等毛主席和赫鲁晓夫先从大厅走出去。
这些细节进一步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即到1957年底,中共与苏共在社会主义阵营的地位已经是平起平坐,而毛泽东本人的威望和影响已经超过了赫鲁晓夫。
回忆录记载,1958年5月中共召开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中央很重视关于这次会议文件的对外宣传工作,委托对外联络部部长王稼祥过问此事。王稼祥指定由中办翻译组和新华社对外部的郑葵等人,一起把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文件译成俄文,由姜椿芳和我(阎明复)定稿。5月23日,王稼祥打电话,要翻译组和郑葵到他办公室,他还把正在参加会议的师哲也请了来,共同研究会议文件俄文译文中的疑难问题。在谈到关于"Культ Личности"一词如何翻译的问题时,师哲说,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他请示过刘少奇,刘少奇说,"Культ Личности"是贬义词,应该翻译成"个人迷信"。后来又请示毛主席,毛主席说,只能译成"个人崇拜",不能译成"个人迷信"。但也有一些翻译仍把这个词译成"个人迷信",这样,就形成了"个人崇拜"与"个人迷信"两种译法并存的局面。师哲还提醒我们,两个月前,毛主席在成都会议上说,个人崇拜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我们不是崇拜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吗?对斯大林正确的东西还要崇拜。对于他们,我们必须崇拜,永远崇拜,不崇拜不得了。另一种是不正确的,不加分析,盲目服从,这就不对了。因此,你们在翻译正式文件时,必须译成"个人崇拜"。
阎老曾作为翻译人员三赴莫斯科,参加了1960年9月的中苏两党会谈、10月的26国共产党和工人党文件起草委员会会议、11月的81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在这部回忆录中,作者根据中国的档案材料,详细披露了1960年9月中苏两党会谈的过程及内容。
这些材料,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尚未解密,中国当时领导人的年谱、传记等文献中引述不详,在我们所搜集到的俄国解密档案文献中也告阙如;只有一份来自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统一社会党档案馆的材料,简要记录了9月17日、19日和20日三次会谈的内容。可以说,这部回忆录是对中苏两党此次会谈情况的首次完整披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一,以交代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叙述历史事件的发展过程为主,很少做评论。这样做,就抓住了回忆录最本质的功能。读者,尤其是作为研究者的读者,最想知道的就是当事人所经历的事情及其当时的感受,而作者事后(写作时)对这些事件的评论往往是多余的、不必要的。
第二,以本人直接参与和经历的事件为主,较少讲述自己未曾在场的事件,或做冗长的背景描述。即使为了说明情况而少量引用相关人员的回忆,也都明确指出自己不在场或听说的。这样就给读者留下了一种强烈的现场感,读来可信。
第三,作者是许多重大事件的参与者或旁观者,而对于这些事件的回忆,作者大多参阅了相关的档案文献(其中有些就是他本人记录或起草的),从而避免了由于个人记忆误差而造成的舛误。这一点尤为重要,凡有条件这样做的当事人写回忆录或自传,均应如此。
当事人通过其个人感受对当时的场地、语境和景况的描述,可以使呆板的档案文献所描述的历史场面鲜活起来
在中苏关系的历史研究中,这种私人文件式的回忆史料显得尤为重要。其主要原因在于档案文献不足。因此,口述或回忆史料的功能首先是可以弥补档案文献之缺乏,同时,与档案文献相比,当事人通过其个人感受对当时的场地、语境和景况的描述,一方面可以帮助研究者对档案文献进行解读,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呆板的档案文献所描述的历史场面鲜活起来。在研究中,经学者的考辨,把档案文献与口述史料结合起来,就会使二者相互印证,相映生辉。
读过阎明复回忆录,我们感到,当事人的回忆录就要这样写,出版社也应该多出版这样的回忆录。当然,在研究中如何使用这些史料,如何参照档案文献和其他史料进行考证、对比,那是史学工作者的责任。何兆武先生讲过,"回忆录不是学术著作,也不可以以学术著作视之","学术著作要有严格的客观根据,绝不能只根据作者个人的主观印象。而个人的回忆录恰恰相反,它所依据的全然是个人主观印象和感受,否则就不成其为个人的回忆录了"。我们对此颇有认同,因为了解到个人回忆录的这一特征,不仅不会妨碍学者使用回忆录,反而有助于学者正确地使用回忆录。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2015年8月10日第20版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中国近代史-沈志华、李丹慧:当事人的回忆录就要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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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0/539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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