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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王朝初定,人心浮动。而江南地区的反清复明思想十分普遍,各种斗争也是此起彼伏。清朝统治者为了打击江南地区的士绅势力,相继兴起了通海案、哭庙案和奏销案,这三起案子被称为清初江南三大案,具体情形如下:
通海案:顺治十六年(1659年),郑成功率军北伐,攻克镇江,直逼江宁,但最终兵败远去台湾。局势平定后,清朝下令追查投降郑成功的人,一律以“通海”罪论处。当时的金坛县令任体坤趁机诬告之前联名控告自己的10名儒生,意图公报私仇。后案件查明,10名儒生得以释放,但通海案却远未平息。清朝为防止郑成功卷土重来,严查牵涉人员,历经数年,涉案人员近于千人,魏耕、祁班孙等人先后被捕,或被处死,或被流放。其间被冤枉者,也不在少数。
哭庙案:顺治皇帝驾崩后,全国各地府衙皆依照礼制设立灵堂进行哀悼。鉴于吴县县令任维初贪污营私,且不顾百姓死活强征赋税,金圣叹起草了《哭庙文》,与百余名文人前往苏州灵堂,向巡抚朱国治控告。朱国治当即下令逮捕了倪用宾等五人,后又将金圣叹作为首犯逮捕,加之以惊扰灵堂,意图谋叛的罪名,最终,金圣叹、倪用宾、沈琅、顾伟业、张韩等十八人被判处死刑。哭庙案很明显是一件用以打击江南地区文人士绅的冤案。
奏销案:顺治年间,江南地区欠缴赋税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一方面,由于战乱的影响,生产恢复还需要时间,另一方面也存在士绅故意拖欠的情况。康熙皇帝即位后,为清理这种积弊,将办理欠税和官员任免相联系。江苏巡抚朱国治借题发挥,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抗欠赋税的士绅全部登记造册,上奏朝廷严加惩处,共牵涉士绅13000余人,奏销案于是全面爆发。康熙皇帝派韩世琦经办此案,实行严苛政策。涉案士绅除了被逼迫交清赋税,还被免去功名,甚至被投入监狱。有能力还清者尚好,没能力还清者境况极惨。奏销案牵涉面很广,对江南地区的士绅造成了沉重打击。
总的来说,清初江南三大案的爆发都是清朝统治者用以打击反抗势力、维护自身统治的手段。无论是郑成功的北伐,还是士绅的抗欠赋税,无疑都给清朝统治者提供了清洗江南地区的正当理由,因而可以想见,其间的借题发挥、冤假错案必然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