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约法之争”的两个问题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胡汉民-“约法之争”的两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约法之争”的两个问题
“约法之争”是1931年蒋介石与胡汉民之间为是否要召开国民会议、制定“约法”而发生的一场争执,以蒋介石强硬地拘禁胡汉民收场,结果引发了国民党内的轩然大波,影响时局甚巨。关于“约法之争”的研究,早期集中于基本过程与胡汉民的立场。[①] 其后有学者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资料,对蒋介石在争执中的表现有所补充。[②] 台北“国史馆”所藏“蒋中正总统档案”(即原“大溪档案”)中有“事略稿本(民国16年至37年)”部分,系有关人员直接从蒋介石的日记、函电中摘录相关内容(主要是与军政事务有关的部分),再配合历史的发展线索,整理出的类似“年谱”的资料长编。在1931 年的“事略稿本”中,较多地引用了“约法之争”前后蒋介石的日记、函电,而且“事略稿本”完成后,经蒋介石过目。这批档案的开放,为研究“约法之争”提供了新的资料。
一、吴稚晖等人的作用
蒋介石何以最终决定用拘禁胡汉民的方法解决争端?新资料显示,吴稚晖等国民党元老对他下决心起了重要作用。
“约法之争”开始于1930年底,由于胡汉民与蒋介石均不肯让步,矛盾日益激化,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1931年2月中旬,蒋介石失去耐心,在日记大骂胡汉民,其中有胡汉民“专欲使人为彼傀儡,而彼乃暗出主张,私心自利,颠倒是非,欺罔民众,以遂其图谋不轨之欲。虽危害党国,亦所不顾,是其投机取巧,罔知廉耻,诚小人之尤者也。”“胡氏真小人,实属不可共事者也。” “破坏党国,阻碍革命,阴险小人,终不自悛”。 [③] 2月18日蒋介石赴汤山“闭户自省”,考虑对付胡汉民的办法,力图“深思熟虑以保持大局则幸矣”。 [④] 但蒋尚未最后决定采取什么手段。
21日,蒋介石再到汤山,“考虑胡汉民破坏党国之阴谋,叹曰,周公之于管、蔡,石碏之于石厚,孔子之于少正卯,皆出于不得已也。”[⑤] 蒋在这里提到的都是历史上大义灭亲的著名事例:西周时,周公以武力镇压自己弟弟管叔、蔡叔的反抗;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杀死参与谋反的儿子石厚;孔子诛少正卯。蒋的感叹表明,他此时已有对胡汉民下毒手的想法。
考虑到断然对胡汉民下手,必然会引起政坛的动荡,蒋介石在动手之前须要征得党内支持者,尤其是元老的元老同意。蒋介石在2月24日一早,蒋先约见李石曾、吴稚晖,“商对胡汉民阴谋事”。吴稚晖说了些什么,蒋没有详细记载,只写道,吴所云“颇有政治见解”,“对党国,对大局,对政治,对人民,惟稚晖先生之言甚当也。”[⑥] 从前后的逻辑看,吴是赞成扣胡汉民的,甚至在蒋点明之前,已先向蒋建议此法,正好让蒋有了“从善如流”的机会。
四天后的2月28日晚,蒋介石拘押胡汉民。当天的“事略稿本”记载如下:
晨,在汤山考虑大局。……下午,吴敬恒、李石曾、蔡元培等来汤山议事。晡,公手书致胡汉民函,劝其悔改自新,以利党国。 [⑦]
这段记载应该是可靠的:蒋在当晚正式拘胡之前,再次征询了吴稚晖等元老的意见,对照24日蒋曾与李石曾、吴稚晖见面商讨对付胡之办法,“稚晖先生之言甚当”,更可证吴是拘胡的策划者之一。
吴稚晖等人在国民党内部的斗争中,始终站在蒋介石一边,协助其度过了不少难关。而在对付同样是党内元老的胡汉民时,吴稚晖等人的帮助更显得重要。
拘押胡汉民后,激起的反对声浪超过了蒋介石、吴稚晖的预期,西南出现了新的反蒋联盟,召开国民会议也遇到巨大的阻力。国民会议召开的前一天,5月4日,国民党中常会决定,敦劝胡汉民出席国民会议,而吴稚晖再次劝导蒋介石“屈尊”去见胡汉民。“事略稿本”记载如下:
吴敬恒(吴稚晖—引者)劝公(蒋介石——引者)往访胡汉民,公从之。始相见似甚不悦,继则互相含泪,谈十五分钟而回。公谓吴氏曰,访胡一事,为余一生之至难能的事,但访谈以后,自觉欢慰,忍人之所不能忍,耐人之所不能耐也。吴氏亦甚称之。[⑧]
这段记载显示,蒋介石感到去见被拘禁的胡汉民,是“一生之至难能的事”。在见胡前后,他都与吴稚晖晤谈过,且以吴的主意为主意,对吴的称许也十分在意。更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吴稚晖很深地介入拘胡事件。
当然,吴建议蒋去邀胡参加会议,是明知胡不会接受而进行的一场具有公关性质的表演,目的在对公众显示蒋的宽宏大量与胡汉民的心胸狭促。
二、蒋介石对事件的善后
蒋介石并不鲁莽,他预感到拘禁胡汉民后,可能会引起反对声浪,故对如何善后也有一定安排。3月1日晨他再四考虑胡案,叹曰:
今日之胡汉民无异昔日之鲍罗廷,余前后遇此二奸,诚一生之不幸也。鲍使国民党徒受恶名,而共产党受其实惠,今胡则使国民党受害,而彼个人自取其利。鲍使国民党革命破坏而不能建设,胡则使国民党革命阻碍而不能统一,谤毁政治,反对外交,阻碍税法,搁置要案。鲍使国民党法律制度陷于散漫,割裂不能运用,胡则使国民政府与行政院隔断,必欲以五院牵制政府,而且使各种法律不能久存,随时更改,以便其私图。彼实以鲍之倒乱反革命之手段而用之于本党,其罪恶诚不容诛也。中央监察院之密提弹劾案,固其宜哉,余昨日以直言函告者,实欲为保全耆硕计,未审彼肯觉悟否耳。[⑨]
这里,除了继续罗织胡的罪行以增自信外,新提出“监察院之密提弹劾案”作为扣胡理由,通观关于“约法之争”的史料,均未提及监察院曾有对胡汉民的弹劾案,如真有此案,蒋不会不公开此支持其行动的“法理”依据。但细察觉之下,吴稚晖、李石曾等人均是监察委员,在争执中站在蒋一方,建议拘胡,如胡不肯辞职(从“未审彼肯觉悟否耳”一句可知,蒋此时尚不能确定胡的态度),则由他们提弹劾案强制胡出局,或许是蒋通盘计划中的一着棋。幸而当天上午,蒋由汤山返回南京,得知胡汉民已提出辞职,便称“依法转陈中央常会解决”。[⑩] 弹劾案可以免提。
蒋介石为防止引发政局的混乱,故要采取措施,稳定局面。反对的声音最容易来自与胡汉民关系密切的两个地方:立法院与广东。立法院由胡一手创办,广东是胡汉民的故乡,关系盘根错节。
1、立法院方面。2月28日晚,蒋即“考虑安定立法院人心之方法。”在做了安排后,3月2日他首次在国民政府纪念周上报告约法问题,指责胡挑起“约法之争”,并称胡已“引咎辞职”。上午国民党开中常会临时会议,在京中委皆列席,讨论了“胡汉民辞去国民政府委员,立法院院长本兼各职案”,议决准胡辞职,并选任林森为立法院院长、邵元冲为副院长。当时林森尚在国外,邵元冲与蒋关系极为密切,可以填补立法院的权力真空,协助蒋介石安抚立法委员。
3月3日晚上,蒋介石宴请立法院全体委员,说明胡汉民辞职经过,特别强调:“此完全为胡同志个人之主张关系,而于立法院各委员则毫无关系,请各同志谅解此意,俾我中国政治进入轨道,不为个人情感而牵涉整个政治也。”[11] 对胡汉民的旧属下既安抚,又威胁。
胡汉民被拘后,血压升高,在汤山晕倒,消息传出,对蒋介石极不利。他十分感慨:“胡氏之病,是渐积而成,其血压常高,非一时突涨也,乃竟有人藉口于此。呜呼,吾人不经意之处,故往往落人后也。” [12] 因闻立法院有人欲借胡病作宣传,蒋介石特手撰对立法委员“告诫文”,不许其轻举妄动。立法院是胡汉民亲手所建,立法委员多由胡选定,但蒋介石制敌先机,成功地化解了立法院内的反对声浪。
2、广东方面。蒋介石3月1日正午即电告古应芬、陈铭枢、陈济棠:
中央昨密提弹劾展堂(胡汉民-引者)案,大意谓本党遵奉总理遗教,召集国民会议,此为历年以来本党无数同志牺牲生命,无数国民忍受损失所得之结果,尤为自兹以后我中华民国能否确保和平统一,永免战祸之唯一关键。凡我同志,宜如何精白乃心,一致拥护。乃胡汉民同志以立法院院长之地位,独持异议,对于国民会议之职权,妄欲有所限制,尤坚不欲有训政时期之约法,谓国民会议为求中国之统一与建设,不当议及约法。殊不知无约法则军阀得藉以反抗中央,何能求统一,无约法则人民之生命财产无由保障,又何能言建设。总理革命乃不欲民国元年参议院之约法,而非不欲训政时期之约法。胡同志既知总理遗教,开国民会议为求中国统一与建设,而竟不欲有约法,是真曲解遗教,利用遗教自欺欺人也。三年以来,为统一与建设而战,数十万将士,不畏艰险,断头流血,无所悔者。为和平统一求确实之保障耳。今欲为一劳永逸之谋,使国内不再起战事,惟有速订一全国人民公守之约法,而国民会议实当尽此重大之责任。今坚不欲有约法,且限制国民会议之提议,是欲总揽立法大权于一已,藉便任意毁法造法之私图,而置无数同志与国民之牺牲于不顾,是不但摧残革命既得之成绩,且欲引起有约法与无约法之纠纷,重贻党国百年无穷之祸患。胡同志身负党国重任,而越位失职,不自检束,一至于此。且胡同志最近之言论举措,多足阻碍革命之进行,如廖案为本党重大未决之案,胡同志乃庇护援引廖案嫌疑人,将益引起本党无穷之纠纷,尤难姑息坐视。倘再不加检举,何以谢党国而安人心等语。对于此事,中(蒋自称一引者)无法处理,惟从保全耆硕,消弥纠纷方面以谋妥善。兹胡同志亦已呈请辞职并愿仍留首都,闲居休养,未知中央同人能否照准,当再奉告。总期公私两全,党国无损也。兄等有何高见,尚希示复。[13]
古应芬时任国民政府文官长,陈铭枢系广东省政府主席,陈济棠任广东编遣区特派员,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三人是决定广东趋势走向的关键人物,且都与胡汉民有着特殊的关系。蒋在信中再次以根本不存在的“弹劾案”来罗织胡的罪行,显然是要用来说明自己拘胡的“合法性”,消弥广东方面的敌意。同时,蒋介石又写信给黄居素:
国民会议约法案与庇护廖案嫌疑犯事,中央对于胡展堂同志已提弹劾,中正在负责调解,刻胡已自动辞职,中央当可照准。中对此事力主缩小范围,勿使扩大,以安人心,请转告真如(陈铭枢—引者)兄亦照此进行,俾得消弥纠纷以安党国。粤中各友对此案态度如何,盼随时电告。 [14]
黄居素(1897-1986年),祖籍广东嘉应州(今梅县)。1927年后担任过南京国民政府农民部长、立法委员,此时任中央银行董事、广东省政府委员、中山县(模范县)县长,与陈铭枢关系密切,从其经历中,看不出与蒋有何特殊的渊源。蒋给黄居素写信,是其政治斗争中常用的手段——直接给接近敌方的一些中下级人员写信,以示“特别信任”,既分化了对手,又培养自己的眼线。
3日,蒋又单独致电陈铭枢,“告以中央要员一致团结,对展堂(胡汉民一引者)引咎辞职皆以为理应如此也。”[15] 这也是蒋的策略之一,将对手分别对待,分化之,瓦解之。
蒋介石虽预感到可能会遇到反对,但似乎反对者的能量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4月28日,蒋介石听说孙科、王宠惠已从南京赴上海,“受胡汉民之主使,与改组派之离间”,希望在粤另组政府,以图“推倒中央”。他一面表示“余以镇静处之而已”,“余仍以小事视之,惟思设法打销其阴谋也。”另一面又亲自拟定致陈铭枢、陈济棠电稿,“说明公私利害”。[16] 此电产生了一定效果,当天陈铭枢等人离开广州,脱离反蒋活动。
但另一些人的反蒋决心甚坚。古应芬等4位监察委员4月30日公开弹劾蒋介石,两广将领随后通电拥护,限令蒋48小时内下野。5月27日,反蒋派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次日成立国民政府,与南京彻底对立。由“约法之争”,拘禁胡汉民引发出国民党的一次大分裂。
从“事略稿本”中蒋介石所记与“约法之争”有关的文字,大致可以看出蒋在“约法之争”的起初并无拘禁胡的打算,吴稚晖等人对蒋采取拘禁胡汉民的行动起了重大作用。拘胡之后,蒋稳定局势的努力方向是对的:主要是针对胡汉民影响力很大的立法院与广东,他成功的控制了立法院,但并未能制止广东的大举反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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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代表著作为周聿峨、陈红民:《胡汉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
[②] 见杨天石:“‘约法’之争与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事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③] [③]台湾“国史馆”藏档案。案卷名:蒋中正总统档案;资料类别:文物;区分:稿本;内容:事略稿本,1931年2月15日。台湾“国史馆”正在陆续将“事略稿本”出版。与本文相关的部分分别是《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9)》(民国十九年十月至二十年一月)、《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0)》(民国二十年二月至四月)、《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1)》(民国二十年五月至八月)。本文注释仍以原始档案为准。以下引文,只注“事略稿本”与时间。
[⑦] “事略稿本”,1931年2月28日。
[⑧] “事略稿本”,1931年5月4日。
[⑨] “事略稿本”,1931年3月1日。
[⑩] “事略稿本”,1931年3月1日。
[11] “事略稿本”,1931年3月4日。
[12] “事略稿本”,1931年3月5日。
[13] “事略稿本”,1931年3月1日。
[14] “事略稿本”,1931年3月1日。
[15] “事略稿本”,1931年3月3日。
[16] “事略稿本”,193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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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1/540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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