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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李鸿章外交思想新论
李鸿章外交思想新论作者:刘世华
李鸿章主持清末外交近30年,其主导思想是争取和局。就外交实践而言,他彻底失败了,但就思想本身来说,李鸿章的和局思想是他的洋务自强思想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积极性,不应随着外交实践的失败而一同抛弃。因为政治外交相为表里,李鸿章外交失败首先是中国内政不修,而后才是他个人的失误。
一
1870年李鸿章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开始接手清朝外交。
此时,从国际形势上看,列强用军事外交强行与清廷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一进入国际大家庭,就付出了丧失主权的代价,这就注定了她在新世界里被强食、被宰割的境地。从国内看,清政府经过一场历时14年的内战,国力消耗殆尽,原有的制兵彻底垮掉,新兴的军事力量还在建立,国家积贫积弱。在如此严酷的情势下,腐败的清朝统治者竟毫无警觉,战争的硝烟还没散尽,条约的墨迹还没晒干,就在“同治中兴”的狂喜中做起了太平天国的美梦,说半部《论语》即可退敌,反对任何新生事物。
与他们相反,作为中兴功臣的李鸿章却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欧洲各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东北,闯入中国边界腹地,凡前史之所未载,亘古之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合地球东西南北九万里之遥,胥集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19、页44。)”在这样的变局面前,中国人无从参照历史,更不能叩问祖先,所以也不能盲目地把列强看成“夷人”,把他们的侵略看成“犯顺”。任何无视现实的强硬作法,都可能带来更加不幸的结局,因此他极不赞同不顾实力的盲目战争。他对两次鸦片战争中的主战人物很不以为然:“既穷今世始末,林、僧二公(林则徐、僧格林沁),逞一时之愤,几毁全局,谋国者可不深长思耶?”在他看来,“百战百胜不若不战而胜,尤为驭外良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1、页10。),即使有实力也不能轻易言战,更何况中国在变局面前面临的是陌生的敌人!
1874年,他在著名的《筹议海防折》中,全面地论证了中国在变局中所面临的危险处境:“今则东西海域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往来自如,麕集于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事器机之精,工力百倍,弹炮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页10—11。)”面临如此的变局和强敌,“中国向用之弓矛、小枪、土炮,不敌彼后门进子之来复枪;向用之帆蓬舟楫、艇船、炮划,不敌彼轮机兵船,是以受制于西人。”因此,“居今日而曰攘夷,曰驱除出境,固虚妄之论,即欲保和局、守疆土,亦非无具而能保守之也。(《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19、页44。)”李鸿章完全撇开了义愤和狂言,实实在在地指出:“战守无具,不能不以和,允为御侮长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0、页25。)”李鸿章对时局的清醒认识,是形成他和局思想的根本原因。
许多评价李鸿章的人都感叹他的负责精神和忍受攻击诽谤的耐力;假如不是这样,他的和局外交思想也许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而不会有艰苦的实施过程。当时的中国顽固守旧势力极其猖獗,任何违反祖宗成法的举动都要受到攻击,何况李鸿章要和洋人言和,更免不了成为攻击的靶子。可他却以大局为重,把这一切置之度外,明确表示:“千古变局,庸妄人不知,而秉钧执政亦不知,岂甘视其沉胥耶?(《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6、页37—38。)”当有人讥讽他喜谈洋务时,他说“鄙人喜谈洋务,以致冒险负谤,……公等可不喜谈,鄙人若亦不喜谈,天下赖何术以支持耶?(《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8、页27)”在这里,李鸿章不仅具有众睡独醒的超群意识,而且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使命感。他指责那些不顾实际、空喊战伐的言官,在这个时候“去报仇雪耻,决一死战,则大磺芒硝,一剂立毙”,其结果必然是使国家蒙受更多更大的屈辱。他一再表示,“身握疆符,身忧国计,所不敢出此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页17。)”事实上清末哪一次对外战争不是以弱抗强,战败赔款让利,又哪一次不是李鸿章这样的人出来收拾残局呢?所以李鸿章说:“鄙人不敢轻言战伐,非为津沽自全计,乃为大局安危计。(《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2、页18)”从实力上看,李鸿章是中国最有资格言战的人,但他恰恰又是危机感最强的人。评价李鸿章的外交思想,决不能忽视他这种勇于负责、敢于任事的精神。这是他不顾众怨,坚持实行和局外交的内在因素,在当时的环境里,并不是每一个有识者都敢把自己放在火山口上,任凭顽固派诽谤攻击的。特别是外交领域,同洋人谈和,更不是一般人所能担当的(曾国荃“不敢与闻”中法战争“和议”就是一例)。因此,我们总结李鸿章的一生,不管他有多少失误,他在历史上的燃烧作用还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二
和局,对中国而言是制订和承认条约,并严格遵守;争取和局,是在遵守条约的基础上,通过外交手段避免卷入战争。在当时,和局是不平等的,取得和局需要付出代价;人们正是据此认定李鸿章争取和局的思想就是卖国思想的。然而,评价历史人物和事物,必须联系当时的历史环境和条件进行才是。那时中国处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就连不平等的和局也不是现成的,还需要在利害不同的侵略者之间周旋,小心翼翼地利用他们的矛盾,以避免随时可能爆发的战争。李鸿章自己对和局的理解是,“明是和局,必阴为备战,庶和可速成而经久”(《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4、页16。),其备战一层即蕴含了积极争取的意义。事实上,李鸿章几十年的外交,折冲樽俎,历尽艰辛,甚至到了“真堪痛哭”的地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8、页1),就足以证明李鸿章为争取和局付出的努力。如果争取和局就是卖国,就是恭手让利于列强,他就不必靠备战来求和局了。另外,李鸿章不断用军事作外交的声援,也说明和局来之不易,如在日本侵台事件和中法战争中,都曾调兵遣将,以武力声势作为谈判时讨价还价的资本。
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和局是有代价的,但战争代价更大,李鸿章选择了和局。和局也不是消极等待就有的,不想被拉下河去,难道不需付出反抗的力量吗?所以我们应当承认李鸿章争取和局不完全是被动的、消极的,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李鸿章的思想中,和局——自强——御侮是三位一体的,争取和局仅仅是这一思想体系的一个前题。在一般意义上,国与国的关系,和平是永久性的,战争只能是一时的以国力为赌注的冒险。就当时的中国来说经不起连绵的战争。这不仅因为她同西方在物质实力上的差距,还因为她将因此失去学习西方、力求自强的机会。所以李鸿章说:“处今时势,外须和戎,内须变法,若守旧不变,日以消弱,和一国又增一敌矣。(《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2、页20)”过去都认为李鸿章这里说的“和戎”是对外投降,“变法”是镇压农民起义。实际上,李鸿章在此说明了“和局”与自强的关系。如果只求和局。不同时变法自强,摆脱弱者的地位,“和一国又增一敌”,还得再付出“和”的代价。相反,假如“中国诚能以其闲暇,选将练兵,通商裕饷,造船简器,内外同心,切实经理,何尝不可争雄于各国?(《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5、页23。)”为此他一再强调“外交之道与自强之谋相为表里”(《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5、页23。)。在他看来,和局与自强紧密相关,如果有安定的社会环境,又切实改除旧弊,学习西法,中国就能反弱为强,就能与各国争雄于世界。能自强,中国就会有明天,不能自强就永远洗涮不了今日的耻辱。为了维护这个大目标,他不惜付出和局的代价。“今以抚恤代兵费,未免稍损国体,渐长寇志,或谓起兵端,无论胜负,沿江沿海縻费奚啻数千万?以此区区收回番地,再留其有余,陆续筹备海防,忍小愤而图远略,抑当事诸公之用心欤!往不可谏,来犹可追,愿我君臣上下,从此卧薪尝胆,力求自强之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4、页29—30。)”这里,李鸿章进一步明确了他倡导和局的目的是自强,而且所谓“忍小愤而图远略”,即有退一步进两步的寓意:和局是退了一步,自强御侮则是进了两步。如果我们刻意强调和局付出的代价,必然会忽略他这一思想的积极成份,从而能得出相反的结论。事实上,被强行推入近代的中国,面临的正是能不能跟上时代大潮的选择,而不是一战一役的得失。李鸿章把自强作为中国的出路,刚好适应了时代的要求。当李鸿章把和局与自强联系在一起时,说明他的外交思想已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
由于和局背后的自强召唤,李鸿章的外交活动都以自强为宗旨。日本吞并琉球,国人群情激愤,公言讨伐日本,李鸿章则坚决反对:“目前兵船未备,饷源尤绌,刚尚难用,只有以柔制之,而力图自强,为日后张本。(《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9、页2。)”把张本的希望寄托于自强,体现的仍是忍而待发的用意。对于开放通商,李鸿章向来不很在意,他认为中国受不受欺侮,不在于开多少通商口岸,而在于国力是不是强大,如果中国能够发奋图强,有力量和各国竞争,即使全部口岸开放通商,也不会丧失主权利权。他力主朝鲜开放,当有人以朝鲜开放后会不甘心于属国地位而加以反对时,他大不以为然,认为“中国诚能练兵防海日图自强,不独朝鲜弱小,不敢藐视,即西欧大国,亦未尝不敬而畏之;若不图自强之策,然终恐不能自立,亦何在乎属邦之从违?(《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1、页43。)”在他看来,不能自强,自身都难保,又何谈宗主国的虚名呢?因此李鸿章近30年的对外交涉都在保和局求自强。1884年《李福简约》签订,战争之患有望化解,他高兴的心情跃然纸上:“从此保境息民,练兵简器,徐图自强,天下幸甚!(《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9、页51。)”甚至到了甲午战败、马关议和的前夕,他仍坚持自己的思想:“但能力图自强之计,原不嫌暂屈以求伸”(《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9、页47。),期待以自强来洗涮耻辱。
的确,在李鸿章的御外交涉中,不免有丧失主权的时候,但其思想本身是无可指责的。中国承受着不平等条约的压力,对外没有平等的国际地位,对内没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在这样的处境下,不暂忍屈辱就没有和局,没有和局就难以变法自强,无自强则永无雪耻之日。李鸿章说:“毒蛇螫手,壮夫断腕,不断腕则毒螫难消也。(《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3、页46。)”这句话恰当地反映了李鸿章思想中的和局、自强、御侮三者的关系。也许正是和局背后的自强进取性,李鸿章的对外交涉明显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为了争取赖以自强的和局,宁肯“忍小愤”、“断腕”,从而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妥协性;另一方面,他又不肯丧失主权,只要力所能及,必力争到底,又表现为坚决的斗争性。比如,秘鲁虐待华工,李鸿章不顾各种压力,完全站在民族的立场上,保护华工的利益。妥协和斗争是一对矛盾,而在李鸿章的对外交涉中,这对矛盾往往交叉出现,甚至表现在同一问题的处理中,从而使李鸿章也显得那么矛盾,那么复杂。但是,如果我们全面了解了李鸿章的和局外交思想,对这个矛盾就不难理解了。
尽管李鸿章对自强御侮满怀期望,并不遗余力地投入自强运动,但他仍有极强的忧虑感。他担心自己勉强争得的和局不能被充分利用,尤其担心日本会首先强盛起来而成为中国的劲敌,因而早在70年代他就产生了防日思想:“日人力小谋大,可为切近之患,中土不急谋自强,俶扰正无已时耳。(《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3、页7—8。)”当日本侵台事件发生时,李鸿章立刻感到危机的临近,急切呼吁:“若不赶筹发奋图强,后患何可思议!(《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4、页28。)”诚然,在没有国力作后援的前题下,他以管秃舌焦之功力争得的一时和局,若不用来日谋自强以见成效,那么后来的交涉必然更加艰苦,争取和局付出的代价也会更大。所以当洋务自强运动受到顽固派的种种干涉,而清政府又层层阻扰时,他心中忧愤万端。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发泄说:“中国以后若不稍变成法,徒恃笔舌以与人争,正恐常受欺侮,焦闷莫名。(《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3、页9。)”这种忧思使他日夜难安,甚至刚刚争到和局,他也感到威胁的存在,因而不断提醒朝廷:“中国自强之图,无论俄事能否速了,均不容一日稍懈”,否则“诚以洋务愈多而难办,外侮叠至而不穷”(《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9、页4。)。这个灾难的结局,不幸被李鸿章言中。和局原本是为了自强,才有积极意义;和而不能实现自强,必然只落个受害而无益的消极结局,李鸿章遭谴责的命运也就终不能免了。
三
从一般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外交必须有一个确定的政策,以配合立国宗旨,维护国家利益。清王朝既被迫与西方建立外交,又不能发奋自强,事事俱以应付为主,再加上官场上的敷衍习气,构成了当时中国所特有的,没有一定外交方针的外交。这就给具体办理对外交涉的李鸿章造成了无所适从的局面。李鸿章对此深有体会,他说:“中朝向来积习,过事若无事,然有事则仓惶失措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2、页1)”他在给同僚的信中借外国人的评价表达了同样的心情:“然所谓遇刚则柔,遇柔则刚,既无定见,复少恒心,何尝不洞见症结,闻者能毋愧愤欲死?(《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4、页23。)”在这样的政治前提下,李鸿章争得的和局都被腐败的清廷统治者,在虚夸敷衍中耗尽了。中法战争受创,清政府仍不痛改前非,鼎力求强,慈禧太后反藉海军经费大修游乐园,使北洋舰队徒有虚名。所以甲午战争爆发后,吴汝纶深为李鸿章担心:“近年欧洲各大国,无不增兵增饷,增船增炮,独我国以外议庞杂,不许添购船炮。一旦有事,船炮不及倭奴,遂至海军束手,渤海任他人横行。……不知相公(李鸿章)七十之年,旁无同心赞画之人,何以搘柱危局耳。(吴汝纶:《吴挚甫尺牍》页101—102。)”1884年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签订《中日天津条约》,10年后,两人又在马关相遇,伊藤嘲笑中国10年来墨守成规,以致战败。李鸿章自己也深感“十年以来文娱武嬉,酿成此变。平日讲求武备辄以辅张糜费为疑,至以购械,购船,悬为历禁。一旦有事,明知兵力不敌,而淆于群哄,轻于一掷,遂至一发不可复收。兵事甫解,谤书又腾,知我罪我,付之千载,固非口舌所能分析矣。(李鸿章:《李文忠公尺牍》页784。)”
梁启超评价李鸿章“是为时势所造之英雄,非造时势之英雄也”(梁启超:《论李鸿章》页4。)。诚然,传统的教育,深入内心的纲常伦理,注定了李鸿章做不出推翻清政府,从根本上进行政治改革的事来,他所在的阶级和他所处的时代都没有给他这样的意识。同时,我们还必须承认,李鸿章的权力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对外,他要谨慎地维护条约制度,对内他还要在北京及各省官员的复杂的派系斗争中周旋。他能影响朝政,却没有引导清朝政策转向近代化的绝对权力;他取得了慈禧的信任,但必须以不断的妥协为代价,并没有动摇慈福地位的思想和实力。这就注定了他的外交活动和自强运动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中朝气太散,例太严,此等事(洋务)真不易为,为之亦不得力,徒唤奈何!(《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1、页27。)”从李鸿章的叹息声中,我们足以感觉到他所受的局限和不得已的境地。正如梁启超所说:“内政不修则外交家实无可办之理,以中国今日之国势,虽才十倍于李鸿章者,其对外之策,固不得不隐忍迁就于一时也,此吾所以深为李鸿章怜也。(梁启超:《论李鸿章》页61。)”可见,清王朝政治的腐败是导致李鸿章外交思想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
就清王朝来说,也有种种因素制约着李鸿章。其中最明显的要算不合理的外交制度和清议派的掣肘。
从外交制度上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应该是清政府的外交机关,但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有10余人之多,涉外事务又大都没有成法,每每意见分歧;遇事时为首的王大臣不敢做主上达皇帝则必谕令会同南北洋大臣协商,这就更增加了意见分歧。李鸿章在甲午战争前,从未在总理衙门任职,但在实际上主持着外交事务,进驻北京的公使,多先经过天津李鸿章北洋大臣的官邸。他的意见也能影响到总理衙门。然而,按照制度,他的意见又必须得到总理衙门的认可,这种微妙的关系必然造成互相牵制的局面。他虽然慨叹总署无人任事,又不得不事事向总署请示。这真是个怪诞的体制!总署无人,却统治着李鸿章这个能办事的人;李鸿章负责一切对外交涉,却没有主持外交的全权,这就使李鸿章难于放手实践他的外交思想。
清议派基本上由朝廷内外的一批言官组成,官阶高低不一。他们以捍卫道统为本,处处与讲究实际的李鸿章一派为难。因而李鸿章叹息:“鄙人为局外浮言所困,行止未能自决”(《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4、页6)。中法战争期间,“鸿章与宝海遂有分界保护之议,乃外而疆臣,内而言路,皆以为不然”(《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5、页33。)。其实宝海三条比《法越顺化条约》已经为中国争得了几分利益。后来《李福简约》签订,又是“异议蜂起,当轴摇惑”(《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4、页16),弹劾李鸿章的折子达47份之多。战争,不管是正义、非正义,都一样干扰正常社会生活,消耗国家实力,何况一个根本没有战争实力的国家。正为此,李鸿章力求避免战争,而清议派却迫使他投入战争。清议派对中央及地方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任何政策和改革主张,得不到他们赞同就难以进行。李鸿章对此恨之入骨:“言官制度,最足坏事,故前明之亡,即亡于言官。此辈皆少年新进,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实得失,国家利害,但随便选个题目,信口开河,畅发一篇议论,藉此以出露头脚,而国家大事,已为之阻挠不少。(吴永:《庚子西狩丛谈》页135。)”
李鸿章数十年苦心经营内政外交,可谓唇焦舌敝,精疲力尽。然而,他取得的有限的成果,却被人当做可以浪战的赌注;他留下的种种问题,又成了人们攻击的靶子;他争得的和局,没有充分用来自强雪耻,却在空论中耗尽了。李鸿章曾把清朝比作一间破屋而把自己比作一个裱糊匠,说破屋“即有小小风雨,打破几个窟窿,随时补葺,亦可对付,乃必欲放手拉破,又未预备何种材料修补,何种方式改造,自然真像破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能何术负其责?(吴永:《庚子西狩丛谈》页107。)”谁也不否认李鸿章几十年的对外交涉有许多过失,但我们也无法否认他思想中有合理的和积极的成份。
李鸿章因为种种原因(包括他自身的局限)没能实现他的外交思想,并以失败结束了他的一生,后人即将卖国、误国的帽子送给了他。可是,不知人们可曾想过:把整个社会的成败担在李鸿章一人肩上,这本身不就可悲吗?
(文章来源:《安徽史学》1993年第0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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