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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03年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述评
2003年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述评作者:郑启东
2003年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社会史和经济史的融合成为主流;二、区域经济比较研究得到加强;三、研究细分化的趋势进一步凸显;四、政府对经济的作用受到重视。
一、社会史和经济史的融合成为主流
十二年前,吴承明先生发表《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提出,经济史是研究社会经济的,自应使用社会学方法[1]。2001年,吴老又发表《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提出,经济史研究要注意非经济因素,我赞成‘社会经济史’的提法,但目前经济史学者多无力研究整个社会,要依靠社会学专家的成果[2]。吴老的宏论不但引起了经济史学者的警醒,而且引起了社会史学者的重视。本年,行龙先生发表《经济史与社会史》一文,指出,经济史与社会史的结合,是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史研究的大趋势,也是传统史学走向新史学过程中的突出特征[3]。文章还指出,西方经济史的发展经过了一个从单纯经济史到经济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发展历程。史学领域内这样一场巨大的变革,不仅使经济史本身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而且它所取得的成就也在不断地推动着其他史学领域的发展。其实,经济与社会本不可分离,只有将经济因素置放于社会整体历史的变迁中进行考察,才能使经济史的研究走向全面深入。行龙先生的文章正确地总结了社会史与经济史融合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并为本年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众多成果所证实。
笔者认为,经济史与社会史的结合不是简单的结合,不是经济史加社会史,而是有机的结合,也许将其称为融合更为确切。就其研究方法来讲,可以大分为从经济史的角度研究社会和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经济,二者都可以称为社会经济史。当然,也可以二者融会贯通,兼而有之。
汪汉忠的《苏北自然经济的历史特点及其对社会转型的影响》,堪称从经济史的角度研究社会的典型。文章回溯了黄河夺淮以前苏北发达的自然经济,指出,黄河夺淮以后,苏北自然经济具有粮食周期性或经常性的自给不足、纺织业的过早衰退、手工业的极度微弱和区域内部商品交换的低水平与外部商业主体的客籍化等历史特点。作者认为,现代化理论引入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后,中国在外力影响下的现代化进程引起许多研究者的注意,产生了一大批学术成果。但是,这些论著都未能回答为什么在同一外力作用下不同区域之间的现代化发展的巨大差异问题。最后,作者得出结论:自然经济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社会的历史基础,造成不同区域之间的现代化发展巨大差异的内在因素就是各个地区不同类型的自然经济,它们对区域社会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对商品经济对立面和孕育资本主义萌芽的母体—自然经济的研究[4]。
晋商的衰落是近代经济史研究的老话题。刘建生、燕红忠的《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与晋商的衰落—官商结合的经济学分析》[5],从经济史角度研究晋商衰落这一社会现象,指出,官商结合为晋商长期兴盛提供了契机,晋商正是通过结托官府,改善官商关系,进行垄断经营,最大限度地节约经商活动中的交易成本而转嫁、分散和克服了经营风险。因此,官商结合所能取得的实际绩效决定了晋商早期发展商业的路径选择及其长期兴盛。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和产权结构的变化,通过官商结合发展商业的实际经济绩效在逐渐递减。首先,社会的变迁与政府财政上的压力使晋商所面临的产权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时至晚清,中央政府在与各省督抚的权利竞争中日益处于劣势地位。各省相对独立的财政体系逐步确立,地方督抚的事权和财政权不断扩大。各地厘卡官吏则尽力欺压商民,以地方财政收入满足自身的贪污中饱。在晋商发展的前期,他们常常能够利用各级官衔或者各种“龙票”、“部票”作为护身符,来克服经商过程中种种人或物的危险、障碍和负担,但随着近代社会各地厘卡的遍设,地方权力的坐大和割离,商人们所领有的“龙票”、“部票”和官衔能够产生的威慑力已相当微弱。不仅如此,这些“职衔”在与外商的竞争中更无用武之地。近代社会的一大变局便是外国势力的介入,这对于晋商通过官商关系而进行垄断经营同样构成了极大挑战。例如,洋货或者与外商有关的出口货物只要交纳少量的子口税便可以“通行天下,不问所之”,而晋商等国内商人则不得不遭受厘金的重复盘剥。1907年营口东盛和五联号倒闭,理应按照实有资产平均分偿各家欠款,但所欠大清银行及外国各银行的款项都得到了全数清还。而山西票号的借款却不能收回。其次,随着一系列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律法规的产生,通过独立发展商业路径的经济绩效已经大为增强。从十九世纪下半叶,中国商人真正享受到社会地位的提高,商人不仅从法律上而且从观念上得到了社会认同,官与商之间真正实现了互动和对流。尽管工商业活动的开展仍然离不开实力官僚的支持,但传统的以身份和权利为本位的产权结构逐渐受到冲击。最后,晚清政府卖官制度的推行和官僚数量的膨胀使官商结合发展商业的战略服从经济学上的效用递减规律,而晋商对官商关系的过分依赖及其大量投资更加剧了这一递减过程。随着清王朝国势日下,政府财政拮据,开始千方百计地劝商捐输、报效。晋商因同政府之间的密切联系常常成为其捐输摊派和勒索的主要对象。总之,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与产权结构的变化,官商结合发展商业的经济绩效在持续递减。而晋商在商业发展战略上存在很强的“路径依赖”性,从而使其在近代化过程中沿着这一路径不断自我强化,被锁定在一种低效率状态。官商结合的经济绩效递减和交易成本的增加对其商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而现实和潜在风险的增加则最终导致了其走向了衰落。
将经济学的触角伸向整个社会以扩大经济史研究的对象是经济史与社会史融合的一种表现。另一种表现则是使用社会学的方法将社会史的视角集中在经济事物上。小田的《区域特质、社区特色、历史轨迹—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定性(以苏州为个案)》[6]即是后一种典型。该文从区域特质和社区特色来探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其所指的区域特质就是苏州社会在经济构成、区域格局、社会结构、人文景观、文化环境、心理因素等方面明显的乡土特质,也即是苏州的独特性即唯一性。其所指的社区特色则是苏州独具的稀缺的社会文化资源。在奉行市场经济制度的今天,不难明白社区特色与稀缺资源这一同一性原则。作者指出,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为一个连续不断的纵向过程,而历史规定性就隐含其中。与其把历史规定性看作是区域发展的制约因素,毋宁将其视作可资利用的自然和社会资源。讲苏州的发展,只能浸赜于社会的历史沉淀,以及由此凝结而成的乡土社会特质。而苏州历史上形成的社区特色,则表达了区域社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倾向性,代表着区域社会的发展方向。最后,作者得出结论:从历史规定性出发去寻求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道路,是一条必须遵循的学理途径。事实上,苏州社会的现代发展轨迹正是传统苏州合乎逻辑的延伸。看来,经济史和社会史的融合确实能展拓眼界,开阔思路,拉近经济史和现实社会的距离。
我们说,从经济史的角度研究社会或者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经济,从理论上讲,是全方位的。然而从实践上讲,却可能只是从一个角度,一个方面进行研究,而且这样的研究,可能思路更为清晰,脉络更为鲜明。罗能生的《湖湘文化与当代湖南经济发展》[7]提供了这样一个范例。文化是社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湖湘文化自有其质的规定性。其对湖南经济发展应有其独特影响。罗文指出:近几十年来湖南经济发展不太理想的原因是什么,是值得我们好好研究的一个大问题。他认为:在制约湖南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文化是其中一个重要变量,或者说,湖南经济的发展与湖湘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湖湘文化缺乏健全的经济文化内涵,没有一种激励人们去从事经济活动的文化动因,缺少一种滋生出现代经济伦理精神的基因。湖湘文化中经济文化的缺失,使得它缺少一种能激励个人经济能动性的价值观念和理性方法。传统湖湘文化中利益价值观的缺失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距离。而文化作为积淀在人们心理意识和风俗习惯中的一种传统,又很难一下子加以改变,这就使得它可能对湖南人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选择,对现代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同样,对于作为社会经济史研究主体的经济,我们研究的也可能只是一个侧面。而从这个侧面可以折射整个社会,李金铮的《绩效与不足:民国时期现代农业金融与农村社会之关系》[8],正是从社会史的角度研究近代经济的一个侧面—现代农业金融,揭示了现代农业金融对农村社会的正面和负面作用。该文指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不足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政治、军事、文化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原因。不综合治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就不可能得到顺利发展。
二、区域经济比较研究得到加强
吴承明先生早就指出:从区域间的研究说,是考察本区域与外区域以至外国的历史关系。总之,区域经济史不能就本区域谈本区域,这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9]。吴老这一提倡得到了经济史学者的呼应。王玉茹和郭锦超的《近代江南市镇和华北市镇的比较研究》[10],试图从市镇的类型、特点和作用等方面找出江南和华北市镇在发展过程中的共同点,从市镇的发展情况、市镇的分布格局、市镇的经济功能—功能定位和市场发育等方面研究它们的差异,进而探讨近代华北市镇发展落后的原因。文章认为:近代华北的市镇在市场发育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落后于江南市镇。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从全中国看,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形成的封建国家经济强大,私人经济发展不充分,决定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在分布和成熟程度上的特征,极大地抑制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进而还影响了中国经济的近代化转型。华北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地区,受封建经济影响范围广,程度深,人们的思想观念落后,加之华北很多市镇起源于政治和军事,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严重抑制;另一方面,相对于人口增长,华北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在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下,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农业生产内部分工,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只发生在少数地区,全区的普遍水平则很低。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华北地区的市镇无论从数量、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上都不同程度地低于江南地区。
区域经济比较研究既可以是群体的比较,也可以是个体的比较。彭南生、定光平的《近代市镇成长道路探析—南浔与羊楼洞的对比观照》[11]认为:南浔和羊楼洞分别完成了古镇的近代转型和乡村集市的城镇化,成为江南与内地近代市镇成长的典型,这得益于适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丝、茶手工业的发展所带来的贸易兴旺,及由此形成的集散与粗加工中心地位的确立。从前近代所具有的历史基础和起点来看,羊楼洞城镇化的速度较南浔快,这一方面说明传统市镇的转型十分艰巨,另一方面,两地产业特色的差距、地理格局的不同也制约着工商业的发展方式与规模,进而影响到市场成长的速度和水平。
区域经济史既可以进行区域间的比较研究,也可以进行区域内的比较研究。叶美兰的《近代扬州城市的发展模式—兼与周边城市比较》[12]和郑忠的《长江三角洲近代城市发展模式比较研究—以南通、无锡、常州为对象》属于区域内的比较研究。1989年举行的建国以来首次全国性的“近代中国城市研究学术讨论会”上关于近代中国城市的发展模式曾经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从区域范围看,近代中国城市的发展和近代化进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沿海型、中部型和内地型。另一种意见认为,从城市成长的动力、结构功能的演变考察近代中国城市的发展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渐变型”,即先由城市内部结构引起城市功能改变,从而导致城市性质的变化。中国内地的多数古典城市在近代的发慌就属此种类型。另一种是“突变型”,即由城市外部力量促进其功能变化,进而导致城市结构变化。近代中国沿海、沿江新兴城市大多属于这种类型。叶美兰则认为这两种意见并不矛盾。据此,将扬州城市的发展模式定位于沿江渐变型。文章将扬州与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进行比较,扬州与苏州相比,苏州城市现代工业的发展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其教育文化事业与工商事业得到了同步的发展,从而促进人的发展,推动了苏州城市发展,但由于扬州是消费型的商业城市,工业发展先天不足,使得扬州现代文化的发展显得后劲不足,工业与文化之间出现了失衡的局面。互动与失衡在两座城市的不同反应,使苏州完成了近代工商城市的转型,而扬州只能在消费性的商业城市层面上徘徊。扬州与无锡相比,无锡城市现代化走着一条“人自为战”的道路。在近代无锡城市现代化过程中有一批“颇具特色的企业家群体”,各个集团分头并进,各自尽其财力智力,采取开放式经济活动,使无锡很快成为一座近代的工业城市。而扬州缺乏这种“人自为战”的竞争进取精神,面对着外面世界的潮起潮落,扬州人除了惊呼外,只有任它东流去的心态。扬州与常州相比,常州的绅商在传统的土布手工业基础上,变商为工,选择纺织为投资重点,利用本地熟练工人,从工场手工业发展到现代化机器工业,最后定型,以轻纺工业为核心,带动工商各业的旋转,实现了地区功能的转化。常州作为非条约城市,在抗战前没有被外国人入侵过,没有外国人投资设厂,是通过自我力量自我设计并逐步实现,以此完成由传统城市向轻纺工业城市转化,这就为常州的近代化提供了契机。相比之下,在传统优势丧失以后,扬州继续将自己定格在商业城市的位子上,城市商人群体总是在发展商业上打主意。他们的资金未能转化投向产业,寻找到适合现代经济的揳入口,致使在苏锡常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扬州城市现代化却步履艰难。扬州与南通相比,南通正确把握了区域工业体系的生长点和立足点,发挥了地方集团的经济规模优势,建立了以主体工业为先导的配套工业体系,走上了工业化的成功之路。对于扬州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缺乏代表新经济利益的精英阶层。由于扬州与苏常无锡南通相比,缺乏它们的优势,终于被甩出了长江下游城市发展的轨道。最后,作者得出结论:追求风雅,崇尚休闲是近代扬州人的生活方式,这恰恰体现了扬州城市转型的苦涩,并进一步指认了近代扬州是一座商业休闲的城市。
三、细分化的趋势进一步凸显
长期以来,经济史研究重宏观,轻微观。近几年来,这种情况有所扭转,本年更出现了细分化的趋势。细分可分为地域细分和行业细分。地域细分最细应属史志宏《20世纪三
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以河北省清苑县4村为例》[13],文章主要根据未发表的《1990-1957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资料》考察了河北省清苑县东顾庄、何桥、固上和李罗侯4村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用详实的数据表明,“租佃关系在这个地区是不普遍的”,再次用微观研究印证了此前一些学者经宏观研究得出的论断。文章还计算了该4村在1930-1946年的粮租和钱租的地租率。粮租在38%-45%,钱租在45%-54%之间。交租时间除分成租外,普遍实行上打租,尤其钱租差不多都是上打租。所谓“上打租”,就是先交地租,承租人于订约时就预先把一年地租交清,然后才领地耕种。上打租使地主既避免了佃户欠租的风险,还可以额外占有一年租金的利息,而且地租并不是佃户的全部负担。按照清苑租地的习惯,出租的土地虽田赋仍归地主负担,但杂捐杂税要由租种者缴纳。关于地租率的问题,过去惯常的一个说法是:农民有50%,甚至50%以上的产出被地主当作地租拿走了,而今微观研究又为这一成说增加了一个例证。
有关南京国民政府财政研究的著述众多,对于当时的财政系统变革论述较为详细,然而不少学者的关注点集中于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财政,即使述及地方财政,也仅及于县,而很少深入到县以下的单位。丰箫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嘉兴县乡镇财政试析》[14],力矫此弊,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嘉兴县乡镇财政为例,厘清当时县级政府对于乡镇事业的经费投入、乡镇公所的日常经费开支及其经费来源,并就乡镇财政与地方自治的结合与关系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乡镇财政采纳了现代审核和会计制度,却不能使乡镇民众摆脱多如牛毛的税费征收。乡镇财政的发展距离乡镇建设的要求相距甚远。自治下的乡镇经费开支处于一种非发展性的平衡,这并非自治原有之义。南京国民政府也是一直想法改进乡镇财政,主张设置保田,禁绝摊派,积极发动并改进乡镇造产,在实际中却不能解决乡镇财政之困,制度建设的完成并不意味着乡村建设就可以依此顺利完成。从战后嘉兴县的情形看来,乡镇基层人员却正是疲于应付上级的各种任务,加上上级政府不能对乡镇财政提供一定的支援,乡镇财政就举步维艰,乡镇民代表大会对乡镇事务进行自决之源就受到限制。因此,充分动员社会资源来进行乡村建设,不仅仅是给予其各种权利,还要为他们的行使自身权利创造条件,才能为乡村建设打开通道,才能不囿于制度,由乡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发展。当前我们的乡镇财政建设也需注意这一点。
行业细分化主要体现在对工业、农业和商业的细分研究。工业的细分研究,如邵金耀的《造纸工业内迁对内地造纸业发展的影响》[15],从机器造纸工业的角度,具体分析造纸工厂内迁对内地机器造纸工业发展的影响,指出:造纸工厂内迁促进了内地造纸工业的发展,使内地的造纸工业在短短8年的时间里,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造纸工厂的数量从1个发展到11个,年生产能力从150吨发展到4000吨左右,造纸从业人员从40人增加到1581人,造纸产品从单一的本色报纸发展到十多个品种,由此足见造纸工厂内迁对内地造纸业产生的巨大影响。
农业的细分研究可以徐畅《抗战前河北棉花生产和运销改进述析》[16]为例。该文认为,尽管抗战前河北棉花和运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看来,远远不能令人满意。就棉种改良而言,虽然美棉种植比例大为提高,但是,真正优良美棉推广数量仍属有限,大多数为退化美棉。就运销合作而言,成绩还要远逊于棉种改良。首先,运销区域和运销数量有限。例如1935年全省棉运运销数量仅27530担,是年河北棉花总产量为226万担,运销数量仅占总产量1.2%。天津市场河北合作社运销数量仅占河北运津棉花6%,实在微不足道。其次,运销机关众多,叠床架屋,效率低下,即使河北棉产改进会成立后,也并未真正融为一体,而是各自为阵,互不统属。最后,金融机关放款数量微小,例如规定生产贷款每亩2至3元,实际上根本未达此数。合作社自有资金十分薄弱,义赈会和河北棉产改进会均为社会机关,得不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自然难以大规模开展运销业务。棉产改进机关产生上述缺陷的原因自然很多,但也寓意着即使没有日本侵华战争大规模爆发,河北棉花生产和运销改进仍然任重道远。
商业研究细分化的趋势也很明显。研究细分化有助于研究的深入,通过实证,纠正以往不全面的认识。如在以往的研究中,对国民政府的经济垄断和物资专卖评价不一,有研究者认为:“南京政府十年的主导性质倾向是与现代化的要求背道而驰,国民党政权强调自身利益至上,倾向于控制国民经济”。但张丽蓉通过对四川桐油贸易的个案分析发现,正是国民政府的干预,为四川桐油业健康、长远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对桐油贸易的监管,使政府不但在重塑国家信用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而且让中国的桐油贸易得以自主经营和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恰好体现为一种科学行为[17]。据笔者所知,这是对国民政府在经济方面作用的较为少见的评价。
四、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受到重视
关于近代中国茶叶的出口衰退问题,一直引发着人们的深思。贺铮《关于1886-1896年中国红茶出口的考察—试论中国近代茶叶出口衰落的原因》[18]从政府角度予以考察,认为,在茶叶走向衰退时,政治上官制的弊端、经济上资金困难和厘金制度的困境、思想上传统民本思想意识形态的制约使清政府无力执行商业领导和管理职责,构成了中国近代茶叶出口衰落的主要原因。
对于国民政府开发西北的政策和措施,有文章给予了正面的评价。杨洪认为:20世纪30年代以后,国民党政府开始把战略重点转向西北地区。相继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开发西北的政策和措施,以图尽快将西北地区建成持久抗战的战略基地。在中央政府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下,陕西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从而有效地促进了陕西近代农业的较快发展,使陕西农业经济在发展速度、规模、效益等方面均达到了近代以来的最高水平[19]。
历来,学术界对于国民政府对民营工业的作用持否定态度。赵河《试析战时西北民营工业与国民政府的互动关系》[20]对此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研究抗战时期西北民营工业的发展,必须联系国民政府对西北的开发与建设。正是由于抗战的爆发使国民政府为了建立后方巩固的工业区,提出了西部开发计划,重新调整了工业布局。作为国营工业重要补充的民营工业,在爱国与救亡的感召下,在国民政府的指导下,在西北广阔的土地上迅速壮大,为抗战胜利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本年,对30年代合作运动的研究有所深入。主要是强调了国民政府在合作运动中的作用。昝金生认为:国民党中央、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制订,颁布了《全国合作化方案》、《合作社法十大原则》、《合作社法草案》等相关政策法规,对合作社的性质、设立、社员、社股、管理、组织、业务内容、盈余分配等项目都作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促进了合作运动的开展。江南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农村金融组织,在传统的农民与现代银行之间架起了金融之桥,缓解了农村金融匮乏的局面,对农村经济的复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作者也指出,这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江南农村金融枯竭的问题[21]。
赵泉民则把合作运动划分为两个时期,认为1928年前合作运动是“社会行为”,1928年后是“政府行为”,而在1939年前的两个时期中,政府是以中央计划倡导、地方推动的方式来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采取的是“引导与从旁协助之方针,至于合作之实施,仍须人民本身自动与自愿之原则,政府不加强迫”,即扮演的是“引动”角色。而在1939年后,一变原来的“引动”政策为“强动”政策[22]。如1939年1月国民党五中全会通过《加紧推进合作事业案》,嗣后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四次大会又通过《强化合作运动案》,最终至新县制开始后颁行的《县各级合作社组织大纲》将“强化”精神推向极致。就政府在合作运动的角色变化而言,丝毫没有改变1928-1945年为“政府及国民党推行合作”这一事实。总之,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乡村合作社的开办有着不同的“政治性”动机和目的,但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扩张国家的行政力量,加强对地方社会的支配强度。然而,在政权下移的过程中,带自治性质的合作运动与政治势力的合流,致使合作社的行政权必然掌控于政府机关之手,最低限度也须受其干涉和约束,这就为掌握基层政权的地主、豪绅势力利用合作社进行“寻租”活动提供了便利,最终损伤的必然是合作事业。最后,作者得出启示,在政府与社会的博弈中,属于社会自治的事情,应交与民众以民间的非政府性的手段在社区层次自己主动去办理,政府的角色只是对活动进行规制和引导,使之走向有序的格局。
注释:
[1]吴承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16.
[2]吴承明: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22.
[3]行龙:经济史与社会史.太原:山西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39.
[4]汪汉忠:苏北自然经济的历史特点及其对社会转型的影响.南京:江海学刊2003年第4期,146.
[5]刘建生、燕红忠: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与晋商的衰落.太原:山西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15.
[6]小田:区域特质·社区特色·历史轨迹.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121.
[7]罗能生:湖湘文化与当代湖南经济发展.长沙:湖湘论坛2003年第3期,41.
[8]李金铮:绩效不足:民国时期现代农业金融与农村社会之关系.南京:中国农史2003年第1期,92.
[9]吴承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16.
[10]王玉茹郭锦超:近代江南市镇和华北市镇的比较研究.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126.
[11]彭南生定光平:近代市镇成长道路探析.武汉:江汉论坛2003年第2期,66.
[12]叶美兰:近代扬州城市的发展模式.南京:学海2003年第6期,115.
[13]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45.
[14]丰箫: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嘉兴县乡镇财政试析.南京: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49.
[15]邵金耀:造纸工厂内迁对内地造纸业发展的影响.南京:民国档案2003年第1期,110.
[16]徐畅:抗战前河北棉花生产和运销改进述析.保定: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41.
[17]张丽蓉:长江流域桐油贸易格局与市场整合—以四川为中心.厦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54.
[18]贺铮:关于1886-1896年中国红茶出口的考察.福州:福建论坛2003年第1期,102.
[19]杨洪:论国民党政府开发西北的政策与陕西近代农业的发展.西安:西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71.
[20]赵河:试析战时西北民营工业与国民政府的互动关系.南昌: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123.
[21]昝金生:20世纪二三十年代江南农村信用合作社述论.南京: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69.
[22]赵泉民:合作运动与国家力量的扩张—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农村合作运动中政府行为为中心,保定: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45.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1/544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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