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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姜椿芳与《列宁在十月》
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列宁领导俄罗斯人民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1922年底成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即苏联。1930至1940年代,让上海人民乃至全国人民了解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和反法西斯战争,是中共上海地下党的任务之一。
1936年7月底,在哈尔滨从事反日活动的中共地下党员姜椿芳(1912—1987,上外首任校长),由于已经引起日本占领者的注意,被迫秘密转移至上海。8月初,姜椿芳来到上海,经人介绍考入苏联人开办的亚洲影片公司(江湾路五三新屋)。他除了担任苏联人的口译工作之外,还负责翻译苏联影片的说明书(故事情节及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的名单),并把影片中的对白译成中文字幕。起初,中文字幕是在影片放映时用幻灯打在银幕或特制的屏幕上,后来直接印在影片拷贝上。同时他还负责影片的广告宣传工作。
亚洲影片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及亚洲各国发行、放映苏联电影。当时,上海规模较大、设备较好的影院大多集中在租界,并被美国制片商控制。被国民党视为“赤色宣传”的苏联影片想要插足租界影院的银幕,简直没有可能。经过亚洲影片公司的多方努力,终于在虹口租下了位于租界边缘地带的北四川路虬江路口的上海大戏院(这是上海最早由中国人创建的影院)。1936年4月,苏联人曾借上海大戏院放映反映俄罗斯国内战争的影片《夏伯阳》,并在上海引起轰动。当年9月1日,经过全面装修的上海大戏院设施升级换代,全新开张,成为上海滩放映苏联影片的基地。尽管国民党政府和租界当局对申请公映的苏联影片百般阻挠和刁难,观众还是潮水般蜂拥而至,一时间形成了观看苏联影片的热潮。当时,进步的文艺工作者几乎都到上海大戏院看苏联电影,这就使姜椿芳有机会认识上海文化界的众多精英。1936年10月10日下午,就是在上海大戏院,姜椿芳与抱病前来观影的鲁迅先生见了最后一面,并送了电影赠票给鲁迅,请他下次再来观影。9天后鲁迅与世长辞。
姜椿芳设计的电影广告,对宣传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唤起上海民众反压迫、反剥削、反侵略起了推动作用。笔者在上海近代文献资料中发现,1937年6月13日,上海大戏院在《申报》刊登了反映十月革命的影片《克隆斯达海军》电影广告:“前夜一度被令停映,昨日最高当局准予继续公映。”“轰动全球苏联最荣誉革命战事巨片,人类争取自由之光荣的一页,俄国革命史中最伟大的一段。”广告右下角有“抗敌!抗敌!”字样。广告下方还有一段文字:“片前加映去年十月革命阅兵典礼。”更引人注目的是,广告突出位置还有“租界禁映”四个字。因是“禁片”,更能激起观众的观影欲望。12月,该片重映时,广告上还加上简明扼要的剧情介绍:“波罗的海舰远征队,增援京都全军覆没,革命志士殉难海中,彼得格勒危如巢卵,弱女子历险求援军,克隆斯达海军出动,京都解围革命战功。”广告上同时出现“加映十月革命二十周年阅兵短片”。
面对日本侵略者对上海咄咄逼人的进攻态势,姜椿芳曾和上海地下党与一位苏联人研究,炸毁停泊在黄浦江上的日本海军旗舰“出云”号,但因技术上有困难未能实施。他便利用做电影广告的机会,在广告词中提醒市民准备战斗。如1937年7月,《申报》刊登了《与打击者以打击》电影广告,介绍该片是“记录苏联红军作战演习之巨片!我们是和平军,但准备以打击还打击!”
1938年冬天,上海地下党成立了文化总支部,包括文学、戏剧、新文字三个支部,姜椿芳担任总支书记。由此,姜椿芳的主要工作是上海文化界的统战工作,同时发行和宣传苏联电影。为了给好莱坞影片泛滥的上海吹进一缕清风,扩大苏联影片的影响,姜椿芳到租界繁华地段的影院做影院经理的说服工作,动员他们放映苏联影片。他邀请影院经理们一起观看苏联电影,先将剧情讲解一遍,然后边看电影边翻译,既从容又富有感情,令人惊叹。笔者查阅到,在1938年12月的《申报》广告版上,根据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改编的苏联电影《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电影广告,放映地点是位于租界繁华地段的大上海电影院和国泰电影院。
1941年8月,根据党的指示,姜椿芳离开亚洲影片公司,进入位于上海外滩26号的苏联塔斯社中国分社。在社长罗果夫的支持和帮助下,姜椿芳成了一名塔斯社的翻译。他以苏联塔斯社工作人员的身份为掩护,主编了以苏联人名义创办的《时代》周刊,及时报道了苏联反法西斯战争的情况——这是日本全面侵略中国后,上海及东南沦陷区人民唯一能读到的中文时事刊物。1942年姜椿芳又编辑出版了《苏联文艺》月刊,并以林凌、什之等几十个笔名,翻译了多部苏联小说、戏剧、电影、诗歌等。俄苏文学翻译家草婴就是在姜椿芳的指导下走上了文学翻译的道路。
1947年是十月革命胜利30周年。为了向国统区人民宣传十月革命,鼓舞文化界进步人士和广大群众反抗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处于极其紧张和危险的地下工作之中的姜椿芳,率先翻译了由莫斯科电影制片厂1937年拍摄的《列宁在十月》电影剧本,由上海海燕书店在中国首次出版发行。中文版《列宁在十月》电影剧本封面上,译者的姓名用了姜椿芳的笔名“什之”。《列宁在十月》首译本第一版发行1000册,之后又连续出了两版,三版共发行6000册。这对译者和出版者来说,都冒着极大的被逮捕和查封风险。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1951年4月,海燕书店推出第四版《列宁在十月》,一次发行7500册。1952年,海燕书店与其他几个出版机构合并,成立了“新文艺出版社”。成立伊始,便于1952年3月重新出版了由姜椿芳(什之)翻译的《列宁在十月》电影剧本,第一版发行9500册。此后,各种版本的《列宁在十月》电影剧本或电影小说,出版发行量不断刷新纪录。1956年5月由姜椿芳(林凌、林淡秋)翻译的电影小说《列宁在十月与列宁在一九一八年》,第一版印刷量达8000册。1950年,由东北电影制片厂译制的1937年版《列宁在十月》公映。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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