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宫市制度历史介绍

宫市,宫廷内所设的市肆,春秋时期的齐国(齐桓公)中,有宫中七市。其后,东汉(灵帝)、南朝齐(东昏侯)、唐(中宗)都曾在宫中设市。唐德宗到唐顺宗年间,出现了皇室派宦官到民间市场以低价强买货物的现象。宫市最终在顺宗年间被以王叔文为首的改革派废除。

  历史

  香港城市大学与复旦大学发表的研究显示:根据唐中宗的两部本纪,有关宫市的最早记录可追溯至707年。最初,宫市仅仅是一种皇家的娱乐项目,直到唐玄宗时期才逐渐演化成针对宫廷之需要的商业活动。

  在唐德宗贞元年间以前,皇宫如果要购置物品的话,会让官吏(最初称为“内中市买使”,后来改称为“宫市使”)去采购,而且在购买后会立即付钱。

  这一时期,木炭作为唐代皇家的主要燃料,其购买与管理对于整个宫殿的日常运转而言至关重要,不少官员都被任命为“木炭使”。起先,宦官只是宫市使,职责也并不包括购买木炭。但随着宫廷斗争阶段中宦官权力的增长,此种惯例发生了改变,木炭使的工作也逐渐融入了宫市使。而木炭本身也仅仅是在朝廷借由宫市掠夺的诸多商品中的一种。

  所以到了贞元末年,皇家则开始派宦官采购物品,此时,就已经开始出现低价强买,巧取豪夺的现象。再之后,连宫市文书都没有了。虽然当时的谏官多次向德宗建议废除宫市,但是,宫市一直没有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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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

  宫市的实施包括由宦官在宫中经营的商店。这些宦官仗势欺人,派遣手下前往东市与西市或者往来民众的必经之路进行强买强卖。商贩的货品都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被强买去,还被命令将商品运送到宫殿。

  当时,常有数百人在长安的各个市场以低价强买货物,他们常常用几百钱买价值几千钱的物品,甚至分文不给。时人也无法分辨其真伪,不敢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韩愈所著的《顺宗实录》中曾记载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农夫背着柴准备进城去卖,却遇到一个宦官称皇帝买了他(即“宫市”)的柴,而且之后仅付给他几尺的绢作为货款,还向他索要“门户钱”,并要求农夫用他的驴把柴送进皇宫。农夫因而哭泣,把绢交还给宦官求饶,而宦官却依然要他用驴把柴送进宫。农夫最后无可奈何,把那个宦官打了一顿,巡察的官吏发现以后将其逮捕。德宗听说以后,下诏罢免了这个宦官,并赏赐给这个农夫十匹绢。

  尽管详尽记录此种事件的历史档案今日已难以寻觅,相关学术研究普遍使用“抢”、“夺”、“抢夺”与“掠夺”之类的词汇对宦官的劣行给予负面评价。

  废除

  唐顺宗即位后不久,开始任用以王叔文为首的二王八司马改革派。该派实行了一系列政策,即永贞改革,其中就包括了废除欺压百姓的宫市和五坊小儿。

  评价

  陈寅恪曾在《元白诗笺证稿》中写道:“宫市者,乃贞元末年最为病民之政。”

  韩愈曾在《顺宗实录》中写道:“名为宫市,而实夺之。”

  章立凡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唐德宗初登大位时尚知节俭,晚年却越来越贪婪奢靡,“宫市”也折腾到了民不堪命的程度。”

  文学

  苦宫市也...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白居易《卖炭翁》

  白居易所写的《卖炭翁》中就曾经讽刺了宫市中以低价强买货物的现象,该诗标题下有一小注曰:“苦宫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