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年(嘉定元年),金人与宋朝双方重定和约,史称“嘉定和议”。
简介
宋宁宗画像
1207年,韩侂胄为了立功来保持相位,便轻率出兵北伐金,结果溃败。主和派杨皇后杀韩侂胄请和,1208年订立屈辱的嘉定和议。和议内容是上国书称金主为伯父,岁币银绢各三十万,又以三百万缗钱赎回淮、陕两地。嘉定和议后,双方大致维持和平六七年。这三次议和(指高宗《绍兴和议》、孝宗《隆兴和议》及本次和议)都是以屈辱买平安,三个“和议”不仅仅是把民脂民膏进贡给别人,而且是既丧失国格又丧失人格,可谓中国历史上并列第一的耻辱文章。
和议内容
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为伯侄之国;
其二,增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
其三,疆界与绍兴时相同(金放弃新占领的大散关、濠州等地)。
南宋另给金军犒军银(赔款)三百万两。此时,蒙古势力已在北方兴起,并不断南下攻战,而金和南宋则渐次衰落下去。
宋金嘉定和议
南宋开禧伐金失败后,于嘉定元年(1208年)由史弥远主持与金议和,订立了“嘉定和议”。其内容主要是:
(1)宋金为“伯(金)侄(宋)之国”;
(2)宋输金岁币由银绢二十万两、匹改为三十万两、匹,并另给金犒军钱三百万贯;
(3)金归还新侵的土地给宋,双方维持原来的疆界;
(4)宋将韩侂胄等主持伐金之人的首级献给金。
这次和议是南宋对金另外一次的屈辱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