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仁宣之治”出现的原因 仁宣之治表现哪些方面

仁宣之治又称仁宣盛世、仁宣致治,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采取的宽松治国和息兵养民等一系列政策使得国家出现盛世的局面,是明初三大盛世之一,后人将永乐盛世和宣德时的太平合称为"永宣盛世"。

  明代仁宣时期是指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在位统治时期,前后历时不足11年,却被誉为有明一代的“黄金时代”。清初史学家谷应泰认为“明有仁、宣,犹周有成、康,汉有文、景,将仁宣时期与周代的“成康之治”与汉代的“文景之治”相提并论。《明史》盛赞仁宗“在位一载,用人行政,善不胜书”,至宣宗则称其时吏称其职,政得其平……蒸然有治平之象矣。

  后世治明史者也多认为仁宗、宣宗是较有作为的守成之主。仁宣时期出现有治平之象的“仁宣致治”,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仁宣时期对人才的合理使用。这一时期产生了有明一代历史上众多的名臣,如大家熟知的“三杨”、蹇义、夏原吉、于谦、况钟、周忱、顾佐等,对仁宣盛世局面的形成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仁宣时期,明代社会正经历着由创业向守成的转变。明初洪武、永乐是明朝的创业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削平群雄,建立了统一的大明王朝,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开创性活动,奠定了明王朝的统治基础。明成祖朱棣“靖难”成功后,为巩固其统治,再次组织进行了几项重大的开创性活动,如深入沙漠北征蒙古,出兵安南,大规模的船队远航西洋,迁都北京等,相当于明代的第二次创业。继立的仁宗、宣宗改变了洪永时期开创、扩张的国策,实行了稳定务实的守成政策,使明代社会由创业进入守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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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宣宗

  仁宣时期形势的转变导致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熟知儒家传统教义,以儒家思想为精髓的稳健、干练的人才自然就成为社会的急需。此外,仁宗、宣宗都想作守成令主,励精图治,“期与天下安于太平”,故而也急需能辅弼君主“共图维新之治”的各种人才。总之,明代社会从洪永到仁宣由创业向守成的转变使人才需求愈显急切,一方面,国家各种制度逐渐完善,经济需要恢复发展,治理国家急需吸收并大力使用既有能力,又完全驯服可靠的人才;另一方面,朱高炽、朱瞻基先后嗣位,他们在威望、才能和统治经验方面明显地远逊于其祖及父,故而也迫切需要得到各种贤才的支持和辅助,来保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实现经济的恢复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安宁。

  面对治理国家急需人才的局面,仁宗、宣宗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选贤任能,并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第一,重视人才。史称仁宗“在位一载,用人行政,善不胜书,”此话虽有溢美之辞,但他在永乐年间长期监国,时间达13年之久,长期负责处理大明帝国的日常政务,锻炼和培养了他较为丰富的行政才干。宣宗朱瞻基则很早就被立为皇太孙,接受过较为完备的封建皇家教育,且长期跟随成祖巡游出征,学到了许多统治和管理国家的经验,增长了才干。

  仁宗、宣宗虽不似二祖雄才大略,但总的来说仍不失为中上之君,深知“致治在用人”。仁宗称只有文武贤臣相与协德,才能“共图康济”。宣宗亦称:“夫致治之方,用贤为要。”由此不难看出,仁宗、宣宗都清楚地认识到人才在治理国家,发展经济中的作用,故而非常重视人才,使其“致治在用人”的思想在仁宣时期得到了较好的贯彻。

  第二,注重通过保举、科举等方式选拔人才。为了保证能够得到治国所需的人才,仁宗、宣宗提倡各级官员通过保举、举荐来选贤任能,或通过科举来选拔人才。仁宗便认为君以求贤为务,臣以荐贤为忠。宣宗曾多次下令命廷臣保举贤能。其令在京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给事中,在外布按二司正佐官及府州县正各举所知,除见任府州县正佐官及曾犯赃罪者不许荐举,其于见任及屈在下僚官员并军民中有廉洁公正,才堪抚宇者,悉以名闻,务合至公以资实用,不许徇私滥举。

  如所举之人受职有犯赃罪者,举者连坐。除要求各级官员保举、荐举外,仁宗、宣宗还一再严申保举之人务必谨慎详察,不得徇私滥举,若荐举不实,或被荐举之人犯罪,举主对举荐之人负连带责任。科举取士被称为封建时代的“抡材大典”,历来都是统治者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仁宣时期亦非常注重通过科举来选贤任能。宣宗曾说,“国家取士,科目为先,所贵得真才以资任用,”“国家设科取士为致治之本,”“科举求贤,国家重事,”由此可见科举取士在选拔人才中的重要作用。

  仁宣时为了保证通过科举能选拔到精通儒家治世思想的人才,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为了更广泛地选拔人才,仁宣时期制定了会试分南北卷取士的制度。针对洪武、永乐时期会试取士中南人较多的现象,仁宣时采取会试分南北卷的方法,规定会试试卷一律密封姓名,只在卷外标注“南”“北”二字,如果会试定取一百人,那么中式南人为60人,北人40人,以期南北人才“皆入毂矣”。

  其次,为了确保科举取士的质量,仁宣时期制定了科举取士之额,防止冒进、滥进。宣宗认为:“大抵国家设科取士为致治之本,其冒贡非才,盖是有司之过,人既苟得,遂启亻幸心。今解额已定,果行之以公,不才者不得滥进,自然人知务学。”故仁宣时规定了各省乡试及礼部会试取士额数。上述措施不但限制了取士人数,保证了人才质量,而且比较符合各地士人进仕的要求,有利于笼络更多的士人,以巩固和扩大统治基础。

  第三,重视学校师儒的选择,以保证学校教养有道,为治国培养人才。仁宗要求吏部应慎择师儒,并声称:“师儒之职不可滥授,此欲其成就人才德。古以模范称之,模范不正,其所造器何由得正?”宣宗亦认为“今之人才多出学校,若无明师训诲,何以望成才。”显然仁宗、宣宗都希望选择那些通晓儒家经典并深谙儒家治国平天下理念的饱学之士任学校教官,以期培养出更多的忠君爱民、廉能贤明之士,为治国所用。

  第四,在人才的使用上,对那些经过实践检验证明确为成熟稳健之士或经保举、荐举堪称廉明刚正的人,能够放手使用,给予充分的信任,且能知人善任,因材受职,从而保证人才能较好地发挥其作用。宣宗认为用人正如工匠用木,大小长短各当其宜,方能成居室,用人不当则无以成治功。任用官吏亦是如此,如果官称其职“则不劳而职易举”。

  仁宣时期,“三杨”、蹇义、夏原吉受到长期特别重用,原因即在于他们经过长期历练,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国政的经验且非常熟谙情况,是以儒家传统教义为指导的稳健成熟的政治家,故而得到了仁宣逾常的信任和重用。对此,明代史学家李贽曾说过:“我朝相业,以三杨为首,然亦赖朝廷委遇责成之专。”对三杨、蹇、夏的使用也可看出仁宣颇能知人善任、因材受职。如杨士奇临事审慎,考虑周详,且能恪守封建纲常之道,在政治上能从整体的长远统治利益着眼,为人宽厚,能荐人之长,容人之短,在朝臣中深孚众望,是行政长才,仁宣时长期任内阁大学士,全面负责行政事务。蹇义则熟悉典故,通达治体,为人正直孝友,老成练达,颇有“古大臣风烈”,长期任吏部尚书,秉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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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士奇

  此外,对杨荣、杨溥及夏元吉的使用亦如此,使他们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参与决策重大政务。而对那些廉洁公正、贤能翰济的地方官,也能委以重任,并能长期信任。如况钟、罗以礼、赵豫在仁宣时长期任知府,周忱、于谦、赵新等长期任巡抚,他们在治理地方财政,发展经济,整饬吏治等方面都颇有一番作为。

  第五,注重对人才的甄别和考核,对贤能之士予以赏赐和擢拔,对奸佞小人则予以罢黜。仁、宣都要求吏部用人须谨慎,尤其在任用官员时,须认真考核,严加甄别,对于贤能清正、忠君爱民的官员即予拔擢褒扬,而对无裨政理、贪刻庸鄙之人则予以罢黜,使“清浊有别”,激浊扬清,用以劝惩天下,使知戒饬。由于在选人及用人方面采取了上述较为合理的措施,仁宣时期产生了一批堪称廉能的治世名臣,对明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由于仁宗、宣宗对“三杨”、蹇义、夏原吉等人逾常的信任和重用,使得仁宣时期拥有成熟稳定的上层统治集团。三杨、蹇义、夏原吉是各有不同个性、素养、经历和作风的封建政治家,“时谓士奇有学行,荣有才识,溥有雅操,皆人所不及云。”而“(蹇)义秉铨政,(夏)原吉度支,……仁宣之世,外兼台省,内参馆阁,与三杨同心辅政。”故后人曾称“西杨(杨士奇)有相才,东杨(杨荣)有相业,南杨(杨溥)有相度,故论我朝贤相,必曰三杨,”他们“均能原本儒术,通达事机,协力相资,靖共匪懈。”

  他们参赞机要,秉国之钧,能够恪守封建纲常以臣事君之道,忠于职守,遵循封建统治的常规常法以裁处事务,妥善处理统治集团内部动乱,缓解其矛盾,尽可能维持其稳定。此外他们亦能根据官员的实际优劣提出升贬意见。他们曾相继保举过相当一部分廉明刚正之人出任要职,诸如顾佐、周忱、况钟、于谦等,亦曾建议贬斥了诸如刘观、陈山,张瑛等不堪信任或不称职的人。

  对此,后人评论说:“三杨等之荐人皆出于至公,非如后世市恩植党之为也。”又称蹇义“公官冢宰者三十年,取人先纯朴而黜浮华,故永、宣之间,士风吏治,庞厚可观。”所以,从统治集团本身来看,仁宣时期的统治集团尤其是以“三杨、蹇、夏”为核心的上层统治集团,是经过长期的政治斗争和政务活动检验过的,经过长期的反复的筛选与淘汰,最终被证明是既受皇帝信任、又在政治上十分成熟的统治集团。他们以各自的才干和特殊作用赢得了仁宗、宣宗的长期信任和重用,保证了仁宣时期政局的相对稳定和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及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仁宣时期稳定务实的治国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仁宣致治”盛世局面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影响。

  其次,由于在官员的选拔任用方面采取了较为合理的措施,仁宣时期的各级地方官、司法官、监察官中出现了一批治世能臣,使封建统治中的行政、司法、监察等功能基本上得到了正常的发挥和运行。如况钟任苏州知府达13年之久。他为政刚正廉洁,孜孜爱民。为解决苏松地区的重赋问题,他悉心筹划,蠲免各种烦苛的赋税,还制定法规,锄豪强,植良善,重学校,礼文儒,为苏州地方的兴利除害不遗余力,苏州百姓奉之若神。况钟几次秩满当迁,皆因苏州郡民诣阙乞留,后官至正三品,仍视府事,前后任苏州知府者莫能及。

  又如周忱巡抚江南21年,以爱民为治之本,勤于民事且才识优于人,其间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有凶荒,两税亦未尝逋负,故言其时理财者,无出忱右。周忱离任后,江南百姓仍思念不已,处处立生祠祀之,《明史》称“周忱治财赋,民不扰而廪有余羡。”而于谦在任巡抚期间,刚直不阿,不避权幸,很有作为,成为一代名臣。这些人皆静以爱民,能于其职,为整顿地方吏治,恢复发展经济,稳定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仁宣时期监察官员中亦出现了像薛宣、顾佐、邵王己等廉明刚直之人,较为有效地保证了整个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其正常功能的发挥,对整饬吏治起到一定的作用。顾佐任右都御史期间,考察奏黜不称职的御史二十余人,并推荐方瑞等堪任御史者四十余人,经过纠黜贪纵,一时朝纲肃然,人比之包孝肃。邵王己任南京都御史,奏黜御史不称职者多人,简黜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余人,纪纲大振,与北院顾佐齐名,宪台为之一肃。对此,《明史》称:“仁宣之际,惩吏道贪墨,登进公廉刚正之士。黄宗载佐铨衡,顾佐掌邦宪,风纪为之一清。”

  综上所述,仁宣时期,面对明代社会由创业向守成的转变,仁宗、宣宗采取了较为合理的用人措施,适应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人才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从而使仁宣时期无论在吏治还是民生方面都较明代其他时期为好。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对人才的合理使用是“仁宣致治”盛世局面形成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