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军”最早出现在五代十国时期,在这个时期的“厢军”是一种能征惯战的“藩镇之兵”。北宋建立之后,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而采用了”杯酒释兵权“的手段防止再次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在加强中央集权的过程当中,对待“厢兵”采用了“收其精兵"的办法,把厢兵中的精锐士兵划归到禁军中去,同时为了给予剩余没有谋生手段厢兵一个生活的机会,宋太祖赵匡胤采取了“养兵”政策,留下了这种固有的军队组成形式,从而彻底形成了北宋独特的军队模式,即“禁军、厢军"的二种组成结构。
厢军从强悍的藩镇之兵变成为北宋的正兵之后,为什么又会由强悍之兵变成为软弱之兵,由征战之兵变为集多兵种于一体的功能繁多、构成复杂的军队, 成为了为宋朝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服务的工具,从而形成压在北宋身上“三冗”之一的“冗费”?
早期的厢兵其实是宋朝初期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产物
厢兵在五代时期是藩镇割据的工具,和统一王朝的 “郡国兵"不是同一个种类,更加不是一项固定的军事制度。北宋建立之后,赵匡胤在建立新王朝的军事制度,厢兵这种藩镇旧兵的组织形式之所以保留了下了,其实赵匡胤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的结果,宋王朝建立以后,面临的最大政治问题就是要消除藩镇割据, 实现长治久安,从唐朝中期以后的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经常性的政权更迭,虽然有其它复杂的原因,但藩镇之兵也是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人主之兴废,皆群卒为之,推戴一出,天下俯首听命’’是赵匡胤亲身经历的写照, 赵匡胤当了皇帝以后,赵普正是以此为理由说服赵匡胤采取措施“收兵权"的,而赵匡胤在“杯酒释兵权"的过程中,也是以“其如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 汝虽欲不为,其可得乎!”为理由。
对于赵匡胤来说,收兵权固然重要,安抚藩镇之兵同样重要。比如在乾德三年(公元965年) 的三月,在“发蜀兵赴阙"走到绵州时,这些蜀兵起义反宋,并拥立后蜀文州刺史全师雄为帅, 由此引发了川蜀地区士兵和农民的起义反抗斗争,刚刚建立不久的北宋就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这些事情都证明了,慎重对待和妥善处置藩镇旧兵,是一个刚刚建立的王朝长期稳定的重要问题,为了保证新王朝统治秩序的稳定,赵匡胤把作为厢军的藩镇旧兵大体采用全部“包下来"的办法加以吸收,这也暴露了依靠兵变手段建立的宋王朝在构建一代兵制的重大问题上所存在的极大的保守性。
在唐朝中期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府兵制度随之废坏,募兵制度成为普遍使用的军队组织方式。赵匡胤以兵变夺取政权,沿用包括军队在内的前朝旧有的国家机器便成为北宋王朝的一个政治特点,所以,在军事制度上沿用中唐以后的募兵制便成为北宋统治者的必然选择。
但是,宋王朝毕竟不同于五代十国时期的割据政权,赵匡胤等统治者在设计其统治制度的时候,并不是就事论事, 他们把一朝的军事制度同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相联系,希望通过招兵的手段达到消除动乱的目的,于是就有了灾年募饥民为兵的理论和“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以为兵"的募兵方法,厢军制度也就有了它赖以存在的思想条件。
这就说明宋朝的募兵已经不再是单纯以军队建设为目的,而是在军队建设中综合考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因素。宋朝的统治者在挑选厢军的精锐扩充到禁军,加强禁军建设的同时,同样保留了厢军的组成模式,把厢军中剩下的“弱”的厢兵大部分采用“全盘接收"的办法,省去了重新招募之 力,又避免了因遣散所带来的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后期厢兵的主要来源
《宋史·兵志》:“或募土人就所在团立,或取营伍子弟听从本军,或募饥民以补本城,或以有罪配隶给役。取之虽非一途,而伉健者迁禁卫, 短弱者为厢军"。
从上述史料记载来看,厢兵的主要来源有两种途径,招募、配隶。
第一、招募
宋朝一直以来都是实行募兵制的,招募是厢兵的重要来源之一,北宋招募的厢兵大部分可以分为灾年招募灾民、营伍子弟、因事招募、缺额补充等这四种情况。
1、招募灾民
在古代封建社会,由于交通的不便加上物资的紧缺,遇到天灾人祸的时候,灾民都是会变成一群弱势群体,宋朝除了设置很多救助弱势群体的机构之外,招募成为厢兵也是一种手段,灾年募兵是宋朝统治者为了缓和矛盾、维护自身统治的重要举措。
“可以利百代者,惟养兵也。 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生变,则有叛兵而无叛民’’
2、子弟兵
子弟兵是宋朝厢兵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且厢、禁军的子弟兵还是是宋朝募兵的首选对象,就厢军而言,召募子弟各有利弊的,在宋朝的官营手工业作坊当中,召募子弟兵可以快速适应各种事情,因为这些厢兵都有技艺世代相传的特点,有利于保障维持一支技术稳定的手工业生产队伍。但是,由于是子弟兵的缘故,通常招募的时候都会放低标准,这样一样就会于难以保证质量。
王钦若日:“马步诸军,累经简阅,阙额渐多……或请选近甸丁壮,朕念取农民以实军伍,盖非良策。惟军伍之家悉有子弟,多愿继世从军,但虑父兄各隶 一军,则须分别,以此不敢应募,今可晓谕许隶本军。”钦若日:“此辈常从父兄征 行,兵甲位伍,熟于闻见,又免废农亩而夺耕民,真长久之画也。”
3、突发事件招募
宋朝厢兵因突发事情而招募的情况也较常见,比如:“庆历年间,招收广南巡海水军、忠敢、澄海, 虽日厢军,皆予旗鼓训练"。熙宁年间,根据转运司的请求,“诏京西路于有粮草州军招厢军三万人”,政和年间,“增置通济兵士二千人,备御前牵挽纲运”。
这些招募都是为了当时一些突发事件而进行的厢兵召募活动,而且在对于营缮、屯田、作坊、递铺等方面有需求的时候,也会进行一些招募厢兵的活动,从宋真宗开始,厢兵数量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厢兵的素质也在在逐步下降,由突发事件召募的厢兵更为突出,到了最后,一些为了完成任务的官员甚至直接收编一些流浪者。
4、补充缺失的招募
在古代封建社会,军队的伤亡以及逃亡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军队缺兵的现象非常严重,需要经常进行补充,当然了许多军队的长官为了“吃空饷”也会进行一些隐瞒。
军队之间也会进行一些缺失的招募,士兵在国家的指令和官吏监管之下的一种有选择的流动,根据需要对军队结构的调整,是对某一急需兵种的补充,这种方式可以满足一时之需,又不会带来兵员总数的增加。
第二、配隶
将罪犯充军始于秦汉时期的“谪发”,到北宋年间,封建法制的变革和发展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从而形成了配隶罪犯充军较为完备的法律基础,还包括牢城兵在内的配军便是配隶法的直接产物。大量的配军在充军以前,都受到了刺面的刑罚,这就是刺配,但不刺面的配军也是存在的,所以配军也就分为了“刺面”、“不刺面"这二种。
北宋名将狄青就是配隶出身的,但狄青是属于“刺面”这种的,狄青少年时候因为犯罪,在脸上刺字之后就发配从军,从而开启了狄青的传奇生涯。
实行配军制度是宋朝兵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以罪犯充军不始于宋,但在宋朝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以有罪配隶给役",将罪犯充军成为定制。宋朝的配军制度,在当时其实已经不是单纯的刑罚意义了,开始转变成为国家以违法犯罪为借口,强制、变相征兵的手段,配军广泛分布于禁军、厢军和南宋的屯驻军中,在这些军队当中,厢军中的配军数量最多,这和厢兵的主要职能有所关联,这更加腐蚀了“厢军”战斗力,毕竟像名将狄青这样的“人样子”实属罕见,更多的是会成为拖垮宋朝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