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有关女官的记载始于《周礼》,《周礼·天官》中,除天子后体同天子,夫人于后犹三公之于王,坐而论妇礼,不能作官看待外,其他九嫔以下既是王的嫔妾,也是执掌各方面的女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女御四德,并在各种礼仪中赞助天子后,世妇掌祭礼、宾客、丧纪之事,帅女官涤溉,女御掌御叙王之燕寝,以岁时献女功,同时又是各种仪式中世妇的助手。
此外还有女祝拿后宫祭祀、祷祠以及有关鬼神之事。女史掌王后之礼职,是王后内治的辅助和秘书。另外,在宫内的服务机构中,在宦官的领导下,还有女酒、女浆、女醢、女篣、女醯、女盐、女幂等,这些都是从事具体工作的宫中最低级的宫职人员了。
秦汉自夫人以下设有设嫔、世妇、女御等名目,也未言及女官。但《隋书》叙述女官设置时,说是“采汉、晋旧仪”,可见汉、晋后官是有女官制度的,但因史官言之不详,只能存而不论。
见于记藏,将宫中女官(又称宫官、女职)与嫔御(即妃嫔)加以区别,另立系统的是北魏孝文帝之时。女官主管宫中具体事务,其职秩与外官相对。最高领导人内司,官比尚书令。其次是作司、大监、女侍中,官比二品。其三是监、女尚书、美人、女史、女贤人、女书史、书女、小书女等,官比三品。其四是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才人、恭使宫人,官比四品。最下一等是青衣、女酒、女饷、女食、奚官女奴,官比五品 。
隋文帝时,置六尚、六司、六典,递相统摄,以掌后宫掖廷事务。隋炀帝加以改制,使与外廷尚书省相类似,设六尚局管二十四司。唐承隋制,设置六尚二十四司及宫正司,集中国古代女官制度之大成,嗣后宋金明三代女官制度都是在唐制基础上损益而成。另外,唐代皇太子所居东宫也设置有司闺,司则,司馔等三司九掌女官。五代十国时期,部分政权也设女官。
如后蜀花蕊夫人有诗云:六宫宫职总新除,宫女安排入画图。二十四司分六局,御前频见错相呼。
明代洪武年间,经多次改定后,完全依照唐代制度设置女官。但永乐之后,女官职掌多为宦官衙门侵夺,女官制度虽存但职员多缺。清顺治十五年,拟定女官制度:乾清宫设夫人一,淑仪一,婉侍六,柔婉、芳婉皆三十;慈宁宫设贞容一、慎容二,勤侍无定数。又依照明朝制度,设置六局一司,但议定而未行,宫女由内务府管理,故中国古代女官制度至清代而止。
六局一司
中国历代女官制度中,以唐制最为完善,对后世影响也最为深远。据《旧唐书·职官三》,唐代女官员额如下:
尚宫二人,正五品。
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女史六人。
司言二人,正七品。典言二人,正八品。掌言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
司簿二人,正六品。典簿二人,正七品。掌簿二人,正八品。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正六品。典闱六人,正七品。掌闱六人,正八品。女史四人。
尚宫职,掌导引中宫,总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四司之官属。凡六尚书物出纳文簿,皆印署之。司记掌印,凡宫内诸司簿书出入目录,审而付行焉。典记佐之,女史掌执文书。司言掌宣传启奏。司簿掌宫人名簿廪赐。司闱掌宫闱管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