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民军制、募兵制、征兵制、府兵制、世兵制是结合当时情况而制定的适合军役制度,其主要区别便在于五者目的相同、性质不同。
1、民军制:夏、商、周时代,兵役寓于田制之中,有受田权利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平时耕牧为民,战时出征为兵。此称为民军制。
2、募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统治者认为,将壮健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此外,壮健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3、征兵制:征兵制,为在于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就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该制度与募兵制为相对用词。
古代,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或族群,从军常为被迫性或半被迫性的选择,而在一定条件下,国民有其从事军职的必要与义务者,其制度为征兵制。
近现代征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起始于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 理念。该理念认为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只有征兵制才能达成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国民军队(national army)的拥护。
4、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5、世兵制:世兵制是指中国古代强制部分乡民世代当兵的制度 ,又称军户制 、士家制。世兵制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辅佐齐桓公曾将国都分为士农15乡和工商6乡,其中士农之乡民平时务农习武,战时充当士兵出征,世代相传,可视为世兵制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