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瑷珲条约》,是俄罗斯帝国总督和清朝于1858年5月28日在瑷珲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
1主要内容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大清国领土划为清俄共管;
3.原属大清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大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2签订背景
第一,鸦片战争后,俄国成立了“黑龙江问题特别委员会”,加紧了对中国黑龙江的侵略步伐。1849 年到1853年,俄国海军军官涅维尔斯科依带领军队,入侵黑龙江下游地区,并且建立了据点。之后,俄国军队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的指挥下,大肆入侵黑龙江中上游地区。
第二,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联军攻占广州城,俄国得知情况后,决定向黑龙江地区“移民”,并且以武力为后盾。另一方面与清政府进行外交谈判。
第三,俄国同清政府第一次谈判失败后,又加紧实行了第二次谈判,在谈判中,俄国要求清政府将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割让给俄国。但遭到了清政府代表的断然拒绝,这使得俄国恼羞成怒,当夜便鸣枪放炮威胁清政府。清政府在俄国的武力胁迫下签订了中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