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的君主称“后”和“王”,而在王的周围,权力最大的要算是“史”,即甲骨文中所出现的“卿史”和“大史”,古书中有时也称作“巫”。他们是神权的体现者,负责把“上帝”的意志传达给国君,也将人们的意愿转达给神。甲骨卜辞便主要是商代的巫史们向上帝问卜的记录。但严格地讲,这些人还是一批宗教工作者,他们的职务继承也主要是通过世袭,而非任命。
除巫史外,夏代的职官散见于文献的还有一些,如掌管历法的“羲和”、掌管诉讼的“大理”、传达君命的“遒人”、掌贵族子弟教育的“官师”等,而他们也大都是由巫史担任的。此外,还有主管造车的“车正”、主管放牧的“牧正”、主管膳食的“庖正”,以及主管音乐的“瞽”和主管耕作奴隶的“啬夫”等。《礼记·明堂位》曾说“夏后氏百官”,但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名称却已经不多了。
商的中央职官较夏朝要系统和全面些。除负责宗教事务的巫、史(史官兼做记录)外,还有负责政务的“尹”、“宰”等。例如伊尹就曾担任过商汤的辅弼之官——“尹”(称阿衡、保衡)。宰原为奴隶主贵族的家务总管(最早由厨师发展而来),后来也参与一些政事。商代后期还有“父师”、“少师”之官,由王族长老(如箕子、比干等)担任,负责对国王进行辅佐、警诫和指导。武职的最高统帅虽由商王担任,但军队中也开始有武官的设置。如从事戍守的武官曰“戍”,从事保的武官曰“卫”,掌管弓箭手的武官曰“射”、“多射”,奉命领兵征伐的武官曰“亚”等。
总之,夏商时期去古未远,氏族社会遗风犹存,虽出现了某些职官,但巫史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