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其郡县制可谓对后世影响深远。
郡、县为春秋战国至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政权组织。公元前350年,秦国商鞅变法,迁都咸阳,置三十一县。其后变法图强,兼并一日千里:公元前327年,秦灭西戎设义渠县;公元前278年,占郢城置南郡;公元前277年,定黔中设黔中县;公元前272年置南阳郡;公元前249年置山川郡;公元前248年置太原郡;公元前242年置东郡;公元前230年置颍川郡;公元前223年置楚郡;公元前222年置会稽郡。至公元前221年,秦兼并天下。
秦一统天下以后,丞相绾奏曰:“燕、齐、荆地方遥远,不设置王,无法镇守,请立诸子为王。”秦始皇将事交付臣下商议,李斯力陈分封之弊,强调统合为一,设置郡、县,永保天下安宁。郡县制是对分封制的否定,强调中央集权,保障政令畅通,确实优于封建制,深得秦始皇的肯定。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分别为: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内史。郡设守、尉、监各官。三年后,攻克南越陆梁地,增置桂林郡、南海郡、象郡,同时收取河套以南土地,设置四十四县。是为一统天下,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