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反满,世人皆知,但究竟如何反满,论者却往往语焉不详,我们先来看看上述文告中所开列的满清之十大罪状。
这十大罪状,很有水平。我们逐条来看:
满清十大罪状之一:
第一,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
众所周知,汉人在古代最重视的就是头发。头发是汉人尊严的象征,士大夫全部都是留有发髻的。到了满清,莫名其妙搞出一条鞭子来,还要将前额头发剃光,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在汉人看来,这是胡人的造型,让汉人强行留胡人的头发,是极大的侮辱。所谓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为了留辫子,汉人大量反叛,不知道被满清杀了多少人,最终才被杀服。
所以,旧事重提,特别有煽动性,大部分汉人老百姓都是接受这个观点的。
满清十大罪状之二:
第二,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
和上面一样,汉服飘逸洒脱,搞出什么马褂旗袍。对比明代官府和清代官府,简直不是一个数量级。关键还在于,对于汉人来说,服饰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等级的服饰有严格的固定。通过服饰,大概可以看出你的社会阶层。
现在好了,不分贵贱,全部穿胡服,这岂不是当面骂人。在古代汉人眼中:西戎,东夷,北狄,南蛮,大家注意,蛮是虫子底,狄是反犬旁,在汉人看来都不是人。
这当然也是接受不了的。
满清十大罪状之三:
第三,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伪妖康熙暗令鞑子一人管十家,淫乱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
这就是夸张了,其实是蒙古人的事。因为满汉有别,准确说是旗人和非旗人不通婚,旗人不能娶非旗人的汉女。
不过,这种事情在民间流传很广,老百姓也相信,很有煽动性。
满清十大罪状之四:
第四,中国有中国之配偶,今满洲妖魔悉收中国之美姬为奴为妾,三千粉黛,皆为羯狗所污,百万红颜,竞与骚狐同寝,言之恸心,谈之污舌,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
道理也是同上。
满清十大罪状之五:
第五。中国有中国之制度,今满洲造为妖魔条律,使我中国之人无能脱其网罗,无所措其手足,是尽中国之男儿而胁制之也。
满清法律严酷,动辄砍头、腰斩、分尸,还有更可怕的凌迟。老百姓说几句话,都能以文字狱满门抄斩。
当时老百姓饱受满清酷吏蹂躏,对他们恨之入骨,这个宣传也厉害。
满清十大罪状之六:
第六,中国有中国之语言,今满洲造为京腔,更中国音,是欲以胡言胡语惑中国也。
这个吗,不做点评。
满清十大罪状之七:
第七,凡有水旱,略不怜恤,坐视其饿莩流离,暴露如莽,是欲我中国之人稀少也。
满清末年确实无力赈灾,连李鸿章、曾国藩做了地方官,都要靠民间捐款。老百姓遭灾,基本只能等死或者卖儿卖女。就是因为赈灾不利,才有捻军、白莲教这些组织。
这一点,老百姓也深受其害。
满清十大罪状之八:
第八,满洲又纵贪官污吏,布满天下,使剥民脂膏,士女皆哭泣道路,是欲我中国之人贫穷也。
那是,当时老百姓被搜刮的一干二净。就像杨秀清之流,如果有口饱饭吃吃,也不至于反叛。一个壮年劳力,又没有家眷,依靠出苦力做工人竟然养活不了自己,这才成了太平天国的骨干人物。
满清十大罪状之九:
第九,官以贿得,刑以钱免,富儿当权,豪杰绝望,是使我中国之英俊抑郁而死也。
这也没错。
当时官府黑暗到极点,有了钱杀人也能脱罪。满清官府甚至连处决犯人也要勒索,不给钱就一刀不砍死,多砍你几刀。不给钱,绞刑一下子不绞死你,让你多受痛苦。
左宗棠在西北立了大功,去紫禁城面见太后皇上领赏。慈安太后发现他视力不好,御赐了一副眼镜。
太监竟然借此敲诈几千两白银,不给钱不给眼镜。左宗棠勃然大怒,干脆不要了,最后还是李鸿章出钱赎了回来。
第十,凡有起义兴复中国者,动诬以谋反大逆,夷其九族,是欲绝我中国英雄之谋也。”
那是,诛九族可不是说着玩玩的。就算不诛九族,满门抄斩也是没商量。
身为革命党的记者沈荩仅仅揭露了满清一些内幕,发表在外国报纸上,就被满清捉去处死。
知道是怎么处死的吗?活活用棍子打死。
《大公报》如实记下了沈荩生前的最后一幕,刑部大堂,八个狱卒手持特制水火棍,轮流捶打沈荩,长达4个小时。沈荩“血肉骨裂”、“骨已如粉”,却始终“未出一声”。
堂司以为已死,下令停止捶打,沈氏却以微弱的声音说道:“速用绳绞我。”于是,“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 沈荩死后陈尸狱中,无人收殓,数日后,才有友人寻来,将仅剩的一些“碎骨烂肉”集中起来”。
这就是太平天国造反的理由,这些理由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基本如此,并无夸大虚饰之处。可惜太平天国上层沉溺享乐,不思进取,以致功败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