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统天历》
庆元四年(1198年),因所用《纪元历》占候多差,宋宁宗下令更造新历。庆元五年(1199年)五月,杨忠辅创制新历,宁宗赐名为《统天历》。
这与现代所测数值只相差26秒,而与现行的公历所采用的数据相同,比西方《格里历》的颁行早383年。但因推测日食等不验,《统天历》只使用到开禧三年。同年又造《开禧历》代替统天历,行用于世45年。
颁布《庆元条法事类》
嘉泰二年(1202年),宋宁宗令大臣谢深甫等人编修的《庆元条法事类》成书,该书共八十卷。嘉泰三年(1203年),宁宗皇帝下诏正式颁行。宋初《重详定刑统》基本照抄唐律,很多令文已不适用于宋代社会,且宋时法令汇编惟有《庆元条法事类》残本传世。尽管残本不足原书之半,但仍保存了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刑法、服饰等各方面的法令,为研究宋史,特别是中国法制史提供了珍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