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刘邦的汉朝为例,起初刘邦觉得秦国的灭亡是由于秦采取了郡县制,于是沿袭了周朝的分封制,将土地分给刘姓家族的兄弟,结果却在景帝时期导致了七国之乱,威胁国家统一。后来武帝刘彻接纳臣子的意见,颁布推恩令,分解诸侯的权力,推行郡国并行制,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中唐时期,唐皇设置节度使,给予节度使以王侯的权力,拥有自己的土地与军队,导致了藩王割据,统治者的政权不稳。各个朝代的国君在统治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地在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政治制度中选择,再加以改造和发展,推行适合自己朝代的国家组织结构。
其次,柳宗元在其《封建论》中评价秦始皇的郡县制“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是土地公有制的开端,并且认为秦国的灭亡在于政治而不在于制度,给予了郡县制以极高的评价。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秦始皇在全国推行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的政策,修建渠道,促进了国家的大一统。因为权利在帝王手中,所以一切的改革都会比较容易,这也是中国多民族共同相存的一个开端。
消极影响:秦始皇的帝制,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皇权。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皇帝的个人欲望的膨胀,大兴土木修建秦始皇陵、修筑万里长城,徭役繁重,刑法严苛,激起民众的反抗之心,致使了秦帝国的快速灭亡。而且,再清明的帝王在执掌朝政几十年后,会变得糊涂,凡事以个人喜好为主,如汉武帝他创造了汉朝的鼎盛,但衰落也是从他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