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者讲述查办成克杰案件始末(2)

老同事和新任务 1999年4月,由于工作需要,我离开了工作8年之久的海南省监察厅,回到阔别多年的北京平安里西大街41号---官园大院,调任为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央纪委第八室是1993年合署前由原中央纪委五室和原监察部六司合署组建的。中央纪委八个纪检监察室的分工,有着特定的安排:一至四室主要分管国家各部委的监督检查工作;五至八室负责地方省区市的纪检监察工作,其中八室主要负责联系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等中南六省。 回到中央纪委八室,我这名老兵很快就进入了角色,适应新情况、接受新任务。那时,八室共32人,两位副主任,两位副局级专员,其中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7人。 中央纪委八室自1998年先后查处了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成克杰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刘知炳等十多起省部级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涉案人员总计达到7000多人,涉及省部级以上干部27人,为国家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那时,我们长期出差在外,有时节假日包括春节都回不了家。1999年,全室32人共出差3944天,人均127天。2000年,全室出差4640天,人均149天。2001年达到人均218天。我们有20多人受到表彰及立功。 成克杰和刘知炳案后,专案组全体同志荣获集体一等功,每人有3000元奖金。我们每人拿出1000元通过共青团中央捐赠给北京大学贫困学生。2001年,我们还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查办案件是一场始终贯穿着腐败与反腐败、调查与反调查的尖锐复杂的斗争,要战胜日趋狡猾、诡秘的腐败分子,既要有无私无畏、敢于斗争之“勇气”,更要有讲究策略、善于斗争之“谋略”。成克杰案件的成功查办,就是在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委常委高度重视下,盯住不放的结果。 成克杰特大受贿案是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在尉健行同志的领导下,在祁培文同志的直接指挥下,我们八室调查组全体同志凭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善于斗争的智慧成功突破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调查组就将成克杰利用职权、伙同情妇李平,通过为他人搞项目、批贷款、升官等形式,受贿4100多万元、非法牟利1100多万元的问题全部查清。 对成克杰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是在1999年。而中央纪委做立案前的初查工作,在1997年就开始了。1997年在查办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李某案时,发现一位私企老板涉嫌向成克杰贿送现金问题;1998年,八室的同志曾四下广西暗访,了解到成克杰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一些重要情况,但均因线索过于笼统未能深入。 根据中央纪委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盯住不放,把成克杰作为重点监督注意的对象。1999年1月,中央纪委在查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徐某受贿案时,在押犯原玉林市委书记俞某检举揭发:成克杰在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曾两次向他指令压价,从贵港糖厂要糖7000吨给他人倒卖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