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纣王的酷刑,那么最先想到的当然是让人当然是他在森林之中将人活活烧死的火刑了。据说火刑的由来是因为他视人命为草芥,甚至以此为乐,一次在游玩的过程之中突发奇想,想要看人赤裸着身子在大火之中表演,之后熊熊大火将人活活的烧死。他看到这样的的结果,不仅不加以反思,反而以此为傲,还将其作为后来处罚人的刑法;再有就是“烙刑”,此刑法就是把经过工匠掏空的铜柱子用大火烧的红红的,然后让人在上面爬行,被处罚的人被活活的烧的皮焦肉裂地死去,其手段简直就是令人发指,这道刑法可谓是让见者胆寒;还有就是他的大臣中九候遭受的刑法,就是在把人杀死了之后,在把他的尸身捣得粉碎,坐成肉酱;还有就是在将人杀死以后,将其尸身放在太阳之下暴晒;另外就是在人死了之后,将心给挖出来。
这些刑法都可以说是极其残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