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的区别(2) 改土归流的特点 改土归流是明清时期针对南方少数民族实行的管理政策。在此之前少数民族长期实行土司制度,但是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浮现,边疆地区经常发生土司之间斗争的局面,于是统治者将权力收归中央,派流官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改土归流的特点十分显著:具有不彻底性,采用暴力与和平相结合的方式,具有时间性和渐进性。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