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察举制的弊端是什么

察举制的弊端

两汉时期,举贤思想很好地付诸实践,形成了系统化的察举选官制度。在汉武帝的大力提倡下,察举制逐步确立和发展,成为汉代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当时更是出现了“群士慕向,异人并出”的文化思想盛世局面。

汉代绘画

汉代绘画

但凡事都有利弊,察举制虽然在当时的官制发展的进程中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进步意义,但也被封建社会的弊病所限制,因而其本身包含了利弊两方面。

一、在察举制下,虽然察举制科目众多,但天下之大,贤人众多,朝廷的耳目有限,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贤才被埋没在乡村野氓中,终其一生都未得重用,造成了人才的流逝与浪费。更为严重的是,众多贤能不及之人,通过投机倒把的途经,贿赂或者攀附关系使自己成为被察举的对象,而这一类人,因私情走上仕途,必定对其察举者抱有伯乐之恩,并为之效命,如此地方势力便会形成宗派行为,成为虎踞一盘的地方集团。

二、察举制最为重要的标准是以贤德作为最高标准的,但这并非是具体化的表现,不易作出明确的判断。人的道德品质须通过对其言行的长期考察才能得出比较客观的评价,而且所观察到的言行也有可能是表面功夫,实则暗藏祸心,抑或是在今后走上仕途的道路中意志不够坚定,沽名钓誉,同流合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三、察举制的广泛推行,在地方出现了评议之风,市井之人对他人妄加评论,清议之士好品评藏否人物,不重实际,空发议论。这类清议现象到了魏晋时期尤为严重,清议名士中有许多都是“刻情修客,依倚道艺,以就声价”者,清议成了这些伪君子攫取名利、捞取政治好处的资本。

四、察举制在其后期,弊端愈演愈烈。任人唯亲、唯财、唯势,权门势家把持察举的结果,令流弊百出,察举制度的根本缺陷暴露无遗。

汉代察举制

刘邦称帝后,选拔适应中央集权制度,维护新兴封建统治级的官吏变成了当务之急。天下初定,他一边忙着除去对自己有威胁的旧臣,一边着手选拔新的人才。

汉武帝剧照

汉武帝剧照

高祖十一年,刘邦颁布《求贤诏》,在这一诏书中,刘邦提出选拔治国的贤士智能必得运用国家的力量,选拔的具体程序是由上而下,对入选者的品行、仪表、年龄等一律实行严格考察。这便是西汉察举制度的开端。

到了汉文帝时期,文帝颁布诏令,推行举贤良的法令,不仅明确规定了察举的科目而且而且还规定了对策应试,这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在向制度化发展。文帝十五年,举办了由文帝主持的察举,当时的察举选拔出了后来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但是在西汉初期这种察举制度还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下诏举行,并未形成定期的,有固定的规章制度。

察举制的完备是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以儒术取士的察举。这时期的举茂才、孝廉、贤良方正等,都明确以儒家细想为指导,儒学艺术、伦理道德成为察举的基本标准,并未中央和地方所遵循。至此,汉代察举制制度正式形成。

察举制度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存在,不能简单的予以肯定或否定,作为封建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各界的讨论与评判,对于当今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却有着历史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