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和募兵制之间有什么区别(2)

《府兵制度考释》

当一种制度不能给统治者带来利益的时候,它就会被停废。府兵制和均田制有紧密的关系,均田制若是被破坏,府兵制就得不到实行,所以均田制的破坏是府兵制破坏的真正原因。

在唐初的时候,国家有很多的土地,就把手里的土地分给百姓。不过发展到后期,随着农民手里的土地不断被豪夺并兼并,国家的土地逐渐流失,这使得均田制不能继续实施。当国家没有土地分给百姓,谁也不愿意白白做府兵。以上是府兵制崩坏原因之一,是最重要的原因。

当打仗的时候无法及时征集足够的府兵也是府兵制崩坏原因。府兵的服役年龄是20岁到60岁,当年长的逐渐失去战斗力且年幼的又没有作战能力的时候,他们在和平年代当当宿卫还可以。若是打仗的话,根本没有作战能力。当一批人死在战场的时候,国家就需要另一批人前去打仗。由于田地的限制,短期内无法征集到足够的壮兵是府兵制的致命点。

古时人分三六九等,国家实施府兵制的原则是先富后穷,先强杆后弱。因为府兵打仗的时候需要自备粮食和兵器,一般贫穷的人拿不出打仗所需的粮草,更别提自备兵器了,所以这样实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真正打仗的时候,富人都不愿意去送死,所以出现了不少的逃兵。府兵制又受到了进一步的打击,再加上府兵不是正规军,作战能力非常弱,所以真正大战来临时还得靠正轨训练有素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