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打仗的时候无法及时征集足够的府兵也是府兵制崩坏原因。府兵的服役年龄是20岁到60岁,当年长的逐渐失去战斗力且年幼的又没有作战能力的时候,他们在和平年代当当宿卫还可以。若是打仗的话,根本没有作战能力。当一批人死在战场的时候,国家就需要另一批人前去打仗。由于田地的限制,短期内无法征集到足够的壮兵是府兵制的致命点。
古时人分三六九等,国家实施府兵制的原则是先富后穷,先强杆后弱。因为府兵打仗的时候需要自备粮食和兵器,一般贫穷的人拿不出打仗所需的粮草,更别提自备兵器了,所以这样实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真正打仗的时候,富人都不愿意去送死,所以出现了不少的逃兵。府兵制又受到了进一步的打击,再加上府兵不是正规军,作战能力非常弱,所以真正大战来临时还得靠正轨训练有素的军队。
胡汉分治 府兵制
提到胡汉分治与府兵制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联系起来。胡汉分治是当时少数民族所施行的一种政策,与汉族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而府兵制是当时的一种制度。正是因为这个府兵制的实施才使得它和胡汉分治有了联系。
胡汉分治图片
具体是这样的:因为当时少数民族实施的这个政策,与汉人有明显的界限,少数民族管理者规定在军队只能有他们少数民族的人民,汉人是不允许进入军队的。进入军队的人可以不用上交各种税收,而汉人只能务农,每年还要交固定的税收。这个便是少数民族人民与汉人明显的一个区别。还有少数民族还派官吏来管理汉人,总之少数民族人民所拥有的权利高于汉人,这是因为当时的皇帝就是一位少数民族人,所以实施了这种胡汉分治的政策。
这样的政策长期下来必定会产生很大的矛盾,幸运的是府兵制的实施,改变了这种面貌,府兵制要求将这种少数民人民与汉人的界限去除掉,那就是军队的人与务农的人整合在一起,在有战争的时候都去参战,没有战争的时候军人与农民都去田里耕作,这样那种分别看待的现象就不再有了,于是矛盾也缓和了,也能促进农业的发展。
这便是胡汉分治与府兵制之间的关系,总之就是府兵制的出现解除了胡汉分治的不利现象,避免了社会矛盾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