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刺史制度是怎样的(3)

西汉的刺史制度的内容

在西汉时期,汉武帝为了将皇权集中起来,而且能够更好的管理地方行政区域,所以沿用并且完善了秦国的监御史制度,并改名为刺史制度。那么,西汉的刺史制度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呢?

西汉刺史制度示意图

西汉刺史制度示意图

首先,汉武帝将三辅,三河之中包括的地区还有弘农这些地区除外之后,将剩余的那些地区,根据地理位置关系以及环境的相似性,总共分为了十三个大州,并且在每个州都设立了一名刺史,让他们专门管理各自对应的大州。而且那些刺史没有固定的工作地方,他们从每年的八月开始,就负责巡查大州的每个地方。刺史每到一个地方,就先从地方官员查起,从他们的作风问题开始,再检查官员对于自己所管理的地方区域实施的治理方法有无漏洞,并且对于地方官员的所作所为赏罚分明,刺史有时候还会做主处理地方的一些冤案。

总之,刺史大多数都是为百姓所服务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手中的权利越来越高,他们直接掌握着地方那些小官员的生存问题,也是因为如此,刺史在后期时更被世人称为行政长官。

到西汉末期一直到东汉的发展,刺史制度一直存在于皇帝管理国家的政策之中,而且刺史手中掌握的权利更大了,不仅刺史改名为州牧,级别提高了不少,而且州也发展成为了当时国家的地方最高行政区划。以上便是西汉的刺史制度的内容。

推恩令和刺史制度

推恩令和刺史制度都是汉朝非常重要的一种政治手段,对于当时的情况来说这两种制度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也就是皇帝的利益,希望皇帝可以掌握大部分乃至全部的政治权利,因此而先后实行了这两种制度。可以说它们在目的上几乎是相同的,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却还存在着差异,那么推恩令和刺史制度有着怎样的区别呢?

推恩令的颁布者汉武帝雕像

推恩令的颁布者汉武帝雕像

推恩令和刺史制度的关联和区别还要从汉代开始说起,当时各个地区的诸侯还实行着嫡长子继承的制度,而庶出的子弟却得不到任何的封赏,这对于诸侯和他们的长子来说自然是十分有利的,可是对于急需要削弱诸侯势力的皇帝来说是存在弊端的。于是汉武帝开始实行推恩令,也就是说从此之后诸侯的各个子孙都要均分领土和财产,之后再由他们的子孙分别继承,直到领土被分尽为止。这样一来诸侯的权利就得到了限制。

而刺史制度则是针对于地方监察的一种制度,对于地方上的监管和控制来说是十分有力的一项措施,刺史直接受命于皇帝,也只会听从皇帝的命令,这对于维护皇帝的权力是十分重要的,可是后来这项制度渐渐转化为地方的官员化,主要是因为出现了奉诏出制,刺史的背后是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而刺史也逐渐变为地方上最高的一种行政部门。所以说推恩令和刺史制度都是当时十分重要的维护皇权的制度,可是这两种制度却属于不同范畴不同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