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弊端
汉代实行的地方政策有郡县制,除了它之外还有一种分封制,即郡国并行制,这是同秦朝地方政策最大的不同。文帝和景帝他们一直执行着以亲制疏,众建诸侯的策略,即分封一个诸侯国,而在这位诸侯名下土地将会在他去世之后由他的所有儿子平分,这样一来,既打破了嫡长子世袭的规矩,又使得诸侯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起到了削藩弱国的意义。但是郡国并行制弊端也是很大的。
刘邦雕像
七国之乱就是郡国并行制弊端显现的地方。在楚汉相争的时候,刘邦因为打不过项羽 ,拉拢了韩信 ,彭越 ,英布三个人,最后集齐四个人的力量才消灭掉了项羽,在当时消灭项羽之后又封了一些曾经在战争中帮助过他的人为异姓王。
但是高祖刘邦对他们并没有任何的信任,再加上他们在建国之后出现了一些不当的行为被刘邦所讨厌,最终被封的各个异姓王一般只会有三种下场,第一种是忍受不了刘邦对他们的控制,然后决定造反;第二种是因为被一些对头诬告自己想要造反然后被刘邦下令杀掉;第三种就是在刘邦的地盘上混不下去了,干脆把地盘舍弃,带着金银细软,妻子儿女一路向北投奔胡人。
这时就显现出来那些无能的同姓王,而刘邦对于同姓王的容忍尺度较大,自己的孩子也没有显示出很大的才能,让那些王觉得皇帝这个位置还不如自己来坐。但是,实行了很多年的郡国并行制弊端也只出现过七国之乱这一次,所以,郡国并行制在当时还是很符合社会需要的。
郡国并行制的后果
郡国并行制是汉朝时期特有的地方政治管理制度,所谓郡国并行制,就是刘姓嫡系封国与外姓列侯并存的地方管理政策,在汉朝的发展过程中郡国并行制发挥了诸多作用。但史学家对郡国并行制及郡国并行制的后果有不同层面的见解。在对郡国并行制的后果的研究中,史学家主要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其进行了评价。
汉武帝画像
一方面,史学家认为由于汉朝建立后疆域扩大,汉政权推行郡国并存制,扩大了地方封国的自治权利,虽是无为而治的表现,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封国的经济发展。郡国并行制使各封国维持其地理环境的界限,因地制宜的发展地方经济,并且各封国王拥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使得群国并行制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同时也推动了汉王朝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一部分史学家对郡国并行制的后果持批判态度。郡国并行制给各郡国一定的兵权和财权,同时又疏于对地方的管理,使一部分郡国拥兵自重,造成割据势力出现,郡国并行制的实行不利于中央集权,为汉朝灭亡埋下伏笔。
随着汉朝的发展和郡国并行制的全面实行,全境郡国数量也不断的增加,文景时期,实行“以亲治疏”、“众建诸国”的政策以达到削番弱国的目的,缓解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武帝之后诸侯国的地位几乎都在郡国之下,郡国并行制也逐渐演变成了单一的郡县制。对郡国并行制后果的评价可谓仁者见仁,但不可否认的是郡国并行制无论好坏,都是中华文明史上特有的地方政治制度,为中华文明谱写了独特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