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于鼎(rǎn zhǐ yú dǐng),把手指伸到鼎里蘸点汤。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鼎:古代用青铜制成的炊具,多为圆形,三足两耳。出自:先秦·左丘明《左传·宣公四年》:“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染指于鼎典故
公子归生字子家,公子宋字子公,二人皆郑国贵戚之卿。有一天,公子宋和子家去见郑灵公。将进宫门公子宋忽然停住脚步,抬起右手,笑眯眯地对子家说:“你看!”子家莫名其妙地看着公子宋的手,只见他的食指一动一动的,不禁摇了摇头,也伸出自己的右手,动了动食指,说:“这谁不会!”
子公染指于鼎
公子宋哈哈大笑,说:“你以为是我让食指抖动的吗? ”不!这是它自己在动。不信你再仔细看看!”子家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再动了动自己的食指。果然,公子宋的食指的抖动与自己食指抖动的状态不一样。公子宋得意地晃着脑袋说:“看样子,今天有好吃的在等我们哪!以往每当我这食指动起来以后,总能尝到新奇的美味!
子家将信将疑,两人进宫,发现厨子正在把一只已经煮熟了的甲鱼切成块儿,这只甲鱼特别大,是一个楚国人进献给郑灵公的。郑灵公见这只甲鱼很大,可以分给好多人吃,决定把它分赐给大夫们尝尝、子家忍不住朝公子宋翘了翘大拇指,公子宋笑着晃起了脑袋。
郑灵公见这两人这么没规矩,不禁皱了皱眉头,问:“你们在笑什么?”子家就把刚才宫门外的情况讲了一遍,郑灵公听了,含含糊糊地说了句:“喔,真有这么灵验?”便不再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大夫们到齐了,那只已经切成块儿的大甲鱼入在鼎(当时用来煮食物的青铜炊具)内由厨子装进盆子,先给郑灵公,然后给各位大夫。
郑灵公先尝了一口,称赞道:“味道不错!”命人赐鼋羹一鼎,象著一双,自下席派起,至于上席。恰到第一第二席,止剩得一鼎,而都没分到甲鱼,灵公说:“赐子家。”宰夫将羹致归生之前。到了大家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但是,公子宋却呆呆地坐着,原来,他面前的桌案上什么也没有。
公子宋窘迫不堪,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看着郑灵公,郑灵公正吃得很香,一边和大夫们说笑,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他又看看子家,见子家也吃得起劲,一边还朝他扮鬼脸,公子宋再也忍不住了,忽地站起来,走到大鼎面前,伸出指头往里蘸了一下,尝了尝味道,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灵公因此大怒,暗下决心,非杀掉公子宋不可。 谁知公子宋却抢先找到子家,密谋杀死郑灵公。子家不答应,说,就是牲畜老了,也不能轻易杀掉,何况国君呢。于是,公子宋反过来诬陷子家,“子家惧而从之”。这年夏天,郑灵公被杀,公子宋以此报了未赐鼋羹之仇。
郑灵公因食鼋羹的小事与大夫公子宋斗气,最后被杀身亡。子家不能及时制止公子宋的弑君之举,“仁而不武”,背上弑君恶名。后来,此事被浓缩为成语“染指于鼎”,告诫后人不可随意沾取非分利益。虽舌尖之欲,放纵它,也会酿就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