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昭《女诫》

卑弱第一

【原文】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 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诗小雅斯干曰: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弄之瓦。毛苌注云:瓦,纺塼也。郑玄笺云:卧之于地,卑之也。纺塼,习 其所有事也)。卧之床 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 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即婆家的生辰、忌日之类,需要谨记)。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齐音斋),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远哉!

【译文】

古人生下女孩三日之后,

让她睡在床 下面,将织布用的瓦砖给她当玩具,

(男子则是睡在床 上,将卿大夫用的圭璋给他当玩具)

并将生女之事斋告宗庙。

睡在床 下,表明女子应当卑下柔弱,时时以谦卑的态度待人;

玩弄瓦砖,表明女子应当亲自劳作、不辞辛苦;

斋告先祖,表明女子应当准备酒食,帮助夫君祭祀。

这三点,是女人的立身之本,古来礼法的经典教诲。

谦让恭敬,不敢怠慢于人;

先人后己,不敢抢在人前;

有善莫名,不敢自夸自诩;

有恶莫辞,奉长辈之命,做了招人厌恶的事,不敢推脱;

忍辱含垢,不敢有所争辩;

常若畏惧,不敢放任自安。

像这样践行不怠,“卑弱”的道义就尽了。

晚睡早起,不因日夜劳作而有所畏难;

亲自操持料理家务,不问难易,有始有终;

亲手整理完善事务,使之精美而不粗率。

像这样践行不怠,“执勤”的道义就尽了。

外表端庄,品行端正,侍奉夫君;

幽闲贞静,自尊自重,不苟言笑;

备办酒食祭品,帮助夫君祭祀先祖。

像这样践行不怠,“继祭祀”的道义就尽了。

做到了上述的三点,美好的名声就会传扬出去,耻辱就会远离自身;

如果没有做到这三点,有什么美德值得人称赞?又怎么能免得了耻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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