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惩治强奸犯

古代的法律制度也是非常严苛的,就比如说是对待强奸罪,古人的做法要比现在霸气的多。在上古时代,处于奴隶社会的夏商周王朝,出现这种不符合社会道德的现象时,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处以宫刑,也就是所谓的阉割。

到了秦汉时期,对待强奸犯的处罚更加严厉了,即使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通奸行为,也是零容忍度。多数情况下都是处于宫刑。到了唐代时,如果双方是自愿的,被发现后一般是以劳动改造的方式进行处罚。

如果是通奸的话就会流放,所谓的流放其实也非常恐怖,因为要将他们流放到非常偏僻荒无人烟的地方。而到了明清时期,明确规定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如果女人自始至终反抗到底,最终仍不能摆脱的,被定性为强奸。但如果是女性一开始不愿意,但是在过程当中却没有进行反抗,默认了男性的性侵行为,就不会被定性为强奸。

一般在处置强奸犯是有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将作案人的犯案工具没收,要么就是直接将犯人处死,对于强奸罪我国古代是非常重视的,并且最高刑罚都可以上升到死刑。当然了,这和古代认为妇女是男性财产的一部分,财产不可侵犯也有关系。不过不管怎么说,对付男人的荷尔蒙,确实得让他们知道后果和代价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