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的经济政策

管仲(前723年~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中国古代著名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对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对外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被尊称为“仲父”。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而且管仲助力齐桓公成为霸主,与之后的霸主不同,用的是经济战,这在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管仲治国的经济政策。

管仲的经济政策

管仲相齐的经济政策是“遂滋民,与无财”(《国语·齐语》),他的办法乃是“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史记·齐太公世家》)。或言“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史记·平准书》,参见词条轻重理论),以至“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

“轻重鱼盐之利”及“徼山海之业”是否是汉代盐铁官卖的滥觞,我们现无可征信的材料。管子书中的记载言:管仲反对向“树木”、“六畜”和人口抽税,而主张“唯官山海为可也”,“山海”就是铁和盐(《管子·海王》)。若此记载为可信,则于管仲时就已经实行了统治盐铁的经济政策了。

管子熟练的运用轻重之术对外策划了衡山之谋、阴里之谋和菁茅之谋,堪称古代货币战争的经典案例。

管仲实行了粮食,“准平”的政策,即“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故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汉书·食货志》下)。这种“准平”制,不但是一种平衡粮价的政策,并 且,也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并且还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这种经济政策,亦为经济层面的国君集权。

管仲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马克思级差地租与之相同。

管仲面对当时“竭泽而渔”的经济开发,为了有效利用齐国的林木和渔业资源,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即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即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坏。伐木和捕猎只准在适当的季节进行。

管仲修齐太公“九府圜法”,在齐国设立了专管货币的机构——“轻重九府呻”。齐国由政府统一铸造货币,这种规范的货币呈刀形,名为“齐法化”或“节墨法化”,俗称“齐刀”。

管仲在《管子·奢靡》一文中,系统的阐述了消费对生产的促进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