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贪污都是皇帝逼得?只因要给皇帝分成吗

  南北朝时期是一个礼乐崩坏的时期,因此出现过很多惨事、奇事。皇帝也多有奇葩,比如说这个南齐的孝武帝,他下令在都城的地方大员任期满,必须交付一半财产给他,其他随意。于是官员们争相贪污,一时成为南齐一大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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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齐时,都城广州经济发达,商业繁荣,海外贸易尤其红火。一些大商人,甚至包括南齐政府,常年派商船往来于现在的越南、印度、泰国、柬埔寨、叙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将丝绸、瓷器运出去,把香料、珍珠带回来,一进一出,利润高达二三十倍。不但商品贸易发达,奴隶贸易也繁盛,印尼酋长从马来半岛低价买进矮黑人,不法的中国军官也从澎湖诸岛掠夺大批土著,然后运到广州出售,给贩奴者带来了巨大利润,也给南齐政府贡献了一笔笔带血的GDP。

  海外贸易不仅让政府和商人受益,官员的腰包也迅速鼓起来。在《南史》和《南齐书》中,常常能看到广州官员三年任满,回去大买豪宅的壮观景象。常识告诉我们,官员的油水只能算毛利润,因为他们还有成本:向上级官员进贡。换句话说,下级官员需要把部分贪污所得上缴给上级官员。南齐官员也不例外,不过比较变态的是,他们除了要给上级官员分成,还要给国家最高领导人也就是皇帝分成。